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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法》(the VOICE Act),全名《伊朗戒嚴令受害者保護法》(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是《2010財政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中的第十二編第四章的條文,於2009年10月28日總統簽署公佈。
2010年一月,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顿,根據《表達法》的立法精神,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新聞博物館(Newseum)發表公開演說《論自由》[1],強調:
- 「但是,對一個人人都享有言論表達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免於恐懼的世界的憧憬,衝破了他那個時代的重重困難。[…] 今天,我們迫切需要在二十一世紀的電子世界中保護這些自由。世界上有許多其他的網路,有些幫助人員或資源的流動,有些輔助志同道合的個人之間的交流。但網際網路是增強所有其他網路的能力和潛力的一個網路,因此,我們認為確保其使用者享有某些基本自由,至關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言論表達自由。」[1]
2010年四月,美國總統贝拉克·奥巴马簽核一份關於伊朗網路自由的調查報告。[2]《表達法》在美國的內政和外交方針上均獲得落實。
關於其他國家類似美國《表達法》,保護言論自由、甚至網路自由的法律,散見各國憲法、刑法、民法、資訊法等。
- 国防授权法案
- 2010年度美國國土安全部預算法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Appropriations Act, 2010)
- American Communities' Right to Public Information Act
- OPEN FOIA Act of 2009
- Protected National Security Documents Act of 2009
- 2010財政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