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临沂市所辖的一个县,位于山东省最南部,地处鲁苏交界处,南邻江苏省邳州市、新沂市、东海县,北接临沂市临沭县、河东区、罗庄区、兰陵县。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驻郯城街道府前街11号。
1994年11月10日,撤销杨集乡、黄山乡,设立杨集镇、黄山镇。
1995年12月18日,撤销高峰头乡、庙山乡,设立高峰头镇、庙山镇。
1996年7月3日,撤销港上乡、沙墩乡,设立港上镇、沙墩镇。
1997年6月4日,司家乡更名为清泉乡。
2000年,郯城县辖11个镇、11个乡。12月29日,撤销十里乡、归义乡,将其并入郯城镇;撤销大尚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红花乡;撤销清泉乡,将其并入泉源乡;撤销高册乡,将其并入马头镇。即郯城县由11个镇、11个乡调整为11个镇、6个乡:郯城镇(归义乡、十里乡)、马头镇(高册乡)、重坊镇、李庄镇、褚墩镇、杨集镇、高峰头镇、庙山镇、黄山镇、港上镇、沙墩镇、胜利乡、新村乡、花园乡、红花乡(大尚庄乡)、泉源乡(清泉乡)、归昌乡。(括号内的为被撤并的乡镇)
2011年3月,原辖褚墩镇、黄山镇划归临沂市罗庄区管辖;8月,撤销李庄镇、沙墩镇,合并成立新的李庄镇;撤销新村乡,设立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2020年7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复,现撤销郯城县花园乡、泉源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花园镇、泉源镇,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
截至2023年,郯城县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11个镇、1个乡,2个开发区[2]:
郯城街道、马头镇、重坊镇、李庄镇、杨集镇、港上镇、高峰头镇、庙山镇、红花镇、胜利镇、花园镇、泉源镇和归昌乡,郯城经济开发区和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郯城县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南部、郯苍平原腹心地带,沂河、沭河穿境。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海拔最高184米,最低26米。[3]郯城县地处郯庐断裂带中的沂沭断裂带,1668年7月25日曾经发生震级为Ms8.5的郯城大地震,造成约43,000至50,000人丧生[4]。
因其特殊的地质,有着较好的成矿条件,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种类主要有铁矿、煤、金刚石、重晶石、萤石。金刚石为境内代表矿种之一。截至2020年底,中国已发现的四颗特大金刚石中,有二颗出自郯城县境内。[5]
郯城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9℃,平均降水量867.7mm。
截至2023年末,郯城县常住人口104.1万人,比去年增加1482人,城镇人口35万人,乡村人口69.1万人。[6]
有沂蒙煎饼、吊炉朝牌、糁等特色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