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 肇 淛
(重定 向 自 谢肇淛)
(1567 | ||
逝世 | ||
郑氏, | ||
| ||
《 |
生平
编辑
著作
编辑
墓 葬
编辑
杂谈
编辑軼事
编辑
家族
编辑
注釋
编辑
- ^ “淛”,“浙”
之 異體 。 - ^
清 ·張 廷玉等 ,《明 史 》(卷 286):“ 閩中詩文 ,自 林 鴻 、高 棅後,閱百 餘 年 ,善夫 繼 之 。迨萬曆 中年 ,曹學佺、徐 𤊹輩 繼起 ,謝 肇 淛、鄧原岳 和之 ,風雅 復 振 焉。……肇 淛,字 在 杭 。萬 曆 三 十 年 進士 。官 工 部 郎 中 ,視 河 張 秋 ,作 《北河 紀 略 》,具 載 河 流 原 委 及歷代 治 河 利 病 。終 廣西 右 布 政 使 ” - ^
魯迅 :《中國 小說 史 略 》第 十 四篇元明傳來之講史(上 ) - ^
清 ·王 士 禛,《池 北 偶談》(卷 21):“謝 在 杭 ,閩之長樂 人 。少 讀書 邑蕭氏 園 ,園 素 多 怪異 ,人 無 敢居者 ,謝 不 之 信 。一夕 坐 燈下 ,忽 一 女子 前 ,拜 且泣。謝 叱 之 ,女子 曰:「妾 負 冤久,求 公 申 之 ,非 魅 也。妾 湖 州 德 清人 ,幼 隨 父 客 此。同行 某 甲 者 ,中表 戚也,利 父 囊橐,遂 殺 父 ,恐 妾 鳴 於官司 ,並置 諸 死 ,今 數 載 矣。公 異 日 必官於湖,望 逮甲窮 治 抵罪,使 妾 家 知 妾 父子 死所 ,父子 目 瞑 矣!」謝 許 之 ,戒勿復 出 為 祟 ,自 是 竟無它。是 年 謝 中鄉 試 ,果 筮仕湖 州 推官。抵任後 ,即 檄 縣 捕 甲 至 ,一 訊立伏 ,遂 抵罪,郡 人 以為神 。姚禮部 (瑯)曾令長樂 ,為 予言 如此” - ^ 袁宏
道 在 《與謝 在 杭 書 》中 說 :“仁 兄 近況 何 似 ?《金瓶 梅 》料 已 成 誦,何 久 不 見 還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