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标准,不同国家对城市的標準也不一樣,以下列举几例:
中華民國的都市定義如下:
- 人口數20,000人以上;
- 人口密度300人/平方公里以上;
美国城市的定義是由各州法律而定,因此各州也會有不同的城市人口下限,例如麻薩諸塞州的城市人口下限是120,00人,而馬里蘭州的下限則是300人[2]。
加拿大的城市人口下限为1,000人。
中国:2006年3月10日,中國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对“城镇”和“鄉村”進行了新的划分。其中第四条规定,「城镇」是指在中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基础上,经该规定划定的区域。“城镇”又包括“城区”和“镇区”。第五条规定,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该规定划定的区域。
- 根据该规定,城区包括:
- 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 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该规定划定的区域。
- 镇区包括:
- 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 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
- 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 乡村是指:以上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3]。
丹麦的城市人口下限为200人。[4]
德国的城市人口下限为2,000人。
印度的城市人口下限为5,000人。
马来西亚的城市人口下限为10,000人。
澳大利亚最少要有10,000至30,000人才為城市。
白俄羅斯的憲法把城市分為三種[5]:首都,城市地區的人口超過50,000人的州(Oblast),以及城市地區的人口超過6000人的地區(Raion)。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也是伴随人类文明与进步发展起来的。普遍認為,真正意義上的城市是工商業發展的產物。
最早的人类聚落起源于农业发明之后。西方的理论认为大約一萬年前,中東人類从散居的捕獵及游牧生活進入了农耕时代,人类才开始定居。位於兩河流域的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土壤肥沃,适于农业耕种,人类逐渐结束游牧生活,开始了聚落时代。然而原始聚落并不是城市。城市是一种更为高级的人类聚落形式。与原始聚落相比,城市的最显著特征是具有城壕防御的功能。没有防御设施的聚落在原始社会几乎无法生存。最初的聚落防御设施只是以木材修建栅栏,但是这种木墙很容易遭受火攻。因此,真正的城市形成标志是以土筑城,取土之处则形成壕,可以有效防止敌对部落的进攻。最初的聚落人口较少,因此城市规模不大。
中国湖南所发现的城头山遗址,距今6000-7000年,是世界上所有具有城壕防御设施的古代城市形态的源头。城头山遗址已经具有十分完备的城市特征,有土筑城墙、四个城门、四十米宽的城壕;城中有宽阔的大道,城内经过精心的规划,居住区、陶器生产区、墓葬区、祭祀区、生活垃圾填埋区划分的井井有条。城头山遗址古城人口规模大约为3,000-5,000,城内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
中世紀歐洲城市的演進與東方相比相對遲緩,因为周围的农村提供的余粮不多,再加上實施封建制度的緣故,每个城市和它控制的农村,构成一个小单位,形成相对封闭、自给自足的莊園經濟,工商業並不發達,以致於城市發展停滯不前。然而當時東方的商業城市卻開始崛起,如唐朝的長安及宋朝的汴京;13世纪地中海地區的義大利半島的米兰、威尼斯、佛羅倫斯及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堡,或者阿拉伯半島的巴格達等。這些都市由於位居交通要衝,不論是商業、貿易及文化交流均十分興盛,因此得以蓬勃發展。
但是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鄂圖曼土耳其人攻陷,通往印度及中國的貿易路線遭到阻斷。由於對香料及絲綢等東方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再加上對殖民地和財富的渴望,甚至傳教等因素,造成後來大航海時代的來臨,歐洲經濟中心因此逐漸由地中海移至大西洋沿岸的葡萄牙、西班牙、英國及荷蘭的港口城市。
繼19世紀的工业革命之后,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工業革命造成了科技快速的進步及許多發明的問世,進而造成許多工廠的建成。由于工廠大多設置在交通方便的大都市附近,造成农民不断涌入這些都市,城市化的現象也開始由工業革命起源的英國向世界各國擴張。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英、美、德与法国等工業強國,都市化的程度都相當之高。这不仅是富足的标志,而且是文明的象征。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武器的改良及新型態戰爭的出現,遭受戰火波及而死傷的平民數量大幅增加,再加上都市居民為了躲避攻擊,而大舉遷移至鄉村,造成都市人口銳減。
戰後,鄉村人口大量回流都市,使得都市人口迅速增加,由於市區人口日益擁擠,都市面積便大幅增加,與之附近的市鎮及郊區相連,因此形成了許多大型的都會區。之後產業技術的改良及醫療設施的改善,更是加劇了都會區數量及規模的大幅增加,都市化的現象日趨明顯。到了今日,全球已有超過30億的人口居住於都市,然而歐洲、美國及日本等已開發國家的都市發展已近飽和狀態;在拉丁美洲、非洲、中國大陸及印度等地區的都市,人口成長仍然相當迅速。
都市規劃係相關單位為了避免都市發展過快造成的都市問題而實施的計畫,如管線設計、道路網規劃、劃分區域等等。
都市規劃大致上可分為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兩種。
總體規劃,是指都市性質、發展方向、規模大小等都市「總體佈局」的規劃,一般以20年為規劃期。總體規劃之下又可分為數期的「近期建設」,乃總體規劃的組成階段,規劃期一般為5年。
都市總體規劃最有名的例子,有如美國的華盛頓特區及巴西的巴西利亞。
相較於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是都市規劃更進一步的具體化。主要是針對都市近期建設規劃範圍內的建築物、公共事業(水電)、公園綠地等細部設施作具體的佈置。
已知現在城市會形成微氣候,這是因為有大塊會吸熱的表面,在陽光照射時溫度會升高,而且有許多雨水會進下水道中,而不是變成地下水的一部份。
垃圾和污水是城市二個主要的問題,而各種形式燃燒造成的空氣污染也是城市的問題之一[6],燃燒來源包括壁爐、燒木頭或是煤的爐灶或是、其他加熱系統[7]以及內燃機(像汽機車的引擎)。城市對其他地區的影響可以用城市生態足跡來表示。其他負面影響包括傳染性疾病、犯罪、交通流量高以及通勤時間長。在城市中人和人的互動比在鄉村複雜,因此更容易造成傳染性疾病的發生,不過像疫苗接種、水過濾系統等也對健康有幫助。犯罪也是城市的一個重要問題,已有研究指出城市中的犯罪率較高,被逮捕受罰的機率也比較低。以竊盜而言,城市人口的高度集中也造成有更多高價、值得偷竊的物品出現。城市交通流量大,也使得在市區行駛汽車和機車變的不一定便利,可能是因為交通堵塞造成路程時間長,而停車也是一大問題。
城市也有正面的外部影響,實體距離上的接近有助於知識溢出,有助於個人和企業交換資訊,產生新的概念[8]。厚實的勞動市場也讓企業和個人有更好的技能匹配。人口密度高也有助於分享基礎設施及生產設施,不過若人口密度過高時,擁擠和等待的時間會帶來其他的負面影響[9]。
城市的另一個正面外部影響是因為不同背景的人在城市聚在一起,創造了多様化的社會機會。較大的城市有更廣泛的社會關注及活動,因此不同背景的人都可以找到有興趣,想要參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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