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基督教第一節 基督教的開始耶穌
的時代背景有關基督教的本質及其
教勢的發展,
我已寫了一書,
叫作《
基督教之研究》,
讀者不妨參閱。
現在本書中寫到基督教時,
又不得不再從另一個角度把它的過程介紹出來。如此,
則雖將
我寫的兩書並讀,也不致有
重複的感覺了。
基督教始於耶穌的
開創。耶穌
生於巴勒斯
坦的猶太(Judaea),
位於
地中海東岸的山岳地帶,
本為希伯來人的發祥地。這是
猶太教的故鄉,耶穌就在
猶太教的宗教生活及宗
教教育中長大成人。
據傳說:耶穌
的父親約瑟雖
是個木匠,卻是
大衛王的後裔。
因此,
在血統上說,耶穌
是大衛王的後代。
奇怪的是聖經《
新約》
的作者們為
了附和《
舊約.以賽
亞書》
第七章第十四節的預言:「必有
童女懷孕生
子」,
來救濟猶太人,
所以福音書中又把耶穌
的母親瑪利
亞,
說成是個未出嫁即懷孕的
童女。
不過耶穌
是出生於
父母經過伯利恆城(Bethlehem)
旅次之中的一個馬房裡,
以後則將大部分的時間消磨在拿撒勒(Nazareth)及加
利利(Galilee)
的兩城之間。
耶穌
出身的那個猶太民族,
我們在
上一章已經說過,乃是
一個自尊自大、
頑強保守而又值得
同情的民族。
他們在
王國時代之後,
先知們雖
然自信猶太人的上帝必將拯救
他們,
他們的
實際狀況卻是
江河日下。
原因是猶太國為一走廊地帶,其西
為地中海,
東為阿拉伯沙漠,
北通敍利亞、
亞述、
巴比侖,
南至埃及。
所以當埃及與北方的任何民族發生戰爭,
猶太是必經
的通道。
當北方各族要對付埃及時,也必
先取得猶太。
因此,
猶太這塊
地方曾為
埃及人、
亞述人、
巴比侖人、
波斯人、
馬其頓
人、
希臘人
與羅馬人輪番征服。
耶穌
出生的時代,
猶太國雖有
一個自治的政府,
允許有他們
自己的國王,
也有他們
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機構;
但其實
際的統治權,卻操
之於羅
馬政府派去的總督之手,
猶太乃是
羅馬的一個行省而已。於是
他們日
夜祈禱,
祈禱
預言中的屬於
自己的領袖(
彌賽亞Messiah
救世主),
來將他們從
外邦人的統治下解放出來。
故當西元第二十七年,
施洗約翰(John the Baptist)
在約旦河下游之猶太出現傳道之時,就有
人以為
他是彌賽亞,
但為他本人堅決否定。
不久,
約翰遇
難,受他
施洗的耶穌,
即趁勢而起,
原先是約翰的
徒眾,
多半也成
了耶穌
的擁護者。
耶穌
約生於西
元前五年或六年,
有關他的事蹟,
記載相當缺乏,
最好的資料是福音書,也僅
記述一些神
話傳說。
我們僅
能知道,
當他十二歲那年,曾隨
父母往耶
路撒冷
的神殿,
並與拉比(
夫子們)
問答宗教的問題。
他的父親約瑟,
即死於耶穌
十二歲之後。
他的母親瑪利
亞,
則是一個多產的婦人,
在生了耶穌
之後,
又生了四個弟弟和幾個妹妹。
當他的父親死後,
有人說他一直是做著他父親的木工行業,
直到三十歲時才開始傳道,
往來於加
利利、
猶太及其
附近的地區。
猶太人的性格,
幾乎是一般地倔強和自信。
上章說到此時
的猶太教有三派,而以
法利賽派的實力最大也最
保守,耶穌
看不慣法
利賽人的形式主義及
偽善的作風,
所以毫不
容情地攻擊他們。
猶太人本來希望耶穌
是他們
期待中的民族救主,耶穌卻宣
說他的國不在地上而在
天上。
因此惱
怒了保守的猶太人,
故在傳道三年之後,
即以
違反猶太教的罪名被捕。
當猶太人把他交給
羅馬總督彼拉多(Pilate)
的時候,
又被誣控
為蔑視羅馬並企圖自立為猶太人的王。
終於,
在猶太人的殷切要求之下,
彼拉多遂於西
元二十九或三十年,
把耶穌
判處死刑。
那是猶太聖曆正月十四日的「逾越
節」(Passover 此為
猶太人紀念其祖
先出埃及的節期)
是星期五,
在一座可以俯瞰耶路撒冷城的小山上(
髑髏地),
與兩個強盜,
同時被釘死於
十字架上。
耶穌
的復活根據《
新約》
的記載,
當耶穌
被釘十字架上死去之後,
他的門徒也因此失
了希望,
四處星散,甚至
有人對耶穌
失去了信仰。
但是,
奇蹟出現了,
被釘十字架以後的第三天,
那個星期日,耶穌
復活了。此後
達四十天之久,
經常與他的門徒集在一塊,
最後帶著他的肉身升向天國。
由於耶穌的
復活,
門徒又再度燃起了對他的狂熱的信心。
耶穌
是否復活了?這是
一個大問題,
因為:
* 耶穌
死後,
門徒們並
未立即展開繼續其
遺志而來
傳道的工作。
門徒傳道是在耶穌
死後四、
五年(
西元三十四年)
才開始的。
不過,
在婦女信徒以及
少數門徒,
由於對耶穌
的人格懷念不已,
在神思恍惚之間,
幻覺耶穌
的重現,這是很
可能的。
* 另有
人主張,耶穌
被釘十字架,
並未真的釘死,這在
回教徒是尤其深
信的。
例如去(
一九六七)
年去世的時子周先生說:「請容
我先根據《
古蘭經》
說明,
然後再引據《
新約》
來說明。《
古蘭經》
第四章一百五十七節說:『
他們說:
我們已
殺馬爾焉(
即瑪利
亞)
之子埋希哈爾撒(
即耶穌),
安拉(
上帝)
的使者,
他們原
未殺死他,
亦未使他在十字架上死去,
只是他們看
著是如此。
那些因此
爭議的人,
不過是懷疑而已,
他們對此
不知真情,
不過是依循揣測,
他們
實在未曾殺
死他』。……
現在再由《
新約》
的四福音裡,
看到耶穌
未死在十字架上:1.
由午正到申初,
時間太短,
不致
氣絕(〈
馬太福音〉
第二十七章第四十五、
四十九節,〈
馬可福音〉
第十五章第二十五節,〈
約翰福
音〉
第十九章第十四節);2.
左右兩犯同時被掛均未死,
因此可以
斷定耶穌
亦未死;3.該兩
犯腿被打折方死去,
唯耶穌
未被打(〈
約翰福
音〉
第十九章第三十二、
三十三節);4.耶穌
之肋被兵用槍刺之,
血即流出,
更足以
證明耶穌
未死,
死即不能出血;5.
彼拉多係監視行刑的人,
亦詫異耶穌
死得太快,
因時間太短(〈
馬可福音〉
第十五章第四十四節);6.其他
兩犯死後,以土
埋之,
不能復活,
唯耶穌
係由其門
徒名約瑟者
領去,
置於山
洞(〈
馬可福音〉
第十五章第四十九節);7.
第三日墓門之石已移動,
屍體已失(〈
馬可福音〉
第十九章第四節);8.
後來其母
見之不相識,竟認
為是園丁,其必
改裝易服毫無
疑義(〈
約翰福
音〉
第二十章第十五節);9.
若是肉體升天,
便不需要這樣
的改裝;10.
門徒驗耶穌
的手,
探耶穌
的肋,
確定為耶穌
的肉體(〈
約翰福
音〉
第二十章第二十五、
二十八節);11.耶穌
覺餓索食,如係
靈魂,
當不需要食物(〈
路加福音〉
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九、
四十三節);12. 耶穌
約其
門徒到加利利密會,如係
升天,毋庸
祕密,且不
必須到加利利始能升天,
或係潛往他
地佈道
亦未可知(〈
馬太福音〉
第二十八章第十節)」。
以上這段
論列,引自
時氏的《
伊斯蘭
教義續五十講》
第三十八講。
* 耶穌很
可能在被釘十字架後佯裝
死亡,此後
即潛往外
地佈道。
並很
可能到了印度,
最後也就
死於印
度,
因在印度有耶穌
的墳墓,
在英國人沙姆所
著的《耶穌歿於
何處》
一書中,
對此
提出好多考證;
尼赫魯
的《
世界歷史一瞬》
一書中,
也有類似的說法。
總之,耶穌
的復活及其
肉體升天的傳說確是宗教信仰的產物,而不
是歷史上的事實。
耶穌
的人格及其
教訓不論如何,耶穌
之成為基督教的創始祖,
確有他異乎常
人的感召力。
當他快要被難之前,雖然
充滿著狂熱的魔性而與
人性脫節,
但在傳道的初期,
實是一位可敬可愛的宗教師。
他歡喜花,
歡喜兒童,
酷愛人們的
友情,
看到貧窮痛苦的人,
每每激發極深的同情心,
他對流浪者關心,
對下賤者
體恤,
對有惡疾者親近,這些
無人照拂的人,
均能從耶穌
之處,
獲得安慰、
鼓勵和
救助。
尤其他
那強烈的宗教信念和宗教人格,
往往能夠使
人產生神祕的感應。
例如一些神智不清的人以及由於神經系統失常的患者,
一見到耶穌,就能
完成精神治療的效應。
但到傳道的後期,
由於有
人認為他是基督(Christ),
他也
自信真的是上帝的獨生子。這個
觀念一產生,耶穌
的人性的可愛處,就立
即下降,
他就變
得冷酷而
嚴肅,
認為他是天上的,
人間的一切,
都不是他所喜歡的。
特別是在受到
舊環境的反對和壓迫之後,耶穌
的激憤之情,
便將他自己先前所建立的人格燒毀。
正如《
華嚴經》
所說:「
一念瞋心
起,
百萬障門開。」
所幸的,耶穌
的受難竟來
得如此
的快速,致使
門徒們對
他初期的人格感到無限的懷念,
又對他後期的人格感到不可捉摸
的敬畏。這兩
種情愫的
相加,
即匯為一股促使基督教成長和發展的雄大力量。
假如耶穌
終身不被難,
或者再遲三十年被難的話,
照他的性格的發展,很
可能被人目為狂人而不
予重視了。
當然,
像他那樣的作風,
處身於那
樣的社會,遭受
迫害是不能免的。
初期的耶穌,
的確可愛,
作為人間和樂的準則來說,耶穌
有好多的教訓是值得
讚歎的。
他因出身寒微,
所以特別感到下層社會的疾苦,
特別厭惡上層社會的虛情假意和裝腔作
勢。
故他特別鼓勵人們的
公正、
仁愛、
守本分。
他以為
人們除
了敬愛上帝以外,
最大的責任是愛人如己。
並在他的金律(Golden Rule)
中說:「
施之於人
的事,
必須是你
歡喜人們施
之於你
的。」
在耶穌
看來,
上帝是人類的父,
人類是天使的墮落,
天使是上帝的兒子,
所以人類都是上帝的子女,
並且也
包括他耶穌
在內。
他曾用「
我們的
父」
來向上帝祈禱。
父親愛子女是天性,
上帝愛世人,
當然也是
真理了。
像這樣
的教訓,
實在很好。
可是,
當耶穌以彌
賽亞與基督自居之後,
問題就不
同了。
他要門徒厭棄人
間的一切而去
追隨他,
並且背
起各自的十字架(殉道)。
他厭惡富貴的人,
認為富人升天要比駱駝穿過針孔還要困難。
他的天國的人民,乃是
兒童和窮人。
他自己是神的獨生子,
不,
他就是
上帝的道成肉身。
他之降世,
即是表示上帝的恩典,
由他代替人類贖罪,
人類才有得救的可能。
可是人類的得救與否?仍得
看你是
否相信耶穌
即是基督。
又由於
上帝對人類有絕對的取捨生殺的權威,
故在他的信徒之中,
究竟誰能被寵得救升天,
尚須取
決於
上帝的權威。如果
不被選中,雖做
了他的信徒,
還是不能得救。
因此,
問題越來越多,此後
的基督的各派各期的神學,
便是為了這
許多問題的要求解答而產
生。
第二節 基督教的聖典及其教會《
舊約》
與《
新約》
現在談起基督教的聖典,就是
指的《
舊約》(Old Testament)及《
新約》(New Testament)。《
舊約》
是猶太教的遺產,卻是
由基督教所編成。
猶太教雖重
視基督教所編集的《
舊約》,
他們卻
並不即以
基督教編集的《
舊約》
作為其聖
書的命名。
猶太教的聖書叫作《
托拉》(Torah
卷帙之意)。
關於《
舊約》,
已在上章說過。
但是,《
舊約》
既為猶太教的遺產,
何以又
成為基督教的《
聖經》?
因為耶穌
本人是出身於猶
太教的信仰,耶穌
本人並不反對猶太教,這在〈
馬太福音〉
第五章第十七及十八節中已經說得非常的明白:「莫揣
想我來毀壞
律法和先知,
我來非為毀壞,
特來成全。」
所以,凡是《
舊約》
中有關宗教來源及宗
教信條的部分,耶穌也都
隨時加以
運用而重
現於福音書中。
例如一
神的信仰、
摩西十誡的遵守,以及
諸先知們的
律法,耶穌
幾乎都
想接受。
所以,如果
沒有《
舊約》
作為立腳的
基礎,
基督教的信仰便成了空中的樓閣,
無所依傍。
可知,耶穌
並不反對猶太教,如果
不是保羅(Paul)
在後來加入了基督教,
基督教也僅
是猶太教的一個支派而已。耶穌及其
當時的多數門徒,
並未脫離猶太教的氣質。耶穌
反對的是保守頑固而不
切實際的猶太教徒。
例如舉
出法利賽人的七禍,
是對教派的作風的指控,而非
對猶太教根本教義的責難。
耶穌
以上帝視作人類的父,
在觀念上,
的確把上帝在《
舊約》
中的性質做了
一番改良。《
舊約》
中的上帝是威嚴性的,耶穌
希望的上帝是慈愛性的。
不過,
稱上帝為父,
在《
舊約》
中早已有了先例;
當耶穌
本身以上帝的化身自居之後,
上帝的性格卻又
恢復了《
舊約》
中的原形。
再說到《
新約》
的成分,它共
計二十七篇,
記載耶穌
生平言行的有四種福音,
記載使徒行誼的有一篇〈
使徒行傳〉。此外
所收的書翰,
大多出於保
羅的手筆,以及
使徒雅各、
彼得、
約翰、
猶大的書翰。如果以各
篇成立的年代來說,乃是
保羅寫的各篇出現最早。
保羅大約在西元五十年至六十二年之間,
完成了這些
屬於
基督教最早的文獻。四福音可能是西元第二世紀及第三世紀之間的產品,雖然四福音中確實記有耶穌當時的若干資料,
但從基督教的重量來看,
與其說
四福音是根本聖書,
倒不如說
使徒尤其是
保羅的書信才是基督教義的源頭。
因為耶穌
在世時,
並未留下片紙隻字。耶穌
本人也不
是一個思想家,
他的言談完全是出於
直覺的所謂「
啟示」,毫無
思辨的體系可循。
故在福音書中,
我們可以看
到好多耶穌
言論的自相矛盾之處。
例如他
以上帝自居,
但到十字架上受刑時,
又喊出:「
我的上帝,
我的上帝,
為什麼離棄我。」(〈
馬可福音〉
第十五章第三十四節)
可能是因為他在痛苦非常之際,
又遭受
到好多人對他辱罵,
在激憤之餘,竟忘
了他先前的身分,而把
上帝與他分了家。
初期的基督徒基督教(Christian)這個
名稱,
最早是在西元第四十二年,於敍
利亞的安提阿喀城(Antioch)
首先使用。
安提阿喀城
的人本是用此
名稱來譏諷耶穌
教徒的,
正像後來的清教徒(Puritan)
的名稱,乃是
英國國教會的人給予另一批新教人士的譏笑一樣。
在耶穌
時代,雖然
感化了好多婦女、
小孩、
病患者、
貧苦者,以及
漁夫小民等等,
但是真正被耶穌
特別選上的門徒(Disciples),
只有十二人:
那就是
西門彼得(Simon Peter)、
安得烈(Andrew)、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Zebedee)、
約翰(John)、
腓力(Philip)、
巴多羅買(Bartholomew)、
多馬(Thomas)、
稅吏馬太(Matthew, the taxgatherer)、
亞勒腓
的兒子雅各(James, the Son of Alphaeus)、
達太(Thaddaeus)、奮銳
黨的西門(Simon the Zealot)、以色
加略人猶大(Judas Iscariot)。
在這
十二位門徒之中的猶大,
後來竟以
三十塊錢,
把他們的
老師耶穌
出賣給了猶太人的祭司長,耶穌
因而被
捕遇難。
後來猶大也自
己把自己吊死。
門徒們在耶穌
死後,
便另舉
馬泰亞斯(Matthias)
補足了十二門徒之數。
耶穌
選擇門徒的尺度很緊,
現舉他
對門徒選拔的幾項要求如下:
* 耶穌
說:「
若有人來就我,而不
應該恨
惡他的父母、
妻子、
兒女、
兄弟、姊妹,
和自己的生命,
那就
不能做我
的門徒。」(〈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第二十六節)
* 耶穌
說:「凡不
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而來隨從我後的人,就
不能做我
的一個門徒。」(〈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第二十七節)
又說:「
若人願跟隨
我,
他當捨己,
日進一日,
背負其十字架以跟隨我。」(〈
路加福音〉
第九章第二十三節)
* 耶穌
對一個要求先回去埋葬了父親,
再來跟隨
他的人說:「
任憑死
人去埋葬他們
自己的死人,你
只管去傳揚上帝國的道。」(〈
路加福音〉
第九章第六十節)
*
有人對耶穌
說:「
主!
我必跟
隨你,
唯讓我先辭別我的家人。」耶穌卻說:「
凡手扶著犁而
又觀其後
者,
不配進上帝的國。」(〈
路加福音〉
第九章第六十一至六十二節)
由此可
見,
作為一個門徒是多麼的不容易,
必須拋下
了世俗、
家庭、
個人的一切,
才可作為耶穌
的門徒。
十二個門徒,
在耶穌
被難之後,
大都負起了宣揚福音的責任,
那就
改稱為使徒(Apostles)。
天主教譯為宗徒,
成為初期基督教會的柱石。
使徒保羅的傳教使徒們雖
是耶穌
的信徒,
但他們
開始傳教時,仍不
出猶太人的範圍。
猶太人雖有
少數因此而皈信
了基督教,
絕對的多數仍是
仇視基督教。
使徒們既
在猶太國內到
處碰壁,就向
羅馬政權境內的
外邦發展。
他們
最初的對象,
還是向僑居
在外邦的猶太人宣傳。
可是猶太人的性格是倔強
到底的,雖在
外邦地區做僑
民,
他們
同樣地反對基督教。
使徒們對
猶太的同胞無計可施的時候,
才想到不妨也把
基督的福音施之於外
邦人(Gentiles),這項
工作的最大功臣,
便是使徒保羅。
保羅加入教會是在耶穌
死後,
大約是西元三十五年。
他本是猶太人,
屬於以
色列的便雅憫支
派(The Tribe of Benjamin),
生於羅
馬基利家省(Cilicia)
的首府大素(Tarsus)。
他具有羅馬公民的權利,
因有羅馬及猶
太的雙重國籍,也受到
了猶太和羅馬兩國的特別教育。
他的居住地又有充分研習希臘學
說的機會,
所以他一身而兼備猶太的宗教、
羅馬的政治、
希臘的
哲學,
他有三方面的學問素養。
我們知
道,耶穌
在世之時,
經其
嚴格選擇出來的十二個門徒之中,
文化水準實在很低很低!
最有學問的馬太,也不
過是一名稅吏。如
今來了這麼
一位人才,
對基督教實在太重要了。
他以
信仰猶太教的虔敬來信基督教,以羅
馬政治的長才來從事基督教會的建立與擴展,
尤其又以他
希臘哲
學的思想方法來開創了基督教神學的解釋。
所以,《
新約》
總共二十七篇,
署名為保羅所寫的書信(Epistles)竟達
十三篇,
尚有一篇也在
疑似之間。
後來基督教的神學,也就一直以保羅的意見為正統的根據。
保羅本名掃羅(Saul),
本來是站在
猶太教的立場,
要借政治的權力來撲滅基督教的。
後來卻為
基督徒的殉道
精神所感動,
使他皈信
了基督教,
轉而成
為一個狂熱的基督徒。竭盡
智能,受盡
折磨,
為基督教的信仰而
奔走宣揚。以他
所具的文化根基作資本,凡是
羅馬統轄的各都會,
例如大
馬士革(Damascus)、
賽浦路斯(Cyprus)、帕弗(Paphos)、
旁非利亞(Pamphylia)、
彼西底(Pisidia)、
呂高尼(Lycaonion)、
加拉太(Galatia)、
弗呂家(Phrygia)、
敍利亞(Syria)、
基利家(Cilicia)、
馬其頓(Macedonia)、
雅典(Athens)、
亞該亞(Achaea)
等省,
無不有他的足跡。甚至
他在西元五十八年寫信告訴羅馬人說,
他盼望
至羅馬帝都為羅馬人說教,
並計畫向西發展,
以西班牙為目的。
可見保羅在信仰基督教後的二十餘年之間,
如何努力地將基督教向外邦人宣揚。
因此他
也有了一個賜號,
被稱為「
外邦人的使徒」(Apostle to the Gentiles)。
但到西元六十二年,
他到了羅馬,
為羅馬皇帝尼祿處死,
成了為他的信仰而死
的「殉道
者」(Martyr)。
初期的教會耶穌
遇難,
門徒星散,
但當耶穌
復活的消息傳出之後,
又見政府不再追究耶穌
的餘黨之時,
除了猶大之外的十一個門徒,就在
馬可約翰(Mark John)
的家裡聚集
起來。
加上耶穌
的家屬以及
虔敬的婦女,
總計有一百二十名。
並由西門彼得提議,以馬
泰亞斯
補足十二門徒之數,
最初教會的事務,就歸
他們
十二人主持。
就在
那時之後,
他們和
神團契(Fellowship)
有一種來自虔敬心理的神祕經驗,
覺得他們都
被聖靈充滿。
他們和
神團契,也連
帶到人與人的團契。
例如:「
信徒集合一團,凡物
公用,
他們變
賣他們的
產業與貨物,
照各人的需用分給各人,
日日一體的恆切的在聖殿中,
並在他們
自己家中聚集擘餅,
用歡喜和純潔的心用飯,
讚美神並受
百姓的敬禮。
在其間,
主將得救的人,
天天加給他們的
團體。」(〈
使徒行傳〉
第二章第十四至十七節)這是
教會生活的起始,也是
基督教社會主義實施的起始。這一制度是由猶太教愛散尼派的生活而來,
愛散尼派則與印度的宗教生活有淵源。
教徒多了,
傳教的區域大了,這種
團契生活的組織,
除了耶路撒冷
的,
尚有外邦的。
外邦的教會大多由保羅促成,耶路撒冷
的教會也常受外
邦教會的物質支助。
使徒每到一地,
有了若干信徒,
即成立一個聚會
所。
當他們離
去之時,
便把它交
給當地的信徒負責而
繼續發展。
經費概由當地的信徒負擔,
使徒只管向前開創,
沒有牽累,且能
得到各已設教會的後援。
所以,這種
教會發展迅速。
因為財產共有,
故有一些敗
類,
即來藉過
團契生活而坐
享其成,
寄生於教
會。於是,
保羅就
提出警告說:「
人若不願工作,
他就
不當吃飯。」(〈
帖後〉
第三章第十節)
保羅為了推行
他這
主張,
所以他自己「也未嘗白
食,
倒是辛勤勞碌,
晝夜工作,
免得他人受累。」
唯其如此,
始可命令他人「
要安靜做工,
吃自己的飯。」(〈
帖後〉
第三章第六至十二節)這倒很像
中國禪宗的百丈懷海所主張的農禪生活了。
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販賣耕作的,
那是學自婆羅門的僧侶生活,也是
佛世各沙門團的通例。
但是到了中國禪宗興起之時,
若不自食其力,
那便無以為
生。
為了適應環境,須有
各自賴以維
生的方法。
教會發展的因素教會發展迅速,
共有五個有力的因素:
*
猶太民族自從受到
外邦人的統治以來,
散居外地者很多,
正像現在的猶太人一樣。
不過,
猶太人雖散
處各地,卻要
回到耶路撒冷
來守節。耶穌
的使徒們在
那時代,
傳道的精神特別昂揚,
充分利用猶太人原有的講道所「
會堂」(Synagogue)。
他們每逢市鎮,
總是先進猶太人的會堂(十多年來臺灣的基督徒,
也有跑到
佛教的寺院中傳教的,就是
學的此時
使徒的作風)。
猶太人的會堂拒絕被他們
利用時,
他們就往其
他的公共場所對大眾宣
講。
猶太人之中必有
部分因此
改變了信仰,這些
改宗的人返回僑居
地時,就把
基督教帶向了外邦的新據點。
*
基督教出現時,
正逢羅
馬帝國初成之年,
全國和平統一。
許多小國的國界被打破,
許多民族的舊習俗被解放,
各民族的宗教均受
寬容保護。
故對新起的基督教,
政府以為
是猶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傳。
因此,
各民族雖有
反對基督教的主張,也
不能任意攻擊和阻止。
基督教即趁勢
在羅馬帝國的各地,
積極地展開傳教的活動。
*
自亞歷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三五六~
三二三年)
大力推行
希臘
文化以來,
印度北部及
黑海沿岸等處,
希臘語
成了國際通用語言。這使
使徒們到
各處傳教時減少了語言上的困難。
並用希臘
文字寫成書信,
送給各處不同方域及不
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
成為永久的宣傳品,
即是後來的《
新約》。
*
羅馬帝國的初期,
容受各
民族的一切宗教,
並立有萬神廟,
但羅馬政府頗有
統一宗教信仰的企圖,
故令各屬邦廟宇皆須
供奉皇帝像,
期以
皇帝神作為宗教統一的中心。
基督徒以為
羅馬皇帝不是神,
不願敬拜,致被
控為對皇帝與國家的叛逆,
因而
遭遇不斷的迫害。
但是經過一、
二百年後,
基督教越受
迫害,
越加旺盛。
到西元三一一年,
皇帝伽俐略(Galerius),
下令停止對基督教的一切迫害,
並且給
予「
寬容」(toleration)。
繼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於西
元三一二年爭取帝位,
西元三一三年即頒布有名的《
米蘭詔書》(Edict of Milan),
使基督教在歷史上開始受到
政府的公認。
羅馬帝國最初忽視基督教的力量,
繼而壓
制基督教的發展,
最後卻以
基督教作為統一全國信仰的國教,
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
羅馬政府的企圖轉了方向所成。
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擁護基督教與印度阿育王(As、oka)
之擁護佛教相比擬。其實,
阿育王是純由於
佛教正法的感召,毫無
政治作用的;
君士坦丁則是為了博取基督徒的歡心以遂其爭
得帝位的企圖。
因為當時的基督教勢力已是既成的事實,
他是順水推舟而已。
所以他在擁護基督教之時,
並未成為基督徒。
到了西元三三七年,
當他臨終的時候,
才接受洗禮,
加入基督教。
*
羅馬境內各
民族的宗教,
均為古老形態的,
迷信的色彩極其
濃厚,
經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穌
之前的希臘哲
學,如蘇
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
三九九年)、
柏拉圖(Plato
西元前四二七~
三四七年)
的思想,
正好已把舊宗教的信仰做了
哲學上的攻破。此時
的希臘
文化正為羅馬各屬邦所學習研究,
基督教的使徒及其
下的教父們,
即繼希臘哲
學的餘緒而採擷
利用,
取其可
通於
基督教思想的,以壯
大助長基督教在學理方面的依傍。
尤其在
羅馬時代,
希臘哲
學已失去了先前的創發精神,
在保守苟延
的狀態下,
各末派之間越是互相
爭辯,
空談真理,
越是顯得哲學在倫理實踐方面的虛弱無力。此時
有基督教出而
鼓吹一神的恩典、
他力的救濟,
反而能夠得
到同情。
教會的成長在使徒時代之初,
教會沒有嚴格的組織,
結果:「
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
純種的本土猶太人)
發怨言,
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
寡婦。」於是
十二使徒就從他們的眾門徒中間,「
選出七個有好名聲、
被聖靈充滿、
智慧充足的人」,辦理其團
契生活的供給之事(〈
使徒行傳〉
第六章第一至三節)。這是
教會職司或教會行政制度的開始。
自此之
後,
教會逐漸
擴張,
事務日益繁複,
教會所需的「
執事」(Deacon),也就
日漸加多,
保羅即為之安上職銜。
例如在其達〈哥林
多前書〉
時,
有使徒、
先知(Prophet)、
教師(Teacher)、
行異能者(Worker of Miracle)、
醫病者(Healer)、幫助
人者(Helper)、
理事(Administrator)、
方言家等。
在〈以弗
所書〉,
又於先
知和教師中間,
加了傳福音者(Evangelists)、
牧師(Shepherd)。
到了〈
提摩太前書〉及〈
提多書〉
時,
已反覆說明監督(Bishop)、
長老(Presbyter)
和各執事等人的資格了:這是
西元第一世紀的教會職稱。
到了第二世紀,
由於教
會的分支日多,
又不能不發展成為較大
的組織,
故產生了管理幾個教區的主教(Bishop)。
到了第三世紀,
又出現了管理幾個主教區的大主教(Archbishop)。
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權力、
位望、
德能,
則不無差異,而以
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
亞歷山卓(Alexandria)、
羅馬(Rome)
之三城的文化重鎮的大主教為較大。
到了西元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會議以君士坦丁城為新都。
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
但(Chalsedon)
主教會議以耶
路撒冷
為教會的發源地。
因此合
上前面三城,
共有五處的大主教,
被公認為與別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長(Patriarch),
統理全羅馬的教政。
西元三九二年,
羅馬皇帝替歐豆書第一(Theodosius I)
明令以
基督教為國教之後,
即刺激著教會也
要求有個大一統的組織。於是,
由於
使徒彼得(Peter),
是在羅馬城殉道(
據說迄今彼得的頭仍葬於羅
馬的聖彼得大教堂中)。
據說彼得曾在
羅馬當過監督,
後來羅馬的教長在其餘
四位教長中,
即自稱是繼使徒彼得的地位而應
居於各
教長之首。
經過一個世紀的爭議,
約在西元五百年左右,
遂稱羅馬城的教長為教皇(Pope)。
其實,
基督教的行政制度,
完全是採用羅馬古教的本質,
尤其到
了以
教皇兼任國王,
主教有權統治教民的時候,
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會的分裂由於神
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
四三○
年)
的鼓吹除了教會沒有得救之道,
教會地位應在國家之上。
後來遂有以教
會為國上的國,以
教皇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現。
教會置於
國家之上,
本是一種神聖的表示。
但當教會干預世俗政治並利用世俗政治以自
肥自大的時候,
教會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墮落。凡是
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惡,
基督教會的教皇教士也無
一不犯!
所以,
教會在中世紀造成的種種罪惡,也是罄竹
難書。
不過,
教會政治化之後,
固然壟斷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
造成思想史上的專橫與空白。
但對由北方入侵之野蠻民族的感化,也不
無功勞。
同時,
教會為了利用希臘哲
學的方法及
理念以
保護基督教的信仰,
故賴教會的蒐集儲存,
希臘
文化始得以
遺留,而為
文藝復興保養了元氣。
然而,
羅馬教會政治化之後,
由於
地域及
思想上的紛歧,
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
首先,
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長,
與在羅馬城方面的教長發生意見上的不和。
因為接近西方的羅馬教會,
日與政治結合,
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塵世腐化;
接近東方的君士坦丁教會,仍與
希臘哲
學為伍,
變成了學究宗教的迂闊不經。這是
由於教
會趨向羅馬化及希臘化
的必然結果。
於是,
羅馬教長,
自以為
繼承使徒彼得之後的教會首席領袖而稱
為教皇,
並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長服從,
君士坦丁的教長偏偏不服從以羅
馬教長為首的決議。
羅馬教長又對君士坦丁教會所立八十五條政治條例,僅認
可了其中
的五十條。
因此,
到了西元一○
五四年,
東西兩個教會就分
了家。
在羅馬的教會,
稱為羅馬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
或天主教、
公教(Catholic
日本譯為加特力教);
在東方的教會,
稱為希臘教
會(Greek Church)、
希臘正
教會(Orthodox Greek Church)
或東正教。
到了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
一五四六年)
出現,
又於西
元一五一七年十月,
從羅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
稱為復元教(Protestants)
或稱更正教、耶穌
教。
在中國則習慣以天
主教稱羅馬教,以
基督教及耶穌教
稱新教。
新教之從羅馬教中分裂出,乃是
由於羅
馬教會的專橫跋扈、
恐怖黑暗、
腐化頹敗。
不過。
分裂出的新教,
同樣也為
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污跡。
新教與舊教,
名稱不同,
本質無異,
所以有不滿新教的人,
又從新教之中,
再三再四的分裂,以致
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
多達好幾百種。
好在近世以來,
各國多已實行政教分隔制度,
基督教會雖能
影響政府,卻已
不能專橫政治了。
並在各國的憲法之中,
多有明文規定,
人民有自由信仰各人所喜歡的
宗教的權利,
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所以今日的基督教會的各派之間,
已不敢有
像幾個世紀以前那樣,
彼此迫害、互相
屠殺的事件了。
第三節 基督教的神學哲學與神學之間基督教的神學,
從其歷
史上的發展而言,
可分為四個階段:1.
使徒時代,
係指第一世紀以保羅為代表的神學。2.
教父(Church Fathers)
時代,
係指第二世紀至六、七世紀之間以奧古斯丁為代表的神學。3.
經院(School)
時代,
係指第九世紀至十五世紀之間以阿奎那多瑪(Thomas Aquinas
西元一二二五或一二二六~
一二七四年)
為代表的神學。4.
近代神學,
係指文藝復興之後為了抗拒與迎合近代哲學科學而
出現的教會思想。
唯以
近代的神學,
除了有鑑於經
院及其
以前基督教哲學之不合乎理
性,
不得已而將
神學劃為
自然的(Natural)
與啟示的(Revealed)
兩部分而外,
並無新奇可取之處。
所以本書僅以
介紹前
三期的大要為原則。
所謂基督教的神學,就是
利用哲學的思辨方法及
理念,
來為基督教的一神信仰,
求得學理上的根據。
基督教的信仰,
本來極其
幼稚,它與
原始宗教的本質,僅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差。
從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基督教的根本思想,
實與各原始民族的宗教相同,
並且也
即是從原始民族中發展出來。這在
本書的前數章中已經分別論列。
然而,
許多原始宗教,
多已沒落消亡,
或在苟延
殘喘。
唯獨基督教能夠歷
久不衰,
原因即在於
基督教能夠及
時吸收外邦的、
時代的新思想。它為
了適應環境並達到征服異己的目的:
若能用破壞的手段完成任務,
即行毫不
容情的毒辣摧毀;
若在無法破壞時,
即用懷柔政策來研究之、
吸收之,
終於融
化而吞蝕之。
基督教從使徒時代以來,
從來未嘗忽
略以鬥
爭為求存的唯一原則。
故對異己者的動向,
特別敏感而時
時求變,
求將異己者變為他們
自己而後
已。
所以,
基督教有吞滅其他
宗教文化的潛力,卻
不易像其他
原始宗教那樣地任由時代和環境來將之淘汰。
基督教的警覺
心很高,它像
百戰沙場的老兵一樣,雖時
時準備出槍射擊敵人,卻也
不忘時
時照顧
自己的安全,
並能學習敵人的特技來彌補自己的缺點。
基督教之有神學,
便是因其
適時學得了外邦人的哲學的優點而成。
事實上,
若離了希臘的
哲學,
根本沒有基督教的神學可言。
神學的源頭基督教的初期,
在使徒們
傳道時代,
由於羅
馬國力的伸張,也鼓勵了
他們的
野心。
羅馬征服了希臘
文化的版圖,卻在
文化上反做了
希臘的
俘虜。如今
基督教的使徒們則
雄心萬丈,
要想用基督教來取代希臘
文化的地位而成
為羅馬帝國的指導者。
因為當時羅馬治下的大都會,
例如安提阿喀、
別迦摩(Pergamum)、
大素、
亞歷山卓、
羅馬等城市,
都是希臘
文化的中心區及希臘哲
學的學府,
使徒們就
不得不披上
希臘哲
學的外衣,
來向大眾
傳播耶穌
的福音。
故在《
新約》
中,
使徒保羅所寫的各篇書信,
無名氏的〈
希伯來書〉,
標名路加及
使徒約翰的
著作等,
無一不帶上了希臘哲學的色彩。
在《
新約》
中也只有〈
猶大書〉(Judas, the Brother of James)、〈
雅各書〉(James, the Brother of Jesus Christ)、〈
使徒行傳〉、〈
馬太福音〉以及〈
彼得前書〉
等少數幾篇,
是純粹猶太化的基督教著作而已。
當然,
基督徒不會引火自焚,
他們對於希臘哲
學的吸取,
是有選擇的。
影響基督教的希臘哲
學,
初為斯多噶派(Stoicism)、
柏拉圖派(Platonism)、
新畢達哥拉
派(New Pythagoreanism)、
猶太腓羅(Philo Judaeus)。
到了中古時代,
又採用了亞里斯多
德(Aristotle)
的哲學。
現將此五派哲學之有被基督教所利用的價值者,
分別介紹如
下:
*
柏拉圖派:
柏氏之說可足資基督教教父的利用者有二:1.
觀念論──
本體論,
柏氏以世
界分為二:
一是觀念的,
一是感官的。
觀念世界即是宇宙本體;
感官世界是神依照觀念世界從「
無」
創造的現象。
所以觀念世界是永恆的存在,
是不變的真實;
感官世界是暫有
的,
是不斷變化的。
基督教則以上帝為永恆的真理,
現象世界是由上帝創造的。2.
人生觀──
靈魂論,
柏氏以人
生也有兩個世界:一面以直覺的理智參加本體世界,一面則以知覺和欲望參加現象世界。
使人參加這兩
種世界的活動者,就是
靈魂。
靈魂之屬於
本體世界而和
觀念結合的,
即為直覺的理智。
靈魂之在現象世界而和
肉體結合的,
即為意志和情欲(
意志較情
欲為高貴)。
直覺的理智是理性的,
意志和情欲是非理性的。這是
柏拉圖的靈魂三分法(Threefold Division of the Soul)如表:
基督教也以
人分為三部分:
靈(Spirit)、
魂(Soul)、
身體。
靈為與神契合的良知;
魂為具有活力的生命之源;
身體為一切的欲求與嗜好。
唯靈可以永
存不朽。
柏氏以人
生受
肉體拘限而
不自由,
唯有靈魂脫離肉體之後,
始有無限的真知。這個
人生觀已由保羅用於
基督教中(
見〈哥林
多前書〉
第十三章第九至十二節),以死
為解脫,
對死抱樂觀,
所以真正的基督徒,
不唯不怕死,而且
希望死得早些。
* 斯多噶派:此派
在保羅的家鄉大素,
有一著名的學舍。
保羅自幼學習了此派
學理,
然後用於
基督教的解釋。
保羅以
宇宙是普及的世界的存在之「
理」。
吾人在其中
生活、
運動、
存留;以神
為超乎眾
人之上、
貫乎眾
人之中,也住
在眾人
之內的,萬有都是本於他、倚賴
他、
歸於他。這
顯然是保羅用斯多噶派
的泛神
論來補充希伯來的超神論的說法。斯多噶派
原主張神是存在於
物質各分子的中間,
萬物皆寓有神,
神包羅萬物而並無獨立的格位,乃是
普及的存在;
希伯來的神則是不在宇宙萬物之中的超宇宙萬物的存在,而
創造宇宙萬物。
一是泛神
論,
一是超神論,
保羅則引泛
神論入基督教,而仍以為
神是超人的,
有獨立格位的。
斯多噶派
又主張,
神既是普及的存在,
宇宙間一切現象的變化過程,
均為神的本質的必然發現,
所以主張宇宙之中有定命之說。這又
給基督教的預定說(Predestination)找到
了最好的理由──
上帝意志造宇宙,
上帝有權威決定一切,
人力是無法變更上帝的意志的。
人之得救,
是神的恩典;
若不得救,也無
權埋怨神
的不公平。
神在造物之先已有決定,
故也無
所謂公平不公平。
正像吾人自己賺來
的錢,
吾人有權自由支配,
用掉那
一個錢或留下那一個錢,
無論那一個錢的本身是無權干涉的。
*
新畢達哥拉
派:畢達哥拉
是古希臘的
一個宗教改革家。這派
哲學是以「
數」
為基本觀念,以
萬有皆由「
數」而
生成。
數有奇偶,致由
數生成的萬有皆有彼此對峙之勢。
至於新畢達哥拉
派,
是以畢
達哥拉
的「
數即神」
的觀念,
說神只有一位。
但在神之下尚有許多依數而分
的等級的神,以及
在神和人中許多的居間者。這給
予基督教教父哲學,
尤其是
教父中的智慧派(Gnosticism)
影響很大,
智慧派以為
神和人中有好多居間者,
他們為
要和神親近,
故拜那些居
間的天使。
*
猶太腓羅:
猶太腓羅(
西元前二五~
西元五四年)雖是
猶太教徒,
但其學
說卻為
希臘哲
學(
猶太的)
到基督教的前導。
腓羅的哲學可分作兩方面來說:1.
他的宇宙觀是以猶
太教思想為根據,
並摻雜
柏拉圖的超神論,以世
界為耶和
華所造。耶和
華是無形無像的,
是自有永恆的靈,
他不直接創造世界,
是用間接的能力(Potency)。
能力的統一就是「
道」(Logos)。「
道」
的原意是話語。
世界是藉神
的話語而
創造。
宇宙的管理、
運動、
存在,也是「
道」
所支持的作用。2.
他的人生觀也以
猶太教為本,摻有
柏拉圖和畢達哥拉
的二元論,以及
亞里斯多
德和斯多噶派
的階級說明。
他以為
人從神的「
道」而有
靈魂。
由於不
順神的理智,墮於
體質之內,而和
感覺結合,
被禁於
肉體的牢獄。
若要恢復靈魂的自由,就在
求得肉體之物欲的解脫。
他一面主張人要克苦自制其私情惡意,一面又主張人要信仰神力相助,
和神契合。
靈魂本出於神
力,
復返於神
則靠自力修行(斯多噶派
的精神)
和信仰神助(
猶太教精神)。
*
亞里斯多
德:
在經院哲學的第一期以前的基督教神學,
是以柏
拉圖的思想為主流。
經院哲學的第二期,
始於西
元十三世紀,
則以亞
里斯多
德為主流了。這是
由於
自由思想的漸漸抬頭,
有人提出了好多使教會難以
解答的問題。
例如:
神之創世是否預知?
假若預知,
則預知了而又
不得不去創造,
神的自由何在?倘若
不預知,
那麼神
之無所不知又做何
解?
創世之前神在何處?
神不能在天上,
因為天也是
神所創造。倘若
人無「
原罪」,
可以
不朽嗎?如果
那樣,
人如何生殖?於是,
讓基督教的學者向亞里斯多
德發出了求援的
呼號。
起先的教會是歧視
亞里斯多
德的,
到了西元一二五○
年以後,竟又
宣布凡是
反對亞里斯多
德的即是異端了。
原來,
亞里斯多
德主張神存在於
宇宙之外;
同時,
教會對於
自然科學的興起也日
益窮於應
付,而亞
里斯多
德卻是
一位邏輯
學家、
物理學家、
形上學家、
道德家。
所以,
教會利用亞里斯多
德,
一方面抗拒泛神
思想,
一方面解答「
自然」
的問題。
其實,
照英國近代哲人羅素的看法,
亞里斯多
德的神學,
未必全合於
基督教的觀念。
亞氏的上帝是沒有基督教中主宰之屬性的,
上帝是不知有我們
人世之存在的;
上帝是因被愛而產
生運動,
所以生物皆知有上帝。
所以亞氏正和斯賓
諾莎
一樣,以為
人應該愛
上帝而
上帝無法來愛人。(
羅素著《
西方哲學史》
第一卷第十九章)
教父哲學的異說紛紜
所謂「
教父哲學」(Patristitc Philosophy),
是指基督教組織教理時代的學說。
在第一世紀的使徒們,雖已
利用希臘哲
學來解釋耶穌
的教義,
但尚是片段的、
無系統的。
到了第二世紀之後,凡是
對教會教義上著有功績的教士,
稱為教父。
他們的
學說已有組織條理,
並以此
期的組織教理時代而
對稱經院哲學為證明教理時代。
教父時代的神學家頗多,
正統的問答派,
則以克勒門(Clemens of Alexandria
西元一五○~
二一三?
年)及其
弟子婀利
振(Arigen
西元一八五~
二五四年)
開其端,而至
奧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
四三○
年)
集其
大成。
實際上,
教父時代的神學家分為三大派:
*
智慧派(Gnosticism):此派
不但注重希臘哲
學,
並且染
有波斯思
想,其主
要人物有薩土
泥路(Saturninus)、卡帕
拉第斯(Corporates
西元一三○
年左右)、
巴綏利斯(Basilides
西元一三○
年左右)、瑪西
安(Marcion
西元一四○
年左右)、
法魯第
奴斯(Valeutinus
西元一六○
年左右)、
巴德桑斯(Bardesanes
西元一五五~
二二五年)。
他們想
把基督教作為一種歷史哲學來敍述,
使信仰與知識結合。
他們以
為世界最初有善靈與惡質的對敵,
最高的神為原善,
他不時射出屬靈的活物叫作「
安」(Aeon),
最後射出軟弱而
具有陰性的一個,以其
無力自存而落到
惡的質內而
化為一個混沌的局面。
由此局
面而生
的一個大匠,
即是耶和
華。
由耶和
華創造世界,
靈墮落到質內,
即世界有罪惡的起點;
人若脫離體質,
便可復歸於善
靈。
基督救人,就是
他能賜人智慧,
令人知道如何脫離肉體(
質)
的轄制。
人皆軟弱而
不能從靈與質戰、
善與惡戰、
光明與黑暗戰、
精神與肉體戰之中獲得勝利,
只有耶穌
是人類發展的最高點而完
善無缺。
故他們不以耶
和華為最高的神,也不
是天父,而是
由最高神射出之靈與質混合的一個大匠,
叫作迪茂其(Demiurge)。
因此,
他們以
為最高神是與凡塵
隔絕的,
神人交往
則藉居
間的許多天使之力。
所以,
天使成了他們敬
拜的對象。
為了使靈戰勝於質,
他們又
用各種方法來苦待肉體,
例如禁戒食
物和婚嫁等。
*
辯護派(Apologists):此派
是絕對的擁護基督教義的學者,一面對教外人士辯證基督教是合理的宗教;一面對教內人士保守基督教的真理而攻擊異端。
智慧派的領袖即被此派
視為魔鬼的兒子。
對教外說教的教父之著名者有阿里梯斯(Aristides
西元一、
二世紀間人)、
遮斯丁(Justin
西元一○○~
一六六年)、
阿綏拿哥拉斯(Athenagoras
西元?~
一八○
年)、
特仙(Tatian
遮斯丁
之徒);
對教內異
端攻擊的教父之著名者有哀利紐(Irenaeus
西元?~
二○
二年)、
特特連(Tetullian
西元一六○~
二二○
年)、
希帕利
脫(Hippolytus
哀利紐之門人)
等。此派
尤以遮斯丁
為最傑出,
他以為
基督教是世界唯一的真哲學,它
包括人們一切研求而來的真理。凡
真理則皆是「
道」
的啟示,「
道」
成了肉身,就是耶穌
基督「
住在吾人中間,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
有真理」(
借用使徒約翰之
說)。
然而,「
道」
在太初就有
了的,
並已給了歷代聖賢如畢
達哥拉、
蘇格拉底、
柏拉圖等以
真理的啟示。
故在耶穌
以前,
世上已表現了真理。
不過,
除了耶穌,其他
聖賢所得的啟示皆不完全,也不
永恆,必待「
道成肉身」
的神的兒子耶穌
基督來臨,
啟示就完
全了。
吾人之得救,
故也必
得倚賴耶穌。此派
主張,
假若哲學與信仰衝突,
則寧捨
知識而取
信仰。
正如特
特連所說:「
我所以信仰,
即因其無
條理。」此派
因而極
力擁護《
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
之要道──
信神為創造主、
全能的父;
信耶穌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為人類的救主,
由童女生,
被釘十字架,
已復活,
將再來;
信聖靈永生。
*
問答派(Catechists):
由於
左傾的智慧派及
右傾的辯護派之衝突,
在盛行折衷主義的亞歷山卓城,
即出現了調和兩派意見的問答派,
那就是該城
一所基督教學院,
出了兩位著名的院長克勒門及其
弟子婀利
振。
克勒門
的傳世著作有《
忠告希臘人
書》及《
教育者師說》
等。
他以希臘哲
學比作野橄欖枝,
將之與《
聖經》
真理的根相接,必有
美果結出。
他以為
神雖
超絕於凡
塵,
但是人類仍可
與之接近。
他是偏愛柏拉圖及斯
多噶派
哲學的人,
故以為
人有住在觀念世界的靈魂。
靈魂和身體的聯絡是自然的事,
說不上墮落的話。
不過人類在生活上確有罪惡,
故要靠耶穌
基督以得
救。
婀利
振的西文名字又有Origen
或Origenes,
他是繼克勒門
之神學而
大成者。
他的思想係受柏
拉圖、
腓羅、
新畢達哥拉
派的影響。
他的著作相傳大小有六千餘卷,而以
經二十七年的時光所改訂的《
舊約》
最有名,
稱為《
黑薩舖拿》(Hexapla)。
六行刊本:
是用希伯來、
希臘、
亞居拉(Aguila)、
色抹曲斯(Symmachus)、
七十士(Septuagint)、
提阿多仙(Theodotion)
等六種文字並行書寫的本子。
他另有
一部《
神道總論》(The Introduction of Theology),
為一系統的神學書。
他於
三方面來看《
聖經》──
有三種義理:1.
屬文字的,2.
屬心理的,3.
屬性靈的;
文字顯而易
見,
心理則當用想像,
性靈的多賴靈修的工夫方可領悟,此三種當以性靈的解釋最高貴。
他以神
為獨立的永存、
全能的創造者。
神用以
創造世界的為「
道」。
神與萬物並無個體的直接關係,
神唯與「
道」
有聯絡。「
道」
非由於
創造,乃由
神的意志生出。
因此,
神和道為父與子,
又由道而生
出聖靈(Holy Spirit)。於是,
聖父(
神)、
聖子(
道)、
聖靈(
普及於
教徒心中者)
的三位之間,
有其
從屬關係而非
平等的。
世界為神的自由意志所創,
世人皆有自由意志,奈其
濫用自由意志而犯
罪墮落,耶穌(
即是道)
便照神的意志來為人類贖罪而做
犧牲,
所以,
信仰耶穌
的就可
得救。
教義神學的三大論爭此所
謂的教義神學,
是教父時代的基督教哲學。
他們論
爭紛起,
息爭的方法是召開
主教會議。
第一次全國性的主教會議,
是由君士坦丁大帝支持在小亞細亞(
今之土耳其)
的尼西亞城召開,
故稱「
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
西元三○
五年)。
照例,凡是
與保羅以來的正統思想相異的見解,
均在各次的主教會議中被斥為
異端。
對那些異
端思想的論爭,
約可綜為
三大綱領:
*
神性論(Theological):
基督教的上帝觀,
是以「
三位一體說」(Trinity)
為正論,
即是以聖
父、
聖子、
聖靈為同體、
同質、
同性、
同權。
到教父時代,
解釋者頗眾,
例如婀
利振、
阿他那修(Athanasius
西元?~
三七三年)、以及
神格唯一論(Monarchianism)、
阿利烏(Arius)
等各說互異。
到尼西亞會議中,
始公決以阿
他那修之說為正,
並指斥阿
利烏之說為異端。
阿利烏懷疑基督的神性與上帝的唯一性,
他以為
子(耶穌)
是由父(
神)
造,
聖靈又由子(耶穌)
造,三位之間各有等第而非同一;
阿他那修卻認此說
不合《
聖經》
所載,而主
張子與父為平等一體之說。
繼而又於喀
西但會議(Council of Chalsedon
西元四五一年)及塔
利都會議(Council of Toledo
西元五八九年),
決定了聖靈也和
聖父、
聖子同一,就成
了基督教的正統信仰。
*
基督論(Christological):
智慧派中有人以耶穌是
神而幻
為人;
有人則以為耶穌
為一普通的人,
唯於
受洗時得神體從天下降以附其身,
阿利烏之說與此相
同;
阿他那修則以耶穌為
神而
具有人體人性;聶斯
托留亞(Nestorius)
主張耶穌
有兩個身,
一是神身,
一為人身,
故他反對稱瑪利
亞為上帝之母,
因為她只
是耶穌
的人身之母,耶穌
的神身即是上帝,
上帝豈尚有母?
又有歐推契(Eutyches)
主張耶穌
基督的一身神與人之二性合一,
人性即融神性之中,
故耶穌
的體質也異於常
人。
異說太多了,
遂在君士坦丁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西元三八一年)
否決了幻體說及附
體說,以弗
所會議(Council of Ephesus
西元四三一年)
否決了聶斯
托留亞的二性分離說,喀西
但會議又推翻
了歐推契
的一性融合說,而定耶穌
基督是真神,也是
真人,
具合理的形態和心靈;按其
神性則與上帝同質,按其
人性則與人類同質,凡事
皆和人同,
只是無罪。
*
人性論(Anthropological):
關於人
的性質,
也有好多爭執。
奧古斯丁以為
人自始祖亞當犯罪以來,
即有原罪的遺傳至子孫萬代,
人在罪中沒有抗拒之力,也無
自救之能,
幸賴神遣耶穌
基督來代人類贖罪並賜予信心,
始得脫罪。
當時的隱士皮拉古(Pelagius),
主張人類始祖犯罪當與後人無關,
人之犯罪或行善,
皆由自己意志決定,
得救是在於有
堅強行善的意志,
照著耶穌
的榜樣而行,耶穌也僅以
作為行善的榜樣
救人,而非
為人贖罪。
所以,
即使沒有耶穌,
人靠自己也能
自救,雖無
聖靈相助,
人也能夠行
善。
但在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開的主教會議中,
公決皮拉古之說為異端,而以
奧古斯丁
之說為正說。
以上所舉的
許多被斥為
異端的教父之中,
有兩位極可注意的人物:一是阿利烏,
他的思想形成為「
阿利烏主義」(Arianism),雖被
尼西亞會議所排斥,卻仍
極為盛行了好幾百年,
特別是在羅馬帝國的東部,
並且
獲得君士坦丁的嗣子君士坦丟斯(Constantius)
的正式支持,一時間幾乎要將此派成為羅馬的國教。
北方蠻族入侵羅馬之初,也多
是接受此派
的感化而入
教,
後來始漸漸地因天主教的團結對抗而失
勢。
另一位是聶斯托留亞,
他的主張雖於
西元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召開的主教會議中遭受排斥,
後來卻
盛行於敍
利亞和波斯等
國。
在唐朝太宗貞觀九年(
西元六三五年)
傳來中國的景教,
便是此派
的支流。
到了西元十六世紀,
又由西班牙及葡萄牙
的教士,
將此派
的信仰傳去了印度。
奧古斯丁
教義神學由婀利
振(
西元一八五~
二五四年)
開端,
至奧古斯丁(
西元三五四~
四三○
年)
集其成。
奧古斯丁
是非洲人,
他一方面是哲學家,
一方面是宗教家,
他的哲學思想和他的宗教信仰卻經
常發生衝突而自
相矛盾。
他的名著有《
懺悔錄》(Confessions)
和《
上帝城》(City of God)。
他以
智慧與上帝同視,
有了智慧即有了上帝,
真哲學即真宗教。
但是信仰卻在
理智之先,凡事
先信了再去理解它。
他主張萬物是由神創造而非由神流出,
但他又覺得神仍受「
絕對之善」
的支配,這就
是他的矛盾。
他以為
上帝是永恆的,
在上帝來說,
無所謂前,
無所謂後,
唯有永恆的現在。
當他造出世界的同時,也就
創了時間,
但他覺得此理仍有
未通,
所以只好祈禱
上帝:「
主啊!
我向你坦
白,
究竟什麼是時間,
我現在還是一無所知。」
又說:「
我的靈魂,
想知道這個
最惱人
的謎。」
他的宗教信仰使他的哲學思想落在惶惑
不知所以的陷阱中,
真可謂天真極了。
奧古斯丁以為
上帝是永恆的、受福
的,
但是,
地獄和撒旦雖亦
永恆,卻不受福。
他又以為
天使有好的、
也有不好的;
世界的年齡尚不到六千年;
上帝創造宇宙之以
六日完成,
第七日休息,
是因六是完數(其實,
安息日起源於巴
比侖,
世界許多民族也均
有安息日,而且
各各不同,
基督教是星期日,
猶太教是星期六,
希臘是
星期一,
波斯是
星期二,
亞述是星期三,
埃及是星期四,
土耳其是
星期五。一週之中日日均有民族過安息日,這
可能與太陽系的七大行星的崇拜有關)。
奧氏以為,
自亞當夏娃墮
落人間之後,
世界乃分
為兩個永久的城市:
一受
上帝統治;
一受魔
鬼騷擾。
人類由於原
罪而永受
天譴,致於
永恆的死,
但因上帝的恩惠,乃遣
子降臨代為贖罪而救
了許多人;
教會代表上帝,如不
屬於教
會的人,必將
永受苦難而不
得救。
世界既分有永久的上帝城及魔
王城,
所以上帝也將
人類分為特選的及
不可救的兩類;
人之被選,乃出於
上帝的恩惠,
不是因為做好
人而升
天堂。
受洗加入教會,
即有得救的希望;
若未受洗而死
的人,雖為
初生的嬰兒,
都要打入地獄。
這是很難
理解的主張,
無怪乎羅
素在他的《
西方哲學史》
第二卷第四章中要說:「
試想一下,
未受洗禮的嬰兒,也要受到譴罰」,「
真正相信初生的嬰兒,就是撒旦
的肢體。
在中古時代的教會中,
有許多最獰惡的事,
追本溯源,
是應由奧氏這一
沈鬱悽慘、
人人有罪的觀念,
來負其
責任的。」
羅素又說:「
真正使得奧古斯丁
感到頭痛的,
只有一個理智上的難關。」「如果
原始罪是承繼自亞當,
有如聖
保羅之所說,
則靈魂也和
身體一樣,一定是由父母傳遞出來,
因為罪是屬於靈
魂的,
不是屬於
身體的。這個
難關他也看
見了。
但他說:《
聖經》於此,
既無一言,
則關於此
事,
要達到一個公平的見解,
實非拯救
之所必須。
所以他就將
之留下來不解決它了。」(
同上引)
修道主義者約在第四世紀之初,
基督教的修道運動(Monastic Movement)
同時起於埃及和
敍利亞。它有
兩種形式:一為索居的隱士,
一為寺院的僧侶(Monks),這是受了
東方宗教生活形態的影響而來。
第一名隱士是聖安東尼(St. Anthony),
約在西元二五○
年生於
埃及,
西元二七○
年開始隱密了十五年,
以後則到沙漠中又隱了二十年,
約在西元三○五年才出來宣講並鼓勵隱士生活。
他極端地實行節飲、
節食、
節睡,
但他說常有惡魔以淫
欲的景色干擾他。
當他去世之時,鄰近
埃及的沙漠西拜德(Thebaid)
便充滿了隱士了。
聖濟朗(St. Jerome)也是
一位隱士,
西元三四五年生於阿奎里亞(Aquileia)
不遠的一個小鎮。
先在阿奎里
亞修苦行,
後到沙漠中隱居。
據說:「
在沙漠中時,
他過的是深自悔恨的生活,
熱淚盈眶,
喃喃自語,
有時又間以精
神上的狂歡大
樂。而憶
起羅馬的日子時,內
心又不免有點搖搖欲動。」(
見《
西方哲學史》
第二卷第三章所引)
在濟朗的信徒之中,
有兩位出色的女性,
那就是
寡婦寶拉(Paula)
和她的
女兒尤斯妥倩(Eustochium)。
他曾寫
信勸尤斯妥倩守
童貞,
並指導她如
何克制性慾的煩惱。
照他說:
修女是基督的新娘(此
可能與印度教中傳說未嫁的處女均屬乾闥婆
神有關),
他說:「你可
讓你閨
房的祕密來防衛你;你可
讓新郎在你的內部
與你
遊戲。你祈禱嗎?你可以對
新郎說話。你
讀書嗎?
新郎對你說
話。你入
睡的時候,
他會來在你後
面,
將他的手插入門眼中,你的
心便會為他所動了;於是,你會醒來
起身說道:『
我實在厭倦
愛情了。』
他便答覆你說:『
圍著花園,
是我的姊妹、
我的伴侶;這是
關閉的
泉水、
封住的水源。』」這是一種移情作用的觀想法,
觀想成功,
確也有用。
所以此後
有些虔
敬的貞女,竟在
觀想中,
幻覺到耶穌
的肉身真的來擁抱她們
了。
說到性慾問題,
奧古斯丁
也有一個不合情理的主張,
他以為
婚姻中的性交,如果
本意是在生產子女,
則不為有罪。
但是要做到
無淫思而只
是性器官服從意志來操作,
正像用手做工
時,
是將手運動而無
邪念一樣。
他以為
亞當夏娃在
未犯罪前,
若性交,
亦可無淫思,
性交之中之所以有淫念,
正所以懲罰亞當的罪過。這是
說,
未墮落的天使,
為了生子女,
可以有
淫行,
但卻無
淫念。這種
說法是可能的嗎?
再說基督教的寺院僧侶,
實在也是
學自東方宗教的。雖然耶穌曾說
不結婚「
不是人人能領略的,
唯有蒙受
恩賜的人才能領略。」(〈
馬太福音〉
第十九章第十至十一節),
保羅則說:「
沒有結婚的人,
顧慮主的利益,
努力使主喜悅;
結婚的人應該
顧慮世上的利益,
努力使妻子喜樂,
他的心就
分散了。」(〈哥林
多前書〉
第七章第三十二至三十五節),
但未規定教士獨身,
到了西元四百年左右,
教會始規定教士不結婚。耶穌
固未結過婚,
他的十二門徒之中,
確知未結過婚的,僅有
約翰
一人而已,
聖彼得就是
結過婚的。
至於
基督教的第一所寺院,
是由另一位埃及人柏柯美亞(Pachominus),
約在西元三一五年所建立,
院中僧侶過共同生活,
沒有個人的私產和私食,
並且一
同舉行
宗教的儀式。其院
設於尼
羅河中一島上,
大可容下數千人。
又有巴錫爾(Basil)
繼之而建
於東方者,
名聞亦著。
院眾定
時祈禱,
並課以勞
作、
嚴持戒律;
大體以無
所有、
貞潔、
從順之三事為主。
在西方的修道主義者中,
最著名的是班尼狄教
社的創始人聖班尼狄(St.Benedictine),
他約生於西
元四八○
年。
十二歲時即遁居於一個山洞中住下三年。
約在西元五二○
年,
創建了著名的加西諾山修道院(Monastery of Monte Cassino),
並擬訂了班尼狄
規約。
住在修道院中的男者名為摩那丘斯(Monachus),
女者名為衲那(Nona),
猶如
佛教寺院的比丘及
比丘尼。
他們除
行通常的宗教儀式之外,
唯以祈禱、
冥想、
手藝或耕墾等,
為其
日常生活。
修道院圍以墻
垣如
城廓,
使院眾不
與塵世通往。
後來則將其宗
旨一變,
謂不宜以
自修為滿足,
更須以
己之所得,
感化他人。
由此而
盡力於
傳道及
慈善、
教育事業,
遍設學校、
醫院。
歐洲中古的經院哲學及其
文化之推行,
亦即由此
修道院的基礎之上開出來的。
第四節 中古以下的基督教中古時代中古時代(Middle Ages)這個
名詞,
在西洋史上有好多不同的說法。
大致說:
自西元四七六年西羅馬政府覆亡至文藝復興時代的千餘年之間,
稱為中古時代。另有
從西元六百年至一千年之間,
為歐洲中古的「
黑暗時代」(The Dark Ages);
從西元九世紀至十五世紀之間,
為基督教中古哲學即經院哲學的時代;
從黑暗時代之末期到西元十四世紀之間,
為歐洲中古文明的「
封建時代」(Feudal times)。
總之,此
所謂歐洲的中古時代,
是一段不景氣的歲月,
北方蠻族的入侵,
十字軍的東征,
教會對異端的討伐。
教會在此期
間權力高升,
獨攬了
宗教信仰及
文化教育,
在在說明基督教在此
時代是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
基督教會在中古時代,雖為
西洋文化保存了一線等待再興的生機,
但也阻礙了
新文明的產生。
在此期
間,
西洋文化的變遷是向下而不
是向上,
西元一千年,
可以
作為西歐文明降至最低的一年,
所以稱為黑暗時代。
因為羅馬時代的公立學校都已關閉了,
文學、
科學、
美術,
沒有任何傑作可言。
中古的封建制度,
是由貴族武士因保護領下的人民抵禦
外來的武力劫掠而
自然形成,
所以有似古印度的剎帝
利階級。
封土的領有者名為領主(Lord),
有時也稱
主君(Liegelord)
或藩主(Suzerain),
土地的執有者稱為附庸(Vassal)。
領主與附庸皆出身貴族,
都是戰鬥人
員,
分有公、
侯、
伯、
男等階級,這些
貴族之下各養有一批名為騎士的戰士。
土地的耕作者有自由農及農
奴,
自由農有自由使用某些土
地之權及
自由去留之權,
但為數較農
奴為少。
農奴的身體不屬於領
主,
但屬於土
地,
因他們沒
有領主的許可,
不得離開土地,
領主卻
不能出賣他們的
身體。
中古教會的權力既高,
區域的主教或修院的院主也就
封建化了。很多
主教的封建權力的性質及其
封土的面積之廣,
都無異於貴
族,而且
是大貴族。雖受
教會的禁令,
他們不
得自己攜帶
武器,
但卻常
常派遣附庸作戰。
一區的主教,
無異是藩主,
因此,
為了權職的爭取,
教會之內的
人事制度即受到
弄權者的操縱,
教士的私生活也
腐敗荒淫到極點。
西元第十世紀的上半期,
羅馬有兩個有名的婦人──狄奧
多拉(Theodora)
和她的
女兒瑪洛
西亞(Morazia),
操縱教會的聖職達數十年。
當時的教皇約翰
十世,
為狄奧
多拉的姘夫,以她
之力而為
教皇;
約翰
十一世教皇則為瑪洛西亞與另一教皇所生的私生子;
約翰
十二世教皇,
又是瑪洛
西亞之孫。其他
各重要行省或主教轄區
的教會聖職,
亦復如此。竟有以五歲的兒童繼任大主教之位者,
二十歲以下的少年被任為大主教或主教者,
則比比皆是了。
教會教育中古時代的教會及
修道院,
均有龐大
的地產及農
奴(Serfs or Villeins),
所以,
為了培植更多為教會工作的人才,
並為慈善的出發點,
附設學校乃極
普遍。
不過,
教會及
修道院只辦
高級學校,
初級教育則由世俗人士去辦。
在沒有學校的農村中,
則由教區的神父或鄰近
寺院的修士修女,
將宗教教義以及
教徒應盡的本分,
口授給他們。很多
貧窮而有
特別天分的男孩,
常由當地神父施以
單獨教育,
然後送入教會或修道院的高級學校就讀。
因此,
中古時代的許多大學者、
大政治家、
大作家,
乃至教皇,
多是由貧寒子弟出身的。
教會教育的結果,
便造成了教士(Clerks)
人數的激增,
因為許身教會而受
教會辦的
高等教育,
是平民青年擠入
上流社會中去的唯一途徑。
特別有一項法令鼓勵了青年們蜂擁地進入大學之門,
那就是
中古時代以大
學為教會的組織之一。
教會不受國
法的制限,
大學生也不受普
通法庭的裁判,
即教會法庭亦無權管轄,而由
大學自組法庭,
審理其
民事案件。
何況大學出身的人,
不論是否真的去做教
會的神父(
事實上很多
人受完大學教育之後並不做神
父),
但皆被教會列入教職的一類而稱
為「
教士」,
不受
國家的任何管束,
不納捐稅,
除了教會法庭之外,也不
受任何法庭的審訊。
因此到
了亨利三世時代的牛津大學的三萬學生之中,
大多數是無業流氓,以
學校為護符,
專做嫖
賭、
爭吵、
行竊的
勾當了。
教會及
修道院的教育雖如此的
興隆,
但在文化思想上卻無
何進步,而且
是扼殺了文化思想的進步,
原因是基督教的目的是,
為培養教會的宗教人才,
所以他們的
教育方法是填鴨式的,
不是啟發式的,
大多數學生不能自備書
本,僅能
聽講及記
筆記。
中古的神學家們雖也
研究問題,
但其僅
用演繹法的推論,而不
採分析的法則。
他們無
論研究什麼問題,
在未研究之先,
早就有
了結論,
是根據結論而把
問題的資料擺進
那個結論的型範內去。
當然,
他們是
為宗教信仰及為維護
他們的
宗教信仰的不受外
力破壞而做
學問,
所以,
他們是
先從宗教的信仰上取得了結論,
然後再來研究問題的。
所以基督教的神學是一堆舊絲廢麻纏成的東西,
是為無事而忙
的東西。它
本身沒有任何新內容,也不
會開出任何新鮮的花朵。
直到現在,凡是
基督教學者的作品,仍多
未脫這種
先有結論後解問題的型式,
乃至未來,也
不可能有多大的改觀,
否則,
他們勢必脫
離基督教而另覓枝棲。
煩瑣哲學煩瑣哲學(Scholasticism)
即是經院哲學。
天主教人士不喜用煩瑣之名,
稱之為士林派哲學。
實則,
拉丁語的「Schole」
一字,
是學校的意思。
中古時代教會及
修道院附設學校,
一切學問為教會所壟斷,
學者皆須集於修
院以
研究學問,
故以「
經院學者」(Schoolmen)
呼之。
經院學者的神學,
皆因轉著大圈子用哲學解釋基督教義,
迂曲而繁碎,
所以被史家稱為煩瑣哲學。
一言以蔽
之,
中古的西方哲學,
只為「
謀天啟與人智的調和而已」。
史家通稱教父哲學為組織教理的時代;
煩瑣哲學為證明教義的時代。
從其過
程演化上說,
自第九世紀至十五世紀的六百年間,
煩瑣哲學可分作四期:
*
準備期:此為
第九至十一世紀間,
著名的學者有給爾貝(Gerbert)、
貝倫伽(Berengerius)、
朗布蘭克(Lanbranc)
等。
*
發展期:此為
第十二世紀,
有名的學者有安瑟倫(Ansehlm
西元一○
三三~
一一○
九年)、
倫巴(Lombard)、
洛色林(Roscellinus
西元?~
一一二二年)
等。
安瑟倫倡導
實在論(Realism Medieval),
謂宇宙本來實在,
即離去吾人觀念,
萬有依然存在。
洛色林倡導
唯名論(Nominalism),
主張宇宙萬象,
生自吾人之心,
吾人認識神的創造成果,
所以神亦不是抽象的。
*
鼎盛期:此為
第十三世紀,此期
之盛,
多係受了
阿拉伯學者的影響,
中古東方的回教國家及西
班牙的回教朝廷,
累世獎勵
學術,
他們的
學者,
多譯亞里斯多
德之著作,
並加以訓註,
應用亞氏思想組成宗教哲學。
當這些
書籍傳到西歐,
被基督教學者得到後,竟是
他們正
要找求
來作為替神學辯護的利器。於是,
教會學者相率捨去柏拉圖而宗
亞里斯多
德了。
在此期
間,
最有名的神學家則有大亞勒伯
圖(Albertus Magnus)及其
弟子阿奎那
多瑪與鄧斯
各脫斯(Duns Scotus),其門
下各成宗派,
稱為多瑪派及斯
各脫斯派。此
二人被稱為「
半唯實論的逍遙主義」(Semi-Realistic Peripateticism)。
多瑪於
西元一二六一年著有一部《
神學總論》(Summa Theologiae),
天主教至今仍把它
作為神學課本。
多瑪以
為宇宙實體分作二類:
一為實在的實體,二是抽象或消極意義的實體。
實在的實體又分為二:
一是單純的、
常德的,此即
是神;二是形式與質料相合而成的,此即
是萬物。
神為形式的形式,
故無生滅;
神為真理,
故神常存。
亞里斯多
德所謂的潛在之與實在,
多瑪即
比作自然之與神恩,
常人之與教徒,
國家之與教會,
帝王之與教皇,
哲學之與神學的二分法了。這些
二分法中,
前者只是手段,
後者才是目的。
多瑪以
為上帝雖不
被動,
但祈禱還
是有用,這真
令人覺得莫名其妙!
上帝既不被動,
向他祈禱又
有何用?
多瑪以
為靈魂並不是以人
的精液而傳遞,而是
在各人各各為上帝重造出來的,這也
使人難懂難
解,
譬如一個人不是由正式婚姻關係而生的,
似乎要
使上帝來做通
姦的助手了!如果
靈魂不是傳遞的而是
重造的,它怎麼又
會承襲亞當所犯的罪呢?
上帝為何又要不斷地造出新的靈魂來使之受罪呢?
*
衰頹期:此為
第十四、
十五世紀,
衰頹之
因有三:1.
威廉.
屋肯(William Occam
西元一○
七○~
一一二一年)
的絕對實在論抬頭。
屋肯以
為物之本身,
終不可認識,
所認識者僅其
名目。
故宗教之信仰不能以理
性認識之。
因而,
合理的神學,
不可能成立。
哲學與神學、
信仰與知識、
國家與教會,
應該分
作兩回事來討論。於是
學問獨立,
研究自由,
損壞了神學。2.
神祕主義(Mysticism)
的興起。這種
主義重情感而斥
究理,此在
教會中由來已久,
到十四、
十五世紀又分正統派及自由派。
正統派雖重
視神祕經驗,
但尚不敢
公然背離教會的宗義;
自由派則已不理教會的宗義,
全憑
自己胸臆的宗教經驗,
標新立異,
並捨拉
丁文而改
用各國國語著作。此對
煩瑣哲學之衰,
影響很大。3.
研究自然哲學的風氣漸開。
教會神學是經不起用自然哲學來衡量
的,
可是十三世紀中的羅哲.
培根(Roger Bacon)
開其端,以為
人知有三種:
一是從權威(
如上帝有權威)
出者,
二是由推理(
演繹)
出者,
三是實證得者。此乃
是一切觀察的最後斷案。
由培根而
繼起的學者不絕,
同時,
阿拉伯學者在自然科學、
哲學方面的成就,也使
歐洲學者促起其
研究自然的興趣,雖有
教會的迫害壓制,也如
弦上之箭,
已不得不發了。
近世的基督教經院哲學的末期,
正統的神學衰落,
自由思想抬頭,
神祕主義興起。於是,
在世學方面有西歐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而產
生與天主教之神國希望相悖的人道主義(Humanism);
在宗教方面有反對羅馬教會的宗教改革,而產
生了復元教。
復元教被天主教貶稱
為裂教或誓反教,它與
羅馬教會的本質相同而形
式觀念稍異。
例如:1.
羅馬教以
教皇為真理的標準;
復元教則以《
聖經》
為定理。2.
羅馬教以教
會職員及
古代聖徒,
是一般信徒與神交通的中間人;
復元教則以
一般信徒皆可直接敬神。3.
羅馬教以人
之得救,須遵
行教會的許多規例;
復元教則以人
之得救,
唯在信仰耶穌。
由此可
見,
從宗教的歷程上說,
羅馬教尚未脫離原始宗教以祭
司為中心的型態;
復元教雖稱
恢復到耶穌
的本意,
實則是受了
時代思潮的刺激而產
生的修正宗教。
可惜,
當此
自然哲學昌明的時代來臨,凡是
有神論的宗教,
均感有千頭萬緒的問題日益困擾了它們。
多神教固落於
無可理喻的
迷信之譏,一神教同樣也有此路不通的根本危機。
基督教會不得已而只
好承認,
神學應該分
為「
自然的」及「
啟示的」
兩部分。
實則,
自然的神學根本不是基督教的財產,而是
哲學家的業績。
唯有啟示的神學才是基督教的遺產。
前者是理性的學問,
後者是(
不必用理性來衡量
的)
情感的信仰。
理性的學問和情感的信仰分家,
基督教只剩下了情感的信仰而與
理性的分析離了婚,這正
是基督教的「
病灶」。
為了挽救這種
危機,
近代的基督教學者,
已在從多方面來求變通。
例如對於
中國儒家思想的鑽研
融會,
對於
佛教思想的探究吸收,
對於
近代各家哲學的學習模仿,
對於
科學精神的容忍接納,
在在都表現出基督教之不願就此
滅亡的熱望。
不論基督教的本質能否接通時代的新思潮,
他們
確實是在朝著這
一方向努力,
至少,
由基督教會培養出來的很多
人才,
能夠使
人產生一種基督教並不落伍的感覺。
為了保持基督教會的繼續發展,
他們時
時注意客觀環境的變化,
他們除
了自我整頓改革其教
律之外,
教會中的有識之士,
均將大部分的時間用之於
一般的學藝上面,以對
人群的服務來作為吸收信徒的手段。
神職人員在大學及
中學裡教書,
教的雖不
是神學,卻
能收到間接傳教的功效。
教會盡量地辦
一般教育的學校,
利用課外活動,
來吸收信徒。這都
是中古時代的遺風,
所不同者,
中古時代僅僅教授神學,
現在是以
教授一般的知識為主。
正因為基督教的教育普及,
他們能夠
培養出很多
人才。雖然
基督教的神學,
經不起理性的考察,
但既接受了教會的培育,
豈能不感恩圖報!
尤其是
先入為主的心理,也能
使許多人進入教會之後,
便對它深
信不疑,
至少也不
忍反唇相譏,這是
他們傳
教方法的最大成功。
所以,
近代世界各國的大政治家、
大教育家、
大實業家之中,
不乏是基督教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