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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乃琛(1878年12月2日—1953年,生於光緒四年十一月初九日),字鹿籌,號賮忱(或書作贐忱),浙江省嘉興府石門縣(即崇德縣,並入桐鄉縣)人[1]。清朝及中华民国财政官员、经济学家。[2]
縣學優行廩膳生,民籍,前肄業求是書院、南洋公學[1]。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吴乃琛中癸卯恩科第81名举人[1]。从上海南洋公学毕业后,留学美国,先后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和威斯康辛大学经济系,先后获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归国后,获授法政科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币制局会办、邮传部法律编辑员、京师大学堂商科学长。1912年任北京大学监督。不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北京政府财政部泉币司司长。1913年改署财政部参事。1914年调任财政部赋税司司长。1920年任财政部名誉顾问。[2]
十八世從堂伯叔祖吳爾纁,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翰林院庶吉士,贈修撰,諡文愍,崇祀鄉賢,詞著有《(氵茲)蘭堂初集》、《聶許堂遺草》、行世行載府縣志,《明史》附「史可法傳」。
十七世嫡堂伯叔祖吳之屏,天啟二年壬戌科進士,福建巡撫、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高高祖妣張氏,是乾隆元年丙辰科進士江南壽州知州張大宗女。
再從從堂伯叔祖吳于宣,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進士,刑部郎中,辛酉福建主考,直隸永平、江南揚州等府知府,護理常通海兵備道。行載府縣志。[1]
其先後娶有五房妻子:大妻倪逸椒、二妻周秉清、三妻曹靜怡、四妻茅詩清、五妻徐韞如。大妻(1928年去世)生有三個子女:吳塿梅、吳卓(又名吳是春),吳竹修(1944年去世)。吳竹修去世後,留有子女劉浩郢、劉次昕、劉以伸三人。二妻(1936年去世)未生子女。三妻收養吳意靜為女;後生女吳潔,並於1936年與吳乃琛脫離夫妻關係。四妻(1978年去世)生子女吳引林、吳是寅。五妻(2013年去世)生子女吳是龍、吳戌明。[3]
- ^ 1.0 1.1 1.2 1.3 「吳乃琛鄉試硃卷」《清代朱卷集成(303)》,顧廷龍,第59-70頁
- ^ 2.0 2.1 2.2 文献2007(1-4),第52页
- ^ 「吳乃琛遺留美國、香港股票、存款分配繼承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1987年3月判決)」,《中國近年涉外涉港澳案件》,馬守仁編著,1990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游美同學錄·吳乃琛》,出自《游美同學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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