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權利與權力關係。所有道路使用者均有不同程度使用道路的相對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不論是行人或各種車輛,任何用路者在道路上,都有注意路況並相互禮讓的責任與義務。路權是維持交通順暢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最高概念。所有的用路者在遵守交通規定的同時,都必須相互尊重彼此的路權以達到順暢交通與保障安全的目的。
中国的减速让行警示。
位于此
路的机动车
在交叉路口必须减速,让行
予主路的其他车辆
德国的交叉路口警示。
提示位于此
路的机动车
在前方交叉路口具有先行权,
不可让行
予辅路
的其他车辆
廣義的路權概念,指的是用路者包括行人或四輪汽車與兩輪汽車(摩托車)優先使用道路相關設施的權力。這種權力也就是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力。
狹義的路權即「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也稱先行權,指的是現行法令規章對用路者使用道路相關設施時,明確規定誰先誰後的順序與權利。
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路權可分為3種:
通常根据交通标识来判断。优先标志在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示,但维也纳路标和信号公约签约国(绝大多数欧陆国家)的路标基本相似。
在没有标识的情况下,左驾右行国家遵守右车先行的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