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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清朝小说《彭公
案》
里的人物欧阳德,请见「
怪侠欧阳德」。
歐陽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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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善大夫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
籍貫 | 江西泰和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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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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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崇一,號南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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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 文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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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初二日 江西泰和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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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二十三日 江西泰和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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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 | 万安县韶口乡梅岗村头狮村西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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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康氏,累封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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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餘慶、绍慶(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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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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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南野集》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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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德(1496年—1554年),字崇一,号南野。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明朝心學家、江右王门学者,王守仁门人。
欧阳德青年時在虔臺从师王守仁,屢不應試。治《易經》,由縣學增廣生中式丙子科(1519年)江西鄉試第四十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十三名,第二甲第十一名進士[1][2]。知六安州,建龙津书院,长期讲学,有“南野门人半天下”之誉。六年(1527年)转任刑部員外郎,以學行改任編修,十一年遷南京國子司業、南尚寶司卿,三载後轉太僕寺少卿,尋出爲南京鴻臚寺卿。丁外艰归,二十五年以荐起,仍舊任,二十六年升任南京太常寺卿,尋召入掌國子監祭酒事,升禮部左侍郎,二十八年改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復命教習庶吉士。二十九年主礼部会试,同年夏丁母忧,官至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曾恳请嘉靖帝建皇储,认为裕王朱载坖不当出外藩。学务实践,不尚空虚。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与徐阶、聂豹、程文德等于京师灵济宫讲良知之学,赴会者五千人,其盛况为数百年所未有。他以宿学居显位,遇事持正,能引荐后进。晚年受知于嘉靖帝,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卒,将获重用之时去世,年五十九。赠太子少保,谥文庄。[3]
著作有《欧阳南野集》三十卷。
欧阳德从学王守仁,服膺“致良知”之学,其学强调真知实践。主张良知产生万物,认为“良知必发于视听思虑,视听思虑必交于天地人物”,“夫人神发为知,五性(喜怒哀乐视听言动等)感动而万事出”[4]。当时罗钦顺以为言“吾心之良知即是天理”,是以知觉为性,与佛家无异。欧阳辩认为“知觉与良知,名同而实异”[5],强调良知与知觉、良知与意的区别。他以“良知”为道德本体,认为良知作为人的本性与知觉有本质区别。“良知”是道德观念,是对道德的认识能力;“知觉”是一般感知活动,“故就视听言动而言,统谓之知觉。认为视听言动皆知觉,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未必其皆善”;意有妄意、私意、有善意。知觉和意不可谓之情理。在动静关系上主张“良知无动无静”“动静两忘,然后为得。”[6]。对于“格物致知”,欧阳德既理解为致事物之知,认为“离事物则无知可致”;又理解为致良知之虚,认为“良知本虚,致知即致虚”[7]。欧阳德突出主体作用,扩大至本体论立论。
曾祖歐陽廣漴,年九十四,壽官。祖父歐陽時勉,號勵斋。父歐陽庸(1460年-1539年),字録之,號巖溪,封奉直大夫六安州知州。母张氏,生母蕭氏,封太淑人。具庆下。弟欧阳昱[8]。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256:歐陽德,字崇一,號南野,泰和人。從王守仁學。嘉靖二年進士,知六安,歷刑部員外郎,以學行改編修,累遷禮部尚書。與徐階、聶豹、程文德並以宿學居顯位,集四方名士于靈濟宮,與論良知之學,赴者五千人。德遇事侃侃持正,其學務眞知實踐,引掖後進,如恐不及,嘉靖三十三年卒,年五十九,謚文莊。有《歐陽南野集》。
- ^ 《南野论学书·寄双江》
- ^ 《辨整庵:<困知记>》
- ^ 《答周陆田》
- ^ 《答贺龙尚》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 《明史》卷二八三
- 《明儒学案》卷一七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八十三》,出自《明史》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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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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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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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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