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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昔日的一个行政区划。关于现时旺角
区通常所指的意思,请见“
旺角”。
旺角区(英语:Mong Kok District)是香港昔日的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包括现时九龙的油尖旺区中的北部。
根据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在旺角区豉油街和通菜街交界处的考古发掘,显示本区最晚在东汉时期已经有先民聚居.
清代,旺角地区有芒角村.该村的范围约今天的𢏺街,通菜街一带. 清代嘉庆二十四年 ( 西元一八一九年 )刊行的<新安县志 〉已经清楚列出芒角村的名字.
1969年,香港政府推行《民政主任计划》,香港被划分为多区,其中九龙被分为旺角区、油麻地区、九龙城区、观塘区、黄大仙区和深水埗区合共6区。旺角区与油麻地区之间以登打士街为界,范围包括今油麻地北部、旺角、嘉多利山及大角咀。
当时的旺角区一直是全香港面积最小的区。旺角区虽然面积小,惟人口密度极高。
1981年,香港区议会制度确立,旺角区成立旺角区议会。至1994年,旺角区与油尖区(前称油麻地区)合并为油尖旺区,两区区议会也同时合并。
现时,香港警务处沿用“旺角区”名称规划为一个警区,相关范围属于旺角警区负责,辖属旺角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