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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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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赣州府知府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匠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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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子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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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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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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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陳氏,继娶陳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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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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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1474年—1552年),字子輕,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易經》,正德五年(1510年)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曾任江西萬載縣學教谕,年四十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八十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進士[1][2]。嘉靖十一年任广东廉州府知府,十二年调任江西赣州府。卒年七十九。
曾祖沈景阳。祖父沈宗寿。父沈晙。前母朱氏,母魏氏。永感下。弟重金、鳴金、應金[3]。
- 许相卿《明故中顺大夫江西赣州府知府沈公墓誌銘》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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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俞應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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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廉州府知府 1532年-15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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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詹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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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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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赣州府知府 1533年-15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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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顾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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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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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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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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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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