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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詞義為「臺灣之北」;原本做為地理名詞用來泛指臺灣北部,19世紀後期臺北建城後,成為以該城池建立之都市的稱呼[1]。在日治時期,臺北地區所屬的行政區劃不斷調整,先後設置臺北縣、臺北廳,到後來的臺北州。1945年進入中華民國時期,臺北劃分為臺北市及臺北縣(今新北市)。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臺北成為首都,現今為臺灣的政經中樞。
目前,「臺北」依照定義的不同涵蓋不同的範圍:狹義的行政區劃上指臺北市,廣義上則指亦可泛指臺北市及周邊新北市、基隆市相連而成的臺北都會區(首都圈),人口700多萬人。有的機構還會在定義上將台北擴大為包括桃園市所組成的臺北生活圈(北北基桃),人口超過920萬人,面積3,678平方公里,為世界第43大都會區。
臺北開墾的歷史相當悠久,臺灣原住民族部族之一的凱達格蘭族(或稱巴賽族、雷朗族)即世居於此。但城市規模的成形,則起始於清治時期由漢人移民建立的艋舺、大稻埕兩處聚落,以及1884年完工的臺北府城。
1875年,清朝政府將大甲溪以北至基隆、原屬淡水廳管轄的地區改置臺北府,並在臺北盆地內的大加臘地區擇地興建城池作為府治,並命名為臺北城,「臺北」之地名始正式出現。而臺北城內與鄰近的艋舺、大稻埕兩處聚落,被合稱為「三市街」,即現今的臺北舊城區。臺灣建省後,臺北取代臺南府城成為臺灣的行政中心,並延續迄今。
進入日治時期後,原臺北府轄區併為臺北縣,後又改為臺北廳。1920年臺灣實施市制,執政當局以「三市街」為基礎設置臺北市,並延續至今;臺北市成立的同年,轄區包含今日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等地的臺北州成立。日本執政當局對臺北市區進行大規模的公共建設,使其成為日本經略南洋的重要基地,也奠定臺北城市的發展基礎。
1945年二戰結束後,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期,臺北市、基隆市脫離原臺北州成為省轄市,其餘臺北州的轄區則改制為臺北縣。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戰敗而播遷至臺北,臺北成為中華民國失去大陸領土(國府遷臺)後的統治中心;國共內戰後,隨中華民國政府移居臺灣的大量外省人,多數居住於臺北,一度使臺北的人口快速增加。而自1960年代以來,因為臺灣經濟的快速起飛,使得臺北的外來工作人口快速增加,而其中的大部分來自於中臺灣與南臺灣。這些外來人口除了移入臺北市,也聚居於臺北市周圍的衛星市鎮,這使得地處臺北市外圍的臺北縣人口快速攀升,並逐漸與臺北市連成一氣。
1967年臺北市升格為直轄市之前,「臺北」的都市範圍已逐漸擴張至接近原臺北市全境,於是在1968年將士林、北投、內湖、南港、木柵、景美6個衛星城鎮併入臺北市。但1980年代以來,臺北舊城區逐漸沒落,商業重心以忠孝東路為軸線,逐漸東移至新開發的大安區與信義區一帶,形成所謂的「東區」,尤其是坐落於信義區內的信義計畫區,取代了臺北舊城區(俗稱「西區」)成為臺北的發展核心。而信義計畫區因為臺灣政府的大力發展,更成為現今臺北首要的中心商業區,臺北市的市政機構也在1990年代遷移至此。
另一方面,雖然臺北縣的總人口數早已達到升格直轄市的資格,但中央一直未予核准。在縣內各界長期的爭取之下,臺北縣於2010年12月25日正式改制為直轄市,並更名為「新北市」,成為一個以臺北市外圍之市鎮組成的多核心都市。
直至今日,臺北是臺灣人口最多的都會區及城區地帶,也是臺灣政治、經濟與文化的中心;其城市區域的範圍,也已涵蓋了整個臺北盆地,並擴張至盆地周圍山區。中華、南洋、東洋、西洋和世界各地的文化在此兼容並蓄,不但使得臺北成為臺灣文化面向世界的櫥窗,更是華語世界及漢語圈的代表城市之一。
臺北的英語譯名根據時代而有所不同,如清朝時期譯爲「Taipeh」[2],日治時期則以日語發音譯爲「Taihoku」[3],直到戰後才依威妥瑪拼音以中華民國國語發音拼寫爲「Taipei」並沿用至今,2009年馬英九政府上任後臺灣官方譯音標準雖改採漢語拼音,但各縣市名稱以國際慣用為由仍保留威妥瑪拼音[4],因此不改譯爲「Taibei」。
由於歷史影響,臺灣原住民諸語對於臺北的稱呼亦有取自台語或日語。前者如阿美語稱「Taypak」[5],後者如達悟語曰「Taihok」[6]或排灣語作「Taihuku」。
清治時期 (1683-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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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189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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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縣(1895-1901年),為臺灣日治初期臺灣北部的行政區劃。
- 臺北廳(1901-1920年),為臺灣日治中期臺灣北部的行政區劃。
- 臺北州(1920-1945年),為臺灣日治中後期臺灣北部的行政區劃。
戰後時期 (1946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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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1946-1949年),中華民國臺灣省省會,為全省政治、經濟與文化之發展中樞。
- 臺北市 (省轄市)(1949-1967年),國共內戰失利,國民政府退守臺灣,中央政府遷至臺北,成爲中華民國首都。
- 臺北市(1967至今),1967年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至今。
- 臺北縣(1946-2010年),中華民國台灣省的縣,2010年升格為直轄市並改名為新北市。
臺北的城市發展本為一體,但因既有法規而分為兩個行政區劃,故臺北市、新北市有與鄰近的基隆市合併為「臺北都」或「大臺北市」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