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 :申 请成为管理 员/ASid/第 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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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d[编辑]
申請 者 :ASid(讨论 |貢獻 )提 問 時間 :2024年 5月 1日 (三 ) 00:00 (UTC)—2024年 5月 14日 (二 ) 23:59 (UTC)投票 時間 :2024年 5月 29日 (三 ) 00:00 (UTC)—2024年 6月 11日 (二 ) 23:59 (UTC)
意見 [编辑]
問題 [编辑]
下 列 討論 已 經 關 閉,請勿修 改 。如有任 何 意見 ,請在合 適 的 討論 頁 提出 ,而非再 次 編輯 本 討論 。
三 个问题的回答 [编辑]
- 您期
望 幫忙怎麼樣 的 管理 事務 ?請先閱讀管理 員 的 介 紹頁面 。除 了 協 助 ipbe-zh及大量 訊息發送 的 申請 ,我 還 會 執行 修訂 版本 刪除、保護 跟封鎖 等 操作 ,儘管我 的 活躍 度 已 不 如以往 活躍 ,但 我 仍會關 注 社 群 ,在 時間 上 允許 且還有餘 力 的 情況 下 ,盡 可能 的 幫忙,謝 謝 。
在 所有 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 沒 有 讓 您覺得 特別 喜 歡的部 份?有 的 話 ,為 什麼 ?沒 有 什麼 特別 喜 歡的部分 ,喜 歡的部分 是 做些小 雜事 ,在社 群 討論 的 時候 給 予 一些意見或提醒。
- 你有
沒 有 在 過去 遇 到 任 何 有 關 編輯 方面 的 衝突 ,或 者 是 你認為 其他用 戶 造成 你的壓力 ?您如何 處理 這件事 ,以及未來 遇 到 時 您會怎麼處理 ?目前 仍沒有 發生 過 編輯 衝突 或 者 有用 戶 造成 壓力 。當 衝突 發生 時 ,雙方 首 先 要 相互 信任 且願意 聽對方 說話 ,兩邊 都 要 嘗試理解 對 方 表 達 的 意思 ,並 不斷 修正 ,不要 輕易 猜測揣測。~~Sid~~ 2024年 4月 5日 (五 ) 12:18 (UTC)
落花 有意 12138的 问题[编辑]
- 请问“
民主 ”在中 文 维基百科的作用都有什么? - 您预
期 可能 在 何 时不再 活 跃? - 您的账户
保安 措施都 有 什么?
- 1.
民主 是 假定 所有 人 一定 的 認知 能力 ,知道 什麼 該做什麼 不 該做,然 而現實 卻不是 如此,比 如說這種情況 ,社 群 應 該有一套機制制止這種行為,或 者 是 根據 他 的 意見 降 低 該票的 比重 。 - 2.
看 現實 生活 的 安 排 及我的 心力 是 否 足 以應付 社 群 的 事情 ,除 此之外 由 於我有 著 拿權不 做事,會 覺 得 自己 很不負 責任 的 情況 ,所以 只 要 有人 需要 幫忙去 討論 頁 找我,我 通常 都會 幫忙處理 。 - 3.
我 有 著 對 於資安 的 觀念 ,除 此之外 維基帳 號 我 都 有 特製 一 套密碼,至 於2FA的 話 由 於我覺 得 太 麻 煩 目前 我 沒 有 開 。--~~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06:45 (UTC) 希望 這些答案 會 讓 您滿意 ,謝 謝 。--~~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06:50 (UTC)- 此為
補充 第 二 項 回答 的 這段話 「除 此之外 由 於我有 著 拿權不 做事,會 覺 得 自己 很不負 責任 的 情況 」,所以 我 每 隔 要求 自己 一定 要 處理 一 些請求 。~~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07:00 (UTC)
HK5201314的 问题[编辑]
- 你認
為 有 甚麼 外 維方針 指 引很值得中 維引入 ? - 請問
閣下 有 否 留意 上月 於Wikipedia talk:共 识的 討論 爭議 ,當 中 一方 是 管理 員 ,另一方 是 回 退 員 。如果閣下 成功 當選 ,請問如何 以第三 方 管理 員 身分 解決 爭議 ?
- 1.
沒 有 特 地 觀察 外 維方針 ,所以 不 是 很清楚 。 - 2.
假設 我 選 上 了 礙於管理 員 頭 銜,我 通常 不 會 介入 ,頂 多 當 雙方 的 橋 樑,協 助 兩方 理解 對 方 的 意思 僅此而已。--~~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06:28 (UTC) 看 了 您問其他候 選 人的 問題 ,我先 跟您打 一 個 預 防 針 ,由 於我前面 幾 次 已 經 被 RFA弄 到 我 身心 俱疲,現實 生活 也無法 讓 我 在 這樣弄 ,我 回 的 答案 會 很簡單 ,不 會 做過多 解釋 ,希望 您見諒 ,謝 謝 。- 也
希望 其他要 問 我 問題 的 人 ,可 以的話 不要 問 太 多 ,我 頭 會 很痛,謝 謝 大家 的 見 諒 。--~~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06:50 (UTC)
說明 中 維管理 員 在 交通 條目 的 角 色 是 什麼 。有人 認 為 管理 員 針 對 燙手山芋 「不為 」/「冷 處理 」,導 致公眾或投 訴者認 為 維基百科偏幫個別用戶,閣下 對 此指控 有 什麼 看 法 ?有人 在 討論 區 質疑 該名編輯 者 可能 違反 WP:利益 衝突 ,作為 管理 員 後 選 人 ,如何 看 待 此事?- #87
回 覆 、#90回 覆 請問閣下 對 此觀點 有 什麼 看 法 ?
恕 我 吐槽,你維是 中 文 維基百科 不 是 粵語維基百科 ,您拿粵語的 要 中 文 站的人 發表 觀點 也太為 難 人 了 ...--SunAfterRain 2024年 5月 3日 (五 ) 15:24 (UTC)- 1.
我 認 為 沒 有 管理 員 在 交通 條目 的 角 色 是 什麼 ,這種概念 ,所有 的 管理 員 在 所有 的 條目 當 中 ,除 掉回退 明 顯 破壞 及對條目 種種 管理 操作 外 ,他 們的編輯 仍可以被視 為 普通 編輯 者 之 一 ,沒 有 什麼 特殊 的 待遇 ,儘管他 們具備 管理 員 的 頭 銜及權限 ,但 如果他 們做的 管理 操作 不 被 社 群 的 共 識支持 ,或 者 根據 方針 指 引操作 後 有 出現 妥當 的 意見 反映 說 此操作 不當 ,管理 員 們就應 當 停止 。 唯 有 一 點 須注意 ,管理 員 在 編輯 時 就應當 多 加 注意 不要 讓 自己 的 編輯 去 引起爭議 ,或 者 牽扯進 其他爭議 中 ,當然 管理 員 執行 管理 操作 時 也理應 如此。- 2.
關 於這一點還是那句話,社 群 沒 有 足 夠的共 識與支持 ,這才是 促使管理 員 時 常 選擇 不 處理 的 原因 ,一旦輕易處理就很容易會被冠上濫權獨裁的頭銜,管理 員 要 花 好幾 天 的 時間 與 精力 去 應 付 ,還 要 擔心被 除 權 ,加 上 志願 者 性質 ,管理 員 現實 生活 也不是 閒 閒 沒 事 做,從 這個角度 來 看 我 認 為 沒 有 理由 去 責 怪 管理 員 不 處理 。 - 3及4
題 由 於我並 不完全 理解 粵語,為 了 避免錯誤 理解 導 致回答 變成 牛頭 不 對馬 嘴 ,我 就不回答 了 ,還 希望 您見諒 ,謝 謝 。--~~Sid~~ 2024年 5月 3日 (五 ) 15:43 (UTC) 修正 一下錯字及語句怪怪的地方。~~Sid~~ 2024年 5月 3日 (五 ) 15:54 (UTC)更改 第 一 題 的 部分 回答 ,以確保有 明確 表 達 我 的 意思 。~~Sid~~ 2024年 5月 3日 (五 ) 16:03 (UTC)以下 附 上書 面語 翻譯 :第 87條 回 覆 想 問 一下刪除下列報道是否由港鐵PR發出 ?安全 問題 :刪除了 太陽 報 和 香港 01就東鐵 月 台 的 問題 報道 ,2023年 立法 會議 員 田北 辰 批評 3年 全線 安 裝 幕 門 的 進度 太 慢的報道 等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D%B1%E9%90%B5%E7%B6%AB&diff=prev&oldid=79849910
完全 刪除班 次 問題 的 內容,如港鐵 稱 由 大 圍 站前往金鐘 站只須約17分 鐘 。而有線 新聞 的 記者 進行 實測 後 ,發現 往返上述 兩 站需時 約 21分 鐘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D%B1%E9%90%B5%E7%B6%AB&diff=prev&oldid=79849866
- 刪除
東鐵 因 遷就居 民 而慢駛的報道 和 受影響 乘客 的 人 次 ,報道 來 源 全部 為 《蘋果日報 》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D%B1%E9%90%B5%E7%B6%AB&diff=prev&oldid=79849806
- ———-
回 覆 在 這裏:- 1.
不 需要 列 出 這麼多 宗 案件 ,這麼多 宗 案件 會 導 致條目 會 過 長 ,沒 有人 想 看 這麼長 的 條目 。 由 於全綫未有 設置 月 台 幕 門 或 閘門,乘客 意外 墮軌或 跳 軌自殺 事件 不 絕 於耳。而在2016年 10月 31日 ,一 名 83歲 老婦 在 羅 湖 站月台 步 出 車 廂 時 不 慎 由月 台 空隙 踏空墮下路 軌,右手 受傷 ,幸 傷 勢 無礙 。有 關 相 片 在 網 上 廣 傳 ,引起市民 對 港 鐵 月 台 安全 的 關 注 。2017年 3月 24日 ,一 名 60多 歲 老翁 在 上水 站墮軌並被 列車 輾過,身體 斷 成 三 截不治 ;同年 6月 11日 一名任職中學教學助理的24歲 女子 疑 不堪 工作 壓力 在 大 圍 站跳軌自殺 死亡 ,公 眾擔憂 本 綫淪為 「自殺 天堂 」。部分 月 台 又 由 於設計 問題 造成 月 台 邊 緣 與 車 廂 之 間 的 空隙 特別 闊,而在2011年 與 2016年 亦 分別 有 一 名 20多 歲 少女 、一 名 3歲男 童 以及一名老婦不慎從車廂與月台之間的空隙墮下路軌。- 2.
至 於安裝 幕 門 嘅進度 緩慢 ,前面 已 經 有 幾 句 句 子 說明 。多 年來 有 很好多 人 也曾批評 站台安 裝 幕 門 的 進度 緩慢 ,不 需要 每 一句也寫下去。 不 過 由 於過海 段 工程 及轉用 新 列車 的 進度 緩慢 而多次 推遲。直 到 2022年 5月 ,網 媒 香港 01引述消息 指 過 海 段通 車 後 ,工程 團 隊 最 快 在 2022/-23年 於個別 車 站加設 約 1.8米 高 的 月 台 閘門,不 過 全 綫安裝 工程 仍需等 候 數 年 才 完成 。直 到 2023年 5月 ,馬場 站1號 月 台 率先 開始 安 裝 月 台 閘門,較原先 計 劃延遲 約 10年 。」- 3. 這句
正 在 做什麼 東西 (註:原 句 是 以粗俗語 言 表 達 ,經 本人 和 諧化了 )?一 :不 是 百科全書 語調 ,二 :這句是 什麼 意思 ?是 否 暗示 東鐵 綫落成 後 開始 居住 的 人 沒 有 資格 批評 東鐵 綫噪音 問題 。 - 「雖然
東鐵 綫於1910年 已 通 車 ,毫無疑問 早 於沿綫所有 現存 的 民 居 建築 落成 ,即 沿綫居 民 在 遷入前 都 已 清楚 知道 東鐵 綫的存在 會 產 生 噪音。」 - 4.
下 列 數 句 找不找到資料 來 源 供 其他人 核 實 真 假 ?會 不 會 有人 寫 了 假 資 訊連你也不知 道 ?還 是 有 一大篇文字就要無條件相信? 大 圍 至 九龍塘近名城段:原 定 車速 每 小 時 90公里 ,被 降 低 至 每 小 時 70公里 ,由 2012年 6月 13日 起 生 效 , 2020年 1月 8日 起 被 降 低 至 每 小 時 60公里 ,已 於2020年 3月 中旬 放 寛 至 每 小 時 70公里 ,再 於2021年 10月 中旬 放 寛 至 正常 車速 (日 間 )/每 小 時 80公里 (夜間 )。(在 新 信號 系統 的 控 制 下 每 班 列車 的 行 車 速度 也不同 )- 旺角
東 站至九 龍 塘段,原 定 車速 每 小 時 80公里 ,被 降 低 至 每 小 時 50公里 (南 行 )/每 小 時 40公里 (北 行 ),由 2013年 11月15日 起 生 效 ,已 於2021年 10月 中旬 放 寛 至 每 小 時 70公里 (日 間 南 行 )/每 小 時 60公里 (夜間 南 行 、日 間 北 行 )/每 小 時 50公里 (夜間 北 行 )。(在 新 信號 系統 的 控 制 下 每 班 列車 的 行 車 速度 也不同 ) - 旺角
東 站至紅 磡近旺角東 站:原 定 車速 每 小 時 120公里 ,被 降 低 至 每 小 時 50公里 (北 行 )/每 小 時 40公里 (南 行 ),由 2012年 10月 17日 起 生 效 ,已 於2021年 10月 中旬 放 寛 至 每 小 時 70公里 (日 間 北 行 )/每 小 時 60公里 (夜間 北 行 、日 間 南 行 )/每 小 時 50公里 (夜間 南 行 )。(在 新 信號 系統 的 控 制 下 每 班 列車 的 行 車 速度 也不同 ) - ———-
--唔好阻住以上 是 87回 覆 ,90回 覆 將 寫 在 其他沒 有 回 覆 第 4題 的 候 選 人 頁 面 上 。另外,第 三 題 即 使 是 粵語也應能 按照涉 事 編輯 者 於中維編輯 貢獻 回答 ,不 回答 也沒有 關係 。我 愛國 (留 言 ) 2024年 5月 7日 (二 ) 10:48 (UTC)- @ASid--唔好阻住
我 愛國 (留 言 ) 2024年 5月 10日 (五 ) 10:01 (UTC)- @HK5201314:
我 的 身心 狀況 原本 就因為 RFA導 致我的 壓力 很大,大家 的 提 問 又 讓 我 的 壓力 又 更 上 一 層 樓 (此處 沒 有 任 何 責 怪 之 意 ),所以 我 可能 暫時 無法 回答 您的問題 ,對 此我感 到 很抱歉,希望 您可以見諒 。~~Sid~~ 2024年 5月 12日 (日) 03:07 (UTC)
- @HK5201314:
- @ASid--唔好阻住
兩個 問題 [编辑]
- 您認
為 您之前 幾 次 管理 員 選 舉失利 的 原因 是 什麽? - 您認
為 社 群 是 否應 該盡力 平等 以待每 一 個 維基人 ?
- 1.
無法 顧及所有 人的 所期 望 的 方向 吧,滿足 A的 期 望 或 者 做法,B就會不滿 意 ,兩方 都 滿足 了 還 有 可能 跳 出 C,我 以往 會 這麼做,現在 不 會 了 ,要 做到顧及所有 人的 期 望 還 不能 出現 衝突 只 會 讓 我 變成 精神病 。 - 2.
理論 上 是 要 這麼做,實際 上 沒 法 這麼做,太 多 太 多 因 素 影響 著 每 個人 ,您總會 遇 到 那 種 講 了 不 聽,說 了 三 四次不能那樣做還是不停止的人,每 個人 包括 社 群 需要 適當 的 衡量自己 的 時間 精力 ,不要 去 做超出 自己 所 能 承 受的事情 。--~~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13:38 (UTC) 修正 錯字。~~Sid~~ 2024年 5月 3日 (五 ) 15:45 (UTC)
路 西 法人 的 提 問 [编辑]
- 您如
何 定義 文明 方針 所 列 的 「輕率 魯莽指 控 他人 行為 不當 」?您認為 目前 社 群 當 中 此類不 文明 行為 的 發生 頻 率 有 多 高 ?您不必參考 我 所 寫 的 論述 ,請按自己 理解 回 應 。 我 注意 到 社 群 各 方面 的 討論 都 屢屢出現 缺乏 實質 有效 論據 及論證 的 發言 ;也有 用 戶 因 某 些規定 和 指示 不 合意 ,認定 這些規定 和 指示 「不 需遵守 」,並 在 討論 中 拒絕 正視 相關 規定 和 指示 背後 至 今 仍然存在 的 意義 和 作用 。您如何 看 待 此類型 的 用 戶 發言 ,又 能否 提出 該如何 處理 及避免 此類窒礙社 群 進步 的 行為 ?我 一向形容本站多數管理人員是「聖母 」性格 ,對 於顯然 應 被 驅逐 的 長期 擾亂 社 群 秩序 者 抱 持 過度 仁慈 的 態度 ,往往 讓 這些擾亂 者 成功 以片面 之 詞 拉 攏支持 者 擾亂 社 群 。您對此抱有 什麼 看 法 ?
- 1-1.
我 一直以來都覺得這種東西要由社群來定義,Wikipedia:輕率 指 控 這個論述 我 認 為 其實寫 的 很清楚 了 。我 看 到 會 造成 這種情況 的 原因 往往 是 雙方 標準 及考慮 的 點 不同 ,這才導 致這類 指 控 的 出現 。 - 1-2.就我
注意 到 的 ,以一 個 月來 講 平均 1-3次 。 - 2.
社 群 要用 很明確 詳細 的 敘述告訴 社 群 什麼 不能 做什麼 可 以做,並 且要有 案 例 提供 ,不要 有 模 稜 兩 可 的 地方 ,這是我 的 想 法 。舉個例 子 WP:NOTAD,維基百科 不 是 宣傳 工具 ,那 要 有 案 例 告訴 別人 什麼 是 宣傳 ,這對社 群 新手 老手 都 有 好 處 ,就比較不會 出現 說 「什麼 叫 做宣傳 」這種問題 。 - 3.
事實 上 這是因 為 社 群 沒 有 足 夠的共 識與支持 ,沒 有 足 夠的共 識與支持 ,管理 員 就不敢貿然 下 去 處理 ,因 為 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冠上濫權獨裁的頭銜,這是我 的 看 法 。--~~Sid~~ 2024年 5月 2日 (四 ) 14:28 (UTC)
A1Cafel之 問題 [编辑]
在 審 視 當 中 的 反對 意見 後 ,你有作出 甚麼 改變 以面對 這次參 選 ?對 於社群 在 較早前 下 調 管理人 員 當選 門 檻 ,你是否 有 較大信心 當選 (或 取得 臨時 管理 員 權限 )?- 如果這次
參 選 仍然落選 ,你會否 在 之 後 第 五 次 參 選 管理 員 ?
- 1.
改變 太 過 在 意 別 人的 想 法 ,改變 試 圖 取得 所有 人 認 同 的 想 法 ,不 求 事事 盡 如人意 ,只 求 問 心 無 愧。 - 2.
臨時 管理 員 可能 取得 機會 ,永久 就不指 望 了 ,至 於信心 的 部分 ,事實 上 我 從 選 舉開始 就給自己 敗 選 的 心理 準備 ,防止 期待 太 高 最後 敗 選 時 產 生 的 極大 失 落感等 等 的 負 面 情緒 。前 次 看 到 大家 的 反對 票 這麼多 讓 我 很驚訝 ,尤 其地球 君 跟AT君 的 反對 票 讓 我 很震驚 ,所以 其實這次我 沒 報 多大 的 期 望 。 - 3.
看 我 當時 的 行程 安 排 。--~~Sid~~ 2024年 5月 5日 (日) 12:25 (UTC)
Aotfs2013的 練習 題 [编辑]
請在
- 1.Belarus101
的 移動 操作 ,就我的 解讀 他 是 根據 WP:命名 常 規 的 名 從 主人 原則 「如果一 個條 目 所 述 的 主體 ——人 、物 或 可 謂 有 「擁 有 者 」之 事 ,其擁有 者 或 代表 者 的 官 方 中 文 資料 出現 此主體 的中 文名 稱 ,可 優先 考慮 使用 該中文名 稱 。」,這裡我 是 假定 Belarus101他 編輯 摘要 說 的 是 真 的 。 - 2.
重複 條目 有 兩 種 情況 ,一種是條目名不適合做為重定向,一種是可以做為重定向,前者 需要 提 AFD,後者 直接 重 新 導 向 即 可 。 - -
以下 說明 Belarus101少 做的部分 ,我 來 合併 條目 我 會 多 做的部分 ,移動 條目 我 會 更 謹慎 的 部分 。- 1.
我 通常 會 在 編輯 摘要 裡 直接 放 入 官 網 的 資料 ,確保 移動 標題 為 常用 名稱 ,我 的 選擇 是 不 移動 。 - 2.
使用 {{Merged-to}}標記 被 合併 條目 的 討論 頁 ,{{Merged-from}}標記 合併 條目 的 討論 頁 ,編輯 摘要 順 便 說明 相關 情況 ,可 以的話 通知 被 合併 條目 的 建立 者 ,可 以的話 與 之 討論 怎麼合併 。除 此之外 加入 我 所 知 曉 的 地區 用 詞 轉換 。 - -
以下 說明 我 為 什麼 會 這麼處理 的 原因 具體 理由 - 1.
方便 大家 直接 查閱,確 保之 後 不 會 出現 爭議 。「確保 移動 標題 為 常用 名稱 」,因 為 WP:命名 常 規 #先 到 先 得 名 從 主人 所 使用 的 標題 在中 文 任 何 地區 都 不 是 常用 名稱 的 話 ,將 不 適用 名 從 主人 。不 移動 的 原因 是 我 有 不 確定 性 ,我 找不到 官 方 的 資料 ,這是為 什麼 我 前 面會 說 直接 放 入 編輯 摘要 的 原因 。 - 2.
標記 討論 頁 確保 及在編輯 摘要 說明 ,確保 符合 Wikipedia:CC_BY-SA_4.0协议文 本 當 中 的 「姓名 標示 」。通知 被 合併 條目 的 頁 面 建立 者 與 討論 合併 內容,是 讓 建立 者 知 曉 ,不 會 有 種 莫名其妙辛 辛苦 苦 寫 好 的 條目 被 合併 的 感覺 。確保 用 詞 不要 差異 太 大 ,這部分 無法 全部 兼 顧到,所以 需要 社 群 相關 經驗 豐富 的 人 來 處理 。 希望 我 的 回答 讓 Aotfs2013滿 意 ,如果有 沒 注意 到 的 地方 ,希望 Aotfs2013可 以提點 ,謝 謝 。--~~Sid~~ 2024年 5月 6日 (一 ) 16:31 (UTC)- @ASid:
謝 謝 您的回答 ,在 此追問 :
有人 認 為 您在討論 頁 添加 {{Merged-from}}無法 解決 Belarus101版本 侵 權 的 問題 ,請嘗試 理解 為 什麼 ?以及您同意 嗎?若 您同意 ,又 應 該怎麼做?- 您
同意 另外兩 名 使用 者 對 此一問題的回答與您的出入嗎?
- ——Aotfs2013
留 於 2024年 5月 9日 (四 ) 20:37 (UTC)- @Aotfs2013:
我 的 身心 狀況 原本 就因為 RFA導 致我的 壓力 很大,大家 的 提 問 又 讓 我 的 壓力 又 更 上 一 層 樓 (此處 沒 有 任 何 責 怪 之 意 ),所以 我 可能 暫時 無法 回答 您的問題 ,對 此我感 到 很抱歉,希望 您可以見諒 。~~Sid~~ 2024年 5月 12日 (日) 03:07 (UTC)
- @Aotfs2013:
- @ASid:
丝糖的 问题[编辑]
作 为一 名 IPBE授予者 ,您在实际处理请求的 时候体 验如何 ?统计数 据 显示目前 队列中 仍有大量 积压请求,您认为引起 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作 为一 名 有 info-zh 队列访问权限的 agent,您在实际处理请求的 时候体 验如何 ?- 您提
到 您会处理修 订版本 删除请求。
- 1-1.
申請 太 多 很容易 審 核 疲 乏 。 - 1-2.
社 群 有 一方 認 為 IPBE授權標準 太 低 ,一方 認 為 IPBE申請 處理 速度 太 慢,站內沒 有 一 個 固定 的 授權標準 ,導 致不是 很敢貿然處理 ,我 們沒有 什麼 直接的 數 據 去 判斷 對 方 是 否 需要 ,這也是 為 什麼 我 在 客 棧提議 說 以有限 制 CU,請求 社 群 盡 快 加 緊恢復 本 站CU,我 前面 提 到 的 審 核 疲勞 也是原因 。 - 2.
整體 處理 情況 感覺 是 不 錯的,只 是 偶爾會 碰到一些較難以處理的信件。 - 3-1.
我 認 為 在 嚴重 污辱的 情況 下 ,例 如:當 在 其他人 看 到 該嚴重 污辱的 版本 時 ,可能 會 導 致被污辱者 上 新聞 、被 誤解 或 產 生 其他負 面 影響 ,維基百科影響力不可小覷,這是要 慎重 處理 的 。 - 3-2.
使用 者 意外 編輯 登 出 時 即 可 使用 。我 想 是 有 的 ,但 這理論 上 來 說 會 非常 少 見 。--~~Sid~~ 2024年 5月 10日 (五 ) 08:27 (UTC)
gluo88的 问题[编辑]
- 关于对方针的“
合理 诠释”。由 于个人 难以排除 主 观性, 对方针的解 读也会 不同 ,很难有 客 观的方法 判断 。社 群 讨论时曾提 到 :“究竟 是 什么是 ‘合理 诠释’?这正是 社 群 过往许多争 议的核心 。”。 按自己 对方针的解 读所进行的 管理 操作 引起社 群 多 人 异议或 反 对时,阁下如何 处理? - 关于“
棘 手 争 议”。由 于“棘 手 争 议”的 复杂性 和 模糊 性 ,个人难以排除 主 观性,所用 的 判断 (“合理 诠释”)标准也会不同 ,对方针的解 读也会 不同 ,很难像 形式 逻辑的 命 题那样,有 客 观的方法 ,通 过纯粹 的 严密逻辑推理 来 做出判断 和 说服。比 如,国家 政治 中 ,除 了 专制国家 ,民主 国家 (特 别是欧 美 ), 无论是 议会或 选举,各派 都 是 无穷的 道理 ,也都无法说服对方。社 群 讨论时曾提 到 :“很多时候‘勇 于出手 ’与 ‘专断独行 ’真 的 只 是 一线之隔而已”。有 时管理 员的某 个管理 操作 被 一 部分 人 看 作 是 ‘勇 于出手 ’,但 被 另一部分 人 看 作 ‘专断独行 ’。 处理不 好 会 引起重大 争 议,甚至引起管理 争 议/管理 战等,是 否 有 不 给管理 员来太 大 压力的 处理方法 ? 阁下如何 处理“棘 手 争 议”? - 关于Wikipedia:
共 识。常 看 到 讨论相 僵持不 下 ,新 的 发言往往 本 质上只 是 对已有 观点的 重 复,相互 都 无法说服对方。由 于任何 个人的 看 法 都 具有 主 观性,所用 的 判断 (“合理 诠释”)标准也会不同 ,可能 无法达到理想 情 况(一致 同意 的 共 识)。比 如,1.上月 於Wikipedia talk:共 识的 討論 爭議 ; 2. Bigbullfrog1996案 ,已 经出现非涉 事 管理 员的处理被 当 管理 事 员回退 , 产生了 管理 操作 争 议。方 针提出 “共 识应采 纳多数 人 的 意 见,并和重要 少数 的 意 见作出 适当妥协”。尽 管 容易 客 观判断 “多数 人的 意 见”,阁下对其它类似 案件 如何 处理中 ,如何 引导社 群 客 观判断 讨论足 够充分 否 和 已 经和少数 的 意 见作出 适当妥协?--Gluo88(留 言 ) 2024年 5月 8日 (三 ) 17:16 (UTC)- 1.
遇 到 這種情況 我 會 撤回 自己 的 操作 ,並 解釋 自己 為 何 這麼操作 ,讓 社 群 討論 出 結果 再 處理 。 - 2.
沒 有 ,沒 有 那 種 ABCDE的 期 望 希望 都 滿足 ,勇 於處理 爭議 ,都 不 會 出現 衝突 ,還 不 會 壓力 太 大 的 處理 方法 。我 通常 不 會 主動 處理 或 介入 「棘 手 爭議 」,要 處理 或 介入 我 也只會 當 雙 邊 溝 通 的 橋 樑,至 於爭議 問題 是 要 靠 雙方 相互 信任 、相互 理解 並 試 圖 取得 共 識才能 解決 。 - 3.
我 只 會 當 雙 邊 溝 通 的 橋 樑引導 ,討論 是 否 足 夠充分 要 看 情況 。討論 需要 雙方 相互 信任 、相互 理解 並 試 圖 取得 共 識,而不是 堅持 己 見 ,如果兩邊 只 是 各 執 己 見 ,一點都不相信對方,也不為 對 方 理解 ,那 沒 有 什麼 討論 會 是 有 結果 的 。--~~Sid~~ 2024年 5月 10日 (五 ) 08:54 (UTC)在 下 也认同 您的处理方法 :“遇 到 这种情 况我会 撤回 自己 的 操作 ,并解释自己 为何这么操作 ,让社群 讨论出 结果再 处理。” 也认同 您的引导社 群 讨论并试图取得 共 识的总的思 路 。社 群 讨论中 见到,“两边只 是 各 执己见,一点都不相信对方,也不为对方 理解 ”,讨论好 一 段 时间后 ,仍然没 有 一致 的 意 见(也没有 客 观的方法 ,通 过纯粹 的 严密逻辑推理 来 做出判断 和 说服持 相反 意 见的人 )。是 否 可 以有下面 的 考 虑及解 决方案 ,或 其他方法 ?- 避免
采 用 只 有 少数 人 支持 的 方案 。如果一个方案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那 么它可能 不 是 最 佳 选择,因 为它可能 无法代表 大 多数 人的 利益 。 - 尝试
采 用 多数 人 认可的 方案 (可能 是 51%-99%,先 在 比例 上 有 讨论和 共 识)。在 充分 讨论和 沟通协商后 ,如果一个方案得到了多数人的支持,那 么它可能 是 一个更加公平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急 于结案 ,继续讨论。如果双方 观点仍然存在 较大分 歧,可 以选择暂时搁置 争 议,继续收集 信 息 和 意 见,以便在 未来 找到更 好 的 解 决方案 。
- 避免
- --Gluo88(
留 言 ) 2024年 5月 11日 (六 ) 14:24 (UTC)
- 1.
- @Gluo88:
我 的 身心 狀況 原本 就因為 RFA導 致我的 壓力 很大,大家 的 提 問 又 讓 我 的 壓力 又 更 上 一 層 樓 (此處 沒 有 任 何 責 怪 之 意 ),所以 我 可能 暫時 無法 回答 您的問題 ,對 此我感 到 很抱歉,希望 您可以見諒 。~~Sid~~ 2024年 5月 12日 (日) 03:07 (UTC)
- @Gluo88:
Lemonaka的 问题[编辑]
It's the fourth time that you are trying to run an RFA. What have you learned about previous three failed nominations? What changes had happened to you since those ones?
这是您第
我 和 竹 生 君 好 像 都 問 過 類似 的 問題 。--A1Cafel(留 言 ) 2024年 5月 11日 (六 ) 03:05 (UTC)- 1.
我 從前 面 三次我發現社群大多數人對RFA候 選 人 支持 或 反對 早 已 決定 好 ,不 會 因 為 你問題 答 的 好 ,有 沒 有 答 而改票 ,問題 沒 答 或 者 是 回答 了 ,反對 者 仍會有 理由 投 反對 。我 過 往太過 在 意 他人 的 眼光 ,每次 回答 問題 都 把 讓 自己 壓力 很大,最後 仍不會 有 好 結果 。 - 2.如我
前 一 題 所 提 到 的 ,我 現在 回答 問題 是 從 簡,有 表 達 到 我 的 意思 就好,不 會 過多 解釋 ,對 RFA不 會 放 的 太 在 意 ,讓 自己 壓力 山大 ,因 為 過 沒 過 其實早 已 決定 好 。--~~Sid~~ 2024年 5月 11日 (六 ) 14:02 (UTC)- 這種
的 選 舉態勢 讓 我 傷心 。主 保 佑 。 -Lemonaka 2024年 5月 11日 (六 ) 23:37 (UTC)不知 哪個部 份讓你傷心 ,RFA已 經 讓 我 壓力 很大了 ,希望 不 是 因 為 我 的 自我 調節 讓 你傷心 ...--~~Sid~~ 2024年 5月 12日 (日) 02:50 (UTC)
- 這種
Y. Sean的 問題 [编辑]
- 您對
中 文 維基百科最大的期許是什麼?可 以透過 什麼 樣 的 方式 來 (盡 可能 )達成 這個期 許 ? - 您認
為 哪些中 維現行 的 方針 條文 有 缺陷 ,又 應 該如何 修 改 ? 簡單 敘述您在中 維最喜 歡的工作 。—Y. Sean 2024年 5月 10日 (五 ) 12:28 (UTC)- 1-1.
期 許 這部分 滿 多 的 ,我 說 其中一 個 ,我 期 許 社 群 討論 時 可 以相互 信任 、相互 理解 並 且雙邊 試 圖 取得 共 識。 - 1-2.
有 空 多 參 於一些大型 討論 ,當 橋 樑讓衝突 緩和 並 促進 討論 。 - 2.
方針 沒 有 提供 案 例 ,很容易 會 有 模糊 地帶 ,或 者 因 個人 解讀 不同 ,因 而產生 衝突 或 不同 的 處理 方式 。修 改 方式 即 是 增加 處理 過 的 案 例 ,讓 人 很輕鬆 就可以抓到 標準 在 哪。 - 3.幫助
新手 。--~~Sid~~ 2024年 5月 11日 (六 ) 14:22 (UTC)
- 1-1.
Rice King的 問題 [编辑]
您認
差別 是 「對 事 又 對人 」會 因 為 人 過 往所做的事情 產 生 不同 的 處理 方式 。- 「
對 事 又 對人 」應 該要盡 量 避免,但 事實 上 卻很難 完全 做到,人 往往 會 因 為 某 個人 的 貢獻 巨大 ,不 小心 會 淡 化 或 忽 視 這個人 原本 違 規 的 事實 。--~~Sid~~ 2024年 5月 11日 (六 ) 15: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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