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是中國史上的官名,起源於戰國時期。擔任「博士」這一官職的人負責:保管文獻檔案、編撰著述,掌通古今、傳授學問、培養人才等職務。
《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博士,秦官。掌通古今。」據《史記》記載,秦朝有博士70人。博士掌管全國古今史事以及書籍典章。
漢初沿用這樣的官職體例。當時博士的待遇是年薪六百石糧食。
文景時,立《書經》、《詩經》、《春秋經》三博士官。
漢武帝設了五經博士,將文景時的三博士加上《易經》、《禮經》二博士。從此「博士」就成為專門傳授儒家經學的學官。「五經博士」的職責主要是傳授這五部經典。司馬遷在《史記·循吏列傳》記載:
「公儀休者,魯國博士也,以高等為魯相。」
這可以作為當時社會把深諳儒家之道的博學的人稱作博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