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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選青(?—1929年11月23日),字绍鸾[1],福建长汀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教育家。
張選青是清朝举人。[1]光绪三十年四月一日(1904年),汀郡中学堂成立,汀州府知府张星炳兼任总办。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春,该学堂添设监督一员,总办张星炳聘康詠任监督,聘张选青担任学监。同年冬,张星炳升任福州府知府,遂由新任汀州府知府来秀继任总办。监督康詠旋即辞职。光绪三十三年正月(1907年),总办来秀聘黄冕南继任监督。光绪三十四年二月(1908年),监督黄冕南逝世,张选青继任监督。宣统元年六月(1909年),张选青辞去监督职务,由郑克明继任。[2]
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张选青被选为福建谘议局议员、资政院议员。[3]
宣统三年(1911年),张选青在长汀创办公立模范小学。[4]
民国元年(1912年),教育部门将中学学制定为四年,监督改称校长。同年二月,汀州府知府俞绍瀛兼任总办,并且聘张选青任校长,将校名改为汀州中学校。民国六年(1917年)4月,该校改为省立,定校名为福建省立第七中学校,福建省委派赖朝俊接任校长。[2]
民国9年(1920年),长汀同善社成立。当时,福州省同善社派导师恩职黄文轩赴长汀协助传道,数百人加入长汀同善社。该社的善长为戴子衝,名誉善长为張選青。该社的宗旨是“正心、修身、劝善、规过。”[1]
1929年11月间,为配合红四军再度进入长汀,中共长汀县委决定发动“古城暴动”,并且成立了“古城暴动行动委员会”,中共长汀县委书记段奋夫任行动委员会书记,黄继烈、刘宜辉任行动委员会委员。11月22日夜,暴动发生。午夜,暴动队伍在古城抓捕绅士和官吏,军法官曾大狗被当场击毙。11月23日清晨,长汀县县长邱耀骊在赴瑞金途中,在青山铺被暴动队伍击毙。11月23日,正是墟日,暴动队伍在墟场召开了民众大会,段奋夫、李国玉在会上讲话,号召穷人革命,打土豪、分田地。大会还对8名土豪官吏进行了公开宣判,除已被击毙的县长邱耀骊、军法官曾大狗之外,其他6人即公安局长郭瑞屏、教育局长林永章、税务局长游南轩、商会会长谢章候、副会长邱海楼、“劣绅”张选青被宣判死刑,立即被押至大坝枪决。[5]
资政院職官及 議員(1907 年-191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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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裁 |
- 貝勒銜溥倫(1907年9月20日-1911年3月22日)
- 孫家鼐(1907年9月20日-1909年11月30日)
- 世續(1911年3月22日-1911年10月30日)
- 李家駒(1911年10月30日-1912年1月26日)
- 許鼎霖(1912年1月26日-191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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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總裁 |
- 沈家本(1910年9月15日-1911年1月28日)
- 李家駒(1911年3月22日-1911年10月30日)
- 達壽(1911年10月30日-191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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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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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選議員 共98名 | 奉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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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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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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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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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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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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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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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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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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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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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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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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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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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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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陝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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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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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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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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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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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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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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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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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選議員 共98名 | 宗室王公世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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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臣世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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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藩王公世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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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室覺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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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院衙門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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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碩學通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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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多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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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補議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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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總裁、 副總裁及 秘書長皆為欽選且有 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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