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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表示五代十國时期,割据今湖北地區的荊南的所有州縣。荊南的存在年代,由後唐同光二年(924年)朱温封高季興為南平王開始,[1]至宋建隆四年(963)高繼沖向北宋納土為止,[2]前後四十年,包含荊南節度使期間為五十七年。
下表中,以 藍色背景代表南平國各州、軍,所領各縣則分別列於其下。州、軍、縣名及隸屬均以962年為準。
- ^ 《舊五代史·卷三十一·唐書七·莊宗本紀五》:「〔同光二年三月〕丙午,以荊南節度使、守中書令、渤海王高季興依前檢校太師、兼尚書令,封南平王。」
- ^ 《宋史·卷一·本紀第一太祖一》:「〔乾德元年二月〕甲午,慕容延釗入荊南,高繼沖請歸朝,得州三,縣十七。」
- ^ 《太平寰宇記·卷一四六·山南東道五·荊門軍》:「荊門軍,本漢舊縣,隨時廢,即荊襄之要津。唐貞元二十一年復置。唐末,荊州高氏割據,建為軍,領荊州當陽縣。」
- ^ 《太平寰宇記·卷一四六·山南東道五·荊州監利縣》:「梁開平三年以荊州割據,遂屬荊州。」
- ^ 《太平寰宇記·卷一四六·山南東道五·荊門軍》:「荊門軍,本漢舊縣,隨時廢,即荊襄之要津。唐貞元二十一年復置。唐末,荊州高氏割據,建為軍。」
- ^ 《輿地紀勝·卷七十八·荊門軍》:「五代朱梁時,高氏割據,建為荊門軍,治當陽,尋省。」
- ^ 《元豐九域志·卷六·峽州下》:「開寶八年,省巴山縣為寨,隸夷陵。」;《輿地廣紀·卷二十七·峽州夷陵縣下》:「巴山寨,本巴山縣,隋分長陽置,屬清江郡,後省。唐武德四年,屬睦州。八年屬東松州。貞觀元年屬硤州。天寶八載省入長陽。五代時復置。
- ^ 《太平寰宇記·卷一四四·山南東道三·復州》:「景陵縣,本漢竟陵縣……晉天福初改為景陵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