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咸十八歲時,憑藉父親陳萬年的官資被選任為郎官,其才能優異,性情剛直不屈,多次上書議論政事,指責諷刺皇帝的近臣,上書幾十次,遷升為左曹。陳萬年某次生病,把陳咸叫到床前教誨訓誡,話一直說到半夜,陳咸靠著屏風睡著了,陳萬年大怒,要用拐杖打他,說:「你老子教導你,你反而睡著了,不聽爹的話,為什麼?」陳咸叩頭認錯說:「我完全懂得您說的話,總的要旨是教我諂媚。」陳萬年就不再言語了[1]。
陳萬年死後,汉元帝提拔陳咸為御史中丞,總管各州刺史政績的等第,對內執法於殿中,自公卿以下的官吏對他既恭敬又害怕,這時中书令石顯執政專權,陳咸多次揭石顯的短,石顯等人恨他,當時槐里县的縣令朱雲施政殘酷,有關部門舉奏他,漢元帝沒有把這些奏章批下來。陳咸一向與朱雲交好,朱雲向他打探情況,陳咸便教朱雲上書替自己申辯,這時石顯暗中探查知道了此事,稟奏陳咸洩漏了宮中的機密,陳咸因此被下獄鞭打審訊,後來得以免去死刑,被判處髡刑和城旦刑,此後直到漢元帝駕崩前,陳咸始終遭到廢置[1][2]。
汉成帝剛即位,大將軍王凤因為陳咸從前指斥石顯,有忠正剛直的節操,奏請漢成帝補任陳咸為长史,其後陳咸擢升冀州刺史,奉行使命符合漢成帝的心意,徵召他為諫大夫,又出任楚國內史,以及北海郡、東郡太守,後來陳咸因為是京兆尹王章所舉薦,在王章被殺後,陳咸也受牽連而免官,之後在家中再次受徵召擔任南陽郡太守[1]。
陳咸任職之處皆以殺戮樹立權威,強橫狡詐不守法紀的官吏和豪強大族犯法,就判罪送到郡府,按法律處置,在司空的監督下做苦工,在地上挖成大搗臼,用木杵舂米,舂米達不到規定的標準,或者私自解脫刑具,又或穿著的衣服不符規定,往往加罪鞭笞,監督罪犯做繁重的苦役,有的犯人受不了痛苦,自絞而死的,一年就有幾百上千人,時間久了,屍體腐爛生蛆,家屬也不能安葬,陳咸治理地方效法嚴延年,但清廉程度卻比不上,他在所任之處徵調屬縣出產的土特產供自己享用,生活奢侈,錦衣玉食,然而陳咸卻嚴格約束掾吏,令郡中長吏都閉門自我收斂,不得超越法律行事,他公開下敕書告誡屬吏們說:「如果每個人都想追求享受,讓自己快樂,這等於一個郡有一百名太守,怎麼能這樣呢!」下屬官吏懼怕陳咸,豪強攝服,令行禁止,然而他也因此被廢黜[1]。
陳咸身為三公之子,年輕時就顯名於朝廷,薛宣、朱博、翟方進、孔光等人做官遠在陳咸之後,都因廉潔節儉而早早當上公卿,而陳咸則始終滯留於郡守之位,當時車騎將軍王音輔政,寵信重用陈汤,陳咸多次送財物賄賂陳湯,寫給他書信說:「如果借助您的力量,能進入京城做官,即使死了也不遺憾。」陳咸因此得以在永始元年被徵召入京擔任少府,少府的寶物極多,陳咸對屬官管理的物品全部進行核查,一發現他們作奸受贓,就沒收他們搜刮聚斂的財物,下屬官員及宮中的黃門、鉤盾、掖庭官吏,紛紛被檢舉揭發奏報判刑,他們畏懼陳咸,以至於灰心喪氣[1][2]。
陳咸擔任少府三年,期間與翟方進有過節,等翟方進成為丞相後,便奏劾他說:「陳咸從前擔任郡守,所到之處為政殘酷,施加毒螫給官吏百姓,監守自盜,又接受其他財物監守人的賄賂,並公然諂媚邪臣陳湯求他舉薦自己,他貪求財物沒有羞恥,不應留在少府之位上。」陳咸因此獲罪免官,不久,紅陽侯王立舉薦陳咸為方正,任光祿大夫,加官給事中,翟方進又再次上奏免了他的官職,幾年以後,王立有罪返回自己的封國,翟方進便奏請將陳咸遣送回自己的家鄉,陳咸因此憂慮而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