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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緬甸邊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與緬甸的國際邊界。邊界長度是2,129 km(1,323 mi),從北部與印度的三國國界交點延伸到南部與寮國的三國國界交點。[1]
邊界的北部從底富山口以北附近與印度的三國國界交點開始,向東北延伸,穿過Nanmi山口和東南亞最高的山開加博峰(5,881米(19,295英尺))。然後轉向東南,沿擔當力卡山、高黎貢山向南方延伸,在片馬以南折向西南。德宏段邊界大部分依河而劃,沿大巴江、石竹河、拉沙河、羯羊河、南奔江、太平江(大盈江)、南窪河、南宛河至弄島,轉向東,沿瑞麗江、畹町河、勐古河、曼辛河、怒江至鎮康縣地界溝。折向東南,其間多以山形劃界,間以河川(如南定河、南滾河、南錫河、南卡江、南覽河、南阿河等),至南阿河河口處接瀾滄江,沿瀾滄江至中緬老(寮國)三國界交點。
邊界地區居住著非漢族和非緬族,歷來作為中國和緬甸各個帝國之間的緩衝區。 [2] 19世紀,以印度為基地的英國人開始占領緬甸(當時稱為英屬緬甸),逐漸將其併入英屬印度。[2]他們靠近中國傳統上聲稱擁有主權的土地,促使雙方在1894年就邊界進行談判,簽署《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該條約涵蓋了騰衝尖高山以南部分,不包括中緬南段未定界[2]。1897年,因英國認為中國違反1894年條約中的條款,將車裡下轄的猛烏、烏得劃歸法國,要求獲得補償,經過談判簽署《續議緬甸條約附款》,將北興威、果敢劃歸英國。1897年到1900年,中英聯合勘劃了條約中確定的邊界線。[2]1935年至1936年,中英進行第二次聯合勘界,意圖劃定中緬南段未定界,但結果未能讓雙方滿意。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越過邊界修建了滇緬公路作為盟軍在與中國抗日戰爭的中國軍隊的補給線,[3]並著手修建滇緬鐵路。1940年7月,英方就中緬南段界問題向中方施壓,關閉滇緬公路三個月。1940年9月27日德意日三國同盟條約簽訂後,英國對援華抗戰態度更加積極,將滇緬鐵路復工問題提上日程。為了鐵路工程的建設掃清障礙,中方與英方於1941年6月18日在重慶換文(由四個照會組成,常稱《滇緬南段界務換文》),劃定貫穿阿佤山地區的「1941年線」,基本按照1936年中英第二次聯合勘界的結果劃定。但沒有就北部地區達成協議,中國仍聲稱擁有緬甸北部的大部分地區。[2]與此同時,緬甸於1937年與印度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殖民地,並於1948年獲得完全獨立。
1941年,日本入侵緬甸後,緬甸的部分地區被割讓給暹羅,成為源泰邦領土,從而使中國與泰國擁有共同的邊界,但在日本戰敗後,這些地區於1946年歸還緬甸。[2][4][5]
第二次國共內戰國民黨敗北,部分軍隊撤至中緬邊界以西緬甸境內並駐紮下來,中國人民解放軍隨即追擊國軍至「1941年線」以西的緬甸境內。1955年緬甸軍隊向「1941年線」推進時曾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爆發衝突,即「黃果園事件」,導致緬甸國內引起反華浪潮。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不承認原國民政府簽署的「1941年線」,一度打算在阿佤山區成立「雲南省南馬縣」,縣城建在大蠻海與蠻東山之間的壩子上。隨著中緬邊界談判的推進,中方決定退回「1941年線」以東,「南馬縣」的設置流產。1960年1月28日,中緬簽署《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劃定大部分邊界。經中緬聯合勘界後,於1960年10月1日簽署《中緬邊界條約》,互換了沿邊界的小部分區域,1961年正式交接領土互換地區,[2]10月13日簽訂《關於兩國邊界的議定書》。
從那時起,兩國之間的關係基本上保持友好,儘管由於持續的緬甸內戰(克欽邦軍事衝突、撣邦軍事衝突),邊境地區有時會動盪不安。[6][7]近年來,沿邊界的勐拉、邦康、木姐等幾個城鎮已成為賭博、賣淫和毒品走私的中心。[8][9][10]
雲南—撣邦(由南往北)
雲南—克欽邦(由南往北)
20世紀中後期世界國際地圖從北到南邊界的歷史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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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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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邊界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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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與衝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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