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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会议(朝鮮語:국무회의/國務會議)是大韩民国的最高行政決策机构和政府内阁,以总统为中心,参与讨论宪法规定的“属于行政部门权力范围内的重要政策”。韩国政府行政部门中,最具影响力的部门是政府部委 [1]。
组成人员[编辑]
截至2024年,韩国的行政部门由19个部、3个机构和19个廳组成。国务会议包括总统、国务总理及18名部长。任何部长在韩国国会通过其任命之前,必须先被任命加入国务会议。除总统和國務总理外,国务会议成员不得超过30人,不少于15人。总统为国务会议议长,国务总理为副议长。
虽然不是国务会议的正式成员,但总统秘书室长(대통령비서실장)、國務調整室長(국무조정실장)、法制处长(법제처장)、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长(식품의약품안전처장)、公正交易委员会委员长(공정거래위원회위원장)、金融委员会委员长(금융위원회위원장)、首爾特別市長以及法律指定或国务会议议长认为必要的其他官员,也可以出席国务会议,并在国务会议面前发言,但对会议讨论的事项无表决权[2]。
首尔特別市长虽然是廣域地方自治團體長的首长,与中央行政部门没有直接关系,但考虑到首尔作为特殊城市的特殊地位,以及首尔特別市长是韩国唯一的内阁级市长,因此获准出席国务会议。
国务会议是韩国行政部门的最高政策商议和决策机构。大韩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会议必须决定 "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重要政策"[3]:
- 国家的基本计划和政府的一般政策。
- 宣战、媾和及其他重要的对外政策。
- 宪法修正案、国民投票案、条约、法律及总统令。
- 预算、决算、国有财产处理基本计划,构成国家负担的契约及其他有关重要财政事项。
- 总统的紧急命令、紧急财政经济命令及其处理,戒严令及其解除令。
- 有关重要军事事项。
- 召开国会临时会议的要求。
- 荣誉称号的授予。
- 赦免、减刑及恢复政治权利事项。
- 政府各部职能的划分。
- 与授予或分配政府内部许可权有关的基本计划。
- 有关对国家治理的评价和分析。
- 制定和協調政府各部的重要政策。
- 有关解散政党的提议。
- 向政府提出、与政策有关的请愿及其答复。
- 检察总长、联合参谋议长、各军种参谋总长、国立大学校长、驻外大使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和国有企业领导的任命。
- 其他由总统、国务总理或国务委员提出的事项。
必须指出,韩国国务会议的职能与许多其他形式类似的国家的内阁有所不同。韩国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总统制,但又结合了议会内阁制的某些特点,因此,韩国国务会议也是两种制度的结合。韩国国务会议在执行政策的同时,还为总统进行政策咨询。这反映出韩国大体上是总统制共和国,国务会议的决议也不能约束总统的决定。在这方面,韩国国务会议类似于总统制共和国中,总统的咨询顾问委员会。但与此同时,大韩民国宪法详细规定了包括预算和军事事项在内的17类事务,其除总统批准外,还需要国务会议的决议通过。在这方面,韩国国务会议类似于议会制内阁[4]。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Executive Branch. Government of South Korea. Prime Minister's Office of South Korea. [29 Ma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6).
- ^ 대한민국 국무회의 규정 제8조
- ^ 韩国宪法 89 条第4 款
- ^ 대한민국 국무회의 규정 제6조 제2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