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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象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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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左都御史 |
籍貫 | 山西蔚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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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環極,一作環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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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 敏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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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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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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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崇禎十五年壬午科山西鄉試舉人
- 清順治三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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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象枢(1617年—1687年),字環極,一作環溪,山西蔚州(今河北省蔚縣)人。清初大臣,学者。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清順治三年(1646年)進士,歷官刑科给事中、工科右给事中、刑科左给事中、吏科都给事中,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以清廉直諫名動一時,“自公卿大夫以至窮閭委巷,有識之人莫不樂道其行事而慨然嘆慕其為人”,史家譽為“清初直臣之冠”。順治十年三月,建議實行京察。順治十一年(1654年),因陈名夏案牵连,辞官,讲学於愿学堂,“从此海内仰而望之,千载后想而像之”。
康熙十一年(1672年),再任言官,康熙十七年(1678年),61歲時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上《申明宪纲等事》疏,曰:“国家之根本在百姓,百姓之安危在督抚,故督抚廉则物阜民安,督抚贪则民穷财尽”。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上疏彈劾索額圖受賄徇私。三藩之亂期間對清廷後勤補給多所建樹。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卒,享年七十歲。諡敏果。
工書法,尤長於行書。治学主张经世致用,屬理學派。死後其子整理其稿,編有《寒松堂集》十二卷。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清史稿·卷263》,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山西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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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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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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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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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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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9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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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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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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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後因案撤出賢良祠不准入祀。 |