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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瑛(1916年11月19日—2009年2月6日),原名任鸿让,男,汉族,河南南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浙江省军区第一政委。
铁瑛是中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16年11月19日,铁瑛出生在河北省南乐县(今属河南省濮阳市)。
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抗日军政大学一分校一大队组织干事,八路军山东纵队一支队二团组织股长兼党分总支书记,山东滨海军区临沭县独立营政委、县委书记,临沭县独立团政委,山东军区特务一团政委,华东军区警卫旅政委等。1949年7月后历任上海市公安总队副政委、政委兼干部部部长,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舟山地区革委会主任等[1]。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72年后任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兼浙江省军区第一政委[2]。后兼任浙江省政协主席、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3][4]。1983年3月当选为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党的十三大当选为中顾委委员[5]。
2009年2月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逝世,享耆壽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