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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是以內
置電池為主要動力,且不含
電池車重小於40
公斤電動機車且駕駛者
年齡需大於或
等於14
歲。关于其他以电
能驱动
的车辆,請見「
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香港稱為電動單車,台湾稱為電動腳踏車,又稱電單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與,是一种以蓄电池为主要能源的轻便交通工具,外观与自行车或速克達相似,屬摩托化自行車的一種,部分車種還带有脚踏板、链条和煞車系統,可以用人力作为辅助动力(稱為电动輔助单车)。
能源[编辑]
一般都采用铅酸蓄电池,电压大多为48V,也有少部分采用36V的。一般由4个12AH的12V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串联而成。
现在也有不少厂商开发研制采用锂电池为能源的小型电动单车,并且已经有成品出现在市场。
控制器[编辑]
控制器是利用霍尔传感器来控制电机转速的一个重要部件,一般具备无级调速、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等功能。
电动自行车电机主要采用直流无刷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驱动系统和无刷直流电机驱动系统,亦有少部分采用交流异步电机驱动系统,开关磁阻电机驱动系统等,早期曾广泛使用有刷直流电机,随着科技进步,维护麻烦、相对不可靠的有刷直流电机驱动系统逐渐被无刷直流电机/永磁同步电机与电调(变频器)组成的无刷驱动系统取代。
机械刹车与摩托车刹车相似,有鼓剎和碟刹。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本身的特性,也有使用再生电刹车(eabs)的。
分类[编辑]
- 有刷电动自行车:电机采用碳刷,优点是功率大,控制器结构简单。缺点是碳刷为消耗品,现在在中国大陆地区基本已淘汰。
- 无刷电动自行车:电机无需碳刷,现在一般都采用此类解决方案,优点是电机免维护。缺点是控制器工艺复杂。但随着技术的发展,控制器技术发展迅速,矢量控制技术已在逐步运用。
- 电动摩托车:无刷设计,功率更大。由于安全性欠缺,在中国部分地區已经不允许上路,但仍有厂家生产。
- 锂动力电动自行车:采用锂离子电池作为动力,结构轻巧,可折叠。缺点是价格不菲,且电池功率不够。
- 锂离子磁动车:结构轻巧,可折叠,并且续航时间长。缺点是价格不菲,载重量80公斤,一般只适合女性使用。
各地的电动自行车[编辑]
中国大陆[编辑]
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使用第一大国。[1]中国电动两轮车始于上海永久在1983年生产的产品。当时上海永久在人力自行车上安装上储能电池和驱动电机,这款电动两轮车续航里程不到30公里。後來中國大陸出現燃油和燃气(LPG)两轮车。2013年,燃油、燃气两轮车时代終結,此後基本上是电动两轮车时代。[2]
在中国大陆,根据1999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单车归为助动车,时速规定不得超过25公里,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是非机动车的一种[3]。而根据2018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则由240W调整为400W。高于上述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则被归入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管理。[4]
虽然有上述规定,但是实际生活中大量电动自行车普遍超速,行驶速度往往超过30公里/时,不超速反而是极少见的现象[5]。此外還有车行会提供電動自行車改装的服务,改装后的车辆時速可以達到160公里/时,百公里加速达到6秒[6]。对于超标电动车,各地通常规定在过渡期后禁止上路[7]。如此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过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也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定责和划分赔偿责任[8]。
2021年,中國电动两轮车保有量为3.4亿辆,相当于每2户家庭拥有一台电动两轮车。[9]2023年,中国发生逾2万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其中电池故障是火灾主因[10]。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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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
非机动车 |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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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
电动轻便摩托车 |
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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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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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驱动最高速度 |
≤25km/h |
>25km/h,≤50km/h |
>50km/h
|
整车质量(含电池) |
≤55kg |
>55kg(非强制) |
>55kg(非强制)
|
电动机功率 |
≤400W |
>400W,≤4000W(非强制) |
>4000W(非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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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电压 |
≤48V |
无限制 |
无限制
|
骑行用脚踏板 |
有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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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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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年龄 |
≥16周岁 |
≥18周岁 |
≥18周岁,<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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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带人 |
多数地区可携带一名12周岁以下乘客 |
不可带人 |
可携带一名12周岁以上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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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时佩戴头盔 |
部分地区强制 |
强制 |
强制
|
牌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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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 |
不需要 |
需要D、E或F类驾驶证 |
需要D或E类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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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登记和行驶证 |
须根据地方标准进行车辆登记 |
须根据国家标准申领行驶证 |
须根据国家标准申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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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 |
由各地自行设计样式 |
蓝底白字的92式摩托车号牌 |
黄底黑字的92式摩托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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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 |
无需购买 |
强制购买 |
强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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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编辑]
在台湾,電動自行車是指經過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要動力來源,最高时速為25公里,且不含電池車重在40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11],具備免考駕照、免牌照稅與燃料稅、不對沿線排放汙染、低噪音、電費成本低廉等優勢。
马来西亚[编辑]
在马来西亚,目前只有一家公司取得合法的电动自行车入口准证,那就是位于巴生Bandar Parklands的AZ E-Bike,该公司于2021年正式取得由马来西亚国际贸销部颁发的入口准证,同时也是唯一获得马来西亚Sirim品质验证的电动自行车品牌。[來源請求]
香港[编辑]
在香港則有較嚴格的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所有電動或機械驅動的車輛不論大小都要向運輸署申領牌照,而電動單車(包括機動三輛車)屬於此類車輛,駕駛者須持有摩托车及機動三輪車的有效駕駛執照,若未申領牌照而駕駛該車輛,將會干犯駕駛未經登記車輛罪、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車輛罪等[12];另根據該法,任何人也不得出售、供應或出租任何不符合以上條例之車輛,違法者可被罰款港幣20,000元,除非被告能證明他/她有合理理由該車輛不會在香港路面上使用[13]。小型電動單車在領牌前,也須送交署方檢定是否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以檢驗車輛在設計、照明、制動和警報儀器等是否合乎所定要求及是否適合在道路行走。運輸署和香港警方2002年進行過的抽查測試結果發現,一輛售價5,000元的小型電動單車結構不合標準,手柄及座椅不穩固、剎車不完善、無照明裝置和倒後鏡,也沒有速度表。[14]
充电器[编辑]
一般采用二阶段充电,即先快速充电,充到一定程度再用小电流进行涓流充满。
日常保养[编辑]
启动时应慢速启动,有助力装置的应用脚踏启动。不可频繁刹车。电池应随用随充,避免造成深度放电。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