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 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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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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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亲属 | 么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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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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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政治 生涯
[编辑]中國 國民黨 時期
[编辑]1992
民主進步黨 時期
[编辑]- 1992
年 ,郝柏 村 擔任 行政 院長 ,陳 哲男 由 國民黨 教育 團體 立 委 改 為 參 選 區域 立 委 。當時 他面 對 勁敵,選 情 危急 。在 選 前 ,國民黨 提 名 的 陳 哲男 大膽 挑戰 國民黨 內部政敵 ,痛 批非主流 派 的 郝柏 村 ,許歷農 等 人士 為 “賣 台 四 奸”,震撼 選 情 及政壇 。選 前 之 夜 ,陳 哲男 夫婦 跪在拖板車 拜 票 ,在 高雄 以38票 些微票數 險 勝 ,但 仍被開 除 黨籍 。陳 哲男 下 跪拜 票 圖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
- 1993
年 ,陳 哲男 加入 民主進步黨 。
- 2000
年 陳 水 扁 當選 總統 後 ,陳 哲男 任 中華民國 總統 府 副 秘書 長 ,深 得 陳 水 扁 信任 。
- 2002
年 1月 31日 ,因 協 助 推動總統 府 公文 簡化和 自動 化 業務 、負 責 朝野 國會 聯絡 和 闡揚元首 治國 理念 有功 ,獲 陳 水 扁 授二 等 景 星 勳章 。
- 2004
年 5月 19日 ,因 「提 升 本 府 (總統 府 )清明 形象 」,包括 推動擴大 開放 總統 府 對外 參觀 、志 工 業務 和 辦理總統 教育 獎等,獲 授二 等 卿 雲 勳章 。
- 2005
年 5月 20日 ,被 續 聘為有給 職 國策 顧問 [4]。
- 2005
年 10月 28日 ,聲明 退出 民進黨 ,並 指出 高 捷 泰 勞 案 發生 至 今 ,對 他所 摯愛的 民進黨 造成 嚴重 傷害 ,他 身 為 民進黨 一員 ,深 感 愧疚[6]。
- 2005
年 10月 30日 ,民進黨 中 評 會 一致通過開除陳哲男的黨籍[7]。
離 開 民主進步黨 之 後
[编辑]- 2005
年 11月4日 ,總統 府 聲明 認 為 陳 哲男 在任 內不當 命令 指 派 屬 下 從事 非 屬 分 內工作 ,已 經 明 顯 違反 「公務員 服務 法 」第 六 條 「公務員 不 得 假借 權力 ,以圖本身 或 他人 之 利益 ,並 不 得 利用 職務 上之 機會 ,加 損害 於人」的 規定 ;並 指 出陳 水 扁 獲 知 後 至 為 震 怒 與 痛心 ,已 決定 不 待 司法 判決 ,將 先行 追 繳其所 獲 兩 座 勳章 [8]。 11月5日 ,總統 府 收 到 陳 哲男 以快遞寄回 的 兩 枚 勳章 與 證書 [9]。
陳 哲男 涉 及的司法 案件
[编辑]2002
- 2006
年 10月 12日 ,梁 柏 薰 表示 ,他 在 陳 麗香 住處 給 陳 哲男 的 新台 幣 六 百 萬元支票是借貸關係,並 沒 有 要求 協 助 處理 官 司 問題 。[12]。 - 2006
年 12月13日 ,台北 地 院 依 貪 污治罪 條例 中 利用 職務 詐欺 罪 ,一 審 判決 陳 哲男 12年 徒刑 、褫奪 公權 10年 ,當 晚 陳 哲男 發表 聲明 ,認 為 此案所 涉 款項為 政治 獻金 ,並無 不法 ,將 提起 上訴 [13]。 - 2008
年 6月 26日 ,高等法院 考量 陳 哲男 已 退 回 六 百 萬 元 ,依 貪 污治罪 條例 「利用 職務 上 機會 詐取 財物 」罪 ,改 判 他 徒刑 九 年 、褫奪 公權 六 年 [14]。 - 2009
年 10月 29日 ,最高法院 撤銷發 回 臺灣 高等法院 更 審 。 - 2010
年 7月 27日 ,臺灣 高等法院 更 一審認為陳哲男並沒有審理司法案件的權限,因 此撤銷原先 涉 及貪污罪九 年 刑期 的 判決 ,改 依 詐欺 取 財 罪名 ,改 判 七 個月 有期 徒刑 。 - 2011
年 8月 31日 ,最高法院 撤銷發 回 臺灣 高等法院 更 審 。 - 2013
年 10月 9日 ,臺灣 高等法院 更 二審依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 職務 上 機會 詐取 財物 」罪 判 處 有期 徒刑 八 年 、褫奪 公權 六 年 。 - 2014
年 11月 20日 ,最高法院 依 貪 污治罪 條例 「利用 職務 上 機會 詐取 財物 」罪 判 處 有期 徒 期 七 年 、褫奪 公權 五 年 確定 。 - 2014
年 12月1日 ,由 高雄 地檢 署 檢察官 指揮 發 監 執行 。
- 2007
年 8月 24日 ,高雄 地 院 一 審 宣 判 ,以罪證 不足 判 陳 哲男 無罪 [15]。高雄 高 分 檢 上訴 。
被 監察 院 彈劾
[编辑]2008
荣誉
[编辑]中 华民国 勋章奖章
[编辑]参考 文献
[编辑]- ^
校友 文學 獎.屏 東大 學 通 識教育 中心 . [2018-05-04].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18-05-05). - ^
張 金 牆。成功 大學 歷史 研究所 碩 士 論文 .《台灣 文藝 》研究 ,附錄 :《台灣 文藝 》年表 (1964-1994).台灣 文學 研究 工作 室 網 站. 1997-06.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8-11-13). - ^
總統 新 聘資政 27人 國策 顧問 86人 .自由 電子 報 . 2004-05-20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5-09-14). - ^
新 聘資政 國策 顧問 名 單 出 爐 .自由 電子 報 . 2005-05-21. - ^
高 捷 案 ╱陳 哲男 、陳 敏 賢 請辭獲 准 .自由 電子 報 . 2005-10-06.[永久 失效 連結 ] - ^
陳 哲男 聲明 退出 民進黨 .自由 電子 報 . 2005-10-29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6-09-03). - ^
民進黨 開 除 陳 哲男 黨籍 .自由 電子 報 . 2005-10-31. - ^
陳 哲男 勳章 總統 決 追 回 .自由 電子 報 . 2005-11-04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9-04-02). - ^
陳 哲男 快 遞兩勳章 府 已 收 到 .自由 電子 報 . 2005-11-06.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7-04-23). - ^
梁 柏 薰 爆 料 :陳 哲男 曾收700萬 獻金 .自由 電子 報 . 2006-03-27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7-08-07). - ^
陳 哲男 涉 貪 污炒 股 案 被 求刑 12年 .自由 電子 報 . 2006-07-08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9-03-12). - ^
司法 黃牛 案 陳 哲男 二 審 改 判 9年 .大 紀元 電子 報 . 2006-10-12 [2018-10-27].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18-10-27). - ^
司法 黃牛 案 陳 哲男 一 審判 12年 .自由 電子 報 . 2006-12-14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9-04-17). - ^
司法 黃牛 案 陳 哲男 二 審 改 判 9年 .自由 電子 報 . 2008-06-27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9-05-19). - ^
高 捷 泰 勞 仲介 弊 案 陳 哲男 一 審 無罪 .自由 電子 報 . 2007-08-25 [2007-08-26].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7-09-29). - ^
高 捷 案 陳 哲男 二 審 仍無罪 .壹 蘋果網 絡 . 2009-01-16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9-01-17). - ^
高 捷 案 二 審 陳 哲男 仍判無罪 .自由 電子 報 . 2009-01-16.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12-10-31). - ^
高 捷 貪 瀆案陳 哲男 無罪 確定 .中國時報 . 2009-02-25.[永久 失效 連結 ] - ^
高 捷 案 》陳 哲男 無罪 定 讞.聯合 報 . 2009-02-25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09-02-27). - ^
高 捷 外 勞 仲介 案 纏 訟4年 半 無罪 定 讞.台灣 英文 新聞 . 2009-02-25 [2009-03-05].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16-03-05). - ^
總統 頒勳給 游 錫 堃陳哲男 、簡又新 .中 华民国 总统府 . 2002-01-31 [2021-08-26].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8-26). - ^ 22.0 22.1
總統 決定 追 繳陳前 副 秘書 長所 獲 之 二 座 勳章 新聞 稿 .中 华民国 总统府 . 2005-11-03 [2021-08-26].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8-26). - ^
總統 頒授「一等 景 星 勳章 」給 總統 府 秘書 長 邱義仁 、國家 安全 會議 秘書 長 康 寧 祥 、「二 等 卿 雲 勳章 」給 總統 府 副 秘書 長 陳 哲男 及「二 等 景 星 勳章 」給 總統 府 副 秘書 長 吳 釗燮.中 华民国 总统府 . 2004-05-19 [2021-08-23].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8-23).
外部 連結
[编辑]梁 柏 薰 :與 陳 哲男 六 百 萬 是 借 貸 關係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高 捷 泰 勞 仲介 弊 案 陳 哲男 一 審 無罪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高 捷 案 二 審 陳 哲男 仍判無罪 指 點 陳 哲男 脫 身 前 高 院 庭 長 判 6月 定 讞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陳 哲男 違反 貪 污治罪 條例 新聞 稿 -司法 院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司法 黃牛 案 判 7年 前 總統 府 副 秘書 長 陳 哲男 入 監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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