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黑奴贸易出现在中世纪及之前。在那时黑人就经由撒哈拉商道、尼罗河及印度洋由阿拉伯人贩卖到南欧、阿拉伯世界以及波斯甚至南亚等地。在奴隶交易中,奴隶可以如物品一样交易,奴隶的亲人也可以像物品一样交易。但是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普遍低下,这种奴隶交易实际上作为一种普遍现象,而并不是黑人所特有的,因为同样的亦有白人被卖为奴。在古代的伊斯蘭國家,人口买賣是合法的。根据Elikia M’bokolo在《外交世界(Le Monde diplomatique)》一书中写道的,“跨越了撒哈拉,通过红海,印度洋港口,跨越了大西洋,非洲奴隶至少遭受了10个世纪的奴役(9世纪-19世纪)以造福于穆斯林国家……四百万被奴役人民通过红海出口,另四百万通过斯瓦希里港口到达印度洋”。有些中東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奴隸制度也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為止。花剌子模帝國時代拍賣最多的則为白种的俄羅斯人。新航路开辟后,首先是葡萄牙、西班牙走上了殖民扩张的道路,接着英国,荷兰,法国也走上了殖民掠夺的道路。在美洲,欧洲殖民者强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建立种植园的同时,肆意地屠杀和奴役印第安人,使印第安人人数锐减,无法为种植园提供足够的劳动力,于是种植园主开始买进非洲黑人,作为奴隶在种植园劳动,这就为欧洲奴隶贩子打开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