COVID-19 防疫 關 鍵 決 策 網
國際 疫情重大 事件 邊境 政策 物資 整備 社 區 防疫 - 紓困/
補償 政策 檢 驗 /研 發 政策 醫療 院 所管 控
- 112-03-06
112
年 全 民 COVID-19疫苗接種 運動 「疫苗加 一 ,解 封 安心 」於3/6開 跑呼 籲民眾踴躍接種 - 112-03-16
「
臺灣 社交 距離 APP」新 增 「防疫 資 訊及不實 疫情消息 澄 清 」訊息推播功 能 - 112-03-16
有 關 國 內現有 Pfizer/BioNTech COVID-19疫苗,恢復 提供 未滿 18歲 等 族 群 之 第 一 劑 基礎 劑 接種 ,尚 未 接種 基礎 劑 民 眾可選擇 接種 - 112-03-16
發布 修正 「衛生 福 利部辦理嚴重 特殊 傳染 性 肺炎 死亡 喪 葬 慰問 金及關 懷 金 發給 要點 」第 2點 、第 3點 及第 6點 - 112-03-20
自 3月 20日 起 ,COVID-19輕症 免 通報 免 隔離 ,快 篩 陽性 輕症 民 眾如出現 重症 警示症狀 請立即 就醫,確 診 高風 險 民 眾符合 條件 仍可開立 口 服 抗 病毒 藥物 - 112-03-20
因 應 防疫 鬆 綁新制 ,自 3月 20日 起 調整 COVID-19遺體 處置 感染 管制 建議 - 112-03-27
3月27
日 起 取消 住 宿 式 身心 障礙 福利 機構 、兒 少 安置 機構 、兒 少 團體 家庭 照 顧機構 定期 快 篩 措施,其餘住 宿 式 照 顧機構 服務 對象 維持 快 篩 頻 率 為 每週 一 次 ,定期 篩 檢 措施至 4月 30日 止 - 112-04-01
4
月 1日 起 ,實施 第 十 二輪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民 眾可持 健保 卡購買 - 112-04-07
指揮 中心 修訂 「嚴重 特殊 傳染 性 肺炎 」確定 病 例 (併發 症 )解除 隔離 治療 條件 - 112-04-07
指揮 中心 將 擴大 新型 冠狀 病毒 (SARS-CoV-2)預 防 性 單 株 抗體 適用 對象 ,並 視 病毒 變異 株 流行 情 形 與 使用 效 益 ,評 估調整 相關 建議 - 112-04-10
指揮 中心 宣布 自 4月 10日 起 調整 住 院 病人 及陪病者 篩 檢 ,其餘陪(探 )病 管制 維持 不變 - 112-04-17
指揮 中心 宣布 自 4月 17日 起 部分 調整 住 宿 式 長 照 機構 因 應 COVID-19訪客 及住民 管理 等 防疫 措施 - 112-04-17
指揮 中心 宣布 公共 運輸 戴口罩規定 放 寬 規 劃,如疫情 穩定預 計 自 4月 17日 實施 - 112-04-27
感謝 有 您一起 走 過 1,194天 共同 迎 向 疫後新 生活 - 112-04-30
5月1
日 起 取消 住 宿 式 長 照 機構 、住 宿 式 精神 復 健 機構 、精神 護 理之 家 及榮譽 國民 之 家 定期 快 篩 措施;一 般護理之 家 及老人 福利 機構 服務 對象 維持 快 篩 頻 率 為 每週 一 次 ,定期 篩 檢 措施至 5月 31日 止 - 112-04-30
完成 階段 性 任務 ,家 用 抗原 快 篩 試 劑 實名 制 實施 至 4月 30日 止 ,自 5月 1日 起 退場 - 112-05-01
防疫 朝 向 常態 化 ,「疫苗接種 假 」隨 指揮 中心 解 編 退場 ,回歸 一般 性 請假規定 - 112-05-01
2023
年 5月 1日 起 防疫 降 階 ,「嚴重 特殊 傳染 性 肺炎 (COVID-19)」調整 為 第 四 類 傳染 病 ,指揮 中心 同日 解 編 ,由 衛 福部 主 政 繼續 整備 應變 工作 - 112-05-02
溫暖 堅 韌,感恩 有 您!總統 蔡英文 及行政 院 院長 陳 建 仁 率 防疫 團 隊 向 COVID-19所有 捐贈團體 暨第一線 防疫 英雄 致謝 - 112-05-05
世界 衛生 組織 總 幹事 2023年 5月 5日 宣布 結束 COVID-19作為 國際 關 注 的 突發 公共 衛生 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