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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地球上的大块陆
地,请见“
洲”。
州是中国的行政区划单位,后又作为部分联邦制国家组成单位的中文译名。现代中文里,若不便使用单音节词“州”,可使用双音节词“州份”,马来西亚华文里则惯用“州属”一词。
中文地区[编辑]
中国大陆[编辑]
在中国先秦时期就有“州”的名称。传说大禹治水后,将天下分为九州,亦有尧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二州之说。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名为“州”,“州”设刺史,由中央管辖。到东汉末年,“州”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形成了州、郡、县三级制,之后各朝沿用这一体制。永嘉之乱后,西晋灭亡,中国则长期处于国家分裂、南北政权对峙状态。南朝政权设置了大量的侨州、侨郡、侨县。因“州”的数目急剧增加,相似和相同的州名大量出现。命名时加上东南西北区分,如东、南、西、北徐州。
隋灭南陈,统一中国,到隋炀帝时改为郡、县二级体制,唐朝沿用,但改郡为州。977年,宋太宗将全国诸州直辖于中央,“州”的行政长官称知州事,其后“州”成为路以下的二级行政区。以后各朝代均有“州”的设置。明清时,“州”可分为直隶州和散州,为二、三级行政区划。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藏族、苗族、蒙古族、彝族、回族、傣族、布依族、土家族、朝鲜族、白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傈僳族、侗族、壮族、羌族、哈尼族和景颇族等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自治州,行政地位在省以下、县以上。
由于昔日的行政区划,中国现存不少称为“州”的地名,详列如下
台湾[编辑]
台湾明郑时期1664年,郑经主政下,设置天兴、万年二州。台湾清治时期的台东直隶州。日治后期的1920年至1945年间,设州为第一级行政区划,与日本内地的府县同级,下辖市与郡。当时共设有5个州。
其他国家[编辑]
- 古埃及:古代埃及的地方组织,这些州原来是适应水利灌溉事业的需要由一些地域性的村庄结合而成,古代埃及人称之为“斯帕特”,希腊人称之为“诺姆”,中译为“州”。到公元前四千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贫富的分化,阶级矛盾的发展,这些州逐渐由氏族部落转化为小的国家。在古王国时期,上下埃及大约有38至39个州,后来增至40至42个。
联邦州[编辑]
州是部份联邦制国家第一级组成单位名称的译名,通常用于翻译英语的“state”(用作联邦组成单位时)、德语的“Land”、法语的“canton”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国的联邦组成单位称谓和中文的“州”没有一对一的对应,通常具体翻译根据实际情况和传统习惯决定,例如同为联邦制的印度、缅甸等,其第一级行政区划英语名称虽和美国或澳大利亚的“州”相同(英语:State),但中文通常按照习惯译作“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