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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收錄準則是針對氣旋類條目的關注度參考指引,用於判斷一個氣旋是否適合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
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
未滿足本指引的條目,如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則仍可收錄;兩者皆未滿足者,應當依照本指引及通用關注度的要求進行修改,如最終仍未能符合要求,或會被提請刪除。
準則
一個氣旋應該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或以下任何至少一項準則,方可被收錄:
- 該氣旋本身具特殊紀錄者,包括但不限於區域所經之處極其罕見、系統性質不明(如2006年中太平洋氣旋)、顯著強度變化(如炸彈低壓)、強度或結構維持穩定。[1]
- 該氣旋之至少某一地區測得之包括但不限於風力、雨量、雪量、氣壓數據中,至少一項數據打破原先之相關氣象紀錄。[2]
- 該氣旋引致之災害及其後續效應廣泛。[3]
腳註
- ^ 包括但不限於可與同樣具若干特質之其他氣旋作出實例比對者,惟須有相關文獻、網站或報導支持,不得原創研究。
- ^ 注意:氣旋的出現本身並不代表打破或創下任何氣象紀錄。
- ^ 包括但不限於嚴重傷亡、疾病蔓延、饑荒、治安問題、經濟蕭條、影響戰爭推演、航海或航空事故、市場物價哄抬而衝擊社會民生,惟須有持續新聞報道。當相關後續效應佔條目的大部分內容的時候,應改為獨立設置後續影響條目(可以僅為局部地區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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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方针 | 內容方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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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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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除方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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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方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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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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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 | 內容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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