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 讨论:有 偿编辑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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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维基需不需要 有 不同 于META的 有 偿编辑方针
使用 条 款与有 偿编辑
任 何 中 文 维基使用 者 在 提 交编辑时,已 表示 同意 维基媒体 的 使用 条 款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中 文 )是 上述 已 生 效 的 使用 条 款
综上,为避
用 自己 伪造的 一个方针来说明自己伪造的另一个方针是“方 针”,这种事 也是博士 应该做的?——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08:37 (UTC)参看 “User talk:雾岛圣”的 “阁下涉 及编辑战,不可 以封禁 当事 人 ”讨论。--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2:40 (UTC)- 输打赢要,
不 值一哂。——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2:46 (UTC)- 请苏
州 宇文 宙 武 可否 说明一 下 ,Hanteng在 该等页面的 编辑有 没 有 误导读者以为“某 些‘meta没 有 的 规则’在中 文 维基百科 有 约束力 ”,或 误导读者以为“某 些‘meta已 有 的 规则’在中 文 维基百科没有约束力”?如有,是 哪些?--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00 (UTC)- 请勿
曲解 我 的 意思 。Hanteng自 创Template:TOU方 针模板 ,然 后 挂在WP:有 偿编辑等 上面 来 说明这是中 文 维基百科 的 “方 针”,且自带中文 维基百科方针分类,还多次 以自创的TOU模 板 作 为他自 创“方 针”的 理 据 。这种明 显误导读者 ,且将社 群 没 有 讨论通 过的论述作 为中文 维基百科 方 针,不 是 “伪造”是 什么?“有 约束力 ”不等 于是方 针,请勿偷换概念 ,玩文字 游 戏。——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01 (UTC)
- 请勿
- 请苏
- 输打赢要,
建 议参考 下 列 内容 :
但 是 请记住 ,若 要 正 规化一项方针或指引,就必须在 维基百科本身得到大家同意。如果一项方针提案可能引起争议,就必须在正式 采 用 之 前 进行讨论。总体
来 讲,有 三 种方式 去 制 订某项方针或指 引:
已 知 存 有 争 议的情 况下强行 推进Wikipedia:有 偿编辑为方针是违背共 识的。官 方 颁布并生效 也算“方 针”,但 不 一定算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更 不 是 “共 识”。使用 条 款层面 已 生 效 ,但 社 区 尚 未 施行 。--YFdyh000(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25 (UTC)- @YFdyh000:谢谢,
我 也是这样理解 的 。——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3:30 (UTC) - 这话对了
一半 。参看 meta原文 可知 ,基金 会 是 要求 有 偿编者 需要 自我 披露 ,内容 大抵 和 汉腾君 翻 译相近 ;但 是 重点 来 了 ,基金 会 允 许各地 社 群 自 行 决定有 偿编者 是 否 需要 披露 ,惟 不能 以本地方 针对抗 基金 会 政策 。白 话讲,中 文 维基有 权订定 与 基金 会 相反 的 有 偿编辑方针,但 仅限在中 文 维基有效 ,拿到文言 维基或 吴语等 没 通 过有偿编辑的维基就不通 了 ,仍然是 照 基金 会 政策 。换句话说,基金 会 允 许我们关起 门在中 文 维基定 ,出 了 门就照 基金 会 政策 走 。所以 汉腾君 这叫多 次 一 举,你不翻 译,将来 如果发生有 偿编辑争议时,就以基金 会 政策 为准;但 现在翻 译的内容 又 和 基金 会 政策 一 样,只 差 转成中 文 版 而已。--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4:43 (UTC)- (!)
意 见--@YFdyh000:,可 参 见Wikipedia_talk:有 偿编辑 Gqqnb的 留 言 。 - “【
添加 默 认的有 偿编辑条款】根 据 本地 项目可 以采用 另一版对有偿编辑的公开方针吗?,元 维基上 的 有 偿编辑条款自动应用 于本地 维基,除 非 本地 维基有 方 针对该默认条款有所 调整。应添加 以下 内容 :元 维基上 的 有 偿编辑条款自动应用 于包括 中 文 维基在 内的 所有 维基百科 ,无需通 过一个专门的本地方针。但 如果本地 社 区 认为默认条款在本地 适用性 不 佳 ,则可通 过一个方针添加或删除条款,详见使用 条 款/有 关未公 开有偿编辑的常 见问题。--Gqqnb(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00:14 (UTC)
” - (~)补充-
可 参 阅〈有 偿编辑非伪造方 针〉-Hanteng申 诉说明 。Wetrace欢迎参与 人 权专题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8:55 (UTC)
- (!)
- @YFdyh000:谢谢,
- (!)
意 见-此外,在 下 对此事件 的 粗 浅 理解 是 ,- 县市
政府 自治 条例 若 要 替 代 中央 法律 ,以做其他特殊 安 排 ,需要 “先 共 识立法 ”;否 则在这之前 ,当然 直接 适用中央 法律 ,在 这之后 中央 法律 也有 效 。 - 此外“
共 识立法 以替代 中央 法律 的 县市条例 ”,仍需要 接受 合 宪性、合法 性 的 检验(例 如有偿编辑的TOU位 阶),若 抵触 核 心 原 则(例 如排除 适用TOU的 原 则性问题、导致违背维基基金 会 精神 ),可能 会 无效。 有 些用户可能 未 区分 “方 针”、“法律 方 针(Legal Policy)”两件事 ,因 为在平 时编辑中,我 们对“法律 方 针(Legal Policy)”比 较陌生 。“方 针”解 释上,不 必然 、必须是 “本 地方 针”;因 此也许有人 对Hanteng作法 不 赞同或 有 误解,但 Hanteng应非“伪造方 针”。Wetrace欢迎参与 人 权专题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19:04 (UTC)
- 够了,
当事 人 已 解 封 ,问题处理掉就行 了 ,不要 再 追究 了 吧。--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8日 (二 ) 20:12 (UTC)
- 县市
- (!)
我 查阅元 维基的 英文 版 ,披露 是 整 个维基 媒体 使用 条 款(terms of use)的 一 部分 ,所以 对中文 WP是 自 动生效 ,即 是 说除非 中 文 WP社 群 已 经有共 识要修正 加 减“披露 原 则”前 都 默 认本条 款是有效 ,这是基金 会 订立的 “条 款”,不 是 “方 针”。--同舟 (论 · 历)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0:14 (UTC)- 见下节的
整体 回 应,若 您仍坚持软重定 向 是 比 较好的 作法 ,您是否 可 以提供 整体 适用的 编辑方案 ,把 所有 现有使用 legal_policy模 版 的 页面全部 用 软重定 向 导向分 别的(已 有 中 文 翻 译)的 不同 页面?--❦‽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4:10 (UTC)
- 见下节的
方 针、政策 、条 款及法律 方 针
- tldr
- “
条 款”Terms of use与 “方 针”Policies的 关系:维基基金 会 有 将 Terms of use列 入 Policies,见维基基金 会 Policies,所以 使用 条 款已生 效 ,亦 是 各地 社 群 的 方 针:@Sameboat、YFdyh000: - 此为
方 针讨论页,按以上 仍存在 的 误解和 认知,有 必要 继续追究 按Terms of use的 法律 方 针制定 出 基本 的 法律 方 针说明 页,以“重定 向 ”至 元 维基的 作法 来 说明法律 方 针非中 文 维基惯例,本人 亦 尚 未 在 其他版本 维基找到。先 前 中 文 维基惯例可 见{{Legal_policy}}的 使用 ,如WP:版 权信息 [6]、WP:非 自由 内容 使用 准 则[7]、WP:侵犯 著作 权 [8]、WP:非 歧视方 针:@秋 意 假 髮 濃 、YFdyh000:
综上,Wikipedia:
- Wikipedia:
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 - 维基
基金 会 Policies的 相 关中文 介 绍页的 完 善
除 非 是 中 文 WP社 群 已 经确定 要 修 订披露 条 款/方 针,,刚发现否 则软重定 向 至 使用 条 款的中 文 版本 已 经足够基金 会 的 使用 条 款居然 还没有 任 何 中 文 版 ... --同舟 (论 · 历)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2:18 (UTC)- @Sameboat:
恕 有 不 同意 见,本人 认为就各别的事 项各别软重定 向 至 使用 条 款的中 文 版本 是 不 够的。本人 或 可 接受 使用 条 款 软重定 向 ,但 Wikipedia: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 应比照 WP:版 权信息 、WP:侵犯 著作 权 、WP:非 歧视方 针之 惯例建立 {{Legal_policy}}以提供 正 确无误的本地 页面资讯。这里最近 发生的 事 ,包括 数 位 资深编辑及管理 员表达出的 错误解 释,更 证明有 提供 正 确无误的本地 页面资讯的 必要 。所以 ,按惯例 ,按需要 ,都 有 必要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3:16 (UTC)
- @Sameboat:
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之翻 译命名 商 讨
WP:
- 觉得“
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可 以。--❦‽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4:07 (UTC)
待 行 动之事 项
完 备元维基的中 文 翻 译(开放公 众编辑):原文 meta:Terms_of_use,中 文 meta:Terms_of_use/zh,目前 翻 译进度 据 报[10]为75%,需要 翻 译及校 对。感 谢@Justincheng12345 :、@香港 分子 :两位四年前便已完成大量的工作,现在繁 体 中 文 版本 已 经全部 翻 译完成 。欢迎协助校 对与转录至 简体中 文和 中 文 版本 :请参考 此连结,欢迎共同 协助校 对、以及搬移至 其他语言版本 ,谢谢。--上官 (留 言 ) 2016年 7月 3日 (日) 13:18 (UTC)
- 请求维基
基金 会 将 Terms_of_Use中 文 翻 译纳入 其基金 会 网站(不 开放公 众编辑) [11] - 请求维基
基金 会 将 Policies中 文 翻 译纳入 其基金 会 网站(不 开放公 众编辑) [12] 完 备中文 维基相 关的法律 方 针页面 ,比 照 WP:版 权信息 、WP:非 自由 内容 使用 准 则、WP:侵犯 著作 权 、WP:非 歧视方 针等 等 。- 补充维基
百科 :方 针与指 引以反映 维基基金 会 方 针[13]的 最新 内容
--❦‽
本章 节文长,可 以跳过不看
2014
汉腾
@
(=)
- (!)
意 见:原 来 这里也有 啊,我 就把在 管理 员讨论页的 留 言 再 发一 遍 。不知 道 一 个跟某 人 没 有半 毛 钱关系 的 封 禁 案 为何能 吊 起 某 人 这么大 的 火 ,连“如果我 说错了 ,欢迎阁下立 即 封 禁 我 ”这样没 有水 准 的 话都说出来 了 ,还质问管理 员“你做什么管理 员”,还用了 惊叹号 (!)。管理 员可能因 为你说错话就封 禁 你么?除 非 你在搞破坏啊。不 满管理 员可以走规定程 序 ,不 过某人 对滥用 傀儡 的 广雅范倒是 百 般袒护啊。另外致廖博士 ,你在有 争 议的时候能 这么心 平 气和地 讨论就好了 ,我 也不是 不 讲道理 的 人 ,当然 这是不 是 误会就另当 别论了 。还有,“伪造方 针”的 意思 是 伪造中 文 维基百科 的 方 针,我 可 没 有 说过廖博士 伪造其他维基百科 的 方 针。既 然 廖博士 创建方 针页是 错的,那 么他就是在 伪造(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这点有 什么不 清楚 的 ?玩文字 游 戏也不 是 这么玩的。——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5:54 (UTC)- 你就别在
那 误人子弟 了 ,你说他 伪造方 针,结果是 他 把 基金 会 方 针翻译到中 文 维基,这会等 于伪造 方 针?我 楼 上 说这么清楚 了 ,即 使 本地 维基无此方 针,你还是 得 遵守 ,否 则就不要 在 维基编辑。换言之 ,基金 会 的 方 针位阶高于本地 ,无论如何 都 不可能 以伪造 方 针封禁 他 。其实,即 便 他 不 经过本地 社 群 讨论直接 放 方 针,你要封 禁 他 也很难成立 ,因 为他目前 翻 译的版本 就是基金 会 官 方 版 ,道理 等 同 把 wp:基金 会 行 动翻 译成中 文 一 样,并不需经过本地 社 群 同意 的 。所以 汉腾君 错,是 因 为问本地 社 群 要 不要 修 改 此方 针,他 这一问之后 ,顺序就出错了,我 才 说都不要 再 追究 误封,事情 解 决就好 ,我 已 经解释这么清楚 ,你还要 一直说汉腾君伪造方针,那 你慢慢说去 ,不 然 可 以写信 去 meta,问汉腾君是 否 属 于伪造 方 针。--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6:41 (UTC)放置 即 可 ,不用 理会 。--同舟 (论 · 历)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6:59 (UTC)我 的 理解 是 和 User:YFdyh000君 一 样的,不用 问meta,如果说我误人子弟 ,那 YF君 也是误人子弟 ,你问问他同意 不 同意 你的说法。还有,Hanteng被 封 禁 的 还有一个原因是扰乱,不 单单是 伪造(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那么简单。观察他 的 所作 所 为(包括 为阐述 自己 观点打 编辑战而不 沟通,现在的 沟通已 是 事 后 ),扰乱是 很明显的。麻 烦你一 个外人 ,想 为他开脱也找一 个好一 点 的 理由 。——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7:04 (UTC)- @
蘇州 宇文 宙 武 :您一定要挖洞给自己和你的战友跳吗?旁 人 可 以看看 下面 的 编辑证据来 看 谁是“很明显的扰乱” :Wikipedia:有 偿编辑已 存在 近 一 年 多 ,并历经资深 用 户/管理 员Wcam及Htchien贡献编辑,只 有 在 最近 jsjsjs1111把 原 来 的 TOU模 板 改 成 Policy-en才 开始有 争 议。- 从2014
年 9月 28日 (日) 10:30 编至 2014年 9月 29日 (一 ) 06:53的 版本 :本人 编辑 - 2016
年 3月 2日 (三 ) 19:17 User:Wcam贡献编辑[14] - 2016
年 3月 10日 (四 ) 09:08 User:Htchien增加 链接[15] - 2016
年 6月 6日 (一 ) 17:04 User:Jsjsjs1111[16]改 成 Policy-en“本 页在英 语维基 百科的对应页是一项方针,但 中 文 维基百科尚未达成共识。因 此内容 仅供参考 。”
- 从2014
核 心事 实问题是此方 针已适用于中文 维基百科 ,其内容 不 只 是 参考 性 。所以 本人 才 需要 回 退 jsjsjs1111和 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错误误导。注意 User:Wcam及User:Htchien都 有 贡献编辑,但 未 对此页表达其他 的 意 见。 而本人 最早 于2014年 编辑时,jsjsjs1111完全 知道 ,还宣告 其编辑绝对没有 和 中国 共 产党有 任 何 有 偿编辑的事 。换句话说,资深管理 员有贡献编辑未 对表达其他 的 意 见,jsjsjs1111知道 这个页面存在 近 一 年 多 ,只 选择现在才 改 成 Policy-en?事 实是,在 近 两个月 中 jsjsjs1111以其用 户页人身 攻 击本人 且鼓励他人 攻 击本人 ,不 但 本人 提 报WP:VIP未 见有管理 员处置 。各位 可 以自行 判断 jsjsjs1111于该页的编辑意 图。以上 回答 “是 谁很明 显的扰乱”的 问题,供 大家 参考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8:25 (UTC)
- @
- 你就别在
回 苏州君 ,你和汉腾君 的 恩 怨别扯我这边,我 没 说汉腾对,而是管理 员以“伪造方 针”为理由 封 禁 他 明 显错误,你现在 转到他 和 你们打 编辑战,又 与 封 禁 理由 “伪造方 针”有 何 关联?一 码归一 码。自己 说话自己 肩 膀扛起 来 负责,不要 总是拉 别人下水 ,YF君 是 否 帮阁下 背 书,与 阁下的 说话无直接 关系。阁下还是先 解 释,为何翻 译基金 会 方 针到中 文 维基会 等 于“伪造方 针”这回事 吧。--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00 (UTC)- “伪造
方 针”的 问题,YF在 下面 已 经解释得很清楚 了 ,Hanteng既 然 做错了 ,那 就是我 所 说的“伪造方 针”,至 于你认为不 是 ,那 只 是 用 词不一 样而已 ,意思 懂了就好。至 于该不 该封禁 ,那 是 由 管理 员定夺的。我 也没说过“翻 译基金 会 方 针到中 文 维基等 于伪造 方 针”,况且Hanteng做的也不是 翻 译基金 会 方 针到中 文 维基,而是强 加 没 有 通 过的条 款为有 共 识的方 针,这就是 我 所 说的“伪造方 针”。可能 是 误会,可能 也不是 ,无所谓,说过了 过,我 也不想 纠缠。下 一 步 ,就应该是Hanteng所 提出 来 的 要 不要 在中 文 维基制定 相 应方针,反 正 我 是 反 对不经过社 群 照 搬的。就这样吧。——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34 (UTC)回 苏州君 ,他 翻 译的是 基金 会 使用 条 款中的 “有 偿编辑”部分 ,即 使 在 本地 社 群 无共识,你我都 须遵守 ,即 使 你反对也一 样,除 非 你不要 编辑维基。如果他 今 天 直接 创建一个与基金会原文意思相反的方针页,那 么管理 员封禁 他 就对了 ,但 事 实并不 是 。--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44 (UTC)然 而根据 User:Gqqnb君 在 Wikipedia_talk:有 偿编辑的 留 言 并不是 这样。我 们现在 必须遵守 ,不 代表 将来 也要遵守 ,只 要 我 们通过一个不一 样的版本 。另外,既 然 是 基金 会 的 条 款,为什么只翻 译一部分 ?现在这样搞,即 使 别人不 想 误解也很难吧,他 在 产生争 议的时候又 没 说明。——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52 (UTC)- @
秋 意 假 髮 濃 :现在我 也很疑惑 ,所以 在 下面 ping了 正 在 活 跃的管理 员问问他的 看 法 。——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0:02 (UTC)- 总之,这事汉腾
君 的 错在于编辑战开始发生时没说清楚 ,因 为他明知 基金 会 条 款高于本地方 针;而你们没先 查证就攻他 “伪造方 针”也不对,但 如今错误封 禁 的 事 说清楚 了 ,本 串 讨论我 也回应到此为止 吧。而他翻 译的疏漏部分 ,由 他 自己 解 释,我 不 帮他背 书。--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0:06 (UTC)
- 总之,这事汉腾
- “伪造
- @
秋 意 假 髮 濃 :您说“因 为基金 会 说了,允 许各社 群 修 改 ,所以 他 (hanteng)直接 创建方 针页的 行 为是错的”是 不精 确的。精 确的说法是 ,现行方 基金 会 有 偿编辑(法律 )方 针适用 于各维基,但 允 许各社 群 经共识提出 替 代 方案 。至 于个人 直接 创建(法律 )方 针页是 否 是 错的,可 以讨论“谁才能 直接 创建”法律 方 针的本地 说明,就我目前 看 到 的 在 各 语种包括 中 文 维基的 实践,我 应该可 以创建 (法律 )方 针页(就像另一用 户创建 Wikipedia:非 歧视方 针),若 有 禁止 条 款请指出 。本人 同意 您先不 追究 此次管理 员的事 。 - @YFdyh000:请您详读#
方 针、政策 、条 款及法律 方 针及#待 行 动之事 项,亦 可 参照 秋 意 假 发浓 较不同 的 看 法 ,再 发表您的看 法 ,是 不 是 有 要 更新 的 地方 ,至 于 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意 见,建 议您小心 阅读并查证后再 做出判断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7:56 (UTC)我 说直接 创建方 针页的 行 为是错的,请看我 回 苏州君 的 部分 ,上下 文 一起看就理解了。简而言 之 ,你当时在第 一时间解释清楚,能 有 今 天 这些事 吗?虽然根 据 Wikipedia:修 改 和 创建方 针中 提 到 ,有 三种方式可将方针官方化,其中一 种就是 “方 针由Jimbo或 者 维基媒体 理事 会 官 方 宣布 。”,但 目前 问题是 ,此有偿编辑条款又有 允 许各地 社 群 提出 不同 版本 的 但 书,所以 你不应该直接 上方 针,而是先 挂在草稿 页才对。但 我 强 调,即 使 你直接 硬 创建方 针页,也不至 于到封 禁 的 地步 ,不 然 以后谁敢翻 译基金 会 方 针了?这个错不是 不能 创建,而是创建顺序上 有 争 议。--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8:59 (UTC)- @
秋 意 假 髮 濃 :关于你说“简而言 之 ,你当时在第 一时间解释清楚,能 有 今 天 这些事 吗?”,想 请问您我这里的 公 开说明 算 不 算 是 第 一时间解释清楚呢?[19]--❦‽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6 (UTC) 收 到 ,可否 在 Wikipedia: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示 范一下 ,我 的 认知是 因 为已生 效 ,所 以挂legal policy 如Wikipedia:非 歧视方 针无妨,那 么现在 我 挂了再 挂underconstruction,并鼓励大家 增 修 ,这样可 以了吗?还是你要不要 接 手 示 范一下 ,希望 同 时能传达此方 针已于中文 维基生 效 的 事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3 (UTC)我 的 意思 是 说,当 阁下的 编辑在 第 一时间被回退时,应该先 与 回 退 者 说明原由 ,我 上面 说了,不 知者 不 罪 ,他 们不知道 ,而你知道 ,那 你知道 的 人 ,本来 就该给出理 据 说请楚 ,因 为是你编辑的。(不要 把 回 退 者 都 当 敌人,那 你每天上 维基百科就会担心被迫害。不 是 对你说的,忽 然 想到 )如果是 我 翻 译,我 会 先 创个Draft页,然 后 把 同 样内容 发到客 栈方针页给社群 看 ,并附上 详细说明,这样理 据 就站在 我 这,虽然我 明知 这已经是基金 会 方 针,形式 上 走 一下尊重社群也不难办到吧,不 然 你自己 看 ,连老维基人 都会 误解。WP:AGF,我 们不能 假定 你知道 的 别人也知道 ,所以 汉腾君 ,这次你不能 说完全 没 错,只 是 对方错的比 你厉害 而已。--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47 (UTC)- Draft
的 建 议我收 到 ,以后我 会 采 纳,问题是 这次的 页面存在 已 久 ,不 是 这个月 的 事 。此次事 的 重点 是 jsjsjs1111等 人 改 成 policy-en从而误导此方 针尚未 适用中 文 维基,仅具参考 性 ,您可以承认这一点我的坚持有反破坏的道理吗?当 时最多 他 们可以移除 TOU模 板 ,但 加 上 policy-en是 完全 错误的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7:25 (UTC)
- Draft
- @
- @Hanteng:个人观点:赞成
采 用 Wikipedia: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及{{legal policy}}模 板 。现Wikipedia:有 偿编辑应重定 向 至 “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TOU}}缺乏 共 识和使用 应提删。封 禁 理由 失当 ,但 “编辑证据”所 指 存在 时间和 两笔非 讨论编辑不能 充分 代表 共 识(WP:LONGTIME;编辑者 很可能 未 了解 或 追究 此“方 针”的 形成 背景 ,从而未 质疑它的合 规性),编辑战不妥。“此方 针已适用于中文 维基百科 ”是正 确的,但 将 它标为“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存在 争 议,所以 才 有 和 要用 {{legal policy}}模 板 而非自 创{{TOU}}。--YFdyh000(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9 (UTC)好 的 ,我 本意 也没有 要用 {{TOU}}于WP: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而是要用 于WP:使用 条 款,这我都 不 坚持,可 以正确说明 而非是 使用 Policy-en误导就好。希望 您了解 我 当 下 认定Policy-en为错误的意思 。我 也同意 你建议的“现Wikipedia:有 偿编辑应重定 向 至 “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26 (UTC)
- @
秋 意 假 髮 濃 :非 创建顺序和 讨论问题,官 方 发布即 生 效 ,替 代 方 针未讨论或 创建时均采 用 官 方方 针。使用 {{legal policy}}就没问题了 ;使用 {{TOU}}像 是 已 有 讨论共 识,虽然模 板 并无此描述 ,但 “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可能 理解 为在中 文 维基百科得到共识。hanteng可能 未 意 识到这点。--YFdyh000(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19 (UTC)- 您的
意 见我理解 了 ,谢谢。--秋 意 假 发浓(我 已 关闭了 所有 通知 ,所以 @我 看 不 到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49 (UTC) - @YFdyh000:“
中 文 维基百科 方 针”亦 可 解 释为“在中 文 维基百科生效的方针”,如同上述 ,中 文 维基百科的方针来源未必只有经共识讨论出的单一来源,这也是 我 在 {{TOU}}里 面 及使用 {{legal policy}}时,都 有 交待方 针产生来 源 ,应该已 去 了 岐义。--❦‽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09:29 (UTC)
- 您的
首 先 ,感 谢@蘇州 宇文 宙 武 :在 下面 段落 的 邀请参与 讨论。刚刚大 致看了 一 下 双方 的 理 据 ,我 认为先 不 论基金 会 方 针是否 可 在 无社群 共 识之前提 之 下 就迳予 施行 并视之 为方针,都 不 应该在 未 经沟通 的 情 况之下 直接 创建页面说他就是方 针,尤 其是如果那 有 引发许多其他用 户质疑的 可能 的 时候,毕竟即 使 程 序 上 没 错,这样做也会 让其他用 户不满进而造成 社 群 无谓的 纷争。所以 我 认为这次Hanteng君 的 操作 确有失当 之 处,尤 其是在 他人 与 自己 认知不同 而回退 时径行 回 退 而不先 与 其充分 沟通。至 于现在 我 们应该怎么做的 话,按上面 假 发君所 说的“基金 会 允 许我们关起 门在中 文 维基定 ,出 了 门就照 基金 会 政策 走 ”,那 我 认为我 们可趁机讨论是 否 应接受 基金 会所 订定的 方 针,亦 或 是 自 行 订定另一套新的方针。这么做既可 顾及到基金 会 的 立 场,也顾及了社 群 成 员的意 愿 ,不知 大家 认为如何 ?如果我 有 理解 错误的 部分 ,也欢迎 各位 指教 ,毕竟上面 的 讨论串 实在太 长了,都 快 眼 花 了 囧rz...-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0:55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 实质:你犯
了 一个事实错误“我 认为我 们可趁机讨论是 否 应接受 基金 会所 订定的 方 针”,我 们现时没有 接 不 接受 基金 会所 订方针的问题,只 有 有 没 有 替 代 方案 的 问题。--❦‽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24 (UTC) 程 序 :所以 你认为Wikipedia:非 歧视方 针也需要 先 沟通再 创建页面?充分 沟通的 问题我 已 在 第 一时间解释清楚[20],并在编辑摘要 做出指 引,沟通需要 双方 ,若 您要怪我 没 有 充分 沟通,请指出 当 时他们沟通 的 内容 和 时间码。谢谢。--❦‽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24 (UTC)
- @Hanteng:
我 的 意思 基本 上 就是您所说的“有 没 有 替 代 方案 ”,亦 即 若 社 群 不 愿 接受 则可趁机提出 本 地方 针作为替代 方案 ,然 若 社 群 认为基金 会所 订定的 方 针适当 ,则亦可 将 其通过确认为本 地方 针。没 错,沟通需要 双方 。但 是也 得 等 他 们有充分 时间回 应,而非在 回 应之前 就直接 将 其回退 ,让他们能充分 理解 您的认知,以尽量 避免冲突之 产生。
-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 问题
是 在 这点上 ,基金 会所 订定的 法律 方 针“不 需要 ”本地 社 群 才 有效 力 ,所 谓“通 过确认”说法会 给他人 错误印象 以为没 有 通 过所以 不 是 方 针。 - 问题jsjsjs1111
有 一年多的时间去提问和回应,但 这个月 他 在 其用户页攻 击本人 ,没 有 管理 员处理 ,再 加 上 他 在 此新留 的 言 论,恕 难AGF。
- 问题
- --❦‽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50 (UTC)- @Hanteng:
- 嗯嗯,
可能 会 有 这个疑虑。不 过这并非我 的 重点 ,只 希望 大家 可 以看看 是 否 有 需要 另订本 地方 针抑或 是 遵照基金 会 订的那 套,如此问题便 自然 解 决。 - 这
部分 的 话,我 能 理解 您无法 AGF的 心情 ,不 过互相 回 退 毕竟没 法 解 决任何 问题。
- 嗯嗯,
以上 。-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1:59 (UTC)同意 和平 君 的 论点。但 是 ,对于第 一 点 ,在社 群 讨论是 否 照 搬基金 会 使用 条 款的有 偿编辑政策 的 期 间,应该如何 处理呢?我 认为在 这段时间沿用使用 条 款的规定没 问题。然 而这项政策 没 有 得 到 我 们的确认,是 否 能 够称为本地方 针是有 疑 问(我 个人认为不 应该),但 是 我 认为这在中 文 版 是 有效 的 。另外就算对方是 黑 帮式抹黑打 压,为什么不能 AGF?我 明白 被 人 攻 击后很难保持 友 善和 冷静 ,但 是 以暴易 暴并不 是 解 决办法 ,甚至可能 令 阁下遭到编辑禁制 手段 的 制 肘 。以上 。--春卷 柯南-发前人 所 未知 ( 论功 行 赏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2:28 (UTC)同意 春卷 君 的 论点。-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2:34 (UTC)同意 User:和平 奋斗救 地球 和 User:春卷 柯南两位管理 员的意 见。另外Hanteng所 说的“法律 方 针”是 什么?之 前 闻所未 闻。据 我 所 知 ,维基的 任 何 机 构都没 有 制定 法律 的 权力。还请两位管理 员明示 。——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3:08 (UTC)- meta:Legal#policies--Antigng(
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13:11 (UTC)不知 所 云 。先 好 好 看 看 法律 的 定 义吧。——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2:42 (UTC)- legal policy = policies with legal implications --Antigng(
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2:46 (UTC)
- legal policy = policies with legal implications --Antigng(
- meta:Legal#policies--Antigng(
- @Hanteng:
- 实质:你犯
- @
关于
关于
- @Hanteng:
我 认为我 们也需要 讨论“是 否 有 需要 另订本地 有 偿编辑相关替代 方 针”。-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16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见此讨论串 最早 发起的 时间(2016年 6月 27日 (一 ) 07:32 (UTC))、标题、和 内 文 ,我 很早就有说社群 可 以讨论要不要 替 代 方 针,在 替 代 方 针经共 识讨论出结果前 ,元 维基之 方 针有效 ,所以 我 要 写 出来 介 绍给大家 以修正 社 群 成 员对此方 针的误解。--❦‽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35 (UTC)- @Hanteng:
是 的 ,我 知道 ,所以 我 想 说是时候开讨论了。-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39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当然 可 以,另见#Wikimedia Legal,不 过我还是要 说,替 代 方案 讨论前 ,需要 先 有 现行方案 的 介 绍,这样才 有 讨论的 基 础不是 ?--❦‽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7:12 (UTC)- @Hanteng:
是 的 ,但 可能 要 标明重点 ,尽 量 不要 写 太 长。-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7:32 (UTC)- @
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先 有 现行方案 的 介 绍见WP: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应该不 长。--❦‽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8:09 (UTC)
- @
- @Hanteng:
- @
- @Hanteng:
- @
AGF以暴制 暴
这星
就拿
就本
说到此,做为
- 你们
遇 到 正 在 发生的 暴凌 时,做了什么是 按“实质特定 证据”而不是 只 按人事 做“伪平衡 ”作 为? - 你们
遇 到 一个方针编辑争议 时,做了什么是 按“实质特定 证据”而不是 只 按人事 做“伪平衡 ”作 为? 在 这案例 ,你们愿 不 愿 意 主 导接手 编辑WP: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示 范一个您们欲指点我如何做的作法?
AGF也要
- “如果
管理 员能够更加 认真负责,可能 封 禁 就不止 四 次 了 —天上 的 云 彩 พูดคุย 2009年 9月 2日 (三 ) 09:37 (UTC) ”(见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 名 投票 /维基内容 奖/苏州宇文 宙 武 /大 师奖)。--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5:29 (UTC)- (:)
回 应@Hanteng:Q:“有 线上处理吗”A:“[21]”。我 是 同 时请双方 AGF的 。-和平 、奋斗、救 地球 !留 言 ・WikiNews于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06 (UTC)感 谢@和平 奮鬥救 地球 :,唯 这是事 后 补救,本人 因 此事是 于2016年 6月 28日 (二 ) 07:45被 雾岛圣封 锁。有 做比没 做好,我 上面 只 是 说,若 这过程 中 ,有 任 何 一个管员或旁观者早给对方AGF的 提 醒的话,或 许就没 有 今 天 的 事 。希望 您能继续并及早 行 动,谢谢。--❦‽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6:20 (UTC)
- (:)
基金 会 方 针的默 认适用 性
- 呃,一个方针页面竟然引发了这么长的讨论,也是
醉 了 。我 不 清楚 发生了 什么事 ,好 像 hanteng被 封 禁 过,他 创建页面挂个模 板 看 起 来 没 错啊。不 论中文 维基是 否 创建替 代 方 针,都 应该先 把 我 在 Wikipedia_talk:有 偿编辑的 留 言 内容 写 上 ,说明基金 会 方 针的默 认适用 性 。--Gqqnb(留 言 ) 2016年 6月 29日 (三 ) 21:02 (UTC)
同意 Gqqnb--百 無 一 用 是 書生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2:06 (UTC)- 如果
那 些修改 不 是 由 Hanteng作出 ,大概 也不会 引起苏州宇文 宙 武 关注,一旦苏州宇文宙武关注了Hanteng的 编辑,争 议就是 意 料 中 事 。--Mewaqua(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3:08 (UTC)那 就请Mewaqua解 释一下 Wikipedia:互助 客 栈/条目 探 讨中有 关议会 /国会 的 争 议,阁下之 前 一 直 未 参与 ,也有 一周以上未在条目讨论版留言,到 我 提出 解 决方案 后 阁下就过来 反 对的问题。——苏州宇文 宙 武 的 主 页 ♨留 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3:09 (UTC)
回 题
@Gqqnb:您说
- 搞不懂WP:
未 披露 之 有 偿编辑和 Wikipedia:有 偿编辑有 什么区 别。。--Gqqnb(留 言 )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4:18 (UTC)没 有 差 别,基本 上 择一使用 ,一个改重定向就可。目前 本人 倾向使用 前者 以符合 使用 条 款中的 标题写 法 /译法。--❦‽研究 及来 源 hanteng✉ 2016年 6月 30日 (四 ) 04:28 (UTC)
Wikimedia Legal
Wikimedia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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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edit protect
按此#Wikimedia Legal
法律 方 针的意 涵
使用 条 款:不 论是TOC、TOU、等 等 ,都 是 在 网站所在地 民法 、合 约法及相关互联网法律 所 规范之 网站v网站用 户之权利、义务及责任 关系。使用 条 款、设计界面 等 等 ,都 可 以视为网站为为一个法律主体和其网络使用者的民事关系,所以 这种民事 关系是 和 管 网站相 关法律 (政府 要求 网站做的)有 点 不同 ,这主要 是 网站和 网站使用 者 的 民事 法律 关系。民事 法律 关系若 有 任 何 一方 违约,则利害 相 关人可 以中止 合 约或甚至上 网站所在 的 司法 管 辖区(或 使用 条 款中有明 定 的 法 院 )去 提 民事 诉讼(甚或是 刑事 ,看 损害项目在 该地法律 的 分 类),特 别是损害关系明 显的部分
“
更 早 之 前 的 讨论
--❦‽
网上那 些“专业维基百科 条目 创建”的 店 铺具体 是 如何 运作的 ?
如题。
怪 不 得 有 大 陆公司 跑来打 广告,我 还在想 这帮人 怎么想到 维基百科 的 。--Tiger(留 言 )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3:52 (UTC)看 多 了 就会用 啊!这是每 一家 公司 的 谋略。--水中 捞跃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3:54 (UTC)
- “专业维基
百科 条目 创建”是 什么东西。。——꧁༺星 耀晨曦༻꧂(留 言 |欢迎参与 升 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4:00 (UTC)- @
星 耀晨曦:阁下也是编辑维基百科 的 专业。--水中 捞跃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4:04 (UTC)
- @
淘 宝 一 下 [百科 帐号 ],销售排 名 第 一 的 那 个,30天内 交易 成功 大 约1600件 ,不 过不包括 维基百科 账号。想 知道 哪个网站出 售巡查员账号或 者 管理 员账号 。—John Doe 120(talk)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4:16 (UTC)淘 宝 可 是 连核武器 都 卖过的 (ಡω ಡ)——꧁༺星 耀晨曦༻꧂(留 言 |欢迎参与 升 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15:17 (UTC)
所以 应该由 我 们把所有 公司 条目 都 先 建立 起 来 。--浅 蓝雪❉ 2016年 12月29日 (四 ) 23:13 (UTC)
- [26] 怎么
回 事 啊……我 爱果 壳,我 爱维基百科 ,我 就是萌 得 不能 再 萌 。 2017年 1月 28日 (六 ) 08:32 (UTC)
重 命名 申 报有偿编辑及作出 事 实修改
下 列 讨论已 经关闭,请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 见,请至合 适的讨论页进行 ,并不要 再 次 编辑本 讨论。
为了
个人
最近 维基数 据 那 边似乎出了 点 问题。—— Eric Liu(留 言 .留 名 .学生 会 ) 2020年 4月 8日 (三 ) 00:03 (UTC)- (?)
疑 问如何 判定 一个人是有偿编辑?有 时候不 容易 判定 ,英 语好像 有 讨论页面en:WP:COIN。我 们是否 参考 ?Camouflaged Mirage(留 言 ) 2020年 4月 8日 (三 ) 12:34 (UTC) - (?)
疑 问前 几天遇 到 一 位 ,情 况还挺 特殊 :编者与 条目 描述主体 有 紧密的 现实联系,但 不 存在 传统意 义的雇 佣关系 (参 见该用 户讨论页的 相 关讨论:User talk:SheenaZhao#2020年 3月 )。正 好 也顺便 拿来讨论下 ,这种情 况适用 于有偿编辑范围吗?当 时我依 据 元 维基的 相 关叙述 建 议她先 在 个人用 户页明示 这种关系了 ,但 这种情 况是否 必须进行有 偿编辑披露 我 不 确定。--舞 月 书生𐙼羊 村 村民 与 鸡条粉 ,近 期 关注COVID-19。𔒚 2020年 4月 8日 (三 ) 13:21 (UTC)那 要 不 把 第 一 句 改 成 “如果您编辑维基 百科的行为是有偿的,或 您与您编辑的条目 主体 存在 紧密的 利益 关系,”?Itcfangye(留 言 ) 2020年 4月 12日 (日) 02:09 (UTC)- @Itcfangye、Camouflaged Mirage、
舞 月 書生 :,关于相 关的问题,个人建 议另开新讨论,因 为这个真的 只 是 事 实性修 改 。另外关于紧密的 利益 关系,个人亦 建 议另开新讨论说明。基金 会 说明本地 可 以修改 相 关方针但是 相 关内容 (非 事 实性)修 改 必须是 在 有 社 群 共 识的情 况下进行。我 们当然 可 以禁止 扩大范围,但 是 这和此修订关系 不 大 ,吧。--1233 (T / C) 2020年 4月 15日 (三 ) 05:32 (UTC)- 关于讨论页面,个人
是 支持 开设的 ,可 以是需要 管理 员注意 的 事 项,或 者 类似。--1233 (T / C) 2020年 4月 15日 (三 ) 05:33 (UTC)
- 关于讨论页面,个人
- @Itcfangye、Camouflaged Mirage、
-
公示 7日 :增加 公示 醒目模 板 。台湾 杉 在 此发言 (会 客室 ) 2020年 4月 18日 (六 ) 03:04 (UTC)公示 以外 的 东西:@Camouflaged Mirage:,请参阅个人 撰 写 的 有 偿编辑通告 板 。此通告 板 尚 未 启用,只 是 根 据 您的建 议暂时撰写 ,目前 使用 了 WP:COIN及WP:PN前 缀。--1233 (T / C) 2020年 4月 22日 (三 ) 14:39 (UTC)- @1233:其实
可 加入 方 针,说明如果遇 到 这类用 户,提 报至COIN,讨论后 采 取 必要 措施,类似禁止 编辑COI页面,主 题限制 等 。Camouflaged Mirage(留 言 ) 2020年 4月 22日 (三 ) 15:00 (UTC)
- @1233:其实
本 讨论已 经关闭,请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 见,请至合 适的讨论页进行 ,并不要 再 次 编辑本 讨论。
维基百科 :有 偿编辑方针
本人 作出 了 些许事 实性订正。请参阅此修订。另外,我 在 此 @Camouflaged Mirage、舞 月 書生 、Itcfangye:,也是时候讨论相 关通告 板 的 设置了 。现时通告 板 设在WP:PN,唯 尚 未 启用。- Also to Itcfangye,你上
次 讨论相 关的意思 比 较像和 利益 冲突差 不 多 ,唯 相 关页面 只 是 论述,请参阅WP:COI。--1233 (T / C) 2020年 4月 30日 (四 ) 10:10 (UTC)
支持 。Camouflaged Mirage(留 言 ) 2020年 4月 30日 (四 ) 12:43 (UTC)- (+)
支持 不 过我有 些吃不 准 有 偿编辑与利益 相 关的区 别。--舞 月 书生𐙼羊 村 村民 与 鸡条粉 ,近 期 关注COVID-19。𔒚 2020年 5月 2日 (六 ) 03:28 (UTC)
提 议加强 对有偿编辑的限 制
下 列 讨论已 经关闭,请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 见,请至合 适的讨论页进行 ,并不要 再 次 编辑本 讨论。
虽然也不
自 动确认用户或许也可 以?(门槛降 低 )--Leiem(留 言 ·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4:58 (UTC)自 动确认绝对不行 ,太 低 了 ,很多人 自 动确认了都 不 太 把握 的 好 这个度 。 --Milky·Defer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01 (UTC)-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不达标的用户进行有偿编辑(
先 不 论内容 如何 ),需要 如何 处理,如回退 ?--Leiem(留 言 ·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04 (UTC)回 退 、警告 ,劝喻无效的 话封禁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10 (UTC)
-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不达标的用户进行有偿编辑(
巡 免 以上 实际上 的 人数 很少,差 不 多 等 于全禁 改 成 延伸 确认用 户可能 勉强 可 以接受 打 击不了 不 申 报的情 况巡 查豁免 也就是 更 难发现问题
综上(-)
不知 道 您对下方 的 草稿 方案 有 什么看 法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7:59 (UTC)
感 谢。--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5:33 (UTC)建 议草稿 和 用 户或AFC相 关命名 空 间或页面允 许,并明文 规定可 AFC提 交--Wiki emoji | 😷🅔🅜🅞🅙🅘🅦🅘🅚🅘😷祝 百 毒 不 侵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23:20 (UTC)那 还不如将有 偿编辑限定 在 延伸 确认使用 者 。--🎋竹 之 初生 (留 言 )中 华民国 110年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8:09 (UTC)
(!)
- talk
我 觉得不 太 好 ,草稿 空 间的话也可 以接受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6:35 (UTC) - 另外,对于
明 显的单一用途 的 新 账号,不 管 其是否 承 认进行 有 偿编辑,我 认为也可以要求 其执行 AFC submission流 程 。 --续命师R(Edi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6:42 (UTC)
第 十 万 次 提 醒WP:NOTHERE is a thing-某 人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7:40 (UTC)
不 清楚 您这个“更 难”是 什么意思 ,目前 就是任 何人 都 能 够作出 有 偿编辑,如果新手 不能 的 话,那 从数量 上 必然 下降 ,反 而变得 更 易 。而且,老手 的 有 偿编辑相对于新手 来 说造成 问题的 严重程度 理 论上也更低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7:57 (UTC)- 此案实际
上 应该就是禁止 本地 有 偿编辑的意思 。不 确定符合 以上 描述者 有 没 有 个位数 ,甚至可能 一 人 都 没 有 ,可 预见的 未来 也很难有。——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 (留 言 .留 名 .学生 会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8:27 (UTC)我 的 初 衷确实是如此,不 过我也不反 对有经验的 用 户进行 有 偿编辑,毕竟写 得 一手好条目又能赚钱的话,对维基 人 来 说也算 是 好事 。—AT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8:49 (UTC)有理 。等 待 更 多 社 群 意 见。话说管理人 员任免 制度 相 关讨论又停滞 了 orz ——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 (留 言 .留 名 .学生 会 )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19:43 (UTC)
- (-)
强烈 反 对本案 。大量 商 业公司 存在 有 偿编辑的需求,如果增加 规定,必然 会 使 得 前述 机 构无法 在 合 乎规定 的 情 况下编辑维基百科 。这样只 会 使 他 们隐藏 有 偿编辑的身 份,并且(类似于破窗 效 应地)违反其他规则。假 设本案 通 过,则所有 有 偿编辑都无需受到巡 查,则会增加 发现问题的 难度。故 本人 提出 反 向 提案 :所有 有 偿编辑皆需受到巡 查,如果有 豁免巡 查的用 户需要 进行有 偿编辑,则必须在不 违反傀儡 方 针的 情 况下,注 册 一个账号以进行有偿编辑。
- --Yangwenbo99论 诚邀诸君
参与 自主 隔 离运动 2021年 10月 26日 (二 ) 23:53 (UTC)- (▲)
同上 ,附加 建 议若不 注 册 新 账号进行有 偿编辑则必须通 过条目 建立 专题审核。--路 西 法人 •留 言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1:22 (UTC)
- (▲)
- 问题
在 于难以认定 ,有 谁会自己 承 认自己 来 打 广告?所以 我 认为修 coi之 前 应该先 修 spa,明 确spa的 界 定 标准和 处理办法才 是 当 务之急 。->>Vocal&Guitar->>留 言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1:35 (UTC)同感 ,实例:Flashjack2022。--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3:55 (UTC)
- (&)
建 议如下修 订: - 这样
一 来 ,所有 的 疑似 有 偿编辑都必须接受 巡 查。即 便 不完全 禁止 ,也能严格控 制 有 偿编辑。 至 于外部 机 构的“有 偿编辑的需求”,太 容易 与 《WP:NOTHERE》产生冲突,因 此不应该考 虑在内 。以上 。欢迎拍 砖。📕📙📒📗📘📚📖强烈 抗 议维基 基金 会 无理封 禁中 维管理 员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2:58 (UTC)在 此一并回复。- “
大量 商 业公司 存在 有 偿编辑的需求,如果增加 规定,必然 会 使 得 前述 机 构无法 在 合 乎规定 的 情 况下编辑维基百科 。这样只 会 使 他 们隐藏 有 偿编辑的身 份,并且(类似于破窗 效 应地)违反其他规则。”我 的 见解是 一般新手在无人提及下察觉到有偿编辑方针的可能性极小,通常 在 封 禁 后 才 会 自白 自己 是 某 组织的 雇 员之类的,如果修 订通过的话,这种情 况下就可以直接 阻止 。至 于,隐藏身 份编辑那显然地 属 于违反 规定的 行 为,有 偿编辑也往往 有 规律,违规便 封 这很简单,但 是 在 这里需要 一个更明确的理由,而新修 订可以是这个理由 。 - “
假 设本案 通 过,则所有 有 偿编辑都无需受到巡 查,则会增加 发现问题的 难度。故 本人 提出 反 向 提案 :所有 有 偿编辑皆需受到巡 查,如果有 豁免巡 查的用 户需要 进行有 偿编辑,则必须在不 违反傀儡 方 针的情 况下,注 册 一个账号以进行有偿编辑。”非 也。有 偿编辑的页面本身 就需要 挂PAID模 板 ,如欲巡 查可以通过相关连结来查看,不 存在 增加 发现难度的 问题。而且,所 谓受到巡 查,我 想 是 指 标记巡 查页面 的 意思 吧?然 而,实际上 就算不 标记也可以巡查,无需让巡查豁免 者 再 注 册 一个新账号那么繁琐。因 此以下 三 项均(-)反 对。- “
自我 申 报为有 偿编辑者,不 得 享有 巡 查豁免 权(autopatrol);已 获得之 巡 查豁免 权亦须在自我 申 报为有 偿编辑者时取消 。” - “如果
有 编者注 册 新 账号进行有 偿编辑,则原账户也应该失去 巡 查豁免 权。” - “
停止 有 偿编辑者,可 以在停止 有 偿编辑一 年 后 ,且不违反其他成文 规则的 前提 下 ,重 新 获得巡 查豁免 权。”
- “
我 觉得大家 还是提 点 贴地点 ,现实点 的 建 议吧,实际上 大部 分有 偿还不 是 g11,打 的 应该是 广告的 问题而不是 有 偿吧。(-)反 对两案,实施上 不可 行 ,理由 (▲)同上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5:42 (UTC)上方 Ruincrez提出 的 草稿 方案 我 认为相 对比较折衷 ,不知 意 下 如何 ?--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8:20 (UTC)
- “
反 对原案 。依 目前 社 群 对巡查员或 巡 查豁免 者 划下的 高 门槛(这里我 不 是 说条文 的 门槛,而是在 RFR审核申 请人的 实质门槛),我 预料只 有 极少数 进行有 偿编辑的账户可 符合 标准。原案 实质上 近 乎禁绝有偿编辑,最 终的后 果 只 会 是 让有偿编辑流入 黑 市 ,编辑者 逃避 申 报,令 监察更 为困难。我 认为,并不是 每 笔有偿编辑都对维基 百科 有害 ;我 们改善 方向 应该是 加 强 有 偿编辑的监察,在 有 限度 容 忍 的 前提 下 阻止 广告内容 (包括 所 谓原生 广告/软广告 )流入 条目 空 间。为达到 以上 方向 ,我 建 议对所有 有 偿编辑实行 预先审核制 ,具体 执行方向 如下:- 无论
有 否 申 报,禁止 将 有 偿编辑直接 释出到 主 命名 空 间 - 如果该笔
有 偿编辑涉及新建 页面,编辑者 必须透 过AFC流 程 先 申 报及将 页面释出到 草稿 空 间,由 第 三者审核后才可释出。 - 如果该笔
有 偿编辑涉及修改 现有页面,编辑者 必须在 讨论页提出 修 改 请求,并同时作出 申 报(类似目前 受保护页面 编辑请求的 做法),由 第三者 审核。 只 有 延伸 确认用 户才可 审核有 偿编辑请求 。为求避嫌,审核者 必须与请求有 偿编辑者无任何 关连。曾进行 任 何 有 偿编辑者,无论该等编辑的 雇主 为何,一概 禁止 审核。- 绕过
以上 规定(包括 没 有 申 报、直接 释出有 偿编辑内容 到 主 空 间、使用 傀儡 或 真人 傀儡 绕过审核)均 可 招致 封 锁。 - 落实规定时应
同 时在界面 上 加入 警语,引导有 偿编辑者遵循规定。
- 无论
支持 草稿 审核方案 者 可 以在下方 段落 继续讨论。谢谢。--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8:36 (UTC)
感 觉原案 是 在 鼓 励刷autopatrol权限。--Temp3600(留 言 )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4:02 (UTC)
草稿 方案
基 于Ruincrez提 议的修 订方案 。—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8:34 (UTC)建 议增加用 户页这一个选择--Wiki emoji | 😷🅔🅜🅞🅙🅘🅦🅘🅚🅘😷祝 百 毒 不 侵 ~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9:25 (UTC)同意 (比 照 O7的 范围)。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0:24 (UTC)
- 另此
律 未 规管现有条目 编辑,建 议需通 过{{editprotected}}--Wiki emoji | 😷🅔🅜🅞🅙🅘🅦🅘🅚🅘😷祝 百 毒 不 侵 ~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09:26 (UTC)- 这个
我 也同意 ,不 过利益 冲突编辑请求有 专用模 板 {{Request edit}}。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0:24 (UTC)
- 这个
依 照 上方 建 议调整 提案 如下:
|
微 调于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4 (UTC)。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4 (UTC)- 调整于2021
年 11月9日 (二 ) 04:48 (UTC)。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9日 (二 ) 04:48 (UTC)
- 调整于2021
- (✓)
同意 有 偿必须在草稿 入 面 写 ,但 是 以Request edit就似乎不太 现实,难以假定 善意 他 们会进行申 报,而且一般修改其他条目都是增加前往其条目的连结,难以证实有 偿编辑的行 为。--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0:42 (UTC)- 这
可能 需要 更 严格巡 查和通 过给一些诱因给愿意申报的人(比 如说在 主 页搞一个区域专给已申报且达到标准的有偿条目)。另外有 一个问题是欠缺一个标准去判别一个条目属不属宣传性,令 对于有 偿编辑的处理颇为棘 手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1:47 (UTC) - @ghrenghren:“违反
相 关规定 进行有 偿编辑者,其有偿编辑将被 回 退 ”,但 回 退 之 后 我 们还是 可 以代为转介 至 相 关条目的 讨论页进行 {{Request edit}}程 序 。我 觉得倒 不 是 所有 的 有 偿编辑都是 严重到 像 宣 传性质这样的,例 如Talk:五 坚情提 请的这样的 小 修 改 其实无伤大雅 (因 为就算 是非 有 偿编辑者也一样有可能做这事),不 过还是 需要 特 别说明 理由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26 (UTC)但 其实一个没被申报的有偿编辑能被发现和认定,那 这编辑大抵都是 已 经有些严重 问题如明显宣传性了 ?所以 对于以‘无伤大雅 的 小 修 改 ’为前提 的 编辑应该不 太 有意 义吧?(虽然宣 传不一定等同有偿)--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33 (UTC)或 许是的 ,但 有 时候“无伤大雅 的 小 修 改 ”还是有 些许的 争 议性,例 如Talk:五 坚情的 情 况是需要 注 释处理 的 。没 被 申 报的有 偿编辑能被 发现和 认定的 情 况确实严重 ,但 我 们可以通过转介 至 相 关条目的 讨论页进行 {{Request edit}}程 序 与 欲 进行有 偿编辑者商 讨出符合 方 针指引的最 佳 版本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49 (UTC)我 觉得无伤大雅 的 小 修 改 用 request edit会 比 较困难,但 是 认可:“没 被 申 报的有 偿编辑能被 发现和 认定,那 这编辑大抵都是 已 经有些严重 问题如明显宣传性”的 说法。就是问题是 一刀切还是其他方法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03 (UTC)同上 、同 下 ,不 重 复了。--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8 (UTC)
- 此外
那 些有心 避过申 报的编者可能 不 会 愿 意 合作 ,甚至已 经被封 禁 ,即 便 你代为把条 目移 到 有 偿审核 亦 无补于事--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45 (UTC)- 这种
情 况就属 于WP:NOTHERE了 ,只 能 永 封 ,严重些就是 WP:LTA,再 严重些就是 向 WMF反映 后 WMF直接 把 该组织给ban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2:49 (UTC)是 的 ,不 过我认为大 部分 有心 避过申 报且能 被 发现的 应该都 已 达到封 锁程度 且不太 愿 意 合作 的 ,那 简而言 之 在 事 发后才 尝试补救可能 是 不 太 有效 的 一 个做法 。那 些没心的 反 而可能 有 办法从源头避免 ,因 为我相 信 有 些有偿编者 是 连有申 报这东西都 没 注意 到 的 ?从这些人入手 可能 更 能 增加 申 报编辑的占 所有 有 偿编辑的比例 (例 如在创账号 时加强 提 醒?但 如果方案 最 后 真 的 只 限 延 确用户有偿编辑那这就不用 考 虑了)想 问一下多不多一开始避过申报,但 之 后 在 编辑被 回 退 甚至面 临封禁 后 愿 意 申 报的案 例 ?(但 我 猜想有心 避过申 报的一般多就是为了避过限制来达成写宣传性内容的目标,如果走 申 报途径 对他们来说就没 意 义了)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3 (UTC)不 清楚 ,不知 道 @AT有 没 有 遇 过这种情况。@SIridiuM28:要 说有心 避过申 报的情 况的话,我 觉得就沦为讨论防治 LTA的 策略 了 ,这我觉得交给管理 员吧,因 此我也没有 把 转介至 相 关条目的 讨论页进行 {{Request edit}}程 序 写 入 拟议条文 。就无心 避过申 报的情 况而言 ,我 觉得可 以在Welcome message特 别提到 这事,这样对社群 的 发展也 有利 。(我 觉得AT原案 通 过的机 会 很小,你应该可以排除 该案的 影 响。)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5 (UTC)- ‘就无
心 避过申 报的情 况而言 ,我 觉得可 以在Welcome message特 别提到 这事,这样对社群 的 发展也 有利 。’你应该看见我自我 回 退 的 内容 了 ,这正中 我 的 想 法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17 (UTC)- 这我
可 以另外 提案 ,我 可 以写个Draft。@AT:欢迎新手 的 那 个Welcome message的 原始 模 板 不知 道 是 在 哪?我 可能 会 写 个草稿 或 沙 盒。--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20 (UTC)与 其说逃避 申 报,不 如说很多人 根本 打 从一开始就不知道有偿编辑这回事,直 至 有人 告知 维基存在 这样的 规定的 时候,才 提出 自己 愿 意 遵守 什么的 。也就是 说,很多时候已 经是处于封 禁 状 态的时候才 得 悉有偿编辑的规定,当然 与 此同时也是 其他人 看 到 其申诉自白 才 确定得 到 他 是 有 偿编辑者,因 此就一般 而言,有 偿编辑者为了让内容 不 被 删除,多数 不 会 逃避 申 报的做法。这是由 于在已 经被封 的 情 况下还撒谎的话,基本 上 就不可能 达成其目标所致。另外,{{Welcome}}。--AT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3:51 (UTC)- @AT: 就无
心 而避过申报的情 况谢谢补充 ,但 想 确定一 下 是 不 是 实际上 多数 案 例 在 被 封 禁 后 都会 愿 意 回 来 补过申 报?--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7日 (三 ) 14:20 (UTC)基本 上 是 ,当然 也有 人 可能 觉得麻 烦或是 没 有 留意 到 已 直接 放 弃,有 些则可能 变成去 创建傀儡 账号。--AT 2021年 10月 29日 (五 ) 05:40 (UTC)那 这样的 话加强 提 醒下应该就能有效 用 了 --Iridium(IX) 2021年 10月 29日 (五 ) 06:47 (UTC)
- @AT、SIridiuM28:Draft:Template:Welcome
写 好 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28日 (四 ) 00:00 (UTC)
- @AT: 就无
- 这我
- ‘就无
- @SIridiuM28。Sanmosa WÖRK 2021
年 10月 27日 (三 ) 12:51 (UTC)
- 这种
- 这
如现
新制 下 带利益 冲突的 编辑要 如何 处理?似 乎新制 没 有 覆 盖相关问题,但 利益 冲突和 有 偿编辑的差 异是非常 近 的 ,我 仔 细想想 Talk:五 坚情应该是 利益 冲突的 问题。建 议要将 Wikipedia:利益 冲突部分 章 节同时升级为指 引。--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3:51 (UTC)- @Ghrenghren:
可 行 的 办法是 在 Wikipedia:利益 冲突“利益 冲突或 有 偿编辑的编辑请求”章 节下设子章 节(可 称 “编辑请求执行方 针”)并将之 设为章 节方针,内容 为“一切有偿编辑/利益 冲突编辑均 当 依 照 /比 照 WP:有 偿编辑方针#本地 替 代 方 针的 规定进行。”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5:32 (UTC)同意 ,但 是 同 时也要 修 改 其他内容 :例 :
- @Ghrenghren:
条目 修 改 建 议或新 条目 请求根 据 维基百科的中立的观点方针,有 偏 见的编辑是 不 允 许的。而在出 现明显的利益 冲突、或 这种冲突可 以被合理 假 设时,也强烈 反 对可能 存在 利益 冲突的 编者编辑主要 空 间。尽 管 有 着 事 实上或 被 认为具有 利益 冲突,如果利益 冲突的 编辑认为有 需要 做出有 争 议的修 改 ,或 希望 能 够对条目 提 议实质的修 改 任 何 修 改 ,必须强烈 鼓 励使用 条目 讨论页提交可供 审查的 编辑建 议,这将吸引 其他使用 者 审查该编辑,或 是 送 至 他 处请求 评论。当 提出 请求时,请考虑公开自身 的 利益 冲突,以避免 误解。而如果 要 请求新 条目 ,你可以在相 关联条目 的 讨论页或专题提出 你的想 法 。
- @Ghrenghren:应该
不用 。Wikipedia:利益 冲突现时并无任 何 部分 属 于现行方 针指引。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7:13 (UTC)- 问题
不 是 方 针也有 不能 出 现有和 方 针矛盾 的 情 况吧。--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8:28 (UTC)既 然 不 是 现行方 针指引,那 就是没 有效 力 ,就算与 现行方 针指引冲突,也不会 影 响现行方 针指引的有效 性 。而且,既 然 不 是 现行方 针指引,其实也是你想怎么改 就怎么改,你不用 放 上 VPP。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6 (UTC)- 问题你搞这样
大 的 动作,真 的 不用 把 极为相 关的论述升 级为态度指 引吗?我 觉得有 必要 。--ghren🐦吱吱吱...🔊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4:07 (UTC)不用 。先 相 信 社 群 (被 吓出来 )的 自律 性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1日 (日) 05:04 (UTC)
- 问题你搞这样
- 问题
- (!)
意 见要 透 过编辑请求 来 编辑的 常 见情况不通常 是 因 为有关页面 被 保 护,或 使用 者 被 封 禁 请求编辑的 程 序 吗?那 这样是 不 是 变成变相对所有 有 偿编辑者实施编辑禁制 了 吗?-- [雪 菲🐉蛋糕🎂] >梓 < [娜娜奇 🐰鲜果茶 ☕](☎️·☘️)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08:24 (UTC)- @A2569875:
是 的 。既 然 现在的 情 况是有加 强 要求 以防止 滥用既 有 机 制 的 需要 ,那 这样做也无可厚 非 ,毕竟WMF本身 也对有 偿编辑甚为防范。这也是 治 乱世 用 重典 的 道理 。Sanmosa WÖRK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1:02 (UTC)
- @A2569875:
同意 这个修 改 方向 。--Temp3600(留 言 ) 2021年 10月 30日 (六 ) 14:19 (UTC)新手 必须用 草稿 ,有 编辑经验的 可 以直接 发布,但 需符合 通用 的 条目 要求 。这样如何 ?--Leiem(留 言 ·签名·维基调查) 2021年 10月 31日 (日) 17:29 (UTC)- “
有 编辑经验”难以界 定 ,而且不 排除 有 滥用空 间。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1日 (一 ) 05:15 (UTC)可能 延 确可以直接写 之 类的。--ghren🐦吱吱吱...🔊 2021年 11月1日 (一 ) 06:20 (UTC)延伸 确认权限仍然太 容易 取得 ,我 不能 信任 。--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1日 (一 ) 06:38 (UTC)
- “
- 按这
意思 也就会 是 不 会 开WP:COIN?我 觉得还是开一开比较好,让编者 提 报一下 问题。ghren🐦吱吱吱...🔊 2021年 11月7日 (日) 12:04 (UTC)- @Ghrenghren:你这
提 议可行 。可 以规定 任 何 用 户可以把违反利益 冲突或 有 偿编辑相关方针者提 报至Wikipedia:管理 员布告 板 /有 偿编辑(但 页面名称 应该要 改 成 Wikipedia:管理 员布告 板 /利益 冲突了 )。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7日 (日) 13:01 (UTC) - WP:COIN应与
以上 不 冲突,是 用 来 提 报未 经申报可能 有 偿的编辑;但 按照现有的 量 来 判断 ,应该暂时未 需要 独立 开板。--路 西 法人 •留 言 2021年 11月7日 (日) 13:05 (UTC)- @LuciferianThomas:
但 指定 用 于提报的页面还是必要 的 。如果社 群 认为违反利益 冲突或 有 偿编辑相关方针的编辑属 于破坏,可 指定 提 报至WP:AIV,否 则可指定 提 报至WP:ANM。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8日 (一 ) 02:39 (UTC)
- @LuciferianThomas:
- @Ghrenghren:你这
我 的 理解 是 所有 人 都 可 以处理 利益 冲突的 {{Request edit}}对不?ghren🐦吱吱吱...🔊 2021年 11月8日 (一 ) 06:09 (UTC)只 要 是 不 涉 及相关利益 冲突的 注 册 用 户都可 以。IP的 部分 有 点 游 走 界 线,要 视乎情 况而定 。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 11月8日 (一 ) 15:43 (UTC)
依 WP:7DAYS,公示 以下 各 项目7日 :- 经调
整 的 草稿 方案 ; 在 Wikipedia:利益 冲突“利益 冲突或 有 偿编辑的编辑请求”章 节下设子章 节(称 “编辑请求执行方 针”)并将之 设为章 节方针,内容 为“一切有偿编辑/利益 冲突编辑均 当 依 照 /比 照 WP:有 偿编辑方针#本地 替 代 方 针的 规定进行。”;修 改 Template:Welcome为Draft:Template:Welcome的 内容 ;
- 经调
以上 。Sanmosa Ázijský Mesiac/Asiatischer Monat 2021年 11月15日 (一 ) 15:08 (UTC)公示 已 逾7日 ,无人有 异议,作 通 过论。Sanmosa WAM 2021年 11月25日 (四 ) 05: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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