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本義為國家授權至軍中管理軍隊的官員,軍官往往象徵著國家軍隊的威權性,是軍隊最高的管理幹部,一般由尉級至將級的人員擔任,在軍中擔任領導軍隊,指揮領導或技術幕僚(或稱參謀)的職務,前者擔任的職務名稱有排長、連長、營長、團長、旅長、師長、軍長、指揮官或司令(官)等,後者幕僚職則有人事官、情報官、作戰官、訓練官、後勤官或補給官等等,甚至在許多共產國家和中華民國軍中還設有政治委員,如:旅政戰主任、旅政戰官、旅保防官、旅監察官、營輔導長、營政戰官及連輔導長,現代國家的軍隊體制,軍人分為軍官、士官、士兵三大體系,各有其任務執掌,而軍官在位階上高於士官及士兵,擔任領導及幕僚的職務。
在古中國各個朝代,對軍官的稱呼不一,有武將、武官、武吏等稱呼,軍官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朝,《漢書·百官公卿表》載:「騪粟都尉,武帝軍官,不常置。」元朝, 官員分為民官、軍官。 在皇帝的詔、敕和公事行文中,對軍官的升、降、襲職、退休等已有規定。如,在邊界地區「鎮守三載無虞者,……軍官升一階”(《元史》卷二十四);“軍官有功而升职者,舊以其子弟襲職,陣亡者許令承襲,若罷去者,以有功者代之。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法國將軍古羅探訪軍官學校
軍官在部隊中,具有領導和管理的責任,軍官負責戰略的制定與決策,以及命令的傳達,相當於企業裡的中高階主管;而士官則較偏重在如何讓戰略落實,命令如何執行,相當於企業裡的基層幹部。簡單來說,軍官是決策者;士官、士兵是執行者。
在職權上,士官、士兵需要服從軍官的領導,但是在基層連隊上,為防止軍官在地方待過久導致控制軍隊,形成地方上的軍閥割據,因此大多會採取輪調的制度,每兩到三年輪調一次,而士官則無此制度,較熟悉地方上連隊運作,使大多數軍官在領導連隊上仍須與當地士官相互合作,才能妥善使連隊正常運行,因此時常發生菜鳥的少尉排長遭到老鳥的士官督導長、士官長、上士班長甚至是資深兩三年的上等兵欺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