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協定(英語: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是兩個或以上國家、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貿易條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
這些協定伙伴國,會組成自由貿易區。來自協定伙伴國的貨物,可以獲得關稅減免優惠。無論在進口還是出口國,自由貿易協定均有助於簡化海關手續。當協議國間存在不公平貿易慣例時,自由貿易協定可以協助貿易商進行補救[1]。
一般而言,FTA中的章節會包含(但不限於):前言、總則/定義、貨品貿易、原產地規則、海關手續、衛生和植物檢疫辦法(SPS)、技術性貿易壁壘(TBT)、保護措施、電信、金融服務、投資、自然人/商務人員流動、競爭、政府採購、透明度、智慧財產權、貿易救濟、爭端解決、例外、最終條款。
其餘的章節是雙方實際貿易需求而有所不同,例如电子商业、环境、教育、劳工等。
中國大陸
自由貿易區
現已有簽署到的成效協定
- 2003年11月24日,中國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协议[2]。
- 2005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7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3]。
- 2006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2019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议定书[4]。
- 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5]。202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6]。
- 2008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7]。2018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8]。
- 2009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9]。
- 2009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代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完成。自贸区于2010年1月1日启动[10]。2015年11月22日,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升级《议定书》[11]。
- 2010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2]。
- 2013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12]。
- 201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的世界经济20强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13]。
- 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4]。
- 2015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5]。
- 2017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格鲁吉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18年1月1日生效[16]。
- 2017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尔代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7]。目前由于马尔代夫国内发生政府更迭而在其国内批准阶段陷入停滞。
- 2019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毛里求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8]。
- 2020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柬埔寨王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9]。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20]。
- 2020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1]。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在菲律宾正式提交核准书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3年6月2日全面生效[22]。
- 2023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厄瓜多尔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3]。厄瓜多尔於2024年2月15日正式批准該协定[24],并于2024年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25]。
- 2023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尼加拉瓜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6]。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27]。
- 2023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塞尔维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8],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29]。
談判中協定
現已有簽署到的成效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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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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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展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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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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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魯 |
2023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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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有簽署到的成效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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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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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談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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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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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 |
2021年8-9月[42] |
成立四個工作小組貿易談判自由貿易協定(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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