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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列出西藏自治区6个地级市及1个地区的土地面积。根据国务院決定,西藏自治区自2007年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參 1]。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全区共有耕地442,967.35公顷(664.45万亩)。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全区土地面积为120,218,947.91公顷(180,328.42万亩)[參 2]。
- ^ 《关于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7).
- ^ 西藏自治区土地资源概况.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9-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