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省,是中國從隋朝和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省,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歷史
尚書省是三省六部制中央政權體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負責執行通過審查的法令。除尚書省以外,還有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的中書省,以及審查詔令內容的門下省。其中,中書省和門下省分別為決策機構、審議機構,尚書省則為執行機構。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僕射副之。尚書省下設左右丞,分管六部。
周代至秦朝
周代的司會相當於尚書[1];秦時,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法書,故謂之尚書。[2]
漢代至南北朝
漢承秦制。及漢武帝遊宴後廷,始用宦者主中書,以司馬遷為之。中間遂罷其官,以為中書之職。至漢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宦者,又置尚書五人,一人為僕射,四人分為四曹。王莽篡位後,東漢光武帝為防臣下擅專,乃親總吏職,將政務中樞由三公府移入宮中,而由尚書協助處理,[3]自此政歸臺閣,尚書成為機衡之任。
東漢有尚書台。魏、晉 以後稱尚書省,分為都省、尚書曹、郎曹三級。自魏晉置中書省,掌納奏擬詔出令之政,職權過於尚書。
北魏分尚書為三十六曹;孝文帝改制後,以錄尚書事為長官,令、僕射副之,置六尚書、二丞,權任頗重。
隋唐
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稱帝,於開皇元年(581年)恢復了尚書省,使尚書省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最高行政機構。與中書省、門下省合稱三省,而尚書省是全國行政的總匯機構,長官稱尚書令。設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設尚書為長官,後置侍郎為副長官,歷代沿置。
唐沿隋制,曾改稱文昌台、都台、中台,不久復舊稱。唐代尚書省出居宮禁外,時號「南省」。
由於唐太宗在即位前曾擔任尚書令這個職務,因此在唐朝此後的時期,這個官職非輕易授,而多以尚書僕射為尚書省長官。唯安史之亂後,郭子儀有大功於唐室,無官以寵之,遂授尚書令,且很快辭去。另唐朝末年,藩鎮坐大,李茂貞曾為尚書令,朱溫篡位前亦自稱之。
不過,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開始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於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有宋一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
金、元
金代海陵王於1156年廢中書門下,只留下尚書省。這是中國制度史上一省制的正式確立。中書門下的存在,象徵着三省互相制衡,皇帝尚未完全專權,海陵王的改革進一步提高皇帝權力,因為中書議政和門下封駁的作用已消失,尚書省只是執行皇帝命令而已。[4]「1156年的政治改革是金代力求建立中央集權的專制政體的頂點。」[5]
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臺分掌政、軍、監察三權。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且時置時廢,門下省則不復置,於此廢置之前,諸臣曾皆贊同復其權,但部分文武將領卻不贊同,其中包括了知名曲家張養浩。張養浩上萬言書,直陳此事不便,連帶的許多大臣也建言附和,卻引起權貴們的不滿,遂以多條罪名將包含張養浩在內的臣子論罪。張養浩和幾名文武臣於是罷職,並改姓名遁離京城回鄉,直到數月後此事才罷休,再度起用張養浩等當初建言的臣子。明初沿襲元制,由中書省統六部,但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其他地區
朝鮮半島
高麗時代設置,尚書令為從一品,下設正二品左右僕射各一名,從二品知省事一名,正三品左右丞各一名,從五品左右司郎中各一名,正六品左右司員外郞各一名,從七品都事二名,吏屬、主事共四名,令史六名,書令史六名,記官二十名,算士一名,直省二名。
參考文獻
引用
- ^ 《周禮•天官•冢宰》:司會。鄭玄註:「會,大計也。司會,主天下之大計,計官之長,若今尚書。」
- ^ 《文獻通考》卷五十一●職官考五
- ^ 《唐六典》載:「光武親總吏職,天下書皆上向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府」
- ^ 陶晉生:《宋遼金元史新論》(香港:中國史學社,1984),頁97-106。
- ^ 陶晉生:《女真史論》(台北:食貨出版社,1981)。
來源
- 彭慧萍:《存世書畫所鈐尚書省印考》 [Analysis of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ight seals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Wenwu [Cultural Relics], 11 (2008), 77-93.
- 彭慧萍:《尚書省印之研究回顧暨五項商榷》 [Unraveling the problems of the institutional history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and the official seal], Gugong Bowuyuan Yuankan 故宮博物院院刊 [Palace Museum Journal], 1 (2009), 44-5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