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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深(1885年—1959年10月9日),广西苍梧人,原名濟琛,字任潮[1]:3319。原籍江苏,中国国民党军人,政治家,中华民国陆军上将。曾于黄埔军校任教,北伐期间支持蒋中正的四一二事件,之后又多次反蒋,曾于福建事变时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任政府主席。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響應中國共產黨一致抗日之號召,反對國民政府之反共政策[1]:3319。抗战胜利后脱离蒋中正之中国国民党。1948年發起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主席[1]:33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1]:3319。
李济深曾在梧州市中学堂(现梧州市第一中学)读书,是胡汉民的學生。后转学广东黄埔两广将弁学堂(與广东陆军中学堂合併,后更名为廣東陸軍速成學校),与邓铿为同学。之后入读保定陆军军官学堂(保定陸軍軍官學校前身)。1912年辛亥革命后,任广东北伐军第二十二师参谋长。北京陆军大学毕业[1]:3319,后留校任教。1920年应邓铿之邀,任陈炯明建国粤军第一师参谋长。邓铿被杀后,梁鸿楷继任。不久,李任粵军第一师代理师长[1]:3319。1922年冬参与策动粤军反戈驱逐陈炯明。1923年任梧州西江善后处长,曾动员李宗仁、黄绍竑加入国民党;有「半个桂系」之称。1924年黃埔軍校建校,李济深任教练部少将主任。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建国粤军第一师改編成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李济深任第四军军长[1]:3319。第四军之下辖两个师及一个独立旅。
北伐至四一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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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北伐开始,李济深兼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谋长[1]:3319,黄埔军校副校长[1]:3319,总司令部留守主任,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职。1927年4月宁汉分裂之际,李济深到上海參加蒋中正在上海召开的会议,返回广州后展开反共,參加“广州四一五事变”[1]:3319。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李任国民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政治会议广州分会主席,第八路军总指挥(由第四军扩充)。同年8月共产党在南昌发动南昌起义,李派部到潮州、梅州一帶镇压。年中,随着编遣裁兵运动之进行,李對蔣的態度也由親轉疏。1928年10月,蔣與李濟深會談,商議廣東和中央財政統一之事,未果。
1929年3月蔣中正和桂系爆发蒋桂战争。李济深当时執掌广东军政大权,3月12日去南京斡旋蒋桂战争,3月21日蒋介石请他去赴宴,被扣留在湯山俱樂部,並被永远开除党籍,监禁两年直至九一八事变后获释并恢复党籍;監禁期間一直有吳稚暉陪同。30日,陈铭枢、陈济棠等发表联名通电,聲明粤省军队所据。为党国所有不供一派一系之指挥驱策,至此李济深失去了广东的支持。
1933年與方鼎英、第十九路军陈铭枢等組成「革命军事委员会」,提出拥胡反蔣、抗共抗日,再被南京永远开除党籍。同年11月,閩變爆發,李濟深與陳銘樞等人在福州成立抗日反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1]:3319,任主席兼军委主席[1]:3319,提出与中共合作。事败后,李出走香港。1935年7月25日,李济深与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等原十九路军将领在香港建立了“中华民族革命同盟”,简称“大同盟”,李济深为主席。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撤銷對李濟深的通缉,任李為軍事委員會委員,桂林行营主任,軍事参議院院長等職。1938年4月9日,恢復國民黨籍[2]。1944年8月,乘湖南战局危急,暗通美国顾问史迪威,密谋另立政府,迫蒋下野[3][4]。1945年,李被選為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
在國共內戰時期,1947年2月,李济深前往香港,公开反蒋。3月9日,李济深在香港发表《对时局意见》,号召中国国民党內人士「站出来改正反动派错误」,再被中国国民党开除党籍,5月份被永远开除出国民党。
1948年1月,在香港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推举宋庆龄为荣誉主席,李济深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何香凝、冯玉祥等原中国国民党党员被推为委员。同年5月,接任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赴东北解放区。1949年1月22日,發表「時局聲明」,響應中國共產黨1948年5月1日提出召開「新政協」,「解決國是之主張」[5]:140。9月,到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0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之后在1954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1954年9月,他出席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6]。1959年10月9日因胃癌在北京病逝,终年74岁。
李济深有子女多人,当中李沛文为民盟中央委员、第二至六届政协委员,李沛瑶曾任民革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員長。
- 儿子李沛文、李沛金、李沛钰、李沛琼、李沛瑶、李沛钤
- 女儿李筱薇、李筱莲、李筱桐、李筱菊、李筱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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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月16日-1929年3月26日 | 中央執行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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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
- 白云梯(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毛泽东(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许甦魂(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周啟剛(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夏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邓演达(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韩麟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路友于(1928年2月已故出缺)
- 黄实(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董必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屈武(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邓颖超(1928年2月開除黨籍)
- 王乐平(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陳嘉佑(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陈其瑗(1928年2月停止職權)
- 朱霁青(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丁超五(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何應欽(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陈树人(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褚民谊(1928年2月遞補中央執行委員)
- 缪斌
- 吴铁城
- 詹大悲
- 陳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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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監察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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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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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中全會(3人) 1924.1.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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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全會(9人) 1926.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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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中全會(9人) 1926.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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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9人) 1927.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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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5人) 1928.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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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全會(9人) 1929.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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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全會(9人) 1931.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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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全會(9人) 1935.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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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全會(15人) 1938.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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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會(19人) 1939.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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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全會(19人) 1942.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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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中全會(25人) 1945.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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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全會(36人) 1946.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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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36人) 1947.3.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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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會(55人) 1947.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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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9月16日-12月28日 | 中央特別委員 (3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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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特別委員 (9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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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委員會委員 (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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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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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月-1949年11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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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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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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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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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1956年2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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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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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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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1958年11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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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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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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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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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1月-1979年10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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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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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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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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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李济深于1959年10月9日逝世
- ^ 注2:何香凝于1960年8月被选为主席
- ^ 注3:4人均为1960年8月15日至9月19日民革四届二中全会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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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5月-1950年4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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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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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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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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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9月-1928年2月 | 國民政府常務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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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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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2月-10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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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常務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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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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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10月-1931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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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6月-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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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2月-1943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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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9月-1947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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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4月-1948年5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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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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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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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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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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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5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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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起草委员会(195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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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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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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