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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濕地位於高雄市永安區內,原名為烏樹林鹽場,緊鄰茄萣濕地[1],百年前人們長期以曬鹽及賣鹽為生,為南台灣重要的曬鹽場。始於台灣日治時期之初,為增加鹽產量,鼓勵民間投資開設鹽場。1908年張作舟等人申請許可在此開闢鹽田百甲,利用新打港(今興達港)內海海水曬鹽,後由陳中和接掌,組織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濕地內所遺留的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辦公室為仿巴洛克式建築風格,正立面山牆中有渦捲紋及草葉紋組成的徽章飾,即為陳中和所興建。
永安鹽田自從1985年停曬並移轉產權至台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後,台電原計畫闢建灰塘以貯存興達發電廠的飛灰,但因鹽民補償問題未決而無法使用,同時煤灰可回收做其他利用,台電並未將飛灰填至本區塊土地內,從而使這一原屬低漥感潮帶之荒廢鹽田,孕育了豐富的紅樹林與水鳥生態,逐漸成為候鳥棲地,累記歷年統計共有168種鳥類,1999年更被國際鳥盟(Birdlife)評選為重要野鳥棲息地(IBA)。[2]
2011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陳菊市長相當重視生態保育及景觀建設,深感永安濕地這塊瑰寶應妥為規劃,乃商請台電提供土地,並於2011年度由市府工務局養工處編列之預算辦理先期規劃與2,667.7萬元工程費之工程細部設計,以低度開發輔以減量設計手法,並進行物種、環境監測及復育,兼顧生態教育及觀光遊憩功能,使該濕地不僅得以保存,更兼具教育意涵,讓市民能夠親自體驗濕地自然環境之美,遊憩觀光發展與珍惜資源、環境保護互利互存之需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