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吳 行政 區劃
概況 [编辑]
( 、 |
|||
---|---|---|---|
15 | |||
毗陵 | |||
荊州 | 15 | ||
6 | |||
交州 | 7 | ||
揚 州 [编辑]
州 域 範圍 [编辑]
歷史 沿革 [编辑]
行政 區劃 [编辑]
州 治 [编辑]
郡 級 行政 區 [编辑]
廬 江 郡 東 漢 舊 郡 。孫 策 平定 江東 以後 ,於東 漢 建 安 四 年 (199年 )擊破 廬 江 太守 劉 勳 ,拔取 廬 江 郡 。[參 4]建 安 五 年 (200年 )孫 策 去 世 ,孫 權 繼 任 ,太守 李 術 不 肯服從 。孫 權 舉兵大破 李 術後 ,以孫 河 為 太守 ,但 並 未 控 有 此地。建 安 十 九 年 (214年 ),孫 權 攻 克 皖城,再 次 據 有 廬 江 。郡 治 皖縣(今 安徽 省 潛 山縣 ),領 皖、尋 陽 2縣 。黃 初 二 年 (221年 )尋 陽 縣 移 屬 武 昌 郡 。吳 末 領 皖縣。[註 4]
- 蘄春
郡 建 安 十 三 年 (208年 )東 吳 破 黃 祖 據 江夏 郡 南境 後 置 ,建 安 十 八 年 (213年 )後 一 度 入 魏 ,黃 武 二 年 (223年 )破 曹魏太守 晉 宗 後 ,重 回 入 吳 。[參 5]郡 治 蘄春縣 (今 湖北 省 蘄春縣 西北 ),領 蘄春、邾2縣 。黃 武 年間 (222年 -229年 )武 昌 郡 廢 ,尋 陽 縣 來 隸;漢 末 吳 初 時 已 置 安 豐 縣 。[註 5]吳 末 領 蘄春、安 豐 、邾、尋 陽 4縣 。
丹陽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初 ,孫 策 平定 江東 後 領有 該郡。郡 治 建 業 縣 (今 江蘇 省 南京 市 江 寧 區 南 秣 陵 鎮)。[參 6]黃 武 元年 (222年 )徙治蕪 湖 縣 (今 安徽 省 蕪 湖 市 )。[參 7]五 鳳 元年 (254年 )徙治宛 陵 縣 (今 安徽 省 宣 州 市 )。[參 8]初 領 建 業 、宛 陵 、溧陽、丹陽 、故 鄣、於潛、蕪 湖 、湖 熟 、句 容 、江 乘 、春 穀 、宣 城 、安吉 、原鄉 、寧 國 、懷 安 、廣德 、始 安 、永 平 19縣 。吳 時 省 溧陽縣 為 屯田 都 尉 ,湖 熟 、江 乘 2縣 為 典 農 都 尉 ,新 置 於湖督 農 校 尉 。黃 武 五 年 (226年 )於潛縣 移 屬 東 安 郡 ,黃 武 七 年 (228年 )郡 廢 復歸 。黃 武 以後 廢 臨川 郡 ,所屬 臨城、石城 、涇、安 吳 、陵 陽 5縣 改 隸丹陽 。嘉 禾元年 (232年 )以前 置 臼 陽 縣 。永安 年間 (258年 -264年 )置 故 鄣郡,陵 陽 、懷 安 、寧 國 等 10餘 縣 屬 之 ,丹陽 郡 僅領6縣 ;[參 9]不 久 故 鄣廢郡 ,10餘 縣 復歸 丹陽 ;寶 鼎 元年 (266年 )故 鄣、於潛、安吉 、原鄉 4縣 移 屬 吳 興 郡 。吳 末 領 建 業 、丹陽 、蕪 湖 、宛 陵 、宣 城 、涇、石城 、陵 陽 、春 穀 、句 容 、永 平 、安 吳 、寧 國 、廣德 、懷 安 、臨城、始 安 、臼 陽 18縣 及溧陽 (屯田 都 尉 )、湖 熟 (典 農 都 尉 )、江 乘 (典 農 都 尉 )、於湖(督 農 校 尉 )4尉 。
新都 郡 東 漢 建 安 十 三 年 (208年 )析丹陽 郡 置 。郡 治 始 新 縣 (今 浙江 省 淳 安 縣 千島湖 西北 、威 坪 島 附近 ),尋 移 治 賀 城 (今 千島湖 南山 島 附近 ),領 始 新 、黟、歙、新定 、黎 陽 、休 陽 6縣 。後 休 陽 縣 改名 海陽 縣 (258年 左右 )。吳 末 領 始 新 、黟、歙、新定 、黎 陽 、海陽 6縣 。
吳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初 ,孫 策 平定 江東 後 領有 該郡。郡 治 吳 縣 (今 江蘇 省 蘇州 市 ),領 吳 、海 鹽 、烏 程 、餘 杭 、毗陵、丹 徒 、曲 阿 、由 拳 、錢 唐 、富 春 、陽 羡、無 錫 、婁、永安 、臨水、南沙 16縣 及海昌 屯田 都 尉 。黃 武 四 年 (225年 )分 富 春 縣 置 建德 、桐 廬 、新 昌 、新城 4縣 。黃 武 五 年 (226年 )富 春 、錢 唐 、建德 、桐 廬 、新 昌 、臨水、新城 7縣 移 屬 移 屬 東 安 郡 ,黃 武 七 年 (228年 )郡 廢 復歸 。黃 龍 三 年 (231年 )由 拳 縣 改名 禾興縣 ;廢 新城 (不知 何 時 )、無 錫 (約 赤 烏 年間 )2縣 ;禾興縣 改名 嘉 興 縣 (242年 改名 )。寶 鼎 元年 (266年 ),烏 程 、陽 羨 、餘 杭 、臨水、永安 5縣 移 屬 吳 興 郡 。吳 末 領 吳 、嘉 興 、海 鹽 、富 春 、婁、錢 唐 、建德 、桐 廬 、新 昌 、毗陵、武 進 、雲 陽 12縣 及海昌 屯田 都 尉 。[註 6]
附 :毗陵典 農 校 尉 約 漢 末 吳 初 左右 置 吳 郡 西部 都 尉 ,以吳郡 無 錫 縣 以西 4縣 屬 之 ,赤 烏 以前 己 改稱 毗陵典 農 校 尉 [參 10][註 7]。校 尉 治 毗陵縣 (今 江蘇 省 常 州 市 ),轄毗陵 、丹 徒 、曲 阿 、無 錫 4縣 。漢 末 吳 初 時 已 廢 無 錫 縣 (不 詳 何 時 );嘉 禾三 年 (234年 )丹 徒 、曲 阿 2縣 改名 武 進 、雲 陽 。吳 末 時 轄毗陵 、武 進 、雲 陽 3縣 。
會 稽郡東 漢 舊 郡 。建 安 初 ,孫 策 平定 江東 後 領有 該郡。郡 治 山陰 縣 (今 浙江 省 紹興 市 ),領 山陰 、鄮、烏 傷 、諸 暨、永興 、太 末 、上 虞 、剡、餘 姚、句 章 、鄞、章 安 、永 寧 、候 官 、新 安 、長山 、吳 寧 、建 安 、漢 興 、南平 、豐安 、松陽 、建 平 、定 陽 、始 寧 26縣 。孫 權 時分 章 安 縣 置 臨海 (漢 末 吳 初 之 際 )、始 平 (漢 末 吳 初 之 際 )、羅 陽 (漢 末 吳 初 之 際 )、平 昌 (239年 分 太 末 置 )、永 康 (245年 分 烏 傷 置 )、武 義 (245年 分 烏 傷 置 ,後 廢 )6縣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東 部 都 所屬 6縣 置 臨海 郡 ,南部 都 尉 所屬 5縣 置 建 安 郡 ;寶 鼎 元年 (266年 )以西 部 都 尉 所屬 9縣 置 東陽 郡 。吳 末 領 山陰 、上 虞 、餘 姚、句 章 、鄞、鄮、剡、諸 暨、永興 、始 寧 10縣 。[註 8]
東陽 郡 東 漢 時 已 時 置 會 稽西部 都 尉 ,管轄 會 稽郡西部 的 烏 傷 、太 末 、新 安 、長山 、豐安 、吳 寧 、定 陽 、永 康 8縣 ,後 增 轄平昌 、武 義 (後 廢 縣 )2縣 。寶 鼎 元年 (266年 )以都尉 所屬 9縣 置 郡 。[參 11][參 13]郡 治 長山 縣 (今 浙江 省 金華 市 ),領 長山 、烏 傷 、太 末 、新 安 、豐安 、吳 寧 、定 陽 、永 康 、平 昌 9縣 。吳 末 時 領 縣 未 變 。
臨海 郡 東 漢 末期 吳 置 會 稽東部 都 尉 ,管轄 會 稽郡東部 的 章 安 、永 寧 、松陽 3縣 ,後 增 轄臨海 、南 始 平 、安陽 3縣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都尉 所屬 6縣 置 郡 。[參 14][參 15]郡 治 章 安 縣 (今 浙江 省 台 州 市 椒 江 區 江北 章 安 街道 ),領 章 安 、永 寧 、松陽 、臨海 、南 始 平 、羅 陽 、羅 江 (257年 左右 置 )7縣 。孫 皓 時 羅 陽 縣 改名 安陽 縣 。至 吳 末 未 變 。[註 9]
建 安 郡 東 漢 末期 吳 置 會 稽南部 都 尉 ,管轄 會 稽郡南部 的 建 安 、候 官 、建 平 、南平 、漢 興 5縣 。永安 三 年 (260年 )以都尉 所屬 5縣 置 郡 。[參 16][參 17]郡 治 建 安 縣 (今 福建 省 建 甌市南 ),領 建 安 、候 官 、建 平 、昭武 (本 南平 縣 ,260年 改名 )、吳 興 (本 漢 興 縣 ,260年 改名 )、將 樂 (260年 立 )、南平 (260年 立 )、東 安 (260年 左右 立 )8縣 。至 吳 末 未 變 。
豫 章 郡 東 漢 舊 郡 。郡 治 南 昌 縣 (今 江西 省 南 昌 市 ),領 南 昌 、海 昏、建 城 、建 昌 、艾 、彭澤、新 淦 、永 修 、新 吳 、上 蔡、漢 平 、西安 、富 城 、柴 桑 、南城 、臨汝、宜 春 17縣 。吳 時 柴 桑 縣 移 屬 武 昌 郡 (221年 ),新 置 宜 豐 (孫 權 時 )、陽 樂 (黃 武 年間 )2縣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東 部 都 尉 所屬 南城 、臨汝2縣 置 臨川 郡 ;寶 鼎 二 年 (267年 )宜 春 縣 移 屬 安 成 郡 。吳 末 領 南 昌 、海 昏、建 城 、建 昌 、艾 、彭澤、新 淦 、永 修 、新 吳 、上 蔡、漢 平 、西安 、富 城 、宜 豐 、陽 樂 15縣 。
廬 陵 郡 東 漢 初 平 二 年 (191年 )丹陽 人 僮芝於豫章 郡 南部 私設 廬 陵 郡 ,自稱 廬 陵 太守 ,建 安 五 年 (200年 )東 吳 取 廬 陵 郡 後 保留 該郡。郡 治 高 昌 縣 (今 江西 省 吉安 市 西南 ),領 高 昌 、石 陽 、巴 丘 、興 平 、遂 興 、雩都、贛、南野 、平 都 、永 新 、南 安 11縣 。吳 時 遂 興 縣 改名 新興 縣 (孫 權 時 ),置 陽 城 (不 詳 何 時 )、平 陽 (不 詳 何 時 )、揚 都 (孫 權 時 )、揭陽(236年 置 )、東 昌 (孫 皓 時 )、西 昌 (不 詳 何 時 )、吉 陽 (265年 置 )7縣 。寶 鼎 二 年 (267年 )永 新 縣 移 屬 安 成 郡 。吳 末 領 高 昌 、石 陽 、巴 丘 、興 平 、新興 、陽 城 、東 昌 、西 昌 、吉 陽 、雩都、贛、南野 、南 安 、揭陽、揚 都 、平 陽 16縣 。
附 :廬 陵 南部 都 尉 嘉 禾五 年 (236年 )時 以廬陵 郡 南部 4縣 屬 之 。都 尉 治 雩都縣 (今 江西 省 于都縣 北 ),初 轄雩都 、贛、南野 、南 安 、揭陽5縣 。後 增 轄揚都 、平 陽 2縣 。吳 末 轄雩都 、贛、南野 、南 安 、揭陽、揚 都 、平 陽 7縣 。
臨川 郡 吳 時 已 置 豫 章 東部 都 尉 ,管轄 豫 章 郡 東部 的 南城 、臨汝2縣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都尉 所屬 2縣 置 郡 。[參 14][參 18]郡 治 南城 縣 (今 江西 省 南城 縣 東南 ),[參 19]領 南城 、臨汝、東興 (257年 左右 置 )、南 豐 (257年 置 )、宜 黃 (257年 置 )、新建 (257年 置 )、安浦 (257年 置 )、西平 (257年 置 )、西城 (257年 置 )、永 城 (257年 左右 置 )10縣 。至 吳 末 未 變 。[參 20]
九 江 郡 (境上 郡 )東 漢 舊 郡 。黃 武 四 年 (225年 )以全琮為九 江 太守 ,後 以魏降 將 馬 茂 領 太守 之 職 。因 為 為 江 淮邊境 之 地 ,未 有 行政 區 的 建 置 。
東 安 郡 (已 廢 )黃 武 年間 。因 當時 丹陽 、吳 、會 稽3郡 的 山 民 再 次 成 為 寇賊,攻 沒 3郡 的 屬 縣 ,孫 權 於是於黃武 五 年 (226年 )七 月 「分 三郡惡地十縣置東安郡」,[註 12]以全琮為太守 。黃 武 七 年 (228年 )三 月 廢 東 安 郡 ,所屬 10縣 復歸 三 郡 。郡 治 所在 ,《吳 錄 》記載 在 富 春 縣 。所領 10縣 ,當為 吳 郡 的 富 春 、建德 、桐 廬 、新 昌 、新城 、錢 唐 、臨水7縣 ,丹陽 郡 於潛縣 ,會 稽郡的 新 安 、太 末 2縣 。[註 13]
縣 級 行政 區 [编辑]
( |
備注 | ||||
---|---|---|---|---|---|
阜陵 |
|||||
(1) |
皖縣 | 皖縣 | |||
臨湖 |
|||||
蘄春 (4) |
蘄春 |
蘄春 |
蘄春 |
||
蘄春 |
|||||
邾縣 | 蘄春 |
||||
(22) |
|||||
涇縣 | |||||
臨城 |
|||||
溧陽 |
|||||
于湖 |
|||||
(6) |
黟縣 | ||||
歙縣 | |||||
(13) |
|||||
婁縣 | |||||
毗陵 (毗陵 |
毗陵 |
||||
(9) |
|||||
臨水 |
|||||
於潛 |
|||||
(10) |
|||||
鄞縣 | |||||
鄮縣 | |||||
剡縣 | |||||
(9) |
|||||
(7) |
|||||
(8) |
|||||
(15) |
|||||
彭澤 |
|||||
鄱陽 (9) |
鄱陽 |
鄱陽 |
鄱陽 |
||
鄱陽 |
|||||
鄡陽 |
鄱陽 |
||||
鄱陽 |
|||||
鄱陽 |
|||||
鄱陽 |
|||||
鍾陵 |
鄱陽 |
||||
鄱陽 |
|||||
鄱陽 |
|||||
鄱陽 |
|||||
(16) |
|||||
(雩都 |
雩都 |
||||
贛縣 | |||||
揭陽 |
|||||
(10) |
|||||
臨汝 |
|||||
(6) |
|||||
萍鄉 |
荊州[编辑]
州 域 範圍 [编辑]
歷史 沿革 [编辑]
行政 區劃 [编辑]
州 治 [编辑]
郡 級 行政 區 [编辑]
南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十 五 年 (210年 )曹操 撤軍後 由 周 瑜取得 ,後 借 於劉備。至 建 安 二 十 四 年 (219年 )呂 蒙 襲 取 荊州後 入 吳 。郡 治江 陵 縣 (今 湖北 省 荊州市 荊州區 ),領 江 陵 、編 、當 陽 、華 容 、枝 江 、州 陵 、作 唐 、孱陵、臨沮、旌陽10縣 。吳 時 廢 州 陵 縣 (約 221年 ),置 監 利 縣 (約 222年 以前 ),後 廢 。魏 、晉 先後 攻 佔臨沮(237年 以前 入 魏 )、旌陽(237年 以前 入 魏 )、編 (不 詳 何 時 入 魏 )、當 陽 (約 孫 皓 時 入 晉 )4縣 。吳 末 領 江 陵 、華 容 、枝 江 、作 唐 、孱陵、監 利 6縣 。
宜 都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二 十 四 年 (219年 )呂 蒙 襲 取 荊州後 入 吳 。時 吳 漢 雙方 膠 著 於巫至 夷 陵 之 間 。直 至 黃 武 元年 (222年 )猇亭之 役 後 ,蜀 漢方 徹底 退出 宜 都 。郡 治 夷 道縣 (今 湖北 省 宜 都市 ),領 夷 道 、夷 陵 、佷山3縣 。黃 武 元年 (222年 )夷 陵 縣 改名 西陵 縣 ,此郡又 名 西陵 郡 ;同時 廢 固 陵 郡 ,所轄 巫 、秭歸2縣 來 隸。永安 三 年 (260年 )巫 、秭歸2縣 移 屬 建 平 郡 。吳 末 領 夷 道 、西陵 、佷山3縣 。
建 平 郡 永安 三 年 (260年 )分 宜 都 郡 秭歸縣 以西 2縣 置 郡 。[參 16][參 73]郡 初治 巫 縣 (今 四川 省 巫 山縣 北 ),[參 74]建 衡元年 (269年 )移 治 秭歸縣 (今 湖北 省 秭歸縣 駐 地 茅 坪 鎮),[註 26]領 巫 、秭歸、興 山 (260年 置 縣 )、沙 渠 (260年 左右 置 縣 )、信 陵 (260年 左右 置 縣 )、建 始 (260年 左右 置 縣 )6縣 。後 廢 信 陵 縣 ,巫 、沙 渠 、建 始 3縣 為 晉 所 攻 佔。吳 末 領 秭歸、興 山 2縣 。
江夏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十 五 年 (210年 )孫 權 以程普 為 江夏 太守 ,始 有江 夏 郡 江南 諸 縣 ,建 安 二 十 年 (215年 )吳 蜀 分 荊州後 據 有江 夏 全 郡 。郡 治 沙 羨 縣 (今 湖北 省 武漢 市 武 昌 區 ),領 沙 羡、竟陵、雲 杜 、鄂、南新 市 、安 陸 6縣 。黃 初 二 年 (221年 )鄂、沙 羨 2縣 移 屬 武 昌 郡 ,郡 治 移 往江北 魯山江夏 城 (今 湖北 省 武漢 市 漢 陽 區 之 龜山 )。黃 武 年間 (222年 -229年 )武 昌 郡 廢 ,所領 武 昌 (原 稱 鄂縣)、柴 桑 、下 雉、陽 新 、沙 羨 5縣 來 隸,郡 治 移 往武昌 縣 (今 湖北 省 鄂州市 鄂城區 ),而沔北之 安 陸 、南新 市 2縣 為 魏 國 所 攻 佔。嘉 禾五 年 (236年 )吳 國 一 度 收 取 新 市 、安 陸 、石 陽 3縣 ,[參 75]後 失 。吳 末 領 武 昌 、沙 羨 、竟陵、雲 杜 、柴 桑 、下 雉、陽 新 7縣 。
武 陵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二 十 四 年 (219年 )呂 蒙 襲 取 荊州後 入 吳 。郡 治 臨沅縣 (今 湖南 省 常德 市 ),領 臨沅、漢 壽 、零 陽 、充 、沅陵、辰 陽 、酉 陽 、遷陵、鐸成、沅南10縣 。吳 時 改 漢 壽 縣 為 吳 壽 縣 ,新 置 龍 陽 、黔陽2縣 。永安 六 年 (263年 )零 陽 、充 2縣 移 屬 天 門 郡 。黔陽縣 為 晉 國 所 攻 佔。吳 末 領 臨沅、吳 壽 、沅陵、辰 陽 、酉 陽 、鐔成、沅南、遷陵、龍 陽 9縣 。
長 沙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二 十 年 (215年 )孫 權 與 劉 備議定 平分 荊州後 取得 。郡 治 臨湘縣 (今 湖南 省 長 沙 市 ),領 臨湘、攸、荼陵、安城 、酃、湘南 、連 道 、益 陽 、下 隽、羅 、醴陵、容 陵 、漢 昌 、劉 陽 、臨烝15縣 。吳 時 漢 昌 縣 改名 吳 昌 縣 (孫 權 時 );置 建 寧 (孫 權 時 )、蒲 圻(223年 置 ,吳 末 時 已 廢 )2縣 ;廢 容 陵 縣 (漢 末 吳 初 時 );零 陵 郡 湘鄉、重安 、烝陽3縣 來 隸(黃 武 以前 );置 長 沙 西部 及東部 2都 尉 ,管轄 長 沙 郡 西部 及東部 地區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長沙 西部 都 尉 所屬 7縣 置 衡陽郡 ,長 沙 東部 都 尉 所屬 2縣 置 湘東郡 ;寶 鼎 二 年 (267年 )安成 縣 移 屬 安 成 郡 。吳 末 領 臨湘、攸、下 隽、醴陵、羅 、吳 昌 、劉 陽 、建 寧 8縣 。
- 衡陽
郡 吳 時 置 長 沙 西部 都 尉 ,轄長沙 郡 西部 的 湘南 、連 道 、益 陽 、臨烝、湘鄉、重安 、烝陽7縣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長沙 郡 西部 都 尉 所屬 7縣 置 郡 。[參 14][參 77]郡 治 湘南 縣 (今 湖南 省 湘潭縣 東 ,漣 水 北岸 古城 ),領 湘南 、連 道 、益 陽 、臨烝、湘鄉、重安 、烝陽、湘西(孫 亮 時 置 )、衡陽(孫 亮 時 置 )、新陽 (孫 亮 時 置 )10縣 ,至 吳 末 未 變 。
- 湘東
郡 吳 時 置 長 沙 東部 都 尉 ,轄長沙 郡 東部 的 始 安 縣 。太平 二 年 (257年 )以都尉 所屬 2縣 及桂陽 郡 陰 山縣 置 郡 。[參 14][參 78]郡 治 酃縣(今 湖南 省 衡陽市 東 ),領 酃、荼陵、陰 山 、新平 (疑 孫 亮 時 置 )、梨 陽 (疑 孫 亮 時 置 )、新 寧 (疑 孫 亮 時 置 )6縣 ,至 吳 末 未 變 。
零 陵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二 十 四 年 (219年 )呂 蒙 襲 取 荊州後 入 吳 。郡 治 泉 陵 縣 (今 湖南 省 永 州 市 ),領 泉 陵 、零 陵 、營道、營浦、泠道、洮陽、都 梁 、夫 夷 、始 安 、重安 、湘鄉、昭 陽 、烝陽、觀 陽 、昭 陵 15縣 。吳 時重 安 、湘鄉、烝陽3縣 移 屬 長 沙 郡 ;新 置 祁陽(孫 權 時 )、永昌 (孫 權 時 )、舂 陵 (孫 權 時 )3縣 ;置 零 陵 北部 及南部 2都 尉 ,管轄 零 陵 郡 北部 及南部 地區 。甘露 元年 (265年 )營浦、營道、泠道、舂 陵 4縣 移 屬 營陽郡 ,以零陵 南部 都 尉 所屬 1縣 置 始 安 郡 。寶 鼎 元年 (266年 )以零陵 北部 都 尉 所屬 4縣 置 昭 陵 郡 ,吳 末 時 廢 營陽郡 ,其4縣 復歸 。吳 末 領 泉 陵 、零 陵 、洮陽、觀 陽 、祁陽、永昌 、營浦、營道、泠道、舂 陵 10縣 。
始 安 郡 吳 時 置 零 陵 南部 都 尉 ,轄零陵 郡 南部 的 始 安 縣 。甘露 元年 (265年 )十 一 月 ,以都尉 所屬 之 始 安 縣 及蒼梧郡荔浦縣 置 郡 。[參 79][參 80]郡 治 始 安 縣 (今 廣西 壯 族 自治 區 桂 林 市 ),領 始 安 、荔浦、平樂 (265年 置 )、尚 安 (265年 左右 置 )、永豐 (265年 置 )、始 陽 (不 詳 何 時 )6縣 。
昭 陵 郡 吳 時 置 零 陵 北部 都 尉 ,轄零陵 郡 北部 的 昭 陵 、都 梁 、夫 夷 、昭 陽 4縣 。寶 鼎 元年 (266年 ),以都尉 所屬 4縣 置 郡 。[參 11][參 81]郡 治 昭 陵 縣 (今 湖南 省 邵陽市 ),領 昭 陵 、都 梁 、夫 夷 、昭 陽 、高平 (266年 左右 置 )、新城 (266年 左右 置 )6縣 ,至 吳 末 未 變 。
桂 陽 郡 東 漢 舊 郡 ,建 安 二 十 年 (215年 )孫 權 與 劉 備議定 平分 荊州後 取得 。郡 治 郴縣(今 湖南 省 郴州市 ),領 郴、便 、耒陽、陰 山 、南平 、臨武、桂 陽 、含洭、湞陽、曲 江 、漢 寧 11縣 。吳 時 漢 寧 縣 改名 陽 安 縣 (孫 權 時 );置 桂 陽 南部 都 尉 ,管轄 桂 陽 郡 南部 地區 。太平 二 年 (257年 )陰 山縣 移 屬 湘東郡 。甘露 元年 (265年 )以桂陽 郡 南部 都 尉 所屬 4縣 置 始 興 郡 。吳 末 領 郴、便 、耒陽、南平 、臨武、陽 安 6縣 。
始 興 郡 吳 時 置 桂 陽 南部 都 尉 ,轄桂陽 郡 南部 的 曲 江 、桂 陽 、含洭、湞陽4縣 。甘露 元年 (265年 )以都尉 所屬 4縣 置 郡 。[參 79][參 82]郡 治 曲 江 縣 (今 廣東 省 韶關市 東南 ),領 曲 江 、桂 陽 、含洭、湞陽、中宿 (265年 左右 復 置 )、始 興 (265年 置 )6縣 ,至 吳 末 未 變 。
武 昌 郡 (已 廢 )黃 初 二 年 (221年 )分 廬 江 、江夏 、西陵 、豫 章 4郡 置 。[參 86]郡 治 武 昌 縣 (今 湖北 省 鄂州市 鄂城區 ),領 武 昌 (原 屬 江夏 )、下 雉(原 屬 西陵 )、尋 陽 (原 屬 廬 江 )、陽 新 (原 屬 西陵 )、柴 桑 (原 屬 豫 章 )、沙 羨 (原 屬 江夏 )6縣 。黃 武 年間 (222年 -229年 )郡 廢 。甘露 年間 (265年 -266年 )析江夏 郡 復 置 ,旋廢。[參 87]
縣 級 行政 區 [编辑]
荊州( | |||||
( |
備注 | ||||
---|---|---|---|---|---|
(5) |
|||||
孱陵 |
|||||
臨沮 |
|||||
旌陽 |
|||||
(3) |
|||||
佷山 |
|||||
(2) |
秭歸 |
秭歸 |
|||
(7) |
魯山(221 |
||||
竟陵 |
|||||
(9) |
臨沅 |
臨沅 |
|||
沅陵 |
|||||
鐔成 |
|||||
沅南 |
|||||
遷陵 |
|||||
黔陽 |
|||||
(3) |
|||||
漊中 |
|||||
(8) |
臨湘 |
臨湘 |
|||
攸縣 | |||||
醴陵 |
|||||
衡陽 (10) |
|||||
臨烝 |
|||||
湘鄉 |
|||||
烝陽 |
|||||
湘西 |
衡陽 |
||||
衡陽 |
衡陽 |
||||
衡陽 |
|||||
湘東 (6) |
酃縣 | 酃縣 | |||
荼陵 |
|||||
湘東 |
|||||
湘東 |
|||||
湘東 |
|||||
(10) |
|||||
洮陽 |
|||||
祁陽 |
|||||
營浦 |
|||||
營道 |
|||||
泠道 |
|||||
(6) |
|||||
荔浦 |
|||||
(6) |
|||||
(6) |
郴縣 | 郴縣 | |||
耒陽 |
|||||
臨武 |
|||||
(6) |
|||||
含洭 |
|||||
湞陽 |
|||||
臨賀 (6) |
臨賀 |
臨賀 |
|||
馮乘 |
|||||
臨賀 |
廣州 [编辑]
州 域 範圍 [编辑]
歷史 沿革 [编辑]
行政 區劃 [编辑]
州 治 [编辑]
郡 級 行政 區 [编辑]
蒼梧 郡 東 漢 舊 郡 ,郡 治 廣信 縣 (今 廣西 壯 族 自治 區 梧州市 ),領 廣信 、謝 沐、高 要 、封 陽 、臨賀、端 谿、馮乘、富川 、荔浦、猛 陵 、鄣平11縣 。黃 武 五 年 (226年 )臨賀、封 陽 、馮乘、富川 、謝 沐5縣 移 屬 臨賀郡 。黃 武 七 年 (228年 )以後 合浦 郡 臨允縣 來 隸。[註 39]孫 權 時 置 新 寧 (不 詳 何 時 )、豐城 (不 詳 何 時 )、建 陵 (248年 以前 置 )3縣 。甘露 元年 (265年 )荔浦縣 移 屬 始 安 郡 。吳 末 領 廣信 、猛 陵 、端溪 、高 要 、鄣平、臨允、建 陵 、新 寧 、豐城 9縣 。
鬱 林 郡 東 漢 舊 郡 ,郡 治 陰平 縣 (今 廣西 壯 族 自治 區 貴 港 市 ),[註 40]領 布 山 、安廣 、阿 林 、廣 鬱 、中 溜 、桂 林 、潭中、臨塵、定 周 、增 食 、臨浦、新 邑、長平 、建 始 、陰平 、懷 安 、武安 17縣 。吳 時 省 臨塵、定 周 、增 食 3縣 。鳳凰 三 年 (274年 )武安 、潭中、中 留 、桂 林 4縣 移 屬 桂 林 郡 。吳 末 領 布 山 、臨浦、廣 鬱 、阿 林 、安廣 、陰平 、新 邑、長平 、建 始 、懷 安 10縣 。
縣 級 行政 區 [编辑]
( |
備注 | ||||
---|---|---|---|---|---|
(7) |
|||||
揭陽 |
|||||
(9) |
|||||
鄣平 |
|||||
臨允 |
|||||
(10) |
|||||
臨浦 |
|||||
臨塵 |
|||||
(7) |
|||||
潭中 |
|||||
(3) |
|||||
(5) |
|||||
莫陽 |
|||||
交州[编辑]
州 域 範圍 [编辑]
歷史 沿革 [编辑]
行政 區劃 [编辑]
州 治 [编辑]
交州
郡 級 行政 區 [编辑]
合浦 郡 東 漢 舊 郡 。黃 武 七 年 (228年 ),改名 珠 官 郡 ,孫 亮 時 恢復 原 稱 。[參 142]郡 治 合浦 縣 (治 今 廣西 壯 族 自治 區 浦 北 縣 東北 舊 州 ),領 合浦 、朱 崖 、徐 聞、平山 4縣 。吳 時 改 朱 崖 縣 為 朱 盧 縣 。黃 武 七 年 (228年 )左右 ,臨允縣 移 屬 蒼梧 郡 。赤 烏 五 年 (242年 ),徐 聞縣移 屬 珠 崖 郡 。永安 三 年 (260年 )置 合浦 北部 都 尉 ,管轄 合浦 郡 北部 地區 。建 衡三 年 (271年 )左右 ,吳 將 陶 璜平定 交州,開 置 南平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毒 質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吳 末 時 領有 合浦 、朱 盧 、南平 、毒 質 、平山 、連 道 、昌平 7縣 。
- 交趾
郡 東 漢 舊 郡 。郡 治 龍 编縣(今 越 南 社會 主義 共和 國 河 內市東 天 德江 北岸 ),領 龍 编、羸婁、安定 、苟漏、麊泠、曲 陽 、北 帶 、稽徐、西 於、朱 鳶 、封 谿、望海 12縣 。建 衡三 年 (271年 )左右 ,吳 將 陶 璜平定 交州,開 置 吳 興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武安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武 寧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軍平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4縣 ;麊泠縣 移 屬 新 昌 郡 ,封 溪 縣 移 屬 武平 郡 。吳 末 領有 龍 編 、定 安 、嬴婁、苟漏、望海 、西 於、朱 鳶 、曲 陽 、北 帶 、稽徐、吳 興 、武安 、武 寧 、軍平 14縣 。
新 昌 郡 建 衡三 年 (271年 )分 交趾郡 麊泠縣 置 。[參 145]郡 治 麊泠縣 (今 越 南 社會 主義 共和 國 富 壽 省 北 ),領 麊泠、嘉 寧 (吳 末 時 陶 璜分麊泠縣 置 )、吳 定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封 山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4縣 。吳 未 領 縣 同前 。
武平 郡 建 衡三 年 (271年 )分 交趾郡 封 溪 縣 置 。[參 145]郡 治 封 溪 縣 (今 越 南 社會 主義 共和 國 永福 省 安樂 縣 東 ),領 封 溪 、平道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武 興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進 山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根 寧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安武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扶安(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7縣 。吳 未 領 縣 同前 。
九 真 郡 東 漢 舊 郡 。郡 治 胥浦縣 (今 越 南 社會 主義 共和 國 清 化 省 清 化 市 西北 ),領 胥浦、居 風 、咸驩、無 功 、無 編 5縣 。吳 初 置 都 龐縣,[參 146]改 居 風 縣 為 移 風 縣 ,省 無 功 縣 。永安 七 年 (264)地 入 西 晉 。建 衡三 年 (271年 )左右 ,吳 將 陶 璜平定 交州,開 置 常樂 (吳 末 陶 璜分移 風 縣 置 )、建 初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扶樂(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3縣 ,咸驩縣 移 屬 九 真 屬國 。吳 末 時 領 胥浦、移 風 、都 龐、常樂 、建 初 、扶樂、無 編 7縣 。
九 德 郡 疑 吳 將 陶 璜於建 衡三 年 (271年 )左右 分 九真郡咸驩縣置九 真 屬國 。[參 147]可能 於天紀 二 年 (278年 )時 改名 九 德 郡 。[參 148]郡 治 咸驩縣 (今 越 南 社會 主義 共和 國 乂安省 演 州 縣 西 ),領 咸驩、九 德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陽成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越 裳 (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都 洨(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扶芩(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曲 胥(吳 末 陶 璜所開 置 )、朱 吾 、西卷 、比 景 、盧 容 11縣 。吳 未 領 縣 同前 。
日南 郡 (廢 郡 )東 漢 舊 郡 。郡 治 朱 吾 縣 (今 越 南 社會 主義 共和 國 廣平 省 洞 海 市 南 麗水 縣 ),領 朱 吾 、西卷 、比 景 、盧 容 4縣 。赤 烏 十 一 年 (248年 )西卷 縣 為 林 邑國所 陷 ,後 收 復 。吳 末 時 廢 郡 ,併入九 德 郡 。[參 150]
縣 級 行政 區 [编辑]
交州( | |||||
( |
備注 | ||||
---|---|---|---|---|---|
(6) |
|||||
( |
|||||
(2) |
|||||
交趾 (14) |
交趾 |
||||
交趾 |
|||||
嬴婁 |
交趾 |
||||
苟漏 |
交趾 |
||||
交趾 |
|||||
交趾 |
|||||
交趾 |
|||||
交趾 |
|||||
交趾 |
|||||
稽徐 |
交趾 |
||||
交興 |
交趾 |
||||
交趾 |
|||||
交趾 |
|||||
交趾 |
|||||
(4) |
麊泠 |
麊泠 |
交趾 |
||
(7) |
交趾 |
||||
扶安 |
|||||
(7) |
胥浦 |
胥浦 |
|||
扶樂 |
|||||
(11) |
咸驩 |
咸驩 |
|||
扶芩 |
|||||
( |
歷任 刺史 、州 牧 列 表 [编辑]
實 領 [编辑]
- 荊州
廣州
- 交州
呂 岱(220 - 231),延 康 元年 (220年 )代 步 騭領交州牧 。(《吳 志 ·呂 岱傳》)- 戴良(226),
黃 武 五 年 (226年 )任 交州刺史 ,旋解任 。《吳 志 ·孫 權 傳 》、《呂 岱傳》) 呂 岱(239),赤 烏 二 年 (239年 )領 交州牧 。(《吳 志 ·呂 岱傳》)陸 胤 (248 - 258),赤 烏 十 一 年 (248年 )領 交州刺史 。(《吳 志 ·陸 凱傳》)陶 基 ,領 交州刺史 (不知 何 時 )。(《晉 書 ·陶 璜傳》)劉 俊 (268),寶 鼎 三 年 (268年 )領 交州刺史 。(《吳 志 ·孫 皓 傳 》;《晉 書 ·武 帝 紀 》、《陶 璜傳》)虞 汜(271 - ?),建 衡三 年 (271年 )以討扶嚴任 交州刺史 。(《吳 志 ·虞 翻 傳 》引《會 稽典錄 》)陶 璜(271 - 280),建 衡三 年 (271年 )克 交州後 領 交州牧 。(《晉 書 ·陶 璜傳》)
遙 領 [编辑]
- 冀州
步 騭,黃 龍 元年 (229年 )遙 領 冀州牧 。(《吳 志 ·步 騭傳》)
- 兗州
朱 然 ,黃 龍 元年 (229年 )遙 領 兗州牧 。(《吳 志 ·朱 然 傳 》)
徐 州
益 州 陸 抗 ,元 興 元年 (264年 )遙 領 益 州 牧 。(《吳 志 ·陸 抗 傳 》)
註解 [编辑]
- ^
陳 健 梅 言 有 九 真 、日南 2屬國 ,但 應 該只有 日 南 1屬國 。 - ^
統計 應 為 332縣 ,陳 健 梅 遺漏 營陽郡 4縣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0頁 。) - ^ 這裡
當 中 116縣 孫吳 屬 縣 ,為 廬 江 郡 皖、尋 陽 2縣 ,蘄春郡 蘄春、邾2縣 ,丹陽 郡 建 業 、宛 陵 、溧陽、丹陽 、故 鄣、於潛、蕪 湖 、湖 熟 、句 容 、江 乘 、春 穀 、宣 城 、安吉 、原鄉 、寧 國 、懷 安 、廣德 、始 安 、永 平 19縣 ,新都 郡 始 新 、黟、歙、新定 、犁陽、休 陽 6縣 ,吳 郡 吳 、海 鹽 、烏 程 、餘 杭 、由 拳 、錢 唐 、富 春 、陽 羡、婁、永安 、臨水11縣 及海昌 屯田 都 尉 ,吳 郡 西部 都 尉 毗陵、丹 徒 、曲 阿 、無 錫 4縣 ,會 稽郡山陰 、鄮、烏 傷 、諸 暨、永興 、太 末 、上 虞 、剡、餘 姚、句 章 、鄞、章 安 、永 寧 、東 冶、新 安 、長山 、吳 寧 、建 安 、漢 興 、南平 、豐安 、松陽 、建 平 、定 陽 、始 寧 26縣 ,豫 章 郡 南 昌 、海 昏、建 城 、建 昌 、艾 、彭澤、新 淦 、永 修 、新 吳 、上 蔡、漢 平 、西安 、富 城 、柴 桑 、南城 、臨汝、宜 春 17縣 ,鄱陽郡 鄱陽、餘 汗 、鄡陽、上 饒 、葛 陽 、樂 安 、鍾陵、廣 昌 、歷 陵 、東 安 10縣 ,廬 陵 郡 高 昌 、石 陽 、興 平 、遂 興 、雩都、贛、南野 、平 都 、永 新 、南 安 10縣 ,臨川 郡 臨城、石城 、涇、安 吳 、陵 陽 5縣 ;另32縣 當 指 九 江 、廣陵 、廬 江 3郡 曹魏屬 縣 及廢縣 。 - ^
陳 健 梅 以《吳 志 陳 武 傳 》有 「廬 江 松 滋 人 」一文 ,認 為 吳 廬 江 郡 尚 領 有松 滋 縣 ,但 孔 祥 軍 指出 ,此松滋 縣 是 魏 地 的 松 滋 縣 。 - ^ 5.0 5.1
李 曉 杰認為安 豐 縣 「當 係 孫 權 稱 帝 後 所 置 」。(李 曉 杰《東 漢 政 區 地理 》第 207頁 ) - ^ 《
宋 書 ·州 郡 志 一 》載 「南沙 令 ,本 吳 縣 司 鹽 都 尉 署 。吳 時 名 沙 中 。吳 平 後 ,立 暨陽縣 割 屬 之 。晉 成 帝 咸康七 年 ,罷 鹽 署 ,立 以為南沙 縣 」,孔 祥 軍 誤讀 此段,認 為 吳 郡 有 沙 中 縣 。(《三 國政 區 地理 》第 186頁 ) - ^
陳 健 梅 據 《吳 志 ·諸 葛 瑾傳》注 引《吳 書 》「赤 烏 中 ,諸 郡 出 部 伍 ,新都 都 尉 陳 表 、吳 郡 都 尉 顧承各 率 所領 人 會 佃 毗陵,男女 各 數 萬 口 」之 文 ,認 為 赤 烏 年間 毗陵已 置 典 農 校 尉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72頁 ) - ^
孔 祥 軍 統計 認 為 孫吳 會 稽郡尚 領 東陽 郡 的 新 安 、平 昌 、吳 寧 、定 陽 、豐安 、永 康 6縣 。 - ^
孔 祥 軍 據 《文選 ·江 賦 》引沈瑩《臨海 水 土物 志 》「初 寧 縣 多 」云云 ,認 為 臨海 郡 有 初 寧 縣 。(《三 國政 區 地理 》第 205頁 )疑 即 「永 寧 縣 」之 誤 。 - ^
李 曉 杰《東 漢 政 區 地理 》推算 東 漢 末 丹陽 郡 領 25縣 (不 含歸入 臨川 郡 的 臨城縣 ,若 扣除 江北 廢棄 縣 份的歷 城 縣 則 為 24縣 ),許 嵩 《建 康 實錄 》卷 一黃武元年注語「丹陽 郡 領 一 十 九 縣 」,以此可知 臨川 郡 最少 領有 5縣 。吳 增 僅考證 「其所屬 諸 縣 大約 西 接 豫 章 ,東 接 丹陽 ,南 接 新都 ,如臨城 、石城 等 縣 皆 是 其地」。據 吳 增 僅所推測 的 地理 範圍 來 看 ,其領縣 可能 是 臨城、石城 、涇、安 吳 、陵 陽 5縣 。 - ^
李 曉 杰《東 漢 政 區 地理 》第 227頁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44-145頁 。 - ^ 《
吳 志 ·孫 權 傳 》,《宋 書 ·州 郡 志 》記載 於黃武 四 年 (225年 )置 ,相差 一 年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45-147頁 。 - ^
故 鄣郡線 索 裊裊,陳 健 梅 據 《景 定 建 康志 》,故 鄣郡分 自 丹陽 郡 ,轄境當為 時 丹陽 郡 溧水以南 地區 ,可 考 諸縣 有 懷 安 、寧 國 、陵 陽 三 縣 ,郡 治 陵 陽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47頁 )而據《景 定 建 康志 》「永安 中分 溧水以北 六 縣 為 丹陽 郡 」之 文 推測 ,扣除 丹陽 郡 溧水(即 中江 ,今 青 弋江、胥河、梅 渚 河 、中河 、北 溪 河 、大溪 河 等 河 )以北 的 建 業 、丹陽 、蕪 湖 、永 平 、句 容 、臼 陽 (地 望 不 詳 ,推測 在 茅 山 一帶 )6縣 ,故 鄣郡應 領 陵 陽 、懷 安 、寧 國 、廣德 、安 吳 、涇、宣 城 、宛 陵 、春 穀 、臨城、石城 、故 鄣、安吉 、原鄉 、於潛、始 安 (地 望 不 詳 ,應 包含 在 故 鄣郡內)16縣 。 - ^
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87-188頁 。 - ^ 《
太平 寰宇記 》云 「後 主 分 新 淦 、石 陽 兩 縣 置 巴 丘 郡 」(《太平 寰宇記 》卷 109〈吉 州 新 淦 縣 〉引《輿地 志 》),此說可能 有 誤 ,新 淦 、石 陽 2縣 之 間隔 有 巴 丘 、陽 城 2縣 ,若 設 巴 丘 郡 時 不 含此2縣 ,則 巴 丘 郡 勢 必成 為 有 二塊轄地且互不接壤的郡。「巴 丘 」之 名東 漢 建 安 年 已 見 ,疑 《輿地 志 》此文當 作 「吳 主 分 新 淦 、石 陽 兩 縣 置 巴 丘 縣 」。 - ^
陳 健 梅 引謝鍾英說 ,認 為 《宋 志 》、《晉 志 》無 巴 丘 郡 ,可能 不 久 後 省 併。(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48頁 ) - ^
陳 健 梅 據 《吳 志 ·諸 葛 恪 傳 》「臼 陽 長 胡 伉得降 民 周 遺 」云云 ,認 為 在 諸 葛 恪 任 丹陽 太守 期間 己 置 臼 陽 縣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51-52頁 ) - ^ 《
中國 歷史 地圖 集 ·三 國 圖 組 》作 「犁陽縣 」,《吳 志 ·賀 齊 傳 》、《晉 書 ·地理 志 》及《宋 書 ·州 郡 志 》均 作 「黎 陽 縣 」。 - ^
陳 健 梅 據 《宋 書 ·州 郡 志 一 》「無 錫 令 ,漢 舊 縣 。吳 省 」,認 為 「縣 省 於吳置 毗陵典 農 校 尉 時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66頁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豫 章 太守 〉記載 「吳 平 侯 相 ,漢 靈 帝 中平 中立 曰漢平 ,吳 更 名 」,《水 經 ·贛水注 》記載 「牽水又 東 逕吳平 縣 ,舊 漢 平 也。晉 太 康 元年 ,改 為 吳 平 矣」。中華 書 局 點 校 本校 刊 記 言 「此作吳 更 名 ,誤 」。 - ^
陳 健 梅 考証 作 「歷 陵 縣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18頁 )孔 祥 軍 據 《吳 志 ·孫 皓 傳 》「〔天 璽元年 〕鄱陽言 歷 陽 山石 文理 成 字 」,裴注引《江 表 傳 》「歷 陽 縣 有 石山 臨水……時 歷 陽 長 表 上 言 石印 發 」,及《說 郛》卷 51引雷次 宗 《豫 章 古今 記 》「孫 氏 又 分 鄱陽、歷 陽 、餘 干 、鄒陽、樂 安 等 五縣及廬江共為鄱陽郡」之 文 ,認 為 東 漢 歷 陵 縣 在 建 安 十 五 年 (210年 )時 已 改名 歷 陽 縣 ,入 晉 後 復 為 「歷 陵 」(因 與 淮南 郡 歷 陽 縣 重 名 之 故 )。(胡 阿 祥 《中國 行政 區劃 通史 ·三國兩晉南朝卷》第 507頁 ) - ^
陳 健 梅 認 為 吳 時 東 安 、樂 安 並立 ,東 安 後 併於樂 安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19頁 ) - ^
陳 健 梅 引洪亮吉 及《一統 志 》說 ,言 吳 置 陽 城 縣 當 是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27頁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50頁 。 - ^
陳 健 梅 認 為 孫 休 始 置 郡 時治 巫 ,泰 始 五年晉襲取巫,吳 建 平郡 徙治秭歸,《寰宇記 》等 諸 書 所 言 郡 治 秭歸,乃是泰 始 五 年 以後 的 情況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65頁 ) - ^
陳 健 梅 認 為 陽 新 、下 雉二 縣 於黃初 二 年 (221)移 屬 武 昌 ,則 西陵 郡 當 廢 於該年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頁 231) - ^
陳 健 梅 認 為 猇亭之 役 後 ,潘 璋 拜 襄 陽 太守 ,固 陵 郡 蓋 廢 於此時 ,即 黃 武 元年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頁 231) - ^
陳 健 梅 認 為 編 縣 初 屬 吳 境 ,後 入 魏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52頁 ) - ^
陳 健 梅 認 為 臨沮自 蜀 入 吳 ,後 入 魏 ,為 魏 襄 陽 郡 屬 縣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53頁 ) - ^
陳 健 梅 認 為當 陽 後 為 晉 有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52頁 ) - ^
陳 健 梅 認 為 呂 蒙 卒 於魏黃 初 二 年 ,則 州 陵 縣 最早 廢 於該年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52頁 ) - ^
走 馬 樓 簡牘的 時間 紀年 在 建 安 二 十 五年至嘉禾六年之間,建 寧 縣 見 於吳簡,則 縣 當為 孫 權 所 置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91頁 ) - ^ 《
水 經 注 》卷 三 八 溱水:吳 孫 皓 分 四 會 之 北鄉 立 。《一統 志 》據 此疑漢 末 嘗併入 四會 縣 ,吳 復 置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頁 223) - ^
陳 健 梅 認 為 在 該年置 縣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頁 223) - ^
胡 守 為 :《嶺 南 古史 》,第 76-80頁 。 - ^
胡 守 為 :《嶺 南 古史 》,第 92頁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35頁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41頁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45頁 :兩 漢 志 、晉 、宋 、南 齊 志 鬱 林 郡 並 治 布 山縣 。吳 移 治 陰平 蓋 與 鬱 林 郡 夷 賊 活動 有 關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55頁 :吳 增 僅認為 《晉 志 》序文 所 云 歸命 侯 置 郡 十 二 (始 安 、始 興 、邵陵、安成 、新 昌 、武平 、九 德 、吳 興 、東陽 、桂 林 、滎陽、宜 都 ),其中「宜 都 」當 是 「高 興 」誤 文 ,高 興 郡 置 於孫皓 初年 。其說當 是 。 - ^
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29頁 寧 浦 郡 條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認 為 南平 、毒 質 兩 縣 吳 增 僅以為 陶 璜所開 置 ,當 是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62頁 ) - ^
譯 其驤《中國 歷史 地圖 集 ·三 國 圖 組 》誤 作 連 道縣 。 - ^
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據 《宋 書 ·州 郡 志 四 》「興 道 令 ,晉 武 帝 太 康 元年 ,以合浦 北部 營之連 道 立 。吳 錄 有 此縣,未 詳 」的 記載 ,認 為 吳 時 名 興 道縣 ,後 似 見 廢 ,故 沈約以未詳 疑 之 ,至 太 康 元年 似 於合浦 北部 之 連 道 鄉 再 置 興 道縣 。 - ^
孔 祥 軍 認 為 揚 州 建 安 郡 有 吳 興 縣 ,一國不當有兩吳興,則 當 從 《晉 志 》作 交興。(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31頁 ) - ^
孔 祥 軍 據 《輿地 廣 記 》認 為 三 國 屬 武平 郡 。(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32頁 )
參考 文獻 [编辑]
引用 [编辑]
- ^ 《
三國志 》卷 64〈諸 葛 恪 傳 〉曰:「權 寢 疾 ,議 所 付託 。時 朝臣 咸皆注意 於恪,而孫峻 表 恪 器 任 輔政,可 付 大事 。權 嫌 恪 剛 很自用 ,峻 以當今 朝臣 皆 莫及,遂 固 保之 ,乃徵恪 。」 - ^ 《
三國志 》卷 64〈孫 峻 傳 〉:「既 誅諸葛 恪 ,遷丞相 大將軍 ,督 中外 諸 軍事 、假 節 ,進 封 富 春 侯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6〈江南 道 ·潤 州 上 元 縣 〉:「吳 長 沙 桓王孫 策定 江東 ,置 揚 州 於建業 。」 - ^ 《
三國志 》卷 46〈孫 策傳 〉:「策 輕 軍 晨夜襲 拔廬江 ,勳 眾盡降 。」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初 二 年 六 月 ,權 令 將軍 賀 齊 督 糜芳、劉 邵等襲 蘄春,邵等生 虜 宗 。」 - ^ 《
三國志 》卷 56〈呂 範 傳 〉:「權 破 羽 還 ,都 武 昌 ,拜 範 建 威 將軍 ,封 宛 陵 侯 ,領 丹 楊太守 ,治 建 業 。」 - ^ 《
建 康 實錄 》卷 1:「〔黃 武 元年 〕,詔 揚 州 置 牧 ,以丹陽 太守 呂 範 為 揚 州 牧 ,以東 勝 將軍 高 瑞 領 丹陽 太守 ,復 自 建 業 徙治蕪 湖 。」 - ^ 《
建 康 實錄 》卷 3:「〔五 鳳 元年 〕春 正月 ,以大將軍 、左 司馬 李 衡為丹陽 太守 ,自 蕪 湖 又 徙治宛 陵 。」 - ^ 9.0 9.1 《
景 定 建 康志 》卷 15:「永安 中分 溧水以北 六 縣 為 丹陽 郡 ,仍治建 業 。」;卷 20考證 云 :「永安 中 分 置 故 鄣郡,丹陽 所領 惟 溧陽以北 六 縣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晉 陵 太守 ,吳 時分 吳 郡 無 錫 以西 為 毗陵典 農 校 尉 。」 - ^ 11.0 11.1 11.2 《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寶 鼎 元年 ,分會 稽為東陽 郡 ,分 吳 、丹 楊為吳 興 郡 ,以零陵 北部 為 邵陵郡 。」 - ^ 《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裴松之 注 引孫皓 詔 曰:「古 者 分 土 建國 ,所以 襃賞賢 能 ,廣樹 藩屏 。秦 毀五 等 為 三 十 六 郡 ,漢 室 初 興 ,闓立乃至 百 五 ,因 事 制 宜 ,蓋 無常 數也 。今 吳 郡 陽 羨 、永安 、餘 杭 、臨水及丹楊故鄣、安吉 、原鄉 、於潛諸 縣 ,地勢 水流 之 便 ,悉注烏 程 ,既 宜 立 郡 以鎮山越 ,且以藩 衛 明 陵 ,奉 承 大祭 ,不 亦 可 乎!其亟分 此九縣 為 吳 興 郡 ,治 烏 程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東陽 太守 ,本會 稽西部 都 尉 ,吳 孫 皓 寶 鼎 元年 立 。」 - ^ 14.0 14.1 14.2 14.3 《
三國志 》卷 48〈孫 亮 傳 〉:「太平 二 年 ,以長沙 東部 為 湘東郡 ,西部 為 衡陽郡 ,會 稽東部 為 臨海 郡 ,豫 章 東部 為 臨川 郡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臨海 太守 ,本會 稽東部 都 尉 ,孫 亮太 平 二 年 立 。」 - ^ 16.0 16.1 《
三國志 》卷 48〈孫 休 傳 〉:「永安 三 年 ,以會稽南部 為 建 安 郡 ,分 宜 都 置 建 平 郡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建 安 太守 ,屬 會 稽。後 分 冶地為 會 稽東、南 二 部 都 尉 。東部 ,臨海 是也 ;南部 ,建 安 是也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吳 孫 亮太 平 二 年 ,分 豫 章 東部 都 尉 立 。」 - ^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136頁 :「按:吳 以豫章 東部 為 臨川 郡 ,郡 治 當為 東部 都 尉 治 ,《洪 志 》(洪 亮吉 《補 三國志疆域志補注》)引《記 纂淵海 》治 南城 ,《吳 表 》(吳 增 僅《三國 郡 縣 表 附 考證 》)從 之 ,《圖 集 》(譚 其驤《中國 歷史 地圖 集 》)亦 治 南城 ,今 暫從之 ,待 考 。」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10〈江 南西 道 撫 州 〉:「吳 太平 二 年 以南 城 、臨汝二 縣 置 臨川 郡 ,更 增置 宜 黃 、安浦 、新建 、西平 、西城 、東興 、南 豐 、永 城 八 縣 。」 - ^ 《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寶 鼎 二 年 ,分 豫 章 、廬 陵 、長 沙 為安 成 郡 。」;《太平 寰宇記 》卷 109〈江南 西道 吉 州 〉:「《地 志 》:吳 分 豫 章 之 新 喻、宜 春 ,廬 陵 之 平 都 、永 新 ,長 沙 之 安成 、萍鄉,六 縣 為安 成 郡 。」 - ^ 《
三國志 》卷 56〈朱 然 傳 〉:「《權 奇 其能,分 丹 楊為臨川 郡 ,然 為 太守 ,臣 松 之 案 :此郡尋 罷 ,非 今 臨川 郡 。授兵二 千 人 。」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09〈吉 州 新 淦 縣 〉:「《輿地 志 》云 :後 主 分 新 淦 、石 陽 兩 縣 置 巴 丘 郡 。」 - ^ 《
三國志 》卷 48〈孫 亮 傳 〉:「五 鳳 二 年 ,使 衞 尉 馮朝城 廣陵 。」 - ^ 《
三國志 》卷 48〈孫 亮 傳 〉:「太平 元年 ,先遣 欽及驃騎呂 據 、車 騎 劉 纂、鎮南朱 異 、前 將軍 唐 咨軍自 江 都 入 淮、泗。」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赤 烏 十 三 年 ,遣 軍 十 萬 ,作 堂 邑涂塘以淹北道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丹陽 尹 〉:「溧陽令 ,漢 舊 縣 。吳 省 為 屯田 〔都 尉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丹陽 尹 〉:「湖 熟 令 ,漢 舊 縣 。吳 省 為 典 農 都 尉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南 琅邪太守 〉:「江 乘 令 ,漢 舊 縣 。本屬 丹陽 ,吳 省 為 典 農 都 尉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淮南 太守 〉:「于湖令 ,太 康 二 年 分 丹陽 縣立 ,本 吳 督 農 校 尉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新 安 太守 〉:「海 寧 令 ,孫 權 分 歙為休 陽 縣 ,晉 太 康 元年 更 名 。」;《太平 寰宇記 》卷 104〈歙州休 寧 縣 〉:「吳 避孫休 諱 改 為 海陽 縣 ,晉平 吳 ,改 為 海 寧 。」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龍 三 年 ,由 拳 野 稻 自生 ,改 為 禾興縣 。……赤 烏 五 年 春 正月 ,立子 和 為 太子 ,大赦 ,改 禾興為 嘉 興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吳 郡 太守 〉:「嘉 興 令 ,此地本名 長 水 ,秦 改 曰由拳 。吳 孫 權 黃 龍 四 年 ,由 拳 縣 生 嘉 禾,改 曰禾興 。孫 皓 父 名和 ,又 改名 曰嘉興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吳 郡 太守 〉:「建德 令 ,吳 分 富 春立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5〈睦 州 建德 縣 〉:「本 漢 富 春 縣 地 ,吳 黃 武 四 年 分 置 建德 縣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吳 郡 太守 〉:「桐 廬 令 ,吳 分 富 春立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5〈睦 州 桐 廬 縣 〉:「本 漢 富 春 縣 之 桐 溪 鄉 ,吳 黃 武 四年分置桐廬縣。」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吳 郡 太守 〉:「壽 昌 令 ,吳 分 富 春立 新 昌 縣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吳 郡 太守 〉:「嘉 新城 令 ,浙江 西南 名 為 桐 溪 ,吳 立 為 新城 縣 ,後 并桐廬 。《晉 太 康 地 志 》無 。」;《太平 寰宇記 》卷 93〈杭州 〉:「黃 初 五 年 ,又 析富春 縣 置 新城 縣 。」;《水 經 》卷 40〈漸 江 水 注 〉:「(新城 )縣 ,故 富 春 地 ,孫 權 置 ,後 省 并桐廬 。」 - ^ 37.0 37.1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嘉 禾三 年 ,詔 復 曲 阿 為 雲 陽 ,丹 徒 為 武 進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東陽 太守 〉:「永 康 令 ,赤 烏 八年分烏傷上浦立。」;《太平 寰宇記 》卷 97〈江南 東道 ·婺州永 康 縣 〉:「赤 烏 八 年 ,分 烏 傷 之 上浦 為永 康 縣 。」 - ^ 《
續 漢 志 》卷 22〈郡 國 志 四 〉劉 昭 注 :「〔建 安 〕二 十 三 年 ,立 遂 昌 縣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東陽 太守 〉:「遂 昌 令 ,孫 權 赤 烏 二 年 ,分 太 末 立 曰平昌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90頁 :「錢 大 昕從《宋 志 》,以為建 安 二 十 三年所分者為定陽非遂昌也。《一統 志 》卷 三零五處州府從《宋 志 》,當 是 。」 - ^ 《
通 典 》卷 182〈州 郡 典 十 二 〉:「吳 赤 烏 八 年 ,置 武義 縣 。」;《輿地 廣 記 》卷 22〈婺州武義 縣 〉:「吳 赤 烏 八 年 置 ,後 廢 。」;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90頁 :「吳 增 僅列於孫權 黃 武 元年 至 太 元 二 年 格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臨海 太守 〉:「臨海 令 ,吳 分 章 安立 。」;《太平 寰宇記 》卷 98〈江南 東道 台 州 〉:「吳 大帝 分 章 安 、永 寧 置 臨海 縣 。」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龍 三 年 )會 稽南始 平 言 嘉 禾生。」;《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臨海 太守 〉:「始 豐 令 ,吳 立 曰始平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6〈江南 道二 ·台 州 〉:「吳 分 章 安置 南 始 平 縣 。」;《太平 寰宇記 》卷 98〈江南 東道 ·台 州 天台 縣 〉:「吳 初 置 ,為 南 始 平 縣 。」 - ^ 《
宋 書 》卷 35〈州 郡 志 一 ·永 嘉 太守 〉:「安 固 令 ,吳 立 曰羅陽 ,孫 皓 改 曰安陽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6〈江南 道二 ·溫州 安 固 縣 〉:「吳 分 章 安置 羅 陽 縣 ,少 帝 改 曰安陽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晉 安 太守 〉:「羅 江 男 相 ,吳 立 ,屬 臨海 。」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01〈邵武軍 邵武縣 〉:「本 後 漢 東 侯 官 縣 之 北鄉 也。建 安 元年 ,孫 策 稱 會 稽守,置 南平 縣 。吳 景 帝 〔永安 〕三 年 改 為 昭武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建 安 太守 〉:「吳 興 子 相 ,漢 末 立 曰漢興 ,吳 更 名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9〈江南 道 五 ·建 州 浦城 縣 〉:「本 漢 興 縣 ,吳 永 安 三 年 改 曰吳興 。」;《太平 寰宇記 》卷 101〈建 州 浦城 縣 〉:「縣 本 後 漢 東 侯 官 之 北鄉 也,獻 帝 末 立 漢 興 縣 ,至 吳 永安 三 年 改 為 吳 興 縣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9〈江南 道 五 ·建 州 〉:「吳 永 安 三 年 置 。」;《太平 寰宇記 》卷 100〈南 劍 州 將 樂 縣 〉引《後 漢書 》:「永安 三年析建安之校鄉立將樂縣。」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00〈南 劍 州 〉:「吳 永 安 三 年 立 為 南平 縣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晉 安 太守 〉:「晉 安男 相 ,吳 立 曰東安 。」;《輿地 廣 記 》卷 34〈泉州 南 安 縣 〉:「吳 置 東 安 縣 ,晉 改 曰晉安 。縣 蓋 與 郡 同 立 。」 - ^ 《
輿地 紀 勝 》卷 27〈瑞 州 高安 縣 〉:「孫 權 置 宜 豐 縣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豫 章 太守 〉:「康 樂 侯 相 ,吳 孫 權 黃 武 中立 曰陽樂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廬 陵 太守 〉:「遂 興 男 相 ,吳 立 曰新興 。」;《太平 寰宇記 》卷 109〈吉 州 泰和 縣 〉引《輿地 志 》云 :「後 漢 獻 帝 立 遂 興 縣 ,吳 大帝 改 曰新興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廬 陵 太守 〉:「陽 豐 男 相 ,吳 曰陽城 。」[註 24]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廬 陵 太守 〉:「東 昌子 相 ,吳 立 。」;《太平 寰宇記 》卷 109〈吉 州 泰和 縣 〉引《輿地 志 》云 :「吳 後 主 置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廬 陵 太守 〉:「西 昌 侯 相 ,吳 立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廬 陵 太守 〉:「吉 陽 男 相 ,吳 立 。」;《太平 寰宇記 》卷 109〈吉 州 吉水 縣 〉引《輿地 志 》云 :「吳 後 主 二 年 置 吉 陽 縣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南 康 公 相 〉:「陂陽男 相 ,吳 立 曰揭陽 。」;《太平 寰宇記 》卷 108〈虔 州 虔 化 縣 〉:「吳 嘉 禾五 年 置 揭陽縣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南 康 公 相 〉:「寧 都子 相 ,吳 立 曰楊都 。」;《舊 唐 書 》卷 40〈地理 志 三 〉:「虔 化 ,吳 分 贛立陽 都縣 。」;《太平 寰宇記 》卷 108〈虔 州 虔 化 縣 〉:「吳 大帝 分 贛縣立 陽 都縣 ,《吳 錄 》、《地 志 》屬 廬 陵 南部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8〈江南 道 四 ·虔 州 虔 化 縣 〉:「本 漢 贛縣地 ,吳 寶 鼎 三 年初 置 新都 (當 作 陽 都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南 康 公 相 〉:「平 固 侯 相 ,吳 立 曰平陽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東興 侯 相 ,吳 立 。」(陳 健 梅 謂 析自南城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南 豐 令 ,吳 立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8〈江南 道 四 .撫 州 〉:「本 漢 南城 縣 之 地 ,吳 少 帝 以為南 豐 縣 。」;《太平 寰宇記 》卷 110〈撫 州 南 豐 縣 〉:「吳 太平 二 年 置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宜 黃 侯 相 ,吳 立 。」;《輿地 紀 勝 》卷 29〈撫 州 宜 黃 縣 〉:「《臨川 志 》:本 後 漢 臨汝縣 地 ,吳 孫 亮太 平 二年分置宜黃縣,屬 臨川 郡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新建 侯 相 ,吳 立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8〈江南 道 四 ·撫 州 崇 仁 縣 〉:「本 漢 臨汝縣 之 地 ,吳 少 帝 太平 二年分臨汝為新建縣,屬 臨川 郡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安浦 男 相 ,吳 立 。」;《太平 寰宇記 》卷 110〈撫 州 崇 仁 縣 〉:「廢 安浦 縣 南縣 西南 二 百 九 十 里 ,吳 太平 二 年 置 ,以安浦村 為 名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西豐 侯 相 ,吳 立 曰西平 。」;《太平 寰宇記 》卷 110〈撫 州 臨川 縣 〉:「吳 太平 二 年 ,以臨汝 縣 為 臨川 郡 ,於郡南 更 置 西平 縣 。」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10〈撫 州 崇 仁 縣 〉:「吳 立 曰西城 ,晉 改 西 寧 ;廢 西平 縣 ,吳 太平 二 年 置 ,以寧水 為 名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臨川 內史〉:「永 城 男 相 ,吳 立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8〈江南 道 四 ·袁州新 喻縣〉:「本 漢 宜 春 縣 地 ,吳 孫 皓 分 置 新 渝縣,因 渝水為 名 。」 - ^ 《
宋 書 》卷 36〈州 郡 志 二 ·安成 太守 〉:「萍鄉侯 相 ,吳 立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8〈江南 道 四 ·袁州新 喻縣〉:「本 漢 宜 春 縣 地 ,吳 寶 鼎 二 年 分立 萍鄉。」 - ^ 《
三國志 》卷 32〈先 主 傳 〉建 安 二 十 年 。 - ^ 《
建 康 實錄 》卷 2〈太 祖 下 〉:「黃 龍 元年 秋 九 月 ,帝 遷都 於建業 。以陸遜 為 上 將軍 ,詔 輔太子 登 ,留守 武 昌 。」;《三國志 》卷 58〈陸 遜 傳 〉:「赤 烏 七 年 ,代 顧雍為 丞相 ,詔 曰:『……其州牧 都 護 領 武 昌 事 如故。』」,卷 64〈諸 葛 恪 傳 〉:「會 遜 卒 ,恪 遷大將軍 ,假 節 ,駐 武 昌 ,代 遜 領 荊州事 。」 - ^ 《
三國志 》卷 61〈陸 凱傳〉:「孫 皓 立 ,遷鎮西 大將軍 ,都 督 巴 丘 ,領 荊州牧 ,進 封 嘉 興 侯 ……建 衡二 年 ,大 司馬 施 績卒,拜 抗 都 督 信 陵 、西陵 、夷 道 、樂 鄉 ,公安 諸 軍事 ,治 樂 鄉 ;鳳凰 元年 ,東 還 樂 鄉 ;二 年 春 ,就拜大 司馬 、荊州牧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建 平太 守 ,吳 孫 休 永安 三 年 ,分 宜 都立 ,領 信 陵 、興 山 、秭歸、沙 渠 四 縣 。」 - ^ 《
水 經 》卷 34〈江 水 注 〉:「孫 休 分 為 建 平 郡 ,治 巫 城 。」 - ^ 《
三國志 》卷 58〈陸 遜 傳 〉:「〔陸 遜 〕潛 遣 將軍 周 峻 、張 梁 等 擊 江夏 新市 、安 陸 、石 陽 。」;《建 康 實錄 》卷 2〈太 祖 下 〉:「嘉 禾中,都 護 諸 軍 ,與 諸 葛 瑾等征 襄 陽 ,定 安 陸 、石 陽 。」 - ^ 《
三國志 》卷 58〈孫 休 傳 〉:「永安 六 年 ,分 武 陵 為 天 門 郡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衡陽內史,吳 孫 亮太 平 二 年 ,分 長 沙 西部 都 尉 立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湘東太守 ,吳 孫 亮太 平 二 年 ,分 長 沙 東部 都 尉 立 。」 - ^ 79.0 79.1 《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甘露 元年 ,以零陵 南部 為 始 安 郡 ,桂 陽 南部 為 始 興 郡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始 建 內史,吳 孫 皓 甘露 元年 ,分 零 陵 南部 都 尉 立 始 安 郡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邵陵太守 ,吳 孫 皓 寶 鼎 元年 ,分 零 陵 北部 都 尉 立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廣 興 公 相 ,吳 孫 皓 甘露 元年 ,分 桂 陽 南部 都 尉 ,立 為 始 興 郡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7〈嶺 南道 ·賀 州 〉:「漢 蒼梧 郡 地 ,吳 黃 武 五 年 ,割 蒼梧 置 臨賀郡 。」 - ^ 《
三國志 》卷 55〈甘 寧 傳 〉:「權 嘉 寧 功 ,拜 西陵 太守 ,領 陽 新 、下 雉兩縣 。」 - ^ 《
三國志 》卷 55〈潘 璋 傳 〉:「權 即 分 宜 都 巫 、秭歸二縣為固陵郡,拜 璋 為 太守 、振 威 將軍 ,封 溧陽侯 。」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初 二 年 〕,權 自公 安 都 鄂,改名 武 昌 ,以武昌 、下 稚 、尋 陽 、陽 新 、柴 桑 、沙 羨 六 縣 為 武 昌 郡 。」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12〈鄂州武 昌 縣 〉:「甘露 初 析江夏 置 武 昌 郡 。」 - ^ 《
水 經 注 》卷 38〈湘水〉:「魏 咸熙二 年 ,孫 皓 分 零 陵 置 營陽郡 ,在 營水之 陽 ,故 以名郡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巴 陵 太守 〉:「監 利 侯 相 ,按《晉 起居 注 》,太 康 四 年 ,復 立 南 郡 之 監 利 縣 ,尋 復 省 之 。言 由 先 有 而被省 也,疑 是 吳 所 立 ,又 是 吳 所 省 。」;《輿地 廣 記 》卷 27〈江 陵 府 監 利 縣 〉:「吳 分 華 容 立 ,尋 省 。」 - ^ 《
宋 書 ·卷 三 十 七 ·州 郡 志 三 ·巴 陵 太守 》:「州 陵 侯 相 ,漢 舊 縣 ,屬 南 郡 ,晉 武 帝 太 康 元年 復 立 ,疑 是 吳 所 省 也。」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武 元年 ,改 夷 陵 為 西陵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建 平 太守 〉:「興 山 令 ,疑 是 吳 立 。;《通 典 ·州 郡 十 三 ·巴 東 郡 》:「興 山 :吳 主 孫 休 置 。」;《太平 寰宇記 》卷 148〈歸 州 ·秭歸縣 〉:「景 帝 永安 三年分秭歸縣北界立興山縣,屬 建 平 郡 。」 - ^ 《
三國志 》卷 41〈霍峻傳 〉注 引《襄 陽 記 》:「憲 還 ,襲 取 吳 之 巫 城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0〈施 州 〉:「吳 分 〔巫 縣 〕立 沙 渠 縣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建 平 太守 〉:「信 陵 令 ,疑 是 吳 立 。」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初 二 年 ,權 自公 安 都 鄂,改名 武 昌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武 陵 太守 〉:「漢 壽 伯 相 ,吳 曰吳壽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武 陵 太守 〉:「龍 陽 侯 相 ,《晉 太 康 地理 志 》、《何 志 》吳 立 。」;《輿地 紀 勝 》卷 68〈常德 府 ·龍 陽 縣 〉:「《元 和志 》:本 漢 索 縣 地 ,吳 分立 龍 陽 縣 ,屬 武 陵 郡 。」 - ^ 《
太平 寰宇記 》卷 120〈江南 西道 〉:「吳 分 酉 陽 之 境 置 黔陽郡 。《吳 錄 》:黔陽屬 武 陵 郡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晉 末 平 吳 時 ,峽 中立 武 陵 郡 ,有 黽陽、黔陽縣 ,咸寧元 年並 省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天 門 太守 〉:「漊中令 ,二 漢 無 ,《晉 太 康 地 志 》有 ,疑 是 吳 立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長 沙 內史〉:「吳 昌 侯 相 ,後 漢 立 曰漢昌 ,吳 更 名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7〈鄂州蒲 圻縣〉:「吳 大帝 分立 蒲 圻縣,因 蒲 圻湖為 名 。」;《太平 寰宇記 》卷 112〈鄂州蒲 圻縣〉:「吳 黃 武 二 年 分 沙 羨 置 ,屬 長 沙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江夏 太守 〉:「蒲 圻男相 ,晉 武 帝 太 康 元年 立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衡陽內史〉:「湘西令 ,吳 立 。」;《水 經 注 》卷 38〈湘水〉:「湘水又 歷 湘西縣南 ,分 湘南 置 也。」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衡陽內史〉:「衡山男 相 ,吳 立 曰衡陽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9〈潭州·湘潭縣 〉:「本 漢 湘南 縣 地 ,吳 分立 衡陽縣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衡陽內史〉:「新 康男 相 ,吳 曰新陽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9〈潭州·常 寧 縣 〉:「吳 分 耒陽置 新平 縣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湘東太守 〉:「利 陽 (張 勃《吳 錄 》有 此縣,利作 梨 )。」 - ^ 《
輿地 廣 記 》卷 26〈衡州·常 寧 縣 〉:「吳 分 耒陽置 新 寧 縣 。」 - ^ 《
通 典 ·州 郡 十 三 ·零 陵 郡 祁陽》:「漢 泉 陵 縣 地 ,吳 置 今 縣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零 陵 內史〉:「永昌 令 ,吳 立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營陽太守 〉:「舂 陵 令 ,前漢 舊 縣 ,舂 陵 侯 徙國南陽 ,省 。吳 復 立 ,屬 零 陵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7〈昭 州 〉:「吳 甘露 元年 分 富川 縣 (陳 健 梅 謂 當 作 荔浦縣 )置 平樂 縣 ,屬 始 安 郡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始 建 內史〉:「熙平令 ,吳 立 為 尚 安 。」;《水 經 注 》卷 38〈灕水〉:「縣 本 始 安之 扶鄉,孫 皓 割 以為縣 。」 - ^ 《
水 經 注 》卷 38〈灕水〉:「縣 本 蒼梧 之 北鄉 ,孫 皓 割 以為縣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7〈桂 州 永豐 縣 〉:「吳 甘露 元年 ,析漢荔浦縣 之 永豐 鄉 置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邵陵太守 〉:「高平 男 相 ,吳 立 。」 - ^ 《
輿地 紀 勝 》卷 59〈寶 慶 府 〉:「《寰宇記 》云 :吳 置 ,晉 永 嘉 中 併入邵陽縣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29〈郴州資 興 縣 〉:「本 漢 郴縣地 ,後 漢 於此置 漢 寧 縣 ,吳 改 曰陽安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臨慶內史〉:「興 安 侯 相 ,吳 立 曰建興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7〈賀 州 桂 嶺 縣 〉:「本 漢 臨賀縣 之 地 ,吳 分 置 建 興 縣 。」 - ^ 《
三國志 》卷 47〈吳 主 傳 〉:「是 歲 (黃 武 五 年 ),分 交州置 廣州 ,俄 復舊 。」;卷 49〈士 燮傳〉:「權 以交阯縣遠 ,乃分合浦 以北 為 廣州 ,呂 岱為刺史 ;交阯以南 為 交州,戴良為 刺史 。」 - ^ 《
三國志 ·孫 皓 傳 》天 紀 三 年 。 - ^ 《
晉 書 》卷 57〈滕脩傳 〉:「脩 率 衆 赴難。至 巴 丘 而皓已 降 ,乃縞素 流涕 而還,與 廣州 刺史 閭豐、蒼梧 太守 王 毅 各 送 印綬 。」 - ^ 《
三國志 》卷 48〈三 嗣主傳 〉:「鳳凰 三 年 ,分 鬱 林 為 桂 林 郡 。」 - ^ 《
續 漢 志 》卷 23〈郡 國 志 五 〉「高 涼 縣 ,建 安 二 十 五 年 ,孫 權 立 高 涼 郡 。」 - ^ 《
大 清 一統 志 》卷 447〈肇 慶 府 〉:「建 安 二 十 五 年 ,孫 權 置 高 涼 郡 ,又 分 高 涼 置 安寧 縣 為 郡 治 ,晉 因 之 。」 - ^ 《
方 輿 紀要 》卷 101〈肇 慶 府 陽 江 縣 〉:吳 分 高 涼 縣 置 廣 化 ,為 高 興 郡 治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新 會 太守 〉:「新夷 令 :吳 立 曰夷平 。」;《方 輿 紀要 》卷 101〈廣州 府 新 會 縣 〉:「新夷 廢 縣 在 縣西 四 十 五 里 ,三國吳析番禺置平夷縣。」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新 寧 太守 〉:「臨允令 :吳 立 ,屬 蒼梧 。」;《太平 寰宇記 》卷 162〈桂 州 〉:「修 仁 縣 ,本 漢 荔浦縣 地 ,吳 孫 皓 (陳 健 梅 謂 當 作 孫 權 )置 建 陵 縣 。」 - ^ 《
宋 書 》卷 37〈州 郡 志 三 ·臨慶內史〉:「寧 新令 :二 漢 無 ,當 是 吳 所 立 ,屬 蒼梧 。」,卷 38〈州 郡 志 四 ·蒼梧 太守 〉:晉 武 帝 太 康 元年 ,改新 寧 曰寧新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永 平 太守 〉:「豐城 令 :吳 立 ,屬 蒼梧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高 涼 太守 〉:「安寧 令 :吳 立 。」;《大 清 一統 志 》卷 447〈肇 慶 府 〉:建 安 二 十 五 年 ,孫 權 置 高 涼 郡 ,又 分 高 涼 置 安寧 縣 為 郡 治 。」 - ^ 《
方 輿 紀要 》卷 101〈肇 慶 府 陽 江 縣 〉:吳 分 高 涼 縣 置 廣 化 ,為 高 興 郡 治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寧 浦 太守 〉:海 安男 相 :吳 曰海寧 ,晉 武 改名 。《太 康 地 志 》屬 高 興 。 - ^ 《
三國志 》卷 60〈呂 岱傳〉。 - ^ 《
三國志 》卷 61〈陸 凱傳〉 - ^
房 玄 齡 等 《晉 書 》卷 57〈陶 璜傳〉,北京 中華 書 局 ,1558頁 ;呂 士 朋 《北 屬 時期 的 越 南 》,香港 中 文 大學 新 亞 研究所 ,61─62頁 。 - ^
陳 壽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北京 中華 書 局 ,1167頁 。 - ^
陳 壽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北京 中華 書 局 ,1167頁 ;房 玄 齡 等 《晉 書 ·陶 璜傳》,北京 中華 書 局 ,1558頁 ;呂 士 朋 《北 屬 時期 的 越 南 》,香港 中 文 大學 新 亞 研究所 ,62頁 。 - ^
陳 壽 《三國志 》卷 48〈孫 皓 傳 〉,北京 中華 書 局 ,1168頁 ;房 玄 齡 等 《晉 書 》卷 57〈陶 璜傳〉,北京 中華 書 局 ,1558─1559頁 ;呂 士 朋 《北 屬 時期 的 越 南 》,香港 中 文 大學 新 亞 研究所 ,62頁 。 - ^ 《
續 漢 志 ·郡 國 志 五 》注 引王範 《交廣春秋 》曰:「建 安 十 五 年 治 番 禺縣。」 - ^ 《
宋 書 》卷 三 十 八 《州 郡 志 四 》交州刺史 :「及分為 廣州 ,治 番 禺,交州還 治 龍 編 。」(謝 鍾英、吳 增 僅皆以為還 治 龍 編 在 永安 七 年 。) - ^ 《
三國志 》卷 47〈孫 權 傳 〉:「黃 武 七 年 ,改 合浦 為 珠 官 郡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合浦 太守 ,漢 武 帝 立 ,孫 權 黃 武 七 年 ,更 名 珠 官 ,孫 亮 復舊 。」 - ^ 《
晉 書 》卷 15〈地理 志下 〉:「永安 六 年 ,復 分 交州置 廣州 ,分合 浦 立合 浦 北部 ,以都尉 領 之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寧 浦 太守 :《吳 錄 》,孫 休 永安 三 年 ,分合 浦 立 為 合浦 北部 尉 ,領 平山 、興 道 、寧 浦 三 縣 。」 - ^ 《
晉 書 》卷 15〈地理 志下 ·交州〉:「赤 烏 五 年 ,復 置 珠 崖 郡 。」 - ^ 145.0 145.1 《
三國志 ·卷 四 十 八 ·孫 皓 傳 》:「建 衡三 年 ,分 交阯為 新 昌 郡 。諸 將 破 扶嚴,置 武平 郡 。」 - ^ 《
方 輿 紀要 》卷 112〈安 南 清 化 府 〉:「後 漢 省 ,三國 吳 復 置 ,晉 初 廢 。」 - ^ 《
晉 書 》卷 57〈陶 璜傳〉:「〔陶 〕璜征討開置 三 郡 九 真 屬國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8〈嶺 南道 五 ·驩州〉:「吳 歸命 侯 天 紀 二 年 ,分 九真之咸驩置九德縣(陳 健 梅 謂 當 作 九 德 郡 )。」;《太平 寰宇記 》卷 171〈嶺 南道 ·驩州九 德 縣 〉:「吳 分 日南 置 九 德 郡 。」 - ^ 《
水 經 注 》卷 36〈溫水 〉:「晉 太 康 三 年 ,省 日南 郡 屬國 都 尉 ,以其所 統 盧 容 縣 置 日南 郡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日南 太守 ,秦 象 郡 ,漢 武 元 鼎 六 年 更 名 ,吳 省 ,晉 武 帝 太 康 三 年 復 立 。」;《太平 寰宇記 》卷 165〈嶺 南道 鬱 林 州 南 流 縣 〉:「廢 牢 州 ……秦 為 象 郡 地 ,二 漢 屬 日南 郡 ,吳 省 ,晉平 吳 復 置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寧 浦 太守 〉:「《廣州 記 》,漢 獻 帝 建 安 二 十 三 年 ,吳 分 鬱 林立 ,治 平山 縣 。」;《輿地 紀 勝 》卷 113〈廣 南西 路 ·橫 州 〉:「《圖 經 序 》:吳 建 安 二 十 三年吳立寧浦郡。」;《太平 寰宇記 》卷 166〈嶺 南道 ·橫 州 〉:「《吳 錄 》云 吳 以合浦 北部 為 寧 浦 郡 ,《廣州 記 》云 吳 分 鬱 林 郡 置 。」;《舊 唐 書 》卷 41〈地理 志 四 ·邕州下 都 督 府 橫 州 寧 浦 縣 〉:「州 所 治 ,漢 廣 鬱 縣 地 ,屬 鬱 林 郡 。吳 分 置 寧 浦 縣 及立郡 。」;《輿地 廣 記 》卷 37〈廣 南西 路 ·橫 州 寧 浦 縣 〉:「本 漢 廣 鬱 縣 地 ,吳 分 置 寧 浦 縣 及立郡 。」;《記 纂淵海 》卷 15〈廣 南東 路 ·橫 州 寧 浦 縣 〉:「本 漢 廣 鬱 、高 涼 二 縣 地 ,吳 於高涼 置 寧 浦 縣 及郡。」 - ^ 楊守
敬 《三國 郡 縣 表 補正 》:「朱 盧 在 今 鬱 林 州 南 ,後 漢 改 為 朱 崖 ,吳 朱 盧 仍當屬 合浦 。按:《宋 志 》「吳 立 」不 確 ,當 是 吳 改名 。」 - ^ 153.00 153.01 153.02 153.03 153.04 153.05 153.06 153.07 153.08 153.09 153.10 153.11 153.12 153.13 153.14 153.15 153.16 153.17 153.18 153.19 153.20 153.21 153.22 153.23
吳 增 僅《三國 郡 縣 表 附 考證 》:「《晉 書 ·陶 璜傳》『孫 皓 以璜為 交州牧 。武平 、九 德 、新 昌 土地 阻險,夷 獠勁悍,歷世 不 賓 ,璜征討 ,開 置 三 郡 ,及九真 屬國 三 十 餘 縣 』,考 璜以交州牧 ,攻 復交 趾、九 真 、日南 等 郡 ,復 與 廣州 刺史 滕脩破 廣州 諸 賊 ,是 交、廣 二州新置諸縣均璜所開置為多。若 交州合浦 之 南平 、毒 身 二 縣 [註 43],交趾之 吳 興 、武安 二 縣 ,新興 之 嘉 寧 、吳 定 、封 山 三 縣 ,武平 之 武 寧 、武平 、平道 、軍平 、武 興 、進 山 、根 寧 、安武 、扶安九 縣 ,九 真之 常樂 、建 初 、扶樂三 縣 ,九 德 之 九 德 、陽成 、越 常 、扶苓、曲 胥五 縣 ,廣州 桂 林 之 常安 、武 豐 、粟 平 、武 據 、軍 騰 五 縣 ,高 興 之 廣 化 、海 寧 、莫陽、西山 、化 平 五 縣 ,凡三 十 四 縣 。或 諸 志 已 言 吳 末 所 立 ,或 《晉 志 》有 其縣而諸志 不能 詳 其始,立 疑 即 璜所置 三 十 餘 縣 也。地 居 荒 徼,吳 又 即 亡 入 晉 ,以後 諸 縣 或 存 或 廢 ,故 諸 書 不能 質 言 耳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寧 浦 太守 〉:「寧 浦 令 ,《晉 太 康 地 記 》本名 昌平 ,武 帝 太 康 元年 更 名 。吳 錄 有 此縣,未 詳 。」;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第 229頁 :「昌平 縣 似 於寧浦 郡 初 置 時分 合浦 高 涼 、鬱 林 廣 鬱 二 縣 地所 立 ,據 本郡 考證 ,寧 浦 郡 初 置 於建安 二 十 三 年 ,則 昌平 縣 當 於建安 二 十 三 年 立 。」 - ^ 《
輿地 紀 勝 》卷 124〈瓊州〉:「《元 和志 》:吳 大帝 於徐聞縣立 珠 崖 郡 ,於其地 立 珠 官 一 縣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交趾太守 〉:「吳 興 令 ,吳 立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交趾太守 〉:「南 定 令 ,吳 立 曰武安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交趾太守 〉:「武 寧 令 ,吳 立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交趾太守 〉:「海 平 令 ,吳 立 曰軍平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8〈嶺 南道 ·峰 州 嘉 寧 縣 〉:「本 漢 麊泠縣 地 ,吳 分 其地立 嘉 寧 縣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武平 太守 〉:「海 平 令 :吳 立 。」 - ^ 《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8〈嶺 南道 五 ·安 南 府 平道 縣 〉:「平道 縣 ,本 扶嚴夷 地 ,吳 時 開 為 武平 郡 ,立 平道 縣 屬 之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九 真 太守 〉:「移 風 令 ,故 名 居 風 ,吳 更 立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九 真 太守 〉:「常樂 令 ,吳 立 。」;《元和 郡 縣 圖 志 》卷 38〈嶺 南道 五 ·愛 州 安 順 縣 〉:「本 漢 居 風 縣 地 ,吳 改 為 移 風 ,又 分 置 常樂 縣 。」 - ^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九 真 太守 〉:「建 初 令 ,吳 立 。」 - ^ 166.0 166.1 166.2 《
宋 書 》卷 38〈州 郡 志 四 ·九 德 太守 〉:「九 德 令 ,何 志 吳 立 。浦 陽 令 :陽 遠 ,吳 立 曰陽成 ,太 康 二 年 更 名 。越 裳 令 :何 志 吳 立 。」
来 源 [编辑]
書籍
陳 壽 :《三國志 》,維基文庫 房 玄 齡 :《晉 書 》,維基文庫 - 沈約:《
宋 書 》,維基文庫 李 吉 甫 :《元和 郡 縣 圖 志 》,維基文庫 吳 增 僅:《三國 郡 縣 表 》,上海 :開明 書 局 ,1937- 楊守
敬 :《三國 郡 縣 表 補正 》,上海 :開明 書 局 ,1937 任 乃強:《華陽 國 志 校 補 圖 注 》,上海 :上海 古 籍 出版 社 ,1994李 曉 杰:《東 漢 政 區 地理 》,濟 南 :山東 教育 出版 社 ,1999錢 儀 吉 、楊晨:《三 國會 要 》,上海 :上海 古 籍 出版 社 ,2006陳 健 梅 :《孫吳 政 區 地理 研究 》,長 沙 :岳 麓 書 社 ,2007孔 祥 軍 :《三 國政 區 地理 研究 》,南京 :南京 大學 歷史 系 ,2007任 乃強:《華陽 國 志 校 補 圖 注 》,上海 :上海 古 籍 出版 社 ,2009
地圖
參 見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