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 讨论:有償 編輯 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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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維基需不需要 有 不同 於META的 有償 編輯 方針
使用 條 款與有償 編輯
任 何 中 文 維基使用 者 在 提 交編輯 時 ,已 表示 同意 維基媒體 的 使用 條 款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中 文 )是 上述 已 生 效 的 使用 條 款
綜上,
用 自己 伪造的 一个方针来说明自己伪造的另一个方针是“方 针”,这种事 也是博士 应该做的?——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08:37 (UTC)參看 「User talk:霧島 聖 」的 「閣 下 涉 及編輯 戰 ,不可 以封禁 當事 人 」討論 。--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2:40 (UTC)- 输打赢要,
不 值一哂。——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2:46 (UTC)- 請蘇
州 宇文 宙 武 可否 說明 一 下 ,Hanteng在 該等頁 面 的 編輯 有 沒 有 誤 導 讀者 以為「某 些『meta沒 有 的 規則 』在中 文 維基百科 有 約束 力 」,或 誤 導 讀者 以為「某 些『meta已 有 的 規則 』在中 文 維基百科 沒 有 約束 力 」?如有,是 哪些?--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00 (UTC)- 请勿
曲解 我 的 意思 。Hanteng自 创Template:TOU方 针模板 ,然 后 挂在WP:有償 編輯 等 上面 来 说明这是中 文 维基百科 的 “方 针”,且自带中文 维基百科方针分类,还多次 以自创的TOU模 板 作 为他自 创“方 针”的 理 据 。这种明 显误导读者 ,且将社 群 没 有 讨论通 过的论述作 为中文 维基百科 方 针,不 是 “伪造”是 什么?“有 约束力 ”不等 于是方 针,请勿偷换概念 ,玩文字 游 戏。——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01 (UTC)
- 请勿
- 請蘇
- 输打赢要,
建 议参考 下 列 内容 :
但 是 請記住 ,若 要 正規 化 一項方针或指引,就必須 在 維基百科本身得到大家同意。如果一项方针提案可能引起争议,就必須在正式 采 用 之 前 進行 讨论。总体
来 讲,有 三 种方式 去 制 订某项方针或指 引:
已 知 存 有 争 议的情 况下强行 推进Wikipedia:有償 編輯 为方针是违背共 识的。官 方 颁布并生效 也算“方 针”,但 不 一定算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更 不 是 “共 识”。使用 条 款层面 已 生 效 ,但 社 区 尚 未 施行 。--YFdyh000(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25 (UTC)- @YFdyh000:谢谢,
我 也是这样理解 的 。——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30 (UTC) - 這話
對 了 一半 。參看 meta原文 可知 ,基金 會 是 要求 有償 編者 需要 自我 披露 ,內容大抵 和漢 騰 君 翻譯 相近 ;但 是 重點 來 了 ,基金 會 允許 各地 社 群 自 行 決定 有償 編者 是 否 需要 披露 ,惟 不能 以本地方 針 對抗 基金 會 政策 。白話 講 ,中 文 維基有權 訂 定 與 基金 會 相反 的 有償 編輯 方針 ,但 僅限在中 文 維基有效 ,拿到文言 維基或 吳 語 等 沒 通過 有償 編輯 的 維基就不通 了 ,仍然是 照 基金 會 政策 。換 句 話 說 ,基金 會 允許 我 們關起 門 在中 文 維基定 ,出 了 門 就照基金 會 政策 走 。所以 漢 騰 君 這叫多 次 一 舉,你不翻譯 ,將來 如果發生 有償 編輯 爭議 時 ,就以基金 會 政策 為 準 ;但 現在 翻譯 的 內容又 和 基金 會 政策 一 樣 ,只 差 轉成 中 文 版 而已。--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4:43 (UTC)- (!)
意見 --@YFdyh000:,可 參 見 Wikipedia_talk:有償 編輯 Gqqnb的 留 言 。 - “【
添加 默 认的有償 編輯 条 款】根 据 本地 项目可 以采用 另一版对有偿编辑的公开方针吗?,元 维基上 的 有償 編輯 条 款自动应用 于本地 维基,除 非 本地 维基有 方 针对该默认条款有所 调整。应添加 以下 内容 :元 维基上 的 有償 編輯 条 款自动应用 于包括 中 文 维基在 内的 所有 维基百科 ,无需通 过一个专门的本地方针。但 如果本地 社 区 认为默认条款在本地 适用性 不 佳 ,则可通 过一个方针添加或删除条款,详见使用 条 款/有 关未公 开有偿编辑的常 见问题。--Gqqnb(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00:14 (UTC)
” - (~)
補充 -可 參 閱〈有償 編輯 非 偽造 方針 〉-Hanteng申 訴說明 。Wetrace歡迎 參與 人權 專 題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8:55 (UTC)
- (!)
- @YFdyh000:谢谢,
- (!)
意見 -此外,在 下 對 此事件 的 粗 淺 理解 是 ,縣 市 政府 自治 條例 若 要 替 代 中央 法律 ,以做其他特殊 安 排 ,需要 「先 共 識立法 」;否 則 在 這之前 ,當然 直接 適用 中央 法律 ,在 這之後 中央 法律 也有 效 。- 此外「
共 識立法 以替代 中央 法律 的 縣 市 條例 」,仍需要 接受 合憲 性 、合法 性 的 檢 驗 (例 如有償 編輯 的 TOU位階 ),若 抵觸 核心 原則 (例 如排除 適用 TOU的 原則 性 問題 、導 致違背 維基基金 會 精神 ),可能 會 無效 。 有 些用戶 可能 未 區分 「方針 」、「法律 方針 (Legal Policy)」兩 件 事 ,因 為 在 平時 編輯 中 ,我 們對「法律 方針 (Legal Policy)」比較 陌生。「方針 」解釋 上 ,不 必然 、必須 是 「本地 方針 」;因 此也許 有人 對 Hanteng作法 不 贊同 或 有 誤解 ,但 Hanteng應 非 「偽造 方針 」。Wetrace歡迎 參與 人權 專 題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9:04 (UTC)
- 夠了,
當事 人 已 解 封 ,問題 處理 掉就行 了 ,不要 再 追究 了 吧。--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20:12 (UTC)
- (!)
我 查閱元 維基的 英文 版 ,披露 是 整 個 維基媒體 使用 條 款(terms of use)的 一 部分 ,所以 對 中 文 WP是 自動 生 效 ,即 是 說 除 非 中 文 WP社 群 已 經 有 共 識要修正 加減 「披露 原則 」前 都 默認 本條 款是有效 ,這是基金 會 訂 立 的 「條 款」,不 是 「方針 」。--同舟 (論 ·歷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0:14 (UTC)見 下 節 的 整體 回 應 ,若 您仍堅持 軟重定 向 是 比較 好 的 作法 ,您是否 可 以提供 整體 適用 的 編輯 方案 ,把 所有 現有 使用 legal_policy模 版 的 頁 面 全部 用 軟重定 向 導 向 分別 的 (已 有 中 文 翻譯 )的 不同 頁 面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4:10 (UTC)
方針 、政策 、條 款及法律 方針
- tldr
- 「
條 款」Terms of use與 「方針 」Policies的 關係 :維基基金 會 有 將 Terms of use列 入 Policies,見 維基基金 會 Policies,所以 使用 条 款已生 效 ,亦 是 各地 社 群 的 方針 :@Sameboat、YFdyh000: - 此為
方針 討論 頁 ,按以上 仍存在 的 誤解 和 認知 ,有 必要 繼續 追究 按Terms of use的 法律 方針 制定 出 基本 的 法律 方針 說明 頁 ,以「重定 向 」至 元 維基的 作法 來 說明 法律 方針 非 中 文 維基慣例 ,本人 亦 尚 未 在 其他版本 維基找到。先 前 中 文 維基慣例 可 見 {{Legal_policy}}的 使用 ,如WP:版 权信息 [6]、WP:非 自由 内容 使用 准 则[7]、WP:侵犯 著作 权 [8]、WP:非 歧视方 针:@秋 意 假 髮 濃 、YFdyh000:
綜上,Wikipedia:
- Wikipedia:
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 維基
基金 會 Policies的 相關 中 文 介 紹頁的 完 善
除 非 是 中 文 WP社 群 已 經 確定 要 修訂 披露 條 款/方針 ,,否 則 軟重定 向 至 使用 條 款的中 文 版本 已 經 足 夠剛 發現 基金 會 的 使用 條 款居然 還 沒 有 任 何 中 文 版 ... --同舟 (論 ·歷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2:18 (UTC)- @Sameboat:
恕 有 不同 意見 ,本人 認 為 就各別 的 事項 各 別 軟重定 向 至 使用 條 款的中 文 版本 是 不 夠的。本人 或 可 接受 使用 條 款 軟重定 向 ,但 Wikipedia: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應 比 照 WP:版 权信息 、WP:侵犯 著作 权 、WP:非 歧视方 针之 慣例 建立 {{Legal_policy}}以提供 正確 無 誤 的 本地 頁 面 資 訊。這裡最近 發生 的 事 ,包括 數 位 資 深 編輯 及管理 員 表 達 出 的 錯誤 解釋 ,更 證明 有 提供 正確 無 誤 的 本地 頁 面 資 訊的 必要 。所以 ,按慣例 ,按需要 ,都 有 必要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3:16 (UTC)
- @Sameboat:
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之 翻譯 命名 商 討
WP:
覺 得 「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可 以。--❦‽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4:07 (UTC)
待 行動 之 事項
完備 元 維基的中 文 翻譯 (開放 公 眾編輯 ):原文 meta:Terms_of_use,中 文 meta:Terms_of_use/zh,目前 翻譯 進度 據 報 [10]為 75%,需要 翻譯 及校對 。感謝 @Justincheng12345 :、@香港 分子 :兩 位 四年前便已完成大量的工作,現在 繁 體 中 文 版本 已 經 全部 翻譯 完成 。歡迎 協 助 校 對 與 轉 錄 至 簡體中 文和 中 文 版本 :請參考 此連結 ,歡迎 共同 協 助 校 對 、以及搬移至 其他語 言 版本 ,謝 謝 。--上官 (留 言 ) 2016年 7月 3日 (日) 13:18 (UTC)
請求 維基基金 會 將 Terms_of_Use中 文 翻譯 納入 其基金 會 網 站(不 開放 公 眾編輯 ) [11]請求 維基基金 會 將 Policies中 文 翻譯 納入 其基金 會 網 站(不 開放 公 眾編輯 ) [12]完備 中 文 維基相關 的 法律 方針 頁 面 ,比 照 WP:版 权信息 、WP:非 自由 内容 使用 准 则、WP:侵犯 著作 权 、WP:非 歧视方 针等 等 。補充 維基百科 :方針 與 指 引以反映 維基基金 會 方針 [13]的 最新 內容
--❦‽
本 章節 文 長 ,可 以跳過 不 看
2014
@
(=)
- (!)
意見 :原 来 这里也有 啊,我 就把在 管理 员讨论页的 留 言 再 发一 遍 。不知 道 一 个跟某 人 没 有半 毛 钱关系 的 封 禁 案 为何能 吊 起 某 人 这么大 的 火 ,连“如果我 说错了 ,欢迎阁下立 即 封 禁 我 ”这样没 有水 准 的 话都说出来 了 ,还质问管理 员“你做什么管理 员”,还用了 惊叹号 (!)。管理 员可能因 为你说错话就封 禁 你么?除 非 你在搞破坏啊。不 满管理 员可以走规定程 序 ,不 过某人 对滥用 傀儡 的 广雅范倒是 百 般袒护啊。另外致廖博士 ,你在有 争 议的时候能 这么心 平 气和地 讨论就好了 ,我 也不是 不 讲道理 的 人 ,当然 这是不 是 误会就另当 别论了 。还有,“伪造方 针”的 意思 是 伪造中 文 维基百科 的 方 针,我 可 没 有 说过廖博士 伪造其他维基百科 的 方 针。既 然 廖博士 创建方 针页是 错的,那 么他就是在 伪造(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这点有 什么不 清楚 的 ?玩文字 游 戏也不 是 这么玩的。——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5:54 (UTC)- 你就
別 在 那 誤 人 子弟 了 ,你說他 偽造 方針 ,結果 是 他 把 基金 會 方針 翻譯 到 中 文 維基,這會等 於偽造 方針 ?我 樓 上 說 這麼清楚 了 ,即 使 本地 維基無 此方 針 ,你還是 得 遵守 ,否 則 就不要 在 維基編輯 。換言 之 ,基金 會 的 方針 位階 高 於本地 ,無論 如何 都 不可能 以偽造 方針 封 禁 他 。其實,即 便 他 不 經過 本地 社 群 討論 直接 放 方針 ,你要封 禁 他 也很難 成立 ,因 為 他 目前 翻譯 的 版本 就是基金 會 官 方 版 ,道理 等 同 把 wp:基金 會 行動 翻譯 成 中 文一 樣 ,並 不 需經過 本地 社 群 同意 的 。所以 漢 騰 君 錯,是 因 為 問 本地 社 群 要 不要 修 改 此方 針 ,他 這一 問 之 後 ,順序 就出錯了,我 才 說 都 不要 再 追究 誤 封 ,事情 解決 就好,我 已 經 解釋 這麼清楚 ,你還要 一直說漢騰君偽造方針,那 你慢慢說去 ,不 然 可 以寫信 去 meta,問 漢 騰 君 是 否 屬 於偽造 方針 。--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6:41 (UTC)放置 即 可 ,不用 理會 。--同舟 (論 ·歷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6:59 (UTC)我 的 理解 是 和 User:YFdyh000君 一 样的,不用 问meta,如果说我误人子弟 ,那 YF君 也是误人子弟 ,你问问他同意 不 同意 你的说法。还有,Hanteng被 封 禁 的 还有一个原因是扰乱,不 单单是 伪造(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那么简单。观察他 的 所作 所 为(包括 为阐述 自己 观点打 编辑战而不 沟通,现在的 沟通已 是 事 后 ),扰乱是 很明显的。麻 烦你一 个外人 ,想 为他开脱也找一 个好一 点 的 理由 。——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7:04 (UTC)- @
蘇州 宇文 宙 武 :您一定要挖洞給自己和你的戰友跳嗎?旁 人 可 以看看 下面 的 編輯 證據 來 看 誰 是 「很明显的扰乱」 :Wikipedia:有償 編輯 已 存在 近 一 年 多 ,並 歷 經 資 深 用 戶 /管理 員 Wcam及Htchien貢獻 編輯 ,只 有 在 最近 jsjsjs1111把 原 來 的 TOU模 板 改 成 Policy-en才 開始 有 爭議 。從 2014年 9月 28日 (日) 10:30編 至 2014年 9月 29日 (一 ) 06:53的 版本 :本人 編輯 - 2016
年 3月 2日 (三 ) 19:17 User:Wcam貢獻 編輯 [14] - 2016
年 3月 10日 (四 ) 09:08 User:Htchien增加 鏈結[15] - 2016
年 6月 6日 (一 ) 17:04 User:Jsjsjs1111[16]改 成 Policy-en「本 頁 在 英語 維基百科的對應頁是一項方針,但 中 文 維基百科尚未達成共識。因 此內容 僅供參考 。」
核心 事實 問題 是 此方 針 已 適用 於中文 維基百科 ,其內容 不 只 是 參考 性 。所以 本人 才 需要 回 退 jsjsjs1111和 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錯誤 誤 導 。注意 User:Wcam及User:Htchien都 有 貢獻 編輯 ,但 未 對 此頁表 達 其他的 意見 。 而本人 最早 於2014年 編輯 時 ,jsjsjs1111完全 知道 ,還 宣告 其編輯 絕對 沒 有 和 中國共產黨 有 任 何 有償 編輯 的 事 。換 句 話 說 ,資 深 管理 員 有 貢獻 編輯 未 對 表 達 其他的 意見 ,jsjsjs1111知道 這個頁 面 存在 近 一 年 多 ,只 選擇 現在 才 改 成 Policy-en?事實 是 ,在 近 兩個 月 中 jsjsjs1111以其用 戶 頁 人身 攻擊 本人 且鼓勵他人 攻擊 本人 ,不 但 本人 提 報 WP:VIP未見 有 管理 員 處置 。各位 可 以自行 判斷 jsjsjs1111於該頁 的 編輯 意圖 。以上 回答 「是 誰 很明显的扰乱」的 問題 ,供 大家 參考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8:25 (UTC)
- @
- 你就
回 蘇州 君 ,你和漢 騰 君 的 恩 怨別扯我這邊,我 沒 說 漢 騰 對 ,而是管理 員 以「偽造 方針 」為 理由 封 禁 他 明 顯 錯誤 ,你現在 轉 到 他 和 你們打 編輯 戰 ,又 與 封 禁 理由 「偽造 方針 」有 何 關聯 ?一 碼歸一 碼。自己 說話 自己 肩 膀扛起 來 負 責 ,不要 總 是 拉 別人 下水 ,YF君 是 否 幫閣下 背 書 ,與 閣下 的 說話 無 直接 關係 。閣下 還 是 先 解釋 ,為 何 翻譯 基金 會 方針 到 中 文 維基會 等 於「偽造 方針 」這回事 吧。--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00 (UTC)- “伪造
方 针”的 问题,YF在 下面 已 经解释得很清楚 了 ,Hanteng既 然 做错了 ,那 就是我 所 说的“伪造方 针”,至 于你认为不 是 ,那 只 是 用 词不一 样而已 ,意思 懂了就好。至 于该不 该封禁 ,那 是 由 管理 员定夺的。我 也没说过“翻 译基金 会 方 针到中 文 维基等 于伪造 方 针”,况且Hanteng做的也不是 翻 译基金 会 方 针到中 文 维基,而是强 加 没 有 通 过的条 款为有 共 识的方 针,这就是 我 所 说的“伪造方 针”。可能 是 误会,可能 也不是 ,无所谓,说过了 过,我 也不想 纠缠。下 一 步 ,就应该是Hanteng所 提出 来 的 要 不要 在中 文 维基制定 相 应方针,反 正 我 是 反 对不经过社 群 照 搬的。就这样吧。——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34 (UTC)回 蘇州 君 ,他 翻譯 的 是 基金 會 使用 條 款中的 「有償 編輯 」部分 ,即 使 在 本地 社 群 無 共 識,你我都 須遵守 ,即 使 你反對 也一 樣 ,除 非 你不要 編輯 維基。如果他 今 天 直接 創建 一個與基金會原文意思相反的方針頁,那 麼管理 員 封 禁 他 就對了 ,但 事實 並 不 是 。--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44 (UTC)然 而根据 User:Gqqnb君 在 Wikipedia_talk:有償 編輯 的 留 言 并不是 这样。我 们现在 必须遵守 ,不 代表 将来 也要遵守 ,只 要 我 们通过一个不一 样的版本 。另外,既 然 是 基金 会 的 条 款,为什么只翻 译一部分 ?现在这样搞,即 使 别人不 想 误解也很难吧,他 在 产生争 议的时候又 没 说明。——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52 (UTC)- @
秋 意 假 髮 濃 :现在我 也很疑惑 ,所以 在 下面 ping了 正 在 活 跃的管理 员问问他的 看 法 。——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0:02 (UTC)總 之 ,這事漢 騰 君 的 錯在於編輯 戰 開始 發生 時 沒 說 清楚 ,因 為 他 明知 基金 會 條 款高於本地方 針 ;而你們沒先 查證就攻他 「偽造 方針 」也不對 ,但 如今錯誤 封 禁 的 事 說 清楚 了 ,本 串 討論 我 也回應 到 此為止 吧。而他翻譯 的 疏漏部分 ,由 他 自己 解釋 ,我 不 幫他背 書 。--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0:06 (UTC)
- “伪造
- @
秋 意 假 髮 濃 :您說「因 為 基金 會 說 了 ,允許 各社 群 修 改 ,所以 他 (hanteng)直接 創建 方針 頁 的 行為 是 錯的」是 不精 確 的 。精確 的 說法 是 ,現 行方 基金 會 有償 編輯 (法律 )方針 適用 於各維基,但 允許 各社 群 經 共 識提出 替 代 方案 。至 於個人 直接 創建 (法律 )方針 頁 是 否 是 錯的,可 以討論 「誰 才能 直接 創建 」法律 方針 的 本地 說明 ,就我目前 看 到 的 在 各 語種 包括 中 文 維基的 實踐 ,我 應 該可以創建 (法律 )方針 頁 (就像另一用 戶 創建 Wikipedia:非 歧视方 针),若 有 禁止 條 款請指出 。本人 同意 您先不 追究 此次管理 員 的 事 。 - @YFdyh000:請您
詳 讀#方針 、政策 、條 款及法律 方針 及#待 行動 之 事項 ,亦 可 參照 秋 意 假 髮 濃 較不同 的 看 法 ,再 發表 您的看 法 ,是 不 是 有 要 更新 的 地方 ,至 於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意見 ,建議 您小心 閱讀並 查證後 再 做出判斷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7:56 (UTC)我 說 直接 創建 方針 頁 的 行為 是 錯的,請看我 回 蘇州 君 的 部 份,上下 文 一起看就理解了。簡而言 之 ,你當時 在 第 一 時 間 解釋 清楚 ,能 有 今 天 這些事 嗎?雖然根據 Wikipedia:修 改 和 创建方 针中 提 到 ,有 三種方式可將方針官方化,其中一 種 就是「方 针由Jimbo或 者 维基媒体 理事 会 官 方 宣布 。」,但 目前 問題 是 ,此有償 編輯 條 款又有 允許 各地 社 群 提出 不同 版本 的 但書 ,所以 你不應 該直接 上 方針 ,而是先 掛 在 草稿 頁 才 對 。但 我 強調 ,即 使 你直接 硬 創建 方針 頁 ,也不至 於到封 禁 的 地步 ,不 然 以後 誰 敢翻譯 基金 會 方針 了 ?這個錯不是 不能 創建 ,而是創建 順序 上 有 爭議 。--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8:59 (UTC)- @
秋 意 假 髮 濃 :關 於你說 「簡而言 之 ,你當時 在 第 一 時 間 解釋 清楚 ,能 有 今 天 這些事 嗎?」,想 請問您我這裡的 公開 說明 算 不 算 是 第 一 時 間 解釋 清楚 呢?[19]--❦‽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6 (UTC) 收 到 ,可否 在 Wikipedia: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示 範 一 下 ,我 的 認知 是 因 為 已 生 效 ,所以 掛 legal policy 如Wikipedia:非 歧视方 针無 妨 ,那 麼現在 我 掛 了 再 掛 underconstruction,並 鼓 勵大家 增 修 ,這樣可 以了嗎?還 是 你要不要 接 手 示 範 一 下 ,希望 同時 能 傳達 此方 針 已 於中文 維基生 效 的 事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3 (UTC)我 的 意思 是 說 ,當 閣下 的 編輯 在 第 一時間被回退時,應 該先與 回 退 者 說明 原由 ,我 上面 說 了 ,不 知者 不 罪 ,他 們不知道 ,而你知道 ,那 你知道 的 人 ,本來 就該給 出 理 據 說 請楚,因 為 是 你編輯 的 。(不要 把 回 退 者 都 當 敵 人 ,那 你每天上 維基百科就會擔心被迫害。不 是 對 你說的 ,忽 然 想到 )如果是 我 翻譯 ,我 會 先 創 個 Draft頁 ,然 後 把 同樣 內容發 到 客 棧方針 頁 給 社 群 看 ,並 附 上 詳細 說明 ,這樣理 據 就站在 我 這,雖然我 明知 這已經 是 基金 會 方針 ,形式 上 走 一下尊重社群也不難辦到吧,不 然 你自己 看 ,連 老 維基人 都會 誤解 。WP:AGF,我 們不能 假定 你知道 的 別人 也知道 ,所以 漢 騰 君 ,這次你不能 說 完全 沒 錯,只 是 對 方 錯的比 你厲害 而已。--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47 (UTC)- Draft
的 建議 我 收 到 ,以後 我 會 採納 ,問題 是 這次的 頁 面 存在 已 久 ,不 是 這個月 的 事 。此次事 的 重點 是 jsjsjs1111等 人 改 成 policy-en從 而誤導 此方 針 尚 未 適用 中 文 維基,僅具參考 性 ,您可以承認 這一點我的堅持有反破壞的道理嗎?當時 最多 他 們可以移除 TOU模 板 ,但 加 上 policy-en是 完全 錯誤 的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7:25 (UTC)
- Draft
- @
- @Hanteng:个人观点:赞成
采 用 Wikipedia: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及{{legal policy}}模 板 。现Wikipedia:有償 編輯 应重定 向 至 “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TOU}}缺乏 共 识和使用 应提删。封 禁 理由 失当 ,但 “編輯 證據 ”所 指 存在 时间和 两笔非 讨论编辑不能 充分 代表 共 识(WP:LONGTIME;编辑者 很可能 未 了解 或 追究 此“方 针”的 形成 背景 ,从而未 质疑它的合 规性),编辑战不妥。“此方 針 已 適用 於中文 維基百科 ”是正 确的,但 将 它标为“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存在 争 议,所以 才 有 和 要用 {{legal policy}}模 板 而非自 创{{TOU}}。--YFdyh000(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9 (UTC)好 的 ,我 本意 也沒有 要用 {{TOU}}於WP: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而是要用 於WP:使用 條 款,這我都 不 堅持 ,可 以正確 說明 而非是 使用 Policy-en誤 導 就好。希望 您瞭解 我 當 下 認定 Policy-en為 錯誤 的 意思 。我 也同意 你建議 的 「现Wikipedia:有償 編輯 应重定 向 至 “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26 (UTC)
- @
秋 意 假 髮 濃 :非 创建顺序和 讨论问题,官 方 发布即 生 效 ,替 代 方 针未讨论或 创建时均采 用 官 方方 针。使用 {{legal policy}}就没问题了 ;使用 {{TOU}}像 是 已 有 讨论共 识,虽然模 板 并无此描述 ,但 “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可能 理解 为在中 文 维基百科得到共识。hanteng可能 未 意 识到这点。--YFdyh000(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9 (UTC)- 您的
意見 我 理解 了 ,謝 謝 。--秋 意 假 髮 濃 (我 已 關 閉了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49 (UTC) - @YFdyh000:“
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亦 可 解釋 為 「在中 文 維基百科 生 效 的 方針 」,如同上述 ,中 文 維基百科的方針來源未必只有經共識討論出的單一來源,這也是 我 在 {{TOU}}裡 面 及使用 {{legal policy}}時 ,都 有 交待方針 產 生來 源 ,應 該已去 了 岐義。--❦‽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29 (UTC)
- 您的
首 先 ,感謝 @蘇州 宇文 宙 武 :在 下面 段落 的 邀請參與 討論 。剛 剛 大 致看了 一 下 雙方 的 理 據 ,我 認 為 先 不 論 基金 會 方針 是 否 可 在 無 社 群 共 識之前提 之 下 就逕予 施行 並 視 之 為 方針 ,都 不 應 該在未 經 溝 通 的 情況 之 下 直接 創建 頁 面 說 他 就是方針 ,尤 其是如果那 有 引發許多 其他用 戶 質疑 的 可能 的 時候 ,畢竟 即 使 程 序 上 沒 錯,這樣做也會 讓 其他用 戶 不滿 進 而造成 社 群 無 謂 的 紛爭 。所以 我 認 為 這次Hanteng君 的 操作 確 有 失當 之 處 ,尤 其是在 他人 與 自己 認知 不同 而回退 時 逕行回 退 而不先 與 其充分 溝 通 。至 於現在 我 們應該怎麼做的 話 ,按上面 假 髮 君 所說 的 「基金 會 允許 我 們關起 門 在中 文 維基定 ,出 了 門 就照基金 會 政策 走 」,那 我 認 為 我 們可趁機討論 是 否應 接受 基金 會所 訂 定 的 方針 ,亦 或 是 自 行 訂 定 另一套新的 方針 。這麼做既可 顧及到基金 會 的 立場 ,也顧及了社 群 成員 的 意 願 ,不知 大家 認 為 如何 ?如果我 有 理解 錯誤 的 部分 ,也歡迎 各位 指教 ,畢竟 上面 的 討論 串 實在 太 長 了 ,都 快 眼 花 了 囧rz...-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0:55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實質 :你犯了 一 個 事實 錯誤 「我 認 為 我 們可趁機討論 是 否應 接受 基金 會所 訂 定 的 方針 」,我 們現時 沒 有 接 不 接受 基金 會所 訂 方針 的 問題 ,只 有 有 沒 有 替 代 方案 的 問題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24 (UTC)程 序 :所以 你認為 Wikipedia:非 歧视方 针也需要 先 溝 通 再 創建 頁 面 ?充分 溝 通 的 問題 我 已 在 第 一 時 間 解釋 清楚 [20],並 在 編輯 摘要 做出指 引,溝 通 需要 雙方 ,若 您要怪我 沒 有 充分 溝 通 ,請指出 當時 他 們溝通 的 內容和 時間 碼。謝 謝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24 (UTC)
- @Hanteng:
我 的 意思 基本 上 就是您所說 的 「有 沒 有 替 代 方案 」,亦 即 若 社 群 不 願 接受 則 可 趁機提出 本地 方針 作 為替 代 方案 ,然 若 社 群 認 為 基金 會所 訂 定 的 方針 適當 ,則 亦 可 將 其通過 確認 為本 地方 針 。沒 錯,溝 通 需要 雙方 。但 是也 得 等 他 們有充分 時間 回 應 ,而非在 回 應 之 前 就直接 將 其回退 ,讓 他 們能充分 理解 您的認知 ,以盡量 避免衝突 之 產 生 。
-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問題 是 在 這點上 ,基金 會所 訂 定 的 法律 方針 「不 需要 」本地 社 群 才 有效 力 ,所謂 「通過 確認 」說法 會 給 他人 錯誤 印象 以為沒 有 通過 所以 不 是 方針 。問題 jsjsjs1111有 一年多的時間去提問和回應,但 這個月 他 在 其用戶 頁 攻擊 本人 ,沒 有 管理 員 處理 ,再 加 上 他 在 此新留 的 言論 ,恕 難 AGF。
- --❦‽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50 (UTC)- @Hanteng:
- 嗯嗯,
可能 會 有 這個疑 慮 。不 過 這並非我 的 重點 ,只 希望 大家 可 以看看 是 否 有 需要 另訂本地 方針 抑 或 是 遵照基金 會 訂 的 那 套,如此問題 便 自然 解決 。 - 這
部分 的 話 ,我 能 理解 您無法 AGF的 心情 ,不 過 互相回 退 畢竟 沒 法 解決 任 何 問題 。
- 嗯嗯,
以上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59 (UTC)同意 和平 君 的 論點 。但 是 ,對 於第一 點 ,在社 群 討論 是 否 照 搬基金 會 使用 條 款的有償 編輯 政策 的 期間 ,應 該如何 處理 呢?我 認 為 在 這段時間 沿用使用 條 款的規定 沒 問題 。然 而這項 政策 沒 有 得 到 我 們的確認 ,是 否 能 夠稱為本 地方 針 是 有 疑問 (我 個人 認 為 不 應 該),但 是 我 認 為 這在中 文 版 是 有效 的 。另外就算對 方 是 黑 幫式抹黑打 壓 ,為 甚麼 不能 AGF?我 明白 被 人 攻擊 後 很難保持 友 善和 冷靜 ,但 是 以暴易 暴並不 是 解決 辦法,甚至可能 令 閣下 遭到編輯 禁制 手段 的 制 肘 。以上 。--春卷 柯南-發 前人 所 未知 (論 功 行 賞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2:28 (UTC)同意 春卷 君 的 論點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2:34 (UTC)同意 User: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和 User:春卷 柯南两位管理 员的意 见。另外Hanteng所 说的“法律 方 针”是 什么?之 前 闻所未 闻。据 我 所 知 ,维基的 任 何 机 构都没 有 制定 法律 的 权力。还请两位管理 员明示 。——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3:08 (UTC)- meta:Legal#policies--Antigng(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3:11 (UTC)不知 所 云 。先 好 好 看 看 法律 的 定 义吧。——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2:42 (UTC)- legal policy = policies with legal implications --Antigng(
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2:46 (UTC)
- legal policy = policies with legal implications --Antigng(
- meta:Legal#policies--Antigng(
- @Hanteng:
- @
- @Hanteng:
我 認 為 我 們也需要 討論 「是 否 有 需要 另訂本地 有償 編輯 相關 替 代 方針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16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見 此討論 串 最早 發起 的 時間 (2016年 6月 27日 (一 ) 07:32 (UTC))、標題 、和 內文,我 很早就有說 社 群 可 以討論 要 不要 替 代 方針 ,在 替 代 方針 經 共 識討論 出 結果 前 ,元 維基之 方針 有效 ,所以 我 要 寫 出來 介 紹給大家 以修正 社 群 成員 對 此方 針 的 誤解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35 (UTC)- @Hanteng:
是 的 ,我 知道 ,所以 我 想 說 是 時候 開 討論 了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39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當然 可 以,另見#Wikimedia Legal,不 過 我 還 是 要 說 ,替 代 方案 討論 前 ,需要 先 有 現行 方案 的 介 紹,這樣才 有 討論 的 基礎 不 是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7:12 (UTC)- @Hanteng:
是 的 ,但 可能 要 標 明 重點 ,盡 量 不要 寫 太 長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7:32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先 有 現行 方案 的 介 紹見WP: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應 該不長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8:09 (UTC)
- @
- @Hanteng:
- @
- @Hanteng:
- @
AGF以暴制 暴
這星
就拿
就本
- 你們
遇 到 正 在 發生 的 暴淩時 ,做了什麼 是 按「實質 特定 證據 」而不是 只 按人事 做「偽 平衡 」作為 ? - 你們
遇 到 一 個 方針 編輯 爭議 時 ,做了什麼 是 按「實質 特定 證據 」而不是 只 按人事 做「偽 平衡 」作為 ? 在 這案例 ,你們願 不 願意 主導 接 手 編輯 WP: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示 範 一個您們欲指點我如何做的作法?
AGF也要
- 「如果
管理 員 能 夠更加 認 真 負 責 ,可能 封 禁 就不止 四 次 了 —天上 的 雲 彩 พูดคุย 2009年 9月 2日 (三 ) 09:37 (UTC) 」(見 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 名 投票 /維基內容獎/蘇州 宇文 宙 武 /大師 獎)。--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5:29 (UTC)- (:)
回 應 @Hanteng:Q:「有線 上 處理 嗎」A:「[21]」。我 是 同時 請雙方 AGF的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於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06 (UTC)感謝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唯 這是事後 補 救 ,本人 因 此事是 於2016年 6月 28日 (二 ) 07:45被 霧島 聖 封鎖 。有 做比沒 做好,我 上面 只 是 說 ,若 這過程 中 ,有 任 何 一個管員或旁觀者早給對方AGF的 提 醒的話 ,或 許 就沒有 今 天 的 事 。希望 您能繼續 並 及早行動 ,謝 謝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20 (UTC)
- (:)
基金 会 方 针的默 认适用 性
- 呃,一个方针页面竟然引发了这么长的讨论,也是
醉 了 。我 不 清楚 发生了 什么事 ,好 像 hanteng被 封 禁 过,他 创建页面挂个模 板 看 起 来 没 错啊。不 论中文 维基是 否 创建替 代 方 针,都 应该先 把 我 在 Wikipedia_talk:有 偿编辑的 留 言 内容 写 上 ,说明基金 会 方 针的默 认适用 性 。--Gqqnb(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21:02 (UTC)
同意 Gqqnb--百 無 一 用 是 書生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2:06 (UTC)- 如果
那 些修改 不 是 由 Hanteng作出 ,大概 也不會 引起蘇州 宇文 宙 武 關 注 ,一旦蘇州宇文宙武關注了Hanteng的 編輯 ,爭議 就是意 料 中 事 。--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3:08 (UTC)那 就请Mewaqua解 释一下 Wikipedia:互助 客 栈/条目 探 讨中有 关议会 /国会 的 争 议,阁下之 前 一 直 未 参与 ,也有 一周以上未在条目讨论版留言,到 我 提出 解 决方案 后 阁下就过来 反 对的问题。——蘇州 宇文 宙 武 的 主 頁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3:09 (UTC)
回 題
@Gqqnb:您說
- 搞不懂WP:
未 披露 之 有償 編輯 和 Wikipedia:有 偿编辑有 什么区 别。。--Gqqnb(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4:18 (UTC)沒 有 差別 ,基本 上 擇一 使用 ,一個改重定向就可。目前 本人 傾向 使用 前者 以符合 使用 條 款中的 標題 寫 法 /譯 法 。--❦‽研究 及來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4:28 (UTC)
Wikimedia Legal
Wikimedia Legal
Thanks for contacting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legal department. Our Terms of Use apply to all of the Wikimedia projects, including Chinese Wikipedia. Of course, the communities are also free to enact more restrictive policies that might affect paid editing, such as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 guideline on English Wikipedia.
請求 edit protect
按此#Wikimedia Legal
法律 方針 的 意 涵
使用 條 款:不 論 是 TOC、TOU、等 等 ,都 是 在 網 站所在地 民法 、合 約 法 及相關 網 際 網 路 法律 所 規範 之 網 站v網 站用戶 之 權利 、義務 及責任 關係 。使用 條 款、設計 介 面 等 等 ,都 可 以視為 網 站為為 一個法律主體和其網路使用者的民事關係,所以 這種民事 關係 是 和 管 網 站相關 法律 (政府 要求 網 站做的 )有 點 不同 ,這主要 是 網 站和網 站使用 者 的 民事 法律 關係 。民事 法律 關係 若 有 任 何 一方 違約 ,則 利害 相關 人 可 以中止 合 約 或 甚至上 網 站所在 的 司法 管轄 區 (或 使用 條 款中有明 定 的 法 院 )去 提 民事 訴訟 (甚或是 刑事 ,看 損害 項目 在 該地法律 的 分類 ),特別 是 損害 關係 明 顯 的 部 份
「
更 早 之 前 的 討論
--❦‽
网上那 些“专业维基百科 条目 创建”的 店 铺具体 是 如何 运作的 ?
如题。
怪 不 得 有 大 陆公司 跑来打 广告,我 还在想 这帮人 怎么想到 维基百科 的 。--Tiger(留 言 )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3:52 (UTC)看 多 了 就會用 啊!這是每 一家 公司 的 謀略 。--水中 撈躍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3:54 (UTC)
- “专业维基
百科 条目 创建”是 什么东西。。——꧁༺星 耀晨曦༻꧂(留 言 |欢迎参与 升 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4:00 (UTC)- @
星 耀晨曦:閣下 也是編輯 維基百科 的 專業 。--水中 撈躍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4:04 (UTC)
- @
淘 寶 一 下 [百科 帐号 ],銷售排 名 第 一 的 那 個 ,30天 內交易 成功 大約 1600件 ,不 過 不 包括 維基百科 賬號。想 知道 哪個網 站出售巡查員賬號或 者 管理 員 帳 號 。—John Doe 120(talk)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4:16 (UTC)淘 宝 可 是 连核武器 都 卖过的 (ಡω ಡ)——꧁༺星 耀晨曦༻꧂(留 言 |欢迎参与 升 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5:17 (UTC)
所以 应该由 我 们把所有 公司 条目 都 先 建立 起 来 。--淺 藍 雪 ❉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23:13 (UTC)
- [26] 怎么
回 事 啊……我 爱果 壳,我 爱维基百科 ,我 就是萌 得 不能 再 萌 。 2017年 1月 28日 (六 ) 08:32 (UTC)
重 命名 申 報 有償 編 輯及作出 事實 修 改
下 列 討論 已 經 關 閉,請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見 ,請至合 適 的 討論 頁 進行 ,並 不要 再 次 編輯 本 討論 。
最近 維基數 據 那 邊 似 乎出了 點 問題 。—— Eric Liu(留 言 .留 名 .學生 會 ) 2020年 4月 8日 (三 ) 00:03 (UTC)- (?)
疑問 如何 判定 一个人是有偿编辑?有 时候不 容易 判定 ,英 语好像 有 讨论页面en:WP:COIN。我 们是否 参考 ?Camouflaged Mirage(留 言 ) 2020年 4月 8日 (三 ) 12:34 (UTC) - (?)
疑問 前 几天遇 到 一 位 ,情 况还挺 特殊 :编者与 条目 描述主体 有 紧密的 现实联系,但 不 存在 传统意 义的雇 佣关系 (参 见该用 户讨论页的 相 关讨论:User talk:SheenaZhao#2020年 3月 )。正 好 也顺便 拿来讨论下 ,这种情 况适用 于有偿编辑范围吗?当 时我依 据 元 维基的 相 关叙述 建 议她先 在 个人用 户页明示 这种关系了 ,但 这种情 况是否 必须进行有 偿编辑披露 我 不 确定。--舞 月 書生 𐙼羊 村 村民 与 鸡条粉 ,近 期 关注COVID-19。𔒚 2020年 4月 8日 (三 ) 13:21 (UTC)那 要 不 把 第 一 句 改 成 “如果您编辑维基 百科的行为是有偿的,或 您与您编辑的条目 主体 存在 紧密的 利益 关系,”?Itcfangye(留 言 ) 2020年 4月 12日 (日) 02:09 (UTC)- @Itcfangye、Camouflaged Mirage、
舞 月 書生 :,關 於相關 的 問題 ,個人 建議 另開新 討論 ,因 為 這個真 的 只 是 事實 性 修 改 。另外關 於緊密 的 利益 關係 ,個人 亦 建議 另開新 討論 說明 。基金 會 說明 本地 可 以修改 相關 方針 但 是 相關 內容(非 事實 性 )修 改 必須 是 在 有 社 群 共 識的情況 下 進行 。我 們當然 可 以禁止 擴大 範圍 ,但 是 這和此修訂 關係 不 大 ,吧。--1233 (T / C) 2020年 4月 15日 (三 ) 05:32 (UTC)關 於討論 頁 面 ,個人 是 支持 開設 的 ,可 以是需要 管理 員 注意 的 事項 ,或 者 類似 。--1233 (T / C) 2020年 4月 15日 (三 ) 05:33 (UTC)
- @Itcfangye、Camouflaged Mirage、
-
公示 7日 :增加 公示 醒目模 板 。臺灣 杉 在 此發言 (會 客室 ) 2020年 4月 18日 (六 ) 03:04 (UTC)公示 以外 的 東西 :@Camouflaged Mirage:,請參閱個人 撰 寫 的 有償 編輯 通告 板 。此通告 板 尚 未 啟 用 ,只 是 根據 您的建議 暫時 撰 寫 ,目前 使用 了 WP:COIN及WP:PN前 綴 。--1233 (T / C) 2020年 4月 22日 (三 ) 14:39 (UTC)- @1233:其实
可 加入 方 针,说明如果遇 到 这类用 户,提 报至COIN,讨论后 采 取 必要 措施,类似禁止 编辑COI页面,主 题限制 等 。Camouflaged Mirage(留 言 ) 2020年 4月 22日 (三 ) 15:00 (UTC)
- @1233:其实
本 討論 已 經 關 閉,請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見 ,請至合 適 的 討論 頁 進行 ,並 不要 再 次 編輯 本 討論 。
維基百科 :有償 編輯 方針
本人 作出 了 些許事實 性 訂正 。請參閱此修訂 。另外,我 在 此 @Camouflaged Mirage、舞 月 書生 、Itcfangye:,也是時候 討論 相關 通告 板 的 設置 了 。現時 通告 板 設 在 WP:PN,唯 尚 未 啟 用 。- Also to Itcfangye,你上
次 討論 相關 的 意思 比較 像 和 利益 衝突 差 不 多 ,唯 相關 頁 面 只 是 論述 ,請參閱WP:COI。--1233 (T / C) 2020年 4月 30日 (四 ) 10:10 (UTC)
支持 。Camouflaged Mirage(留 言 ) 2020年 4月 30日 (四 ) 12:43 (UTC)- (+)
支持 不 过我有 些吃不 准 有 偿编辑与利益 相 关的区 别。--舞 月 書生 𐙼羊 村 村民 与 鸡条粉 ,近 期 关注COVID-19。𔒚 2020年 5月 2日 (六 ) 03:28 (UTC)
提議 加 強 對 有償 編輯 的 限 制
下 列 討論 已 經 關 閉,請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見 ,請至合 適 的 討論 頁 進行 ,並 不要 再 次 編輯 本 討論 。
雖然也不
自 动确认用户或许也可 以?(门槛降 低 )--Leiem(留 言 ·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4:58 (UTC)自 动确认绝对不行 ,太 低 了 ,很多人 自 动确认了都 不 太 把握 的 好 这个度 。 --Milky·Defer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01 (UTC)-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不达标的用户进行有偿编辑(
先 不 论内容 如何 ),需要 如何 处理,如回退 ?--Leiem(留 言 ·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04 (UTC)回 退 、警告 ,勸 喻無效 的 話 封 禁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10 (UTC)
-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不达标的用户进行有偿编辑(
巡 免 以上 實際 上 的 人數 很少,差 不 多 等 於全禁 改 成 延伸 確認 用 戶 可能 勉強 可 以接受 打擊 不 了 不 申 報 的 情況 巡 查豁免 也就是 更 難 發現 問題
綜上(-)
不知 道 您對下方 的 草稿 方案 有 什麼 看 法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7:59 (UTC)
感謝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33 (UTC)建 议草稿 和 用 户或AFC相 关命名 空 间或页面允 许,并明文 规定可 AFC提 交--Wiki emoji | 😷🅔🅜🅞🅙🅘🅦🅘🅚🅘😷祝 百 毒 不 侵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23:20 (UTC)那 還 不 如將有償 編輯 限定 在 延伸 確認 使用 者 。--🎋竹 之 初生 (留 言 )中華民國 110年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8:09 (UTC)
(!)
- talk
我 覺 得 不 太 好 ,草稿 空間 的 話 也可以接受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6:35 (UTC) - 另外,对于
明 显的单一用途 的 新 账号,不 管 其是否 承 认进行 有 偿编辑,我 认为也可以要求 其执行 AFC submission流 程 。 --续命师R(Edi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6:42 (UTC)
第 十 萬 次 提 醒WP:NOTHERE is a thing-某 人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7:40 (UTC)
不 清楚 您這個 「更 難 」是 什麼 意思 ,目前 就是任 何人 都 能 夠作出 有償 編輯 ,如果新手 不能 的 話 ,那 從 數量 上 必然 下降 ,反 而變得 更 易 。而且,老手 的 有償 編輯 相對 於新手 來 說 造成 問題 的 嚴重 程度 理論 上 也更低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7:57 (UTC)- 此案
實際 上 應 該就是 禁止 本地 有償 編輯 的 意思 。不 確定 符合 以上 描述者 有 沒 有 個 位 數 ,甚至可能 一 人 都 沒 有 ,可 預 見 的 未來 也很難 有 。—— Eric Liu創造 は生命 (留 言 .留 名 .學生 會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8:27 (UTC)我 的 初 衷確實 是 如此,不 過 我 也不反對 有 經驗 的 用 戶 進行 有償 編輯 ,畢竟 寫 得 一手好條目又能賺錢的話,對 維基人 來 說 也算是 好事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8:49 (UTC)有理 。等 待 更 多 社 群 意見 。話 說 管理人 員 任免 制度 相關 討論 又 停滯 了 orz —— Eric Liu創造 は生命 (留 言 .留 名 .學生 會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9:43 (UTC)
- (-)
強烈 反 对本案 。大量 商業 公司 存在 有償 編輯 的 需求,如果增加 規定 ,必然 會 使 得 前述 機構 無法 在 合 乎規定 的 情況 下 編輯 維基百科 。這樣只 會 使 他 們隱藏 有償 編輯 的 身 份,並 且(類似 於破窗 效 應 地 )違反 其他規則 。假設 本案 通過 ,則 所有 有償 編輯 都 無 需受到巡 查,則 會 增加 發現 問題 的 難 度 。故 本人 提出 反 向 提案 :所有 有償 編輯 皆 需受到巡 查,如果有 豁免巡 查的用 戶 需要 進行 有償 編輯 ,則 必須 在 不 違反 傀儡 方針 的 情況 下 ,註冊一個帳號以進行有償編輯。
- --Yangwenbo99
論 誠 邀諸君 參與 自主 隔離 運動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23:53 (UTC)- (▲)
同上 ,附加 建議 若 不 註冊新 帳 號 進行 有償 編輯 則 必須 通過 條目 建立 專 題 審 核 。--路 西 法人 •留 言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1:22 (UTC)
- (▲)
- 问题
在 于难以认定 ,有 谁会自己 承 认自己 来 打 广告?所以 我 认为修 coi之 前 应该先 修 spa,明 确spa的 界 定 标准和 处理办法才 是 当 务之急 。->>Vocal&Guitar->>留 言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1:35 (UTC)同感 ,實例 :Flashjack2022。--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3:55 (UTC)
- (&)
建議 如下修訂 : - 這樣
一 來 ,所有 的 疑似 有償 編輯 都 必須 接受 巡 查。即 便 不完全 禁止 ,也能嚴格 控 制 有償 編輯 。 至 於外部 機構 的 「有償 編輯 的 需求」,太 容易 與 《WP:NOTHERE》產 生 衝突 ,因 此不應 該考慮 在 內。以上 。歡迎 拍 磚。📕📙📒📗📘📚📖強烈 抗議 維基基金 會 無理 封 禁中 維管理 員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2:58 (UTC)在 此一併回覆 。- 「
大量 商業 公司 存在 有償 編輯 的 需求,如果增加 規定 ,必然 會 使 得 前述 機構 無法 在 合 乎規定 的 情況 下 編輯 維基百科 。這樣只 會 使 他 們隱藏 有償 編輯 的 身 份,並 且(類似 於破窗 效 應 地 )違反 其他規則 。」我 的 見解 是 一般新手在無人提及下察覺到有償編輯方針的可能性極小,通常 在 封 禁 後 才 會 自白 自己 是 某 組織 的 僱員之 類 的 ,如果修訂 通過 的 話 ,這種情況 下 就可以直接 阻止 。至 於,隱 藏 身 份編輯 那 顯然 地 屬 於違反 規定 的 行為 ,有償 編輯 也往往有規律 ,違 規 便 封 這很簡單 ,但 是 在 這裡需要 一 個 更 明確 的 理由 ,而新修訂 可 以是這個理由 。 - 「
假設 本案 通過 ,則 所有 有償 編輯 都 無 需受到巡 查,則 會 增加 發現 問題 的 難 度 。故 本人 提出 反 向 提案 :所有 有償 編輯 皆 需受到巡 查,如果有 豁免巡 查的用 戶 需要 進行 有償 編輯 ,則 必須 在 不 違反 傀儡 方針 的 情況 下 ,註冊一個帳號以進行有償編輯。」非 也。有償 編輯 的 頁 面 本身 就需要 掛 PAID模 板 ,如欲巡 查可以通過 相關 連結 來 查看,不 存在 增加 發現 難 度 的 問題 。而且,所謂 受到巡 查,我 想 是 指 標記 巡 查頁面 的 意思 吧?然 而,實際 上 就算不 標記 也可以巡查,無 需讓巡 查豁免 者 再 註冊一個新帳號那麼繁瑣。因 此以下 三 項 均 (-)反 对。- 「
自我 申 報 為 有償 編輯 者 ,不 得 享有 巡 查豁免 權 (autopatrol);已 獲得 之 巡 查豁免 權 亦 須在自我 申 報 為 有償 編輯 者 時 取消 。」 - 「如果
有 編者 註冊新 帳 號 進行 有償 編輯 ,則 原 帳 戶 也應該失去 巡 查豁免 權 。」 - 「
停止 有償 編輯 者 ,可 以在停止 有償 編輯 一 年 後 ,且不違反 其他成文 規則 的 前提 下 ,重 新 獲得 巡 查豁免 權 。」
- 「
我 覺 得 大家 還 是 提 點 貼 地點 ,現實 點 的 建議 吧,實際 上大 部 份有償還 不 是 g11,打 的 應 該是廣告 的 問題 而不是 有償 吧。(-)反 对兩 案 ,實施 上 不可 行 ,理由 (▲)同上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5:42 (UTC)上方 Ruincrez提出 的 草稿 方案 我 認 為 相對 比較 折衷 ,不知 意 下 如何 ?--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8:20 (UTC)
- 「
反對 原案 。依 目前 社 群 對 巡 查員或 巡 查豁免 者 劃下的 高門 檻 (這裡我 不 是 說 條文 的 門 檻 ,而是在 RFR審 核 申請 人的 實質 門 檻 ),我 預 料 只 有 極少 數 進行 有償 編輯 的 帳 戶 可 符合 標準 。原案 實質 上 近 乎禁絕 有償 編輯 ,最終 的 後 果 只 會 是 讓 有償 編輯 流入 黑 市 ,編輯 者 逃避 申 報 ,令 監察 更 為 困難 。我 認 為 ,並 不 是 每 筆 有償 編輯 都 對 維基百科 有害 ;我 們改善 方向 應 該是加 強 有償 編輯 的 監察 ,在 有 限度 容 忍 的 前提 下 阻止 廣告 內容(包括 所謂 原生 廣告 /軟廣告 )流入 條目 空間 。為 達 到 以上 方向 ,我 建議 對 所有 有償 編輯 實行 預 先 審 核 制 ,具體 執行 方向 如下:無論 有 否 申 報 ,禁止 將 有償 編輯 直接 釋 出 到 主 命名 空間 - 如果該筆
有償 編輯 涉 及新建 頁 面 ,編輯 者 必須 透過 AFC流 程 先 申 報 及將頁 面 釋 出 到 草稿 空間 ,由 第 三者審核後才可釋出。 - 如果該筆
有償 編輯 涉 及修改 現有 頁 面 ,編輯 者 必須 在 討論 頁 提出 修 改 請求 ,並 同時 作出 申 報 (類似 目前 受保護 頁 面 編輯 請求 的 做法),由 第三者 審 核 。 只 有 延伸 確認 用 戶 才 可 審 核 有償 編輯 請求 。為 求 避嫌,審 核 者 必須 與 請求 有償 編輯 者 無 任 何 關連 。曾進行 任 何 有償 編輯 者 ,無論 該等編輯 的 僱主為 何 ,一概 禁止 審 核 。繞 過 以上 規定 (包括 沒 有 申 報 、直接 釋 出 有償 編輯 內容到 主 空間 、使用 傀儡 或 真人 傀儡 繞 過 審 核 )均 可 招致 封鎖 。- 落實
規定 時 應 同時 在 介 面 上 加入 警語,引導 有償 編輯 者 遵循規定 。
支持 草稿 審 核 方案 者 可 以在下方 段落 繼續 討論 。謝 謝 。--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8:36 (UTC)
感覺 原案 是 在 鼓 勵刷autopatrol權限 。--Temp3600(留 言 )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4:02 (UTC)
草稿 方案
基 於Ruincrez提議 的 修訂 方案 。—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8:34 (UTC)建 议增加用 户页这一个选择--Wiki emoji | 😷🅔🅜🅞🅙🅘🅦🅘🅚🅘😷祝 百 毒 不 侵 ~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9:25 (UTC)同意 (比 照 O7的 範圍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0:24 (UTC)
- 另此
律 未 规管现有条目 编辑,建 议需通 过{{editprotected}}--Wiki emoji | 😷🅔🅜🅞🅙🅘🅦🅘🅚🅘😷祝 百 毒 不 侵 ~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9:26 (UTC)- 這個
我 也同意 ,不 過 利益 衝突 編輯 請求 有 專用 模 板 {{Request edit}}。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0:24 (UTC)
- 這個
依 照 上方 建議 調整 提案 如下:
|
微 調 於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4 (UTC)。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4 (UTC)調整 於2021年 11月9日 (二 ) 04:48 (UTC)。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9日 (二 ) 04:48 (UTC)
- (✓)
同意 有償 必須 在 草稿 入 面 寫 ,但 是 以Request edit就似乎不太 現實 ,難 以假定 善意 他 們會進行 申 報 ,而且一般修改其他條目都是增加前往其條目的連結,難 以證實 有償 編輯 的 行為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0:42 (UTC)- 這
可能 需要 更 嚴格 巡 查和通過 給 一些誘因給願意申報的人(比 如說在 主 頁 搞一個區域專給已申報且達到標準的有償條目)。另外有 一個問題是欠缺一個標準去判別一個條目屬不屬宣傳性,令 對 於有償 編輯 的 處理 頗為棘 手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1:47 (UTC) - @ghrenghren:“
違反 相關 規定 進行 有償 編輯 者 ,其有償 編輯 將 被 回 退 ”,但 回 退 之 後 我 們還是 可 以代為 轉 介 至 相關 條目 的 討論 頁 進行 {{Request edit}}程 序 。我 覺 得 倒 不 是 所有 的 有償 編輯 都 是 嚴重 到 像 宣傳 性質 這樣的 ,例 如Talk:五 堅 情 提 請的這樣的 小 修 改 其實無傷 大雅 (因 為 就算是非 有償 編輯 者 也一樣有可能做這事),不 過 還 是 需要 特別 説明 理由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26 (UTC)但 其實一個沒被申報的有償編輯能被發現和認定,那 這編輯 大抵 都 是 已 經 有 些嚴重 問題 如明顯 宣傳 性 了 ?所以 對 於以‘無傷 大雅 的 小 修 改 ’為 前提 的 編輯 應 該不太 有意義 吧?(雖然宣傳 不 一定 等 同 有償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33 (UTC)或 許 是 的 ,但 有 時候 “無傷 大雅 的 小 修 改 ”還 是 有 些許的 爭議 性 ,例 如Talk:五 堅 情 的 情況 是 需要 註釋 處理 的 。沒 被 申 報 的 有償 編輯 能 被 發現 和 認定 的 情況 確實 嚴重 ,但 我 們可以通過 轉 介 至 相關 條目 的 討論 頁 進行 {{Request edit}}程 序 與 欲 進行 有償 編輯 者 商 討出符合 方針 指 引的最 佳 版本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49 (UTC)我 覺 得 無傷 大雅 的 小 修 改 用 request edit會 比較 困難 ,但 是認 可 :「沒 被 申 報 的 有償 編輯 能 被 發現 和 認定 ,那 這編輯 大抵 都 是 已 經 有 些嚴重 問題 如明顯 宣傳 性 」的 說法 。就是問題 是 一刀切還是其他方法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03 (UTC)同上 、同 下 ,不 重複 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8 (UTC)
- 此外
那 些有心 避過申 報 的 編者 可能 不 會 願意 合作 ,甚至已 經 被 封 禁 ,即 便 你代為 把 條 目移 到 有償 審 核 亦 無 補 於事--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45 (UTC)- 這種
情況 就屬於WP:NOTHERE了 ,只 能 永 封 ,嚴重 些就是 WP:LTA,再 嚴重 些就是 向 WMF反映 後 WMF直接 把 該組織 給 ban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49 (UTC)是 的 ,不 過 我 認 為 大 部分 有心 避過申 報 且能被 發現 的 應 該都已 達 到 封鎖 程度 且不太 願意 合作 的 ,那 簡而言 之 在 事 發 後 才 嘗試補 救 可能 是 不 太 有效 的 一 個 做法。那 些沒心的 反 而可能 有 辦法從 源 頭 避免,因 為 我 相 信 有 些有償 編者 是 連 有 申 報 這東西都 沒 注意 到 的 ?從 這些人 入手 可能 更 能 增加 申 報 編輯 的 佔所有 有償 編輯 的 比例 (例 如在創 賬號時 加 強 提 醒?但 如果方案 最後 真 的 只 限 延 確 用 戶 有償 編輯 那 這就不用 考慮 了 )想 問 一下多不多一開始避過申報,但 之 後 在 編輯 被 回 退 甚至面 臨封禁 後 願意 申 報 的 案 例 ?(但 我 猜想有心 避過申 報 的 一般多就是為了避過限制來達成寫宣傳性內容的目標,如果走 申 報 途 徑 對 他 們來說 就沒意義 了 )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3 (UTC)不 清楚 ,不知 道 @AT有 沒 有 遇 過 這種情況 。@SIridiuM28:要 說 有心 避過申 報 的 情況 的 話 ,我 覺 得 就淪為 討論 防 治 LTA的 策略 了 ,這我覺 得 交給管理 員 吧,因 此我也沒有 把 轉 介 至 相關 條目 的 討論 頁 進行 {{Request edit}}程 序 寫 入 擬 議 條文 。就無心 避過申 報 的 情況 而言,我 覺 得 可 以在Welcome message特別 提 到 這事,這樣對 社 群 的 發展 也有 利 。(我 覺 得 AT原案 通過 的 機會 很小,你應該可以排除 該案的 影響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5 (UTC)- ‘就無
心 避過申 報 的 情況 而言,我 覺 得 可 以在Welcome message特別 提 到 這事,這樣對 社 群 的 發展 也有 利 。’你應該看見 我 自我 回 退 的 內容了 ,這正中 我 的 想 法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7 (UTC)- 這我
可 以另外 提案 ,我 可 以寫個 Draft。@AT:歡迎 新手 的 那 個 Welcome message的 原始 模 板 不知 道 是 在 哪?我 可能 會 寫 個 草稿 或 沙 盒。--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20 (UTC)與 其說逃避 申 報 ,不 如說很多人 根本 打 從 一開始就不知道有償編輯這回事,直 至 有人 告知 維基存在 這樣的 規定 的 時候 ,才 提出 自己 願意 遵守 什麼 的 。也就是 說 ,很多時候 已 經 是 處 於封禁 狀態 的 時候 才 得 悉有償 編輯 的 規定 ,當然 與 此同時 也是其他人 看 到 其申訴自白 才 確定 得 到 他 是 有償 編輯 者 ,因 此就一般 而言,有償 編輯 者 為 了 讓 內容不 被 刪除,多數 不 會 逃避 申 報 的 做法。這是由 於在已 經 被 封 的 情況 下 還 撒謊的 話 ,基本 上 就不可能 達成 其目標 所 致。另外,{{Welcome}}。--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51 (UTC)- @AT: 就無
心 而避過 申 報 的 情況 謝 謝 補充 ,但 想 確定 一 下 是 不 是 實際 上 多數 案 例 在 被 封 禁 後 都會 願意 回 來 補 過 申 報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4:20 (UTC)基本 上 是 ,當然 也有 人 可能 覺 得 麻 煩 或 是 沒 有 留意 到 已 直接 放棄 ,有 些則可能 變成 去 創建 傀儡 帳 號 。--AT 2021年 10月 29日 (五 ) 05:40 (UTC)那 這樣的 話 加 強 提 醒下應 該就能 有效 用 了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9日 (五 ) 06:47 (UTC)
- @AT、SIridiuM28:Draft:Template:Welcome
寫 好 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8日 (四 ) 00:00 (UTC)
- @AT: 就無
- 這我
- ‘就無
- @SIridiuM28。Sanmosa WÖRK 2021
年 10月 27日 (三 ) 12:51 (UTC)
- 這種
- 這
如現
新制 下帶 利益 衝突 的 編輯 要 如何 處理 ?似 乎新制 沒 有 覆 蓋 相關 問題 ,但 利益 衝突 和 有償 編輯 的 差異 是非 常 近 的 ,我 仔細 想 想 Talk:五 堅 情 應 該是利益 衝突 的 問題 。建議 要 將 Wikipedia:利益 衝突 部 份章節 同時 升 級 為 指 引。--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3:51 (UTC)- @Ghrenghren:
可 行 的 辦法是 在 Wikipedia:利益 衝突 「利益 衝突 或 有償 編輯 的 編輯 請求 」章節 下 設 子 章節 (可 稱 「編輯 請求 執行 方針 」)並 將之 設 為 章節 方針 ,內容為 「一切 有償 編輯 /利益 衝突 編輯 均 當 依 照 /比 照 WP:有償 編輯 方針 #本地 替 代 方針 的 規定 進行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5:32 (UTC)同意 ,但 是 同時 也要修 改 其他內容:例 :
- @Ghrenghren:
條目 修 改 建議 或 新 條目 請求 根據 維基百科 的 中立 的 觀點 方針 ,有 偏見 的 編輯 是 不 允許 的 。而在出現 明 顯 的 利益 衝突 、或 這種衝突 可 以被合理 假設 時 ,也強烈 反對 可能 存在 利益 衝突 的 編者 編輯 主要 空間 。儘管有 着 事實 上 或 被 認 為 具有 利益 衝突 ,如果利益 衝突 的 編輯 認 為 有 需要 做出有 爭議 的 修 改 ,或 希望 能 夠對條目 提議 實質 的 修 改 任 何 修 改 ,強烈 鼓 勵必須 使用 條目 討論 頁 提 交可供 審 查的編輯 建議 ,這將吸引 其他使用 者 審 查該編輯 ,或 是 送 至 他 處 請求 評論 。當 提出 請求 時 ,請考慮 公開 自身 的 利益 衝突 ,以避免 誤解 。而如果 要 請求 新 條目 ,你可以在相 關聯 條目 的 討論 頁 或 專 題 提出 你的想 法 。
- @Ghrenghren:
應 該不用 。Wikipedia:利益 衝突 現時 並無 任 何 部分 屬 於現行 方針 指 引。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7:13 (UTC)問題 不 是 方針 也有 不能 出 現有 和 方針 矛盾 的 情況 吧。--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8:28 (UTC)既 然 不 是 現行 方針 指 引,那 就是沒 有效 力 ,就算與 現行 方針 指 引衝突 ,也不會 影響 現行 方針 指 引的有效 性 。而且,既 然 不 是 現行 方針 指 引,其實也是你想怎麽改 就怎麽改,你不用 放 上 VPP。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6 (UTC)問題 你搞這樣大 的 動作 ,真 的 不用 把 極 為 相關 的 論述 升 級 為 態度 指 引嗎?我 覺 得 有 必要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4:07 (UTC)不用 。先 相 信 社 羣(被 嚇出來 )的 自律 性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1日 (日) 05:04 (UTC)
- (!)
意見 要 透過 編輯 請求 來 編輯 的 常見 情況 不 通常 是 因 為 有 關 頁 面 被 保護 ,或 使用 者 被 封 禁 請求 編輯 的 程 序 嗎?那 這樣是 不 是 變成 變 相對 所有 有償 編輯 者 實施 編輯 禁制 了 嗎?-- [雪 菲🐉蛋糕🎂] >梓 < [娜娜奇 🐰鮮果茶 ☕](☎️·☘️)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8:24 (UTC)- @A2569875:
是 的 。既 然 現在 的 情況 是 有加 強 要求 以防止 濫用 既 有機 制 的 需要 ,那 這樣做也無 可 厚 非 ,畢竟 WMF本身 也對有償 編輯 甚為防 範 。這也是 治 亂世 用 重典 的 道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2 (UTC)
- @A2569875:
同意 這個修 改 方向 。--Temp3600(留 言 )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4:19 (UTC)新手 必须用 草稿 ,有 编辑经验的 可 以直接 发布,但 需符合 通用 的 条目 要求 。这样如何 ?--Leiem(留 言 ·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 10月 31日 (日) 17:29 (UTC)- 「
有 編輯 經驗 」難 以界定 ,而且不 排除 有 濫用 空間 。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1日 (一 ) 05:15 (UTC)可能 延 確 可 以直接寫 之 類 的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1月1日 (一 ) 06:20 (UTC)延伸 確認 權限 仍然太 容易 取得 ,我 不能 信任 。--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1日 (一 ) 06:38 (UTC)
- 「
- 按這
意思 也就會 是 不 會 開 WP:COIN?我 覺 得 還 是 開 一 開 比較 好 ,讓 編者 提 報 一 下 問題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1月7日 (日) 12:04 (UTC)- @Ghrenghren:你這
提議 可 行 。可 以規定 任 何 用 戶 可 以把違反 利益 衝突 或 有償 編輯 相關 方針 者 提 報 至 Wikipedia:管理 员布告 板 /有 偿编辑(但 頁 面 名稱 應 該要改 成 Wikipedia:管理 员布告 板 /利益 冲突了 )。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7日 (日) 13:01 (UTC) - WP:COIN
應 與 以上 不 衝突 ,是 用 來 提 報 未 經 申 報 可能 有償 的 編輯 ;但 按照現有 的 量 來 判斷 ,應 該暫時 未 需要 獨立 開板 。--路 西 法人 •留 言 2021年 11月7日 (日) 13:05 (UTC)- @LuciferianThomas:
但 指定 用 於提報 的 頁 面 還 是 必要 的 。如果社 羣認為 違反 利益 衝突 或 有償 編輯 相關 方針 的 編輯 屬 於破壞 ,可 指定 提 報 至 WP:AIV,否 則 可 指定 提 報 至 WP:ANM。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8日 (一 ) 02:39 (UTC)
- @LuciferianThomas:
- @Ghrenghren:你這
我 的 理解 是 所有 人 都 可 以處理 利益 衝突 的 {{Request edit}}對 不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1月8日 (一 ) 06:09 (UTC)只 要 是 不 涉 及相關 利益 衝突 的 注 冊 用 戶 都 可 以。IP的 部分 有 點 游 走 界 綫,要 視 乎情況 而定。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8日 (一 ) 15:43 (UTC)
依 WP:7DAYS,公示 以下 各 項目 7日 :經 調整 的 草稿 方案 ;在 Wikipedia:利益 衝突 「利益 衝突 或 有償 編輯 的 編輯 請求 」章節 下 設 子 章節 (稱 「編輯 請求 執行 方針 」)並 將之 設 為 章節 方針 ,內容為 「一切 有償 編輯 /利益 衝突 編輯 均 當 依 照 /比 照 WP:有償 編輯 方針 #本地 替 代 方針 的 規定 進行 。」;修 改 Template:Welcome為 Draft:Template:Welcome的 內容;
以上 。Sanmosa Ázijský Mesiac/Asiatischer Monat 2021年 11月15日 (一 ) 15:08 (UTC)公示 已 逾7日 ,無人 有 異議 ,作 通過 論 。Sanmosa WAM 2021年 11月25日 (四 ) 05: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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