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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波(1963年11月—),男,四川南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曾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78年10月进入四川省林业学校学习。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南充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干部、南充地区农贸办干部、南充地区农工委副主任科员、规划建设科副科长、秘书科科长、武胜县烈面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广安地区行署办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行署救灾办主任、武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999年1月,任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3年12月,任中共广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3月,任中共凉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2008年5月,任中共巴中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0年5月,任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1]。
2015年6月,任中共德阳市委书记。任职期间,蒲波曾提出“要把德阳建设成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震撼的城市”,还提出了“我们要让德阳的孩子不用到成都去挤‘名校’,让市民不用去成都的医院排队候诊”的目标[2]。
2018年1月22日,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升任副省级[2]。
2018年5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纪委和国家监委调查,创下了提拔副省部后最快落马的官员纪录(102天)[1]。
2018年11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蒲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蒲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3]
2019年7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蒲波受贿案,对被告人蒲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蒲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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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领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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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治局 |
-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中央军委深改组组长)
- 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杨晓渡(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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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 国家监委 |
- 刘金国(中央纪委副书记)
- 杨晓超(中央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 李书磊(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
- 徐令义(中央纪委副书记)
- 肖培(中央纪委副书记)
- 陈小江(中央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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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军委纪委 |
- 张又侠 上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张升民 上将(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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