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韶南
生平
[编辑]参考 资料
[编辑]- ^ 《澠池
縣 志 ·卷 四 ·民政 一 ·科 第 》頁 七 :“(舉人)張 韶南,道 光 甲 辰 。” - ^ 《澠池
縣 志 ·卷 四 ·民政 一 ·科 第 》頁 一 :“(進士 )張 韶南,道 光 丁未 ,詳 政 績。” - ^ 《曾国
藩 年 谱》卷 七 咸豐十 一 年 ,頁 138:“(十 月 十 四 日 )又 片 奏 皖南督 辦團練 在籍 編修 宋 夢 蘭 、知 府 張 韶南與 其子張 同 生 均 以積勞 病 故 請卹。” - ^ 《曾文
正 公 全集 》第 二 冊 頁 四 百 三 十 ,宋 夢 蘭 等 請卹片 咸豐十 一 年 十 月 十 四 日 :“……又 江西 候補 知 府 張 韶南,咸豐八 年 九 月 間 ,經 臣 調 營,委 辦糧臺 ,四 載 以來 ,竭力籌畫。自 去 冬 迄 今春 ,祁休各 營,履 被 圍 困 ,糧 餉俱匱,運 道 亦 梗。該員設 法 騰 挪,接 濟 食 米 ,俾飢軍 不 至 潰 敗 ,實 屬 有 裨全局 。其子江西 補 用 知 縣 張 同 生 隨 營辦理 支 應 ,兩月 之 間 ,該員父子 先後 以積勞 病 故 。殊 堪 憫惻。相應 請旨敕部,將 ……張 韶南、張 同 生 並 照 軍營 病 故 例 議 卹,以慰忠魂 。” - ^ 《澠池
縣 志 ·卷 四 ·民政 一 ·科 第 ·政 績》頁 二 十 二 :“張 韶南,字 琴 五 ,幼 倜儻,有 文名 ,道 光 丁未 進士 ,授江西湖 口 、鉛山 、餘 干 、新建 、豐城 等 令 ,賑 災 救荒 ,清 理 積 案 ,晉 州 牧 。曾文正 公 剿匪江 右 ,召辦團 練 ,督 師 兩 江 ,委 辦糧台 ,晉 職 太守 。及卒,曾公以有裨大局 入 奏 ,贈 中 憲 大夫 ,廕次子 同 堂 州 判 ,以從李 文忠 公平 捻 匪擢知 縣 ,保 州 牧 ;長子 同 生 以辦行 營支應 敘知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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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國家 圖書館 藏 )陆绍治 、李 凤翔.《澠池縣 志 》.民 國 十 七 年 (1928年 ).英華 石印 館 石印 本 . 黎 庶昌.《曾国藩 年 谱》(湘军史料 丛刊). 长沙:岳 麓 书社. 1986年 6月 第 1版 .共 300页.- 《曾文
正 公 全集 》第 二 册 . 1936年 7月 第 1版 .共 96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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