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之芳
|
大清誥授光祿大夫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拖沙喇哈番
|
籍貫
|
山東武定州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鄴园
|
諡號
|
文襄
|
出生
|
天啟二年八月十八日 (1622年9月22日)
|
逝世
|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十一月初二日 (1694年12月18日)
|
出身
|
- 明崇禎十五年壬午科舉人
- 清順治四年丁亥科同進士出身
|
著作
|
|
李之芳(1622年9月22日—1694年12月18日),字鄴园,山东武定州(今山东惠民县)人。清朝顺治、康熙年间政治人物和作家,詩人,官至文華殿大學士。諡文襄。
明天启二年(1622年),李之芳出生在山东武定州,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舉人。清兵入關,順治四年(1647年)開科取士,之芳进京考中二甲進士。授浙江金華府推官。歷任刑部主事、郎中,廣西道、湖廣道監察御史,升吏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等职。康熙十二年(1673年),以兵部侍郎身份離京總督浙江軍務,參與平定耿精忠叛亂。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京任兵部尚書,調吏部尚書。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授兼職文華殿大學士。次年,御史郭琇彈劾大学士明珠,稱“內閣票拟,皆聽明珠指揮”。明珠遭罷職後,之芳也受命休致。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卒於家,享年73岁。諡文襄。雍正十一年(1733年)入祀賢良祠。《清史稿》有傳。[1]
初贈太子太保[2],后加赠少保文華殿大学士兼吏部尚書。[2]
工詩文,收於《李文襄公詩集》中。
- ^ 《清史稿·卷251·列傳三十八》
- ^ 2.0 2.1 欽定大淸會典例,卷三
[在维基数据编辑]
《清史稿/卷251》,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山東鄉試榜 |
---|
| 中式舉人 90名 | |
---|
| |
|
順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殿試金榜 |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8名 | |
---|
| |
|
|
---|
| | | 前殿 | |
---|
| 後寢 | |
---|
| ∗ 其後因案撤出賢良祠不准入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