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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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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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 分類
[编辑]《
- 《
孤 憤 》論述 自己 对當代 法家 對 更 法 之 志 的 憤 概 。 - 《
說 難 》第 十 二 ,論述 對 君主 進 諫的困難 ,反映 韓 非 對 君主 的 心理 分析 之 清楚 ,為 論說 體 。 - 《奸劫弒臣》
第 十 四 ,前半 部 論述 奸臣 的 奸行及治奸之法 ,後半 部 則 反對 儒家 思想 ,倡導法家 思想 治國 之 道 。 - 《
顯 學 》,批判 儒家 與 墨 家 ,闡揚法治 ,該篇是 韓 非 對 法治 思想 的 代表 作 ,亦 是 中國 古代 哲學 思想 的 重要 史料 來 源 。 - 《
五 蠹》,『蠹』字 意 指 由 內部危損整體 的 木 中 之 蛀蟲,五 蠹指五 種 蛀蟲,韓 非 認 為 五 蠹藏於學者 (儒士)、言 談 者 (縱橫 家 )、帶劍 者 (遊 俠、墨 家 人士 )、患御者 (逃兵的 人 )、商工 之 民 (工 商 企業 ),等 ,為 擾亂 君王 法治 的 五 種 人 ,考量 國家 形勢 ,不 應 該鼓勵這五種人的出現與發展。本 篇 亦 為 歷史 上 公認 的 韓非子 代表 作 。
書 表
[编辑]韓 王 :《難 言 》第 三 ,《愛 臣 》第 四 。- 《
和 氏 》第 十 三 非 書 表 ,但 仍是上 呈 韓 王 文書 。
- 《
秦 王 :《存 韓 》第 二 。存 韓 ,即 保存 韓國 ,韓 非 向 秦 王政 上書 希望 韓國 能 免 於強秦 的 侵犯 所 做的分析 ,從 說明 保存 韓國 對 秦 國 的 戰略 價 值,再 述 韓國 有 足 夠防衛 秦 國 進攻 的 自 守 能力 ,再 提出 保 韓 聯 韓 轉 攻 趙 國 為 最 佳 上策 等 三 大 議題 。[1]
政治 思想
[编辑]- 《
問 田 》、《饬令》、《難 勢 》。
長篇 政 論文
[编辑]- 《
六 反 》、《八 奸》。
君 道 一體 論
[编辑]闡述法 術 勢
[编辑]闡述
辯難 體 文
[编辑]- 《
難 一 》第 三 十 六 、《難 二 》第 三 十 七 、《難 三 》、《難 四 》為 中國 文學 問 難 文體 第 一 先例 。「難 」(nàn)是 辯難 之 意 ,韓 非 對 前人 成 說 的 反駁 ,文體 相當 於現代 的 駁論 文 。駁論 是 基 於對具體 歷史 故事 之 上 的 評價 。共 四篇內容合計共二十六則歷史故事。 - 《
難 勢 》、《問 辯 》。
例 說 體 文
[编辑]《
- 『
說 林 』為 原始 資料 來 源 ,例 如史事 傳說 和 寓言 故事 的 匯集。 - 『
儲 說 』分 為 二 個 著 寫 方式 ,以俱體 的 史實 和 故事 為 例證 的 「說 」,再 以「經 」對 說 的 內含義理 加 以提煉 總 結 。內容約 計 百 餘 則 典故 。外 儲 說 體 例 包含 經 (說 旨 訓 意 )為 主 與 傳 (事例 敘講)為 輔。
疑 議 篇 文
[编辑]- 《
初 見 秦 》第 一
- 《
十 過 》第 十 。
梁 啟 超 在 《要 籍 解題 及其讀法》中指 出 :「〈十 過 〉篇 有 膚 廓 語 ,頗類《管 子 》中 之 一 部分 ,是 否 出 於非子 ,不能 無 疑 。」劉 汝 霖在 《周 秦 朱子 孝 》中指 出 :「『不用 忠臣 』節 所 述 管 仲之 事 ,與 〈難 一 〉所論 者 有 衝突 ,因 此斷為 偽作 。」
- 《
問 田 》第 四 十 二
本 篇 的 思想 與 法家 思想 吻合 ,但 於第二 段 「堂 谿公謂 韓 子 曰」中 出現 尊 韓 非 為 韓 子 ,因 此有可能 是 後人 所 記 。[4]
- 《
忠孝 》第 五 十 一
- 《饬令》
第 五 十 三
本 篇 內容大 多 與 《商 君 書 》〈靳令〉相 同 ,可 見本 篇 是 摘取 〈靳令〉而成。
- 《
心 度 》第 五 十 四 - 《
制 分 》第 五 十 五
思想 要 述
[编辑]難 言 第 三
[编辑]- 『
故 度量 雖正,未必 聽也;義理 雖全,未 必用 也。』 - 『以至
智 說 至 聖 ,未 必至 而見受 ,伊 尹 說 湯 是也 ;以智說 愚 ,必不聽,文 王 說 紂是也 。』 - 『
則 愚者 難 說 也,故 君子 難 言 也。且至言 忤於耳 而倒於心,非 賢 聖 莫能聽。』
愛 臣 第 四
[编辑]- 『
愛 臣 太 親 ,必危其身;人臣 太 貴 ,必易主位 ;主 妾 無 等 ,必危嫡子 ;兄弟 不服 ,必危社稷 。』 - 『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
位 之 至尊 也,主 威 之 重 ,主 勢 之 隆也 。此四美 者 ,不 求 諸 外 ,不 請於人 ,議 之 而得之 矣。』 - 『
是 故 明君 之 蓄其臣 也,盡 之 以法,質 之 以備。』 - 『
是 故 不 得 四 從 ;不 載 奇 兵 ;非 傳 非 遽,載 奇 兵革 ,罪 死 不 赦。』
主 道 第 五
[编辑]- 『
君 無 見 其所欲 ,君 見 其所欲 ,臣 自 將 雕琢;君 無 見 其意,君 見 其意,臣 將 自 表 異 。』 - 『
道 在 不可 見 ,用 在 不 可知 ;虛 靜 無事 ,以暗見 疵 。見 而不見 ,聞而不 聞,知 而不知 。知 其言以往 ,勿變勿更,以參合 閱焉。』 - 『
官有 一 人 ,勿令通言 ,則 萬物 皆 盡 。函 掩其跡 ,匿其端 ,下 不能 原 ;去 其智,絕 其能,下 不能 意 。』 - 『
不 慎 其事,不 掩其情 ,賊 乃將生 。弒其主 ,代 其所,人 莫不與 ,故 謂 之 虎 。處 其主之 側 ,為 奸臣 ,聞其主 之 忒,故 謂 之 賊 。』 - 『此人
主 之 所以 獨 擅也,非 人臣 之 所以 得 操 也。』 - 『
人 主 之 道 ,靜 退 以為寶 。』 - 『
不 賢 而為賢者 師 ,不 智 而為智者 正 。臣 有 其勞,君 有 其成。』
有 度 第 六
[编辑]『
- 『
國 無常 強 ,無常 弱 。奉 法 者 強 ,則 國 強 ;奉 法 者 弱 ,則 國 弱 。』 - 『
今 若 以譽進 能 ,則 臣 離 上 而下比 周 ;若 以黨舉官,則 民 務 交而不 求 用 於法。故 官 之 失 能 者 其國亂 。以譽為 賞 ,以毀為 罰 也,則 好 賞 惡 罰 之 人 ,釋 公 行 ,行 私 術 ,比 周 以相為 也。』 - 『
忠臣 之 所以 危死而不以其罪 ,則 良 臣 伏 矣;奸邪之 臣 安利 不 以功,則 奸臣 進 矣。此亡之 本 也。』 - 『
法 不 阿 貴 ,繩 不撓 曲 。法 之 所 加 ,智者 弗 能 辭 ,勇者 弗 敢爭。刑 過 不 辟大臣 ,賞 善 不 遺 匹夫 。』 - 『矯上
之 失 ,詰 下 之 邪 ,治亂 決 繆,絀羨齊 非 ,一民 之 軌,莫如法 。厲官威名 ,退 淫 殆,止 詐偽 ,莫如刑 。』 - 『
刑 重 ,則 不 敢以貴 易 賤;法 審 ,則 上 尊 而不侵 。上 尊 而不侵 ,則 主 強 而守要 ,故 先王 貴之 而傳之 。人 主 釋 法用 私 ,則 上下 不 別 矣。』
二 柄 第 七
[编辑]『
- 『
明主 之 所 道 制 其臣者 ,二 柄 而已矣。二 柄 者 ,刑 德也 。』 - 『
人 主將 欲 禁 奸,則 審 合 刑 名 者 ,言 異事 也。』 - 『
故 明主 之 畜臣,臣 不 得 越 官 而有功 ,不 得 陳 言 而不當 。越 官 則 死 ,不當 則 罪 。守 業 其官,所 言 者 貞 也,則 群臣 不 得 朋黨 相 為 矣。』 - 『
人 主 有 二 患:任 賢 ,則 臣 將 乘 於賢以劫其君;妄舉,則 事 沮不勝 。』 - 『
去 好 去 惡 ,群臣 見 素 。群臣 見 素 ,則 大君 大 蔽矣。』
揚 權 第 八
[编辑]八 奸第九
[编辑]同 床 :臣下 借 助 於君主 妻妾 。在 旁 :借 助 於君主 親 信 侍從 。父兄 :臣下 借 助 於君主 近親 。養 殃:臣下 借 助 於討好 君主 之 僕 員 。民 萌 :以公財 換 取 民 信 的 臣下 。流行 :廣 招人心 與 納 養 智 才 於己的 臣下 。威 強 :廣 招武才 彰 顯 軍 威 的 臣下 。四方 :結 交眾外 培養 己 勢 的 臣下 。
說 難 第 十 二
[编辑]奸劫弒臣第 十 四
[编辑]奸劫弒臣
從 人性 負 面 觀 描述奸臣 的 橫行 ,並 提出 治 奸之方 為 『任 勢 』與 『明 法 』。提出 『乘 威嚴 之 勢 以困奸邪之 臣 』。與 反對 儒家 思想 的 理由 ,並 倡導以法家 思想 治國 之 道 。
亡 徵 第 十 五
[编辑]- 『
凡人 主 之 國 小 而家大 ,權 輕 而臣重 者 ,可 亡 也。』 - 『簡法
禁 而務謀 慮 ,荒 封 內而恃交援者,可 亡 也。』 - 『聽以爵不以眾
言 參 驗 ,用 一 人為 門戶 者 ,可 亡 也。』 - 『饕貪而無
厭 ,近 利 而好得 者 ,可 亡 也。』 - 『
國 小 而不處 卑,力 少 而不畏 強 ,無禮 而侮大 鄰,貪 愎而拙 交者,可 亡 也。』 - 『
好 以智矯法,時 以行雜 公 ,法 禁 變 易 ,號令 數 下 者 ,可 亡 也。』 - 『
貴 臣 相 妒,大臣 隆盛 ,外 藉敵國 ,內困百姓 ,以攻怨讎,而人主 弗 誅者,可 亡 也。』 - 『
大臣 甚貴,偏 黨 眾強,壅塞主 斷 而重擅國者 ,可 亡 也。』 - 『
見 大利 而不趨,聞禍端 而不備 ,淺薄 於爭守之 事 ,而務以仁義 自 飾 者 ,可 亡 也。』 - 『
辭 辯 而不法 ,心 智 而無術 ,主 多能 而不以法度 從事 者 ,可 亡 也。』
解 老 第 二 十
[编辑]- 『
思慮 熟 則 得 事理 ,得 事理 則 必成 功 。』 - 『
人 無 毛羽 ,不 衣 則 不犯 寒 ;上 不 屬 天 而下不 著 地 ,以腸胃 為 根本 ,不 食 則 不能 活 ;是 以不免 於欲利之 心 。欲 利之 心 不 除 ,其身之 憂 也。故 聖人 衣 足 以犯寒 ,食 足 以充虛 ,則 不 憂 矣。眾人則 不 然 ,大 為 諸侯 ,小 余 千金 之 資 ,其欲得 之 憂 不 除 也。胥靡有 免 ,死罪 時 活 ,今 不 知足 者 之 憂 終身 不 解 。故 曰:“禍 莫大 於不知足 。”』
喩 老 第 二 十 一
[编辑]制 在 己 曰重,不離 位 曰靜。重則 能 使 輕 ,靜 則 能 使 躁。故 曰:“重 為 輕 根 ,靜 為 躁君。”故 曰:“君子 終日 行 ,不離 輜重 也」。邦 者 ,人 君 之 輜重 也。主 父 生 傳 其邦,此離其輜重 者 也,故 雖有代 、雲 中 之 樂 ,超然 已 無 趙 矣。主 父 ,萬乘 之 主 ,而以身輕 於天下 。無勢 之 謂 輕 ,離 位 之 謂 躁,是 以生 幽 而死。故 曰:“輕 則 失 臣 ,躁則失 君 。”主 父 之 謂 也。勢 重 者 ,人 君 之 淵 也。君 人 者 ,勢 重 於人臣 之 間 ,失 則 不可 複 得 矣。簡公失 之 于田 成 ,晉 公 失 之 於六 卿 ,而上亡 身 死 。故 曰:“魚 不可 脫 於深淵 。”賞罰 者 ,邦之 利器 也,在 君 則 制 臣 ,在 臣 則 勝 君 。君 見 賞 ,臣 則 損 之 以為德 ;君 見 罰 ,臣 則 益 之 以為威 。人君 見 賞 ,則 人臣 用 其勢;人 君 見 罰 ,而人臣 乘 其威。故 曰:“邦之 利器 ,不可 以示人 。”夫 物 有 常 容 ,因 乘 以導之 。因 隨 物 之 容 ,故 靜 則 建 乎德,動 則 順 乎道。宋 人 有為 其君以象為 楮 葉 者 ,三 年 而成。豐 殺 莖 柯,毫芒繁 澤 ,亂 之 楮 葉 之 中 而不可 別 也。此人遂 以功食 祿 于宋邦 。列 子 聞之曰:“使 天地 三 年 而成一 葉 ,則 物 之 有 葉 者 寡矣。”故 不 乘 天地 之 資 而載一 人 之 身 ,不隨 道理 之 數 而學一 人 之 智 ,此皆一 葉 之 行 也。故 冬 耕 之 稼,後 稷 不能 羨 也;豐年 大 禾,臧獲不能 惡 也。以一 人 之 力 ,則 后 稷 不足 ;隨 自然 ,則 臧獲有餘 。故 曰:「恃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也。」空 竅者,神明 之 戶 牖也。耳目 竭於聲色 ,精神 竭於外貌 ,故 中 無主 。中 無主 ,則 禍福 雖如丘山 ,無 從 識之。故 曰:“不出 於戶,可 以知天下 ;不 窺於牖,可 以知天道 。”此言神明 之 不離 其實也。
說 林 上 第 二 十 二
[编辑]《
用人 第 二 十 七
[编辑]- 『其心
難 知 ,喜怒 難 中也 。以表示 目 ,以鼓語 耳 ,以法教 心 。』
難 一 第 三 十 六
[编辑]從 效 益 觀點 出發 反對 忠信 崇 尚 詐偽 ;反對 君主 「以身為 苦 」,以德化 民 ,提 倡以賞罰 和 處 勢 治國 成語 :自 相 矛盾
反對 儒家 靠 推己及人之 愛 治國 ,提 倡通過 「慶 賞 信 而刑罰 必」,防止 臣 重 擅主;- 『
明主 之 道 ︰一人 不 兼官 ,一 官 不 兼 事 。』 - 『
有 賞 者 君 見 其功,有 罰 者 君 知 其罪。見知 不 悖 於前,賞罰 不 弊 於後,安 有 不 葬 之 患?』
- 『
反對 孔子 的 禮 ,提 倡不以禮之 依 違 定 是非 ,而以功罪 定 賞罰 ;反對 臣下 極 諫,明確 君臣 之 間 嚴格 的 等級 關係 ;- 『
夫 非 其行而誅其身,君 之 於臣也;非 其行,則 陳 其言,善 諫不聽,則 遠 其身者 ,臣 之 於君也。』 - 『
夫 為 人臣 者 ,君 有 過 則 諫,諫不聽,則 輕 爵祿 以待之 ,此人臣 之 禮 也。』
- 『
- 貶黜
隱士 ,明確 君主 與 在野 的 處士 的 等級 關係 ; - 「
罪刑法定 主義 」,反對 大臣 之 間 分 謗 ,強調 依 法 行 責 事 ;- 『
若 罪人 ,則 不可 救 ,救 罪人 ,法 之 所以 敗 也,法 敗 則 國 亂 。若 非 罪人 ,則 不可 勸 之 以徇,勸 之 以徇,是重 不 辜也,重 不 辜,民 所以 起 怨者也,民 怨則國 危。』
- 『
強調 以「勢 」治國 ,尊 主 明 法 ;- 『
故 行 之 而法者 ,雖巷伯 信 乎卿相 ;行 之 而非法 者 ,雖大吏詘乎民萌 。』
- 『
認 為 治國 之 憂 不在 於一用 兩用 ,而在於君主 是 否 有 「術 」。- 『
主 有 術 ,兩用 不為 患;無 術 ,兩用 則 爭 事 而外市 ,一則專制而劫弒。』
- 『
難 二 第 三 十 七
[编辑]反對 省 刑 ,提出 「刑 當 無 多 ,不當 無 少 」;反對 仁政 ,提出 不能 賞 無 功 ,必須 誅有過 ;否定 孔子 給 予 文 王 仁和 智 的 評價 ;提出 成就 功業 需要 「君臣 俱有力 」;- 『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於天下者,必
君臣 俱有力 焉。』
- 『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於天下者,必
提出 君主 只 要 憑著手中 的 官職 和 爵祿 就不會 「勞 於索人 」,同時 使用 大臣 時 又 要 始終 防 範 其劫奪 和 篡弒;探究 國家 稅 入 的 增加 主因 為 「人為 」與 天 功 ,而非單純 因 為 地 利 ;- 『
入 多 ,皆 人為 也。若 天 事 風雨 時 ,寒 溫 適 ,土地 不 加 大 ,而有豐年 之 功 ,則 入 多 。人事 、天 功 二 物 者 皆 入 多 ,非 山林 、澤谷 之 利也 。』
- 『
反對 君主 身 先 士卒 ,認 為 取 勝 的 訣竅在 於利用 好 利 惡 害 的 人性 ,實行 信賞必罰 。
難 三 第 三 十 八
[编辑]知 下 明則 禁 於微,〔禁 於微〕則 姦 無 積 ,姦 無 積 則 無 比 周 ,無 比 周 則 公私 分 ,公私 分 則 朋黨 散 ,朋黨 散 則 無 外 障 距內比 周 之 患。知 下 明則 見 精 沐,見 精 沐則誅賞明 ,誅賞明則 國 不 貧 ,故 曰︰一對而三公無患,知 下之 謂 也。
五 蠹第四 十 九
[编辑]心 度 第 五 十 四
[编辑]聖人 之 治 民 ,度 於本,不 從 其欲,期 於利民 而已。刑 勝 而民靜 ,賞 繁 而姦生 ,故 治 民 者 ,刑 勝 、治之 首 也,賞 繁 、亂 之 本 也。故 治 民 者 ,禁 姦 於未萌 ;而用兵 者 ,服 戰 於民心 。禁 先 其本者 治 ,兵 戰 其心者 勝 。聖人 之 治 民 也,先 治者 強 ,先 戰 者 勝 。夫 國 事務 先 而一民心 ,專 舉公而私不 從 ,賞 告 而姦不 生 ,明 法 而治不 煩 ,能 用 四 者 強 ,不能 用 四 者 弱 。
風格 特色
[编辑]《
典故 選 摘
[编辑]逆鱗
[编辑]- 『
夫 龍 之 為 蟲 也,柔 可 狎而騎 也;然 其喉下 有 逆鱗 徑 尺 ,若人 有 嬰之者 ,則 必殺 人 。人 主 亦 有 逆鱗 ,說 者 能 無 嬰人主 之 逆鱗 ,則 幾 矣。』——《說 難 》第 十 二
自 相 矛盾
[编辑]楚 人 有 鬻楯與 矛 者 ,譽 之 曰︰『吾 楯 之 堅 ,物 莫能陷 也。』又 譽 其矛曰︰『吾 矛 之 利 ,於物無 不 陷 也。』或 曰︰『以子之 矛 陷 子 之 楯 ,何 如?』其人弗 能 應 也。夫 不可 陷 之 楯 與 無 不 陷 之 矛 ,不可 同 世 而立 。今 堯、舜 之 不可 兩 譽 ,矛 楯 之 說 也。——《難 一 》
循名責 實
[编辑]- 『
術 者 ,因 任 而授官 ,循名而責實 ,操 生 殺 之 柄 ,課 群臣 之 能 者 也,此人主 之 所 執 也』。——《定法 》
相關 參考 論 著 資料
[编辑]註釋 與 參考 文獻
[编辑]- ^ 《
韓非子 ·存 韓 》:『從 韓 而伐趙 』。 - ^
韓 非 .存 韓 .韓非子 . 互聯網 :中國 哲學 書 電子 化 計 劃. : 8段 [2020-03-11].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2-11) (中 文 ).「
今 趙 欲 聚兵士卒 ,以秦為事 ,使 人 來 借 道 ,言 欲 伐 秦 ,其勢必先韓 而後秦 。且臣聞之:『脣亡則 齒 寒 。』夫 秦 、韓 不 得 無 同憂 ,其形可 見 。魏 欲 發 兵 以攻韓 ,秦 使 人 將 使者 於韓。 - ^
韓 非 .初 見 秦 .韓非子 . 互聯網 :中國 哲學 書 電子 化 計 劃. : 6 [2020-03-11].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2-11) (中 文 ).韓 不 亡 ,荊、魏 不 臣 。 - ^
韓 非 .問 田 .韓非子 . 互聯網 :中國 哲學 書 電子 化 計 劃. [2020-03-11].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2-11) (中 文 ).堂 谿公謂 韓 子 曰 - ^
賴 炎 元 ;傅 武光 .忠孝 .韓非子 二 版 四 冊 .臺北 :三 民 書 局 . 2013年 11月: 797. ISBN 978-957-14-4670-7 (中 文 ). - ^
李 憲 堂 . 《大家 精 要 。韓非子 》. 2009年 . - ^ 俞志
慧 . 《韓非子 直 解 》. 2009年 .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10-09-20). - ^
陳 奇 猷:「御 」當 係 「役 」,音 近 而訛。患役者 ,蓋 謂 患於任 兵役 者 。 - ^ 批
逆鱗 .中 华民国 教育 部 重 編 國語 辭典 (中 文 (臺灣 )).[永久 失效 連結 ] - ^
自 相 矛盾 .中 华民国 教育 部 成語 典 (中 文 (臺灣 )).[永久 失效 連結 ] - ^ 循名
責 實 .中 华民国 教育 部 成語 典 (中 文 (臺灣 )).[永久 失效 連結 ] - ^
何 晉 編著 :《新編 中國 歷史 文選 》,北京 大學 出版 社 ,2007年 ,第 521頁 。
參考 著作
[编辑]蕭 德 銑 . 《韓非子 譯注 》. 1998年 .李 憲 堂 . 《大家 精 要 。韓非子 》. 2009年 .張 覺 . 《韓非子 -帝王 的 法 術 》. 2009年 .黃 信 彰 .專制 君王 的 德行 論 :《韓非子 》君德 思想 研究 . 2006年 [2010-10-18].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15-05-10).
延伸 阅读
[编辑][
在 维基文 库阅读本 作品 原文 (在 维基共 享 资源阅览影像 )《
韓非子 (四 部 叢 刊本 )》《
韓非子 (四 庫 全書 本 )》《
欽定 古今 圖書 集成 ·理學 彙編·經籍 典 ·韓 子 部 》,出自 陈梦雷 《古今 圖書 集成 》
外部 連結
[编辑]町田 三郎 :〈关于《韩非子 》的 编成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 《韩非
子 》全文 在 线阅读 (简繁体 中 文 白 话翻译) (页面存 档备份,存 于互联网档案 馆) - 《韩非
子 》全文 . [2012-01-13]. (原始 内容 存 档于2021-04-17) (中 文 (中国 大 陆)). - 《
韓非子 》成語 .中 华民国 教育 部 (中 文 (臺灣 )).[永久 失效 連結 ] - 《韩非
子 》全文 免 费在线阅读(简繁正 注文 译文翻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