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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幹成(1909年11月8日—1993年4月14日),原名李学斌,又名李慈,男,江苏涟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的基层领导人,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上海市政建设的奠基人之一。[1][2][3]
李干成是江苏省涟水县红窑乡(今红窑镇)龙兴村人。民国15年(1926年),18岁的李干成考取了上海建设大学。民国18年(1929年),李干成在上海建设大学学习时,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辍学从事地下工作,任上海市闸北区团委宣传部长。民国19年(1930年)春,奉派赴苏北组织农民暴动,历任中共宿迁县委书记、宿迁县行动委员会书记兼红十五军三师管区政治委员、中共邳县县委书记、共青团徐海蚌特委书记。民国20年(1931年)1月,任共青团吴淞区委、沪中区委书记。同年夏,调任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调任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民国21年(1932年)调回江苏省,任沪西区团委书记,上海巡委会巡委。[1][2]
民国21年(1932年)11月,因遭人举报,李干成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并被引渡到淞沪警备司令部。在国民政府的监狱中被囚禁五年,多次遭严刑拷打,但他拒绝自首,还组织狱中的中共党员争取获释、改善待遇,是狱中中共领导核心人物之一。[1]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李干成获得无条件释放。由于在监狱中长期受到折磨,出狱时他满身疾病,双目几乎失明。随后他回到家乡,在与中共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继续从事革命活动。民国27年(1938年)1月,与陈亚昌、万金培等人在涟水县灰墩小学发起成立了涟水县抗日同盟会,当选理事长。同年2月,苏北抗日同盟总会成立时,当选为理事。民国28年(1939年)3月,与陈亚昌等人创建了涟水抗日义勇队,不久,该队与涟水县民众抗日独立营合并为涟水抗日义勇队,李干成出任队长。同年4月,率涟水抗日义勇队在鲁渡北小朱庄附近伏击了强征民伕筑路的日军,此为涟水县民众抗日战争的第一枪。同年6月,涟水抗日义勇队编入八路军山东纵队陇海南进支队第八团,李干成任该团政治部主任。[1][2]
民国29年(1940年)9月,李干成调任淮海区专员公署民政处长兼粮食处长。1942年3月,经刘少奇亲自过问,李干成的中国共产党党籍得以恢复。此后,李干成历任中共泗沭县委书记、中共宿迁县委书记、中共淮海地委组织部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历任淮海区第二中心县委书记、华中行政办事处民教处长、华中支前司令部副政委。[1][2]
淮海战役结束后,李干成奉命渡长江南下,接管苏州专区,并于1949年4月担任苏州专区行政公署专员,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苏州专区之后,苏州专区行政公署的第一任专员。任内,1949年6月、7月间,苏州专区发生水灾,7月24日,苏州专区又遭持续20多个小时的强台风袭击,李干成亲临第一线积极组织救灾。[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干成任中共常州地委副书记、代理书记。 1953年调往上海市工作,历任上海市市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交通工作部部长、基建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1962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副市长。李干成长期负责上海市市政建设工作,主持建成了虹桥机场,沪嘉公路、沪闵公路,开挖了上海市第一段地铁隧道及第一条越江隧道,并规划建设了闵行区等新区。[1]1956年,李干成领导的上海市政建设办公室向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上海市地下铁道初步规划》,该规划引起了激烈争议,很多人反对上海市修建地铁,但李干成说,“修建地铁,不仅是为了战时防空,更是为了解决上海将来可能会出现的交通拥堵问题,拓宽上海的发展空间。”[2]
文化大革命初期,李干成出面参与处理安亭事件。1967年12月,李干成被造反派关押,隔离审查。[4]此后,他长期被关押在上海少年犯管教所。[5]文化大革命中,李干成坚持原则,遭到四人帮的迫害,在关押中数度病危。[1]一次,专案组提审李干成,要其揭发陈丕显的“修正主义黑线”,李干成答道: “我没看出什么修正主义黑线,陈丕显布置的事我认为是对的,所以都积极地干了,不盖房子、不修路、不建机场总不行吧。”因拒绝诬陷陈丕显,坚持原则,李干成被视为 “态度恶劣”而受到残忍迫害,连长期服用的降压药都被停发,最终导致其发生了严重的脑溢血。[2]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李干成历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中共上海市委顾问。[1]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组织上补发了李干成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工资,李干成要求将所有补发的工资作为党费上交,后经组织劝说,才留下了很少的一部分。[2]
1993年4月14日,李干成在上海病逝。[1]
- 妻子:吕继英,和李干成育有七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