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鍾璐
(重定 向 自 庞钟璐)
庞钟璐(1822
龐種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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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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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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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钟璐为
咸豐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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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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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參考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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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1.1 《词林辑略》
卷 六 道 光 丁未 - ^ 庞钟璐. 张家
港 史 志 网.[永久 失效 連結 ] - ^ 《
清史 稿 》卷 421:“龐鍾璐,字 寶生 ,江蘇 常 熟 人 。道 光 二 十 七 年 一 甲 三 名 進士 ,授編修 。咸豐二 年 ,大 考 一等 ,擢庶子 ,遷侍講 學士 ,署 祭 酒 。明年 ,授光祿 寺 卿 。八 年 ,擢內閣 學士 ,署 工 部 侍 郎 ,以父憂 歸 。十 年 ,江南 大 營潰,蘇 、常 淪陷,督 團 勇 防禦 。上 命 鍾璐陳 奏 軍事 ,鍾璐疏言:‘常 、昭三 面 皆 賊 ,惟 恃民團 抵禦。器械 不精 ,紀律 不明 ,若 大兵 不 速 至 ,恐 裹脅愈 多 ,愈 難 措手。請飭督 臣 曾國籓迅由 祁門統 師 南下 ,常 、昭 庫 款無存 ,惟 賴 捐輸充 餉,軍需 浩 穰 ,捐戶搜 括 無 遺 。並 請飭督 臣 於就近 完 善之 區 ,籌貲接 濟 。’又 奏 :‘江北 惟 通 州 最 完 善 ,與 常 、昭 有 脣齒之 依 。在籍 布 政 使 徐 宗 幹 廉 能 素 著 ,請飭令 督 辦通、泰 一路 捐輸,並 會 籌常、昭 防 剿。’從 之 。尋 命 督 辦江南 團 練 。賊 由江 陰 東 竄,偪常熟 ,鍾璐率 團 勇 數 戰 ,亡 其精銳 ,奏請 江北 諸 軍 速 援。上 以水陸 各 軍勢 難 兼 顧,溫 詔 慰勉。八 月 ,賊 陷 常 熟 ,鍾璐奏 自 劾,並 請飭荊州將軍 都 興 阿 統 楚 師 兼 程 進駐 通 州 防 北 竄,上 責 令 規 復 。鍾璐自 崇 明 赴上海 ,設 局 勸 捐,集團 守 御 。薦 上 海知 縣 劉 郇膏循聲卓 著 ,為 江南 州 縣 之 冠 ,報 聞。又 以軍需 餉急,奏請 令 失 守 地方 官 罰 鍰免治 罪 ,諭 有 ‘捐輸巨 款、募 勇 殺 賊 、隨 官 兵 克 複 城 池 者 ,得 據 實 聲明 請旨’。寻奏言 :‘賊 所 脅 之 眾數百 萬 人 ,何 一 非 皇 上 赤子 ?若 非 設 法 解散 ,窮 無 所 歸 ,必鋌而走險 。請明降 諭旨 ,予 以自新 ,釋 兵 歸 降 者 勿殺,薙髮 投 順 者 勿殺。又 陷 賊 州 縣 ,多 設立 偽 官 ,迫 索 錢 米 ,以減輕 田 賦 ,搖 動 人心 。歷 來 被 兵 州 縣 ,錢 糧 均 奉 恩 旨 蠲免。此次蘇 省 被 賊 ,戶口 散 亡 ,收 復 之 後 ,無 從 徵收 ,不 如施恩 於未復 之 先 ,使 愚民 不為 所 惑。’詔 如所请。十 一 年 春 ,賊 自 平 湖 、乍浦窺金山 ,鍾璐督 團 勇 進擊 ,斬 馘 甚眾。新 埭賊擾大泖港,楓 涇賊窺角鉤 灣 ,復 會 官 兵 破 之 。是 年 冬 ,以蘇、常 淪陷,吳 民 待 援,有 逾饑渴,復 疏請敕曾國 籓分兵 急 取 蘇 、常 。與 江蘇 諸 士 紳 貽書國 籓,言 :‘上海 餉源重 地 ,請以奇 兵 萬 人 ,一 勇將 統 之 ,倍 道 而來,可 當 十 萬 之 用 。’國 籓乃遣李 鴻章 率 師 浮江而東。俄 、法 兩國 請助兵 討寇,鍾璐奏 言 :‘中國 平 內亂,原 無 待 藉手外人 ,而值賊 勢 蔓延 ,兵力 單 薄 ,不能 不為 從 權 之 計 。惟 外人 助 攻 ,為 通商 而起,必先自 有 把握 ,方 裨大局 。’諭 江蘇 巡 撫 薛煥妥籌酌 行 。尋 裁 各省 團 練 大臣 ,召還 京 ,再 授內閣 學士 。同 治 元年 ,遷禮部 侍 郎 ,迭署工 、吏諸部 ,督 順 天 學 政 。四 年 ,呈 所 纂文廟祀 典 考 。六 年 夏 ,畿輔亢旱,疏陳荒 政 十 事 ,下部 議 行 。命 偕大學士 賈楨等 督 五 城 團 防 ,歷 戶 、兵 、吏諸部 。九 年 ,擢左都 御 史 ,署 工 部 尚書 。十 年 ,授刑部 尚書 。丁 母 憂 ,歸 。光 緒 二 年 ,卒 ,諡 文 恪 。子 鴻 文 ,光 緒 二 年 進士 ;鴻 書 ,光 緒 六 年 進士 :同 官 翰林院 編修 。鴻 文 至 通 政司 副使 ,鴻 書 至 貴 州 巡 撫 。”
- 《
清史 稿 》 朱 汝 珍 《词林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