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1930年6月10日—2013年6月2日),汉族,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中国政治人物,原副国级领导人,北京大学校友。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国务委员、北京市市长等职务,后在江泽民担任总书记期间被以贪污罪名判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因腐败问题被落马判刑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
陈希同在任期间参与了89学运的戒严,其在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中的角色充满争议,他在晚年的谈话中表现出忏悔之意,对六四流血事件感到遗憾[2],但也有谈话记录表示,他一直认为六四本身是暴乱并予以反对[3]。
1930年,陈希同出生在四川省安岳县。[4]1948年,18岁的陈希同进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4]并于同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青年同盟。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北京解放初期,陈希同在基层工作,历任中共北京市西单地区街道工作组成员,北京市公安局内城二分局十二派出所副所长,北京市公安局内城二分局人事股副股长、文书股股长等。
1952年陈希同调至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室任干事。[4]1953年,被任命为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的秘书。当时机关干部大多人被派往基层挂职,陈希同也被派往北京第一机床厂七车间任党支部书记,他在这个位置上一干就是十年,在那里经历了“反右”、“大跃进”等一系列运动。1963年,他改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农工部副部长,不久又升任县委副书记。[4]1967年,陈希同因曾任刘仁秘书,被下放劳动。
1971年,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十三陵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马池口公社党委书记、北京市昌平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昌平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等职。
北京西站顶部的亭子被视为陈希同“夺回古都风貌”运动的产物之一
1979年12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81年9月,担任中共北京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83年4月至1993年1月任北京市市长。[4]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兼任国务委员。1992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1984年,陈希同主持了首都各界人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大会。[5]
1986年开始,时任北京市市长的陈希同提出“维护古都风貌”口号,1993年更进一步提出“夺回古都风貌”[6][7],从而使北京这一时期的包括北京西站在内的诸多建筑都用加盖中式仿古大屋顶来赋予当代建筑以传统元素,此类在陈希同时期加盖仿古元素的建筑一度被称为“夺式建筑”(即“夺回古都风貌”式建筑)[8],这些建筑顶部的亭子在陈希同倒台后也被贬称为“陈希亭”[9]。
他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期间任北京市市长,曾参与和学生对话,在对话中表示自己的子女是普通工人,自己除工资外没有任何收入。赵紫阳在回忆录《改革历程》中说:“(1989年4月)24日的常委会上把学潮定性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斗争’,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李鹏、李锡铭、陈希同是领头人”[10]。1989年6月30日,陈希同向全国人大做了《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11],陈希同在晚年解释称报告是由中央委员会起草的,不是他本人起草的,[12]中央让他做报告,他不能不做,他说对于报告他自己一个字也没有参加讨论,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有改,[2]并称对此报告没有遗憾,并愿意承担责任。
姚监复曾向BBC透露,陈希同表示自己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反对动乱是他在六四时的基本态度,一直没有改变这个观点。[3]
1990年,北京亚运会在陈希同任市长期间成功举办。
1990年代,陈希同依靠北京建筑业发展分配的施工许可获得了2400万美元,并为许多年轻的女主持人备了许多私人住宅。之后,陈希同涉及金融案件金额达20亿美元[13]。
1995年4月27日,陈希同因王宝森自杀引咎辞去北京市委书记职务,由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接任[14]。1995年7月4日,中纪委对陈希同的问题进行了审查。后来陈因为王宝森事件,暴露出巨额贪污而被捕定罪,1995年9月被以“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撤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职务[14]。1997年8月29日,中纪委决定正式开除陈希同的党籍,并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5]1998年2月27日,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1998年7月31日,陈希同被北京市高院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14][15]。陈希同后因刑期不满而上诉,但在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陈希同的上诉并维持原判[14]。而在1997年,陈希同之子陈小同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13]陈希同判刑之后不认罪,进行了多年申诉。陈希同关押在秦城监狱期间,他经常发脾气。不过监狱方允许其不穿囚服,陈希同可以随便点菜,可以按自己需要进行室外活动。[16]
2004年陈希同获“保外就医”,住进北京市小汤山疗养院养病,专注于业余摄影,摄得两千多幅汤山风物,[17]吃、喝、住、行一切皆免。[16]2009年4月有消息称,陈因患末期癌症被送往北京医院高干病房救治,生命依靠药物维持,院方已多次发出病危通知。[18][19]根据判决书,陈希同将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出狱。
2013年6月2日9点54分,陈希同病故(新华社用词为“病亡”[20]),终年83岁,遗体11日在北京昌平殡仪馆火化。[21][4]
2012年5月前中国农村问题研究员姚监复根据陈希同本人亲叙而撰写的《陈希同亲述:众口铄金难铄真——保外就医的陈希同2011-2012年谈话纪录》在香港新世纪出版社由赵紫阳秘书鲍彤之子鲍朴负责出版。[4]书中陈希同否认其为六四戒严北京总指挥,有别于《李鹏六四日记》中的陈述,他表示自己的下台实际上是部分中共政治元老们与当时的总理李鹏向赵紫阳发起军事政变后的遮羞布。[15]陈希同说:“我想有机会时,要请问李鹏:什么时候你或者指定过另一个人通知我是北京戒严指挥部的‘正指挥’吗?有正式文件吗?这是什么组织、什么时候由什么人决定和什么人批准的?”[15]陈希同讲,他不是戒严指挥部的正指挥,也不是邓小平能够在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因为邓小平有他的渠道。另外,他念的报告,只是让他念。[22]关于贪污问题,陈希同在书中声称他的贪腐案是文革以来最大冤案,最荒唐的错案。[23]他说在(中共高层的)权力斗争中,任何事情都会发生,对手会用一切卑鄙手段去夺取权力。[2]
此外这本书里他说道,虽然“六四”的结果是悲剧,但仍然宣称:“天安门广场死了几千人,是胡说。”并强调“解放军也确实被打死了、烧了,也是一种仇恨。”而且一直认为这件事起因仍然是动乱,并一直反对。[注 1][3][24]
外界指责这本书是陈希同对自己六四罪行的开脱和辩解,对此姚监复表示陈希同确有辩解之意,但陈希同的确不是正指挥。“六四事件”是一场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有纲领的反对改革的武装政变,是调动20万正规军队的战争性的军事行动,陈希同不可能指挥动20万大军。[25]
书中还谈到前中共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对江泽民和李鹏的评价,李锡铭称江泽民是一个大政治骗子、投机分子,并骂李鹏是一个大混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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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 常委会委员 | 江泽民(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注 1] · 李鹏(国务院总理) · 乔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李瑞环(全国政协主席) · 朱镕基(国务院副总理,1993年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至1995年) · 刘华清(中央军委副主席) · 胡锦涛(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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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委员 | 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关根(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 田纪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 朱镕基 · 乔石 · 刘华 清 · 江泽民 · 李鹏 · 李岚清(国务院副总理) · 李铁映(国务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 · 李瑞环 · 杨白冰 · 吴邦国(上海市委书记至1994年,1994年兼中央书记处书记,1995年兼国务院副总理) · 邹家华(国务院副总理) · 陈希同(北京市委书记至1995年,1995年撤职) · 胡锦涛 · 姜春云(山东省委书记至1994年,1994年兼中央书记处书记,1995年兼国务院副总理) · 钱其琛(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部长) · 黄菊(1994年增选,上海市市长至1995年,1994年兼上海市委书记) · 尉健行(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1995年兼北京市委书记至1997年) · 谢非(广东省委书记) · 谭绍文(天津市委书记,1993年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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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候补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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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5月-1992年5月 |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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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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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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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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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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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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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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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87年3月名称改为宋庆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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