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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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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貫 | 河南睢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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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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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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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翰(?—?),字□棠,河南睢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九年(1591年)河南辛卯科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十五名進士[1][2]。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任直隸河間府知府,陞陝西靖邊副使[3],仕至遼東巡撫。
曾祖李本;祖父李良;父李俊[4]。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王奐,徐可先,清康熙《河間府志·卷之十三》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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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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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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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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